【專題座談】

性惡法的檢討 「性權、法律、網路」座談會

  • 活動資訊 Information

    活動時間

    時間:2000年9月2日(六)晚間7-10時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耕莘文教院4樓文化中心

    主辦: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前言

    在網路色情或性相關的法律定罪方面,台灣當前很多案例主要是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為法源依據。這個法律在制定/通過時便是非常草率而排除多元意 見的,其基本精神則隱含「性本惡」的前提假設,幾乎使得網路所有的情色討論和圖像呈現都成為有罪;在施行時則普遍的有過於寬泛、濫用、雙重標準、選擇性用 法或「大刑備而不用」等嚴重缺失,使很多網路活動變成法律的「灰色地帶」,使網路使用者與網路媒介者(網站)均人人自危,這已經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一個以成人為多數的網路生態,卻遭到名不正言不順的「兒童少年」性法律的「反法治精神」的管制。此一法律可以說是雙重的「性惡法」:一方面,是管制「性」 的惡法,另方面,也是假設「性本惡」的法律。這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性惡法在目前需要更嚴謹的法治精神來約束,不能讓所有網路色情都普遍入罪,並且終須修改法律,去除其「性本惡」的隱含前提假設,否則將會妨礙台灣網路的進一步發展與發達,也會漠視人民「性權」的重要性。
    本座談會將以拋磚引玉的精神首先開啟社會對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此一性惡法的重視與檢討,並探究如何強化「性權」的觀念來抵抗惡法。座談會將以 對談與交互討論方式進行;同時本著「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邀請兩位來台訪問、在性權領域或法律領域中甚為知名的Nan Hunter及Michael Bronski,一起和國內相關學者來談他們對於台灣此一法律現狀的意見以及國內外「性權」運動之經驗。

    與會人員

    主持人: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 何春蕤(兼即席翻譯)
    引言人: 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大學「性與法律」法學教授 Nan Hunter
    資深同志運動者、1999年「石牆終身成就獎」得主 Michael Bronski
    中央大學產經研究所「網路與法律」教授 劉靜怡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理事 卡維波

    座談實錄

    標    題 日  期 主  辦
    「性權、法律、網路」座談會實錄 2000.09.02 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
  • 活動寫真 Images
  • 媒體報導 Media
    標    題 日  期 主  辦
    春色網不住 學者:網路「性」言論應受公平看待 2000.09.02 明日報
  • 相關活動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