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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獸交上網教授判無罪 法官指學術教育 有別猥褻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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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4 / 06 / 26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在性學網站上張貼「人獸交」圖片被控散布猥褻圖片,台北地方法院昨審理後,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七號解釋,認為網站人獸交圖片應是學術教育性物品,與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的猥褻物品有所區別,且僅佔網站五十項目中一小部分,難以片段擷取認定這些圖片是猥褻物品,因此判何無罪。 何春蕤聆聽完判決後興奮地衝出法院外,與聲援她的學者與學生一起拿標語高喊「戰役仍未結束、同志仍需努力」。 但去年代表民間團體舉發何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秘書長許文彬律師則痛批說:「這些圖片在一般網站上會被判有罪,為何學者就可在學術研究保護傘下免除刑罰,難道學術自由能無限上綱?可以不面對社會責任?」許並表示,何張貼的圖片比一般情色圖片有過之而無不及,憂心任意張貼後,無法保護兒童身心健全發展。 何又說:「我將積極從事『充實動物戀(即人獸交)網頁』與『推動修法』兩項工作。」她並表示,去年被告發後,體驗司法系統操作模式,並充分瞭解因上網張貼援交訊息、或自拍色情被羅織入罪民眾經歷的羞辱,因此她將積極與進步的人權團體與法界人士合作,推動修改不合時代的《刑法》二三五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二十九條(指張貼援交訊息)。」
【吳慧玲、高琇芬╱台北報導】 對何春蕤一審獲判無罪,中央大學主秘陳志臣說,感謝法官還何清白,讓學術獨立,但將來如果三審定讞之後,判決何有罪,學校仍可能會停止聘用何。不過,台北市國小家長聯合會理事長、也是檢察官的劉承武批評,「法官判決很誇張,沒有保護缺乏控制衝動和判斷能力的青少年。」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也是律師的許文彬則表示,維護出版自由,也要顧及善良風俗和青少年身心健康,他建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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