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蕤給學術界與文藝界朋友的一封信

2004.09.15(歡迎轉載轉寄)

今天促使我寫這封信的動機,不僅是我個人因為動物戀網頁連結而遭到起訴與司法審判,雖然宣判無罪,然而還有許多類似的壓迫事件在在都顯示此刻學術界與藝文界所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威脅──也就是憲法賦予的學術自由與藝術自由在民粹壓力下越來越缺乏保障。


近年來,不管是華山藝文空間的展演或是大專學生社團的身體創意活動,藝術自由在涉及敏感題材與前衛表現方式時,不但在公眾之前、公共空間中、或網路上的展 示,每每遭到質疑,即使在室內嚴守十八禁的情況下,主管或主辦或贊助單位往往也會因為媒體的報導而飽受壓力或躊躇考量,更有保守人士積極質疑公家單位對前 衛藝術的贊助或出借空間。


在另一方面,學術自由所面對的威脅,不但來自「學術的社會責任」或「學術自由不能無限上綱」這些通俗說法的侵蝕,也來自學術的行政單位受制於教育部官僚,而 後者則往往臣服於民粹民意的壓力。在民粹的學術管制下,不但政治與性的議題首當其衝受到壓抑,很多其他學術研究議題也難以倖免(假設有人發現大麻或搖頭丸 具有多種醫療健康效果,這種研究發現勢必也會遭到撻伐)。


學術自由與藝術自由的基本精神,原本就建立在學術與藝術都屬於獨立自主的領域。民意或多數決並非學術與藝術兩個領域內的操作原則,不論君主或民主,都不能決定何者為真、何者為美。


事實上,作為一種理性的批判活動,學術自由必須是絕對的價值,因為理性必須能夠絕對自由的表達與被批判、而無理性之外的限制;理性只受理性本身的限制,因此 只有學術同儕(即,任何使用學術說理方式者)才是適切的學術批判者。一個專家的偏見成見只能用另一個專家的意見來對抗,而不能訴諸警察或群氓。易言之,對 一種學術意見或藝術呈現的質疑,也只能以另一種學術意見或藝術呈現來提出,而不能由外在於這些領域的力量來取代說理。如果學術圈、藝術圈不能進行自我的內 部批判,如果學術或藝術遭到來自外部的控制打壓或內部的壟斷把持,那麼這就意味著學術自由和藝術自由遭到了威脅。(當然,學術只是在真理評斷這個層次才作 為獨立自主的領域,學術或藝術的生產可能是和群眾、國家、企業等等有機共生的,因此對於學術或藝術的理性批判可以更後設地針對學術與藝術真理的生產過程、 典範預設等等。)


另外,就所謂「學術的社會責任」而論,即使我們不談「反蒙昧的啟蒙」(也就是對既有意見或常識的批判),不談「追求解放的知識」(也就是反宰制的知識),而 只用最低標準來談「堅持追求真理」,那麼,就算我們訴說的真理有可能會摧毀傳統的社會道德基礎、有可能會冒犯大多數人的情感與倫理觀──就像當年在西方社 會提出進化論(被認為會摧毀西方人的信仰與道德基礎)一樣──對自己的專業負責的學術人還是必須堅持追求真理。藝術自由在很多方面也可以循著類似的理路來 理解。


上述學術自由和藝術自由的理念與實踐固然清晰,然而學術人與藝術人往往在行政官僚、國家、媒體、群氓民粹的龐大壓力下,被弱化而被迫步上媚俗、噤聲、粉飾、 退縮的道路,嚴重挫傷學術和藝術的活力與批判力。晚近教育主管單位花費巨資進行學術網路管制檢查,侵害學術人的知之權利與蔑視大學師生獨立判斷能力;許多 外文學術論文的網路連結僅因為出現特定字眼就被篩檢而被禁止閱讀。學術自由可說是蕩然無存了,而這則意味著一般人的資訊自由與言論自由都遭到了剝奪。


面對各種來自外界的非理性壓迫,學術人和藝術人要如何維護自主尊嚴,要如何呵護思辨活力,要如何抗拒道德掛帥的判斷,這是所有學術人和藝術人共同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