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解放與性解放一樣重要

破報255號 2003/04/18~04/27

文/康寧馨

中學生與教授的言論自由?

現在是2003年4月16日,這一個多月以來,按時間順序,與「言論自由」有關的新聞約有:一、台灣政府將台灣反戰人士名單送往美國。二、文茜小妹大將遭停播。三、台灣中學童軍社團連署反戰聲明,卻遭情治單位注意施壓下停辦活動。四、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所負責之網站上有超連結連至「人獸交」網頁。對上述新聞眾人的反應約是:一、有人說媒體亂報,又說若敢反戰,為什麼怕政府把名單送往美國?是不是新聞亂報,也許諸位可以參考一下行政院新聞局網站的英文版裡一篇標題名為「台灣善意:促進人權與和平」(Taiwan's Goodwill: Furthering Human Rights and Peace)的文件裡「反恐」一欄(http://www.gio.gov.tw/taiwan-website/5-gp/human/antiterrorism/anti.html),裡頭特別將反戰人士與恐怖份子還有穆斯林送作堆,可見政府真是對美國充滿了「台灣善意」。二、除了七嘴八舌的討論幫腔外,文茜小妹自己也還罩得住。三、其實我只收到網路通知活動取消,並沒有看到有任何一個媒體關切這件事,也沒有教授出來關心「中學生」的言論自由與民主教育。四、一開始便吵的不可開交,話題牽涉到色情、言論自由、兒童不宜、動保大師還有白色恐怖等等,還有一些主流媒體在網路上作「人獸交」民調,熱鬧非凡。


關於最後這個「人獸交」網頁超連結事件,由於嗅到了上述事件中限制言論自由或是保守勢力反撲的復甦傾向,各方反應更形複雜,許多合縱連橫的私下道德勸說也在學院內揚沸。的確,我對學院內的風暴不甚了解,對藉此機會排除異己的作法反胃(據說已經到了開教評討論何春蕤適不適任的地步),不過在這裡我疑問的,主要只有幾件事:一、以強制的方式限制言論自由的確是倒退,可是為什麼我們關心教授的言論自由比關心中學生的言論自由來的關心許多許多呢?比較「權力」之下,中學生不該受到更多的幫助嗎?二、如果今天是一般人作了同樣的連結,同樣網頁,同樣照片,那麼不管他引了馬克思還是辛格或是陳水扁的話,這個人是不是更有可能早在沒有受到關切的情形下被判刑了?三、不同意該網站上的呈現,不管不同意的理由為何,是不是馬上會被歸入「保守派」來敵我二分?四、非常弔詭地,向來保守的教育部兩性平等委員會委員說了:「「性」還是有倫理存在,更必須有自主意願,也必須尊重動物的意願,考慮是否會對動物造成傷害。否則,就像大人拿糖果給小孩誘騙其從事性行為,這種行為實在說不過去,也必須被討論。 」五、除了卡維波在原頁面上的「人獸之間」一文,何春蕤在4月10日的公開回應中有一項:「針對動物戀網頁內容﹕動物戀乃是寫作《動物解放》一書之哲學大師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觀點,該網頁對其理論進行闡釋,並且收集相關新聞報導,呈現動物戀的實際社會存在。」,人獸交與動保/哲學大師還有動保的關係為何?

誰第一?人、性、動物

雖然問題那樣多,但我只想談談最後一項:動保。長期以來,動保一直是台灣弱勢議題裡最弱勢的議題,此話怎講?當下即可呈上與時事相關的例子----人獸交網頁事件學院內(或社會上)出現了兩種風潮:姑且稱之為象徵性的「獵殺女巫」與「反獵殺女巫」,在此同時,台南縣則因為據說是狗咬死人事件出現了真實的「獵殺流浪狗」風潮,前者的爭議至今尤在,後者則想當然爾一如以往地「不管流浪狗是不是被棄養,不管是不是因為沒有食物所以啃咬屍體,也不管是不是真的是狗先攻擊人,不管解決流浪狗問題的治本之道是先解決人腦袋裡的錯誤觀念,總之流浪狗一律撲殺。」在獵殺女巫與反獵殺女巫風潮兩大陣營的夾縫裡,偶而透出微微的「動保」咽嗚聲,卻還要小心被兩邊用「貌似動保」的砲火夾攻消音。混亂中,一個朋友說的是:「這中間有三個方面:人(的優越地位)、性(的不應該受到限制)、動物(的不應該受到剝削利用)--括弧裏分別是人類利益論者、性優先論者、以及動物利益論者的主張。第一類人反對人∕動物性關係,理由是人比動物高明;第二類人主張人∕動物可以有性行為,理由是性不容受到限制;第三類反對人∕動物性關係,理由是恐怕動物又多了一個遭虐待的方式。」我想在此先得說明一下,作為長期關心動保的人,不樂見何春蕤的聲明上以動保大師的品牌來求得正當性,因為呈現的方式抽離了動保的脈絡,且與Peter Singer原先的「跨物種性交」書評原意不符,「跨物種性交」在網站上若只以「人獸」方式呈現,那無非也是人類中心主義作祟,更別提動保現下努力的目標之一是使非人動物不要被人類工具性的使用,包括性工具與商業行為。在我的理解裡,Peter Singer極具爭議,後來連動保團體都出來抗議的這段話,並不是基於「性解放」的理由而說的,而是基於他的動保理論中「所有動物(包括人)一律平等。」,所以這種以人優越而動物低下的理由把話題視為禁忌的觀念才是他要「發聲」破除的迷思。在Singer一貫用來談動保或者生命倫理議題的效益主義思維裡,「動物(當然,包括人)的痛苦、感受、意願等」從來都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Singer該書評絕非在不考慮現實脈絡下提倡實踐人獸交行為,而是基於言論自由同時也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反諷。Singer在破週報之前的訪談中說的好:「這是一個特殊的情況下說出的,我支持任何議題都可自由討論的立場。我只是在評論一本書時所引伸的問題而非提議,正如以前同性戀被視為恐怖的而現在比較為人接受一樣。」不知道那些關心性別的朋友們,有沒有注意到「正如以前同性戀被視為恐怖的而現在比較為人接受一樣。」這段話,在討論「我類」與「異類」(註:「我類」與「異類」在性學大師眼裡皆為「人類」。)的同時,是否也能把動保議題納入視野裡?能否在談論性/性別時注意到各個議題間的「有效連結」?

強暴動物是性自由的一種?

關於難纏的「人獸交」討論,有識者認為動保份子應該出來面對這個問題。一聽讓人十分感動,畢竟,從以前到現在,除了動保團體與公部門所舉辦的動保和不動保的座談會外,從來沒有人會叫動保份子站出來討論動保,比較常見的情形是,大家雖然知道並且能夠尊重(?)動保也是一個弱勢議題,但畢竟從來也不是大家使力的主題,「人的事情都管不完了呢!還管那些貓狗小事。」。我這樣一寫想必也不會有人願意(真心的)聽聽動保到底是怎麼回事了,所以,我們還是回到熱鬧的性的話題上吧,一、到目前為止,所有討論人獸交的文章裡,我所見到的都是以人類的性模式/生理/需求來思考動物的性,殊不知人以外的動物有一定的發情期,有一定的求偶模式(可視為動物的社會行為與心理需求),性在動物身上不見得就是「真槍實彈」的操演而已。再者,討論性的大師們難道沒有發現人獸交裡隱含的性別歧視嗎?要不發情的雄性動物與人以生殖器性交,較難達成,但要發情的雄性人類插入人以外不發情動物的陰道或生殖泌尿道就容易的多了,這不是一種強暴嗎?在所謂人獸交的歷史/商業/證據(電影、照片)裡,這些動物都是享受性的嗎?能說服我「蛇鑽進另一種動物的陰道(在網站上是女人這種動物)」是蛇的一種性行為模式嗎?以人類的性模式作中心來思考動物的性模式,類似的歧視不正是諸位「同志」們長久以來要反對的嗎?二、即便是人以外的同種的動物間都有「強暴」發生,要討論動物的意願/性自主,既然動物不會說人話,那麼我建議:試試讓動物能夠自由選擇性交的對象,而不是在被囚禁或是被限制的情形下草草(或被食物誘惑)與人發生性行為,動物有選擇人以外其他同種與不同種動物作為性對象的權利。

動物解放與性解放一樣重要

最後,我要說的是,所有關於人獸交與動保的討論,都應該基於台灣當下的社會脈絡與社會環境來進行,我們該問問關心性/性別的人,是否曾注意過動保議題裡的性別問題?是否注意過台灣社會對所謂收養或餵食流浪動物的「愛心媽媽」的性別歧視?是否知道Peter Singer為何說:「有人說,性別歧視是眾人明目張膽接受和實行的最後一種歧視----這種歧視就連那些以反對壓迫少數民族自詡的自由派人士也難以免除。但是,我們最好少說最後的一種歧視這類的話。如果我們從解放運動中有所學習,則我們就知道,要察覺我們的態度中潛含的偏見是何等困難,往往如果不是被逼得不得不承認,我們是看不到的。」。是否知道物種歧視與性別歧視一樣是種壓迫,是否知道動物解放與性解放一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