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19 日
廖元豪趙剛陳宜中

自主公民進場

凡是為了挺藍而倒扁的民眾,或是為了挺綠而反制倒扁的民眾,都不是真正的自主公民,因為這些在其他方面或許可敬的國人,把自身交給了一個外在的勢頭,放棄了對自身信念與行動的嚴肅思考,也放棄了對人民自身利益的忠實看守。

自主公民的首要外顯特徵是:不如響斯應地為藍或綠背書,不機械反應地反藍或反綠,更不為一方打另一方。表現在外的這些行動特徵,反映了一個內在的清楚思考:如果公民沒有自主性,那將永遠是既存政治勢力(不管在朝或在野)的偶具,供人驅策,犧牲的不只是自身的利益,並且是根本的公民主體。沒有自主公民體為基礎的體制,一定不是真正的民主體制──儘管有選舉、有政黨。自主公民也投票,但走出投票所,並不停止思考,也不閉上眼睛,更不閉上嘴巴;行屍走肉般地等待下一次投票的必非自主公民,反更像是千百年來有權者眼中的「小老百姓」。

新世紀以來,人民痛苦指數陡然攀升是一不爭事實。各種問題愈演愈烈,表現在高層政治腐敗化、政黨政治家族化、金權政治肌理化、貧富差距鴻溝化、兩岸關係敵對化、新聞媒體幫派化、弱勢群體邊緣化、人權保障書面化、多元文化口號化…這九化。其中,人民對高層的失德、失言與失態的憤怒最為尖銳,因為那牽涉到社會人群文明與國家賴以存在的道德底線,這個憤怒表現在百萬人要求總統下台與「反貪腐」等消極訴求。

這些訴求雖然消極,但是,在傳統的專制、威權與家父長文化制約下的人民,能夠突破文化限制,提出「反對╳╳當家作主」的明確訊息,的確是自主公民的突破性進步。對這一進步提出質疑,無異於質疑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道理:一個政權得不到社會(或公民)的合作,責任是應由政權來負,而不是由社會(或公民)來負。這是徐復觀先生一九四九年在《民主評論》上的一篇文章,對甫敗於國共內戰的國民黨政權所進的諍言,於今錚然有聲。

因此,無條件地支持執政政權,並對公民行動進行汙名或反制,是一股與民主社會的理路自我矛盾的力量,也是公民內部自我摧毀的力量。對於這股所謂「人民的力量」,我們以民主之名格外籲請三思。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無條件支持倒扁或是反貪腐的人民行動,關鍵仍在於它是否堪稱一實質的自主公民行動。

一場實質的自主公民行動,在這個攸關台灣民主前程的時刻中,必須要(一)具備超越藍綠的公民自主意識;(二)對藍與綠所共同構成的台灣政黨政治格局持高度批判意識。翻成白話,也就是呼籲走上凱達格蘭大道的兄弟姊妹們,倒扁與反貪腐只是消極或是表層目標,真正的目標是以我們公民為主體,促成現實兩大政治勢力的徹底改造。

我們要以集體的力量要求「後扁時代」(不管是多久後)的政治接班人(呂或是馬或是其他人)與政治勢力(不管是民進黨或是國民黨),以具體的承諾,挽救那被台灣的政黨政治接力糟蹋但所幸一息尚存的重要價值,其中包括:民主、公義、和平、清廉、法治、人權、社會自由與文化多元。

自主公民的廣場行動一定不能只是倒扁或是反貪腐,這太消極了,倒扁必須與策馬策呂入民主與進步之林,雙軌並進。我們反對阿扁式的政治,在台獨這張空頭支票的掩護下,進行拍賣中華民國的黨派家族私政治,也同樣反對小馬式的政治,以維持現狀(即,不開支票)為名,進行沒有願景的退縮政治。

隔著層層拒馬與軍警,面對著日據時期的總督府與現今的總統府,廣場上的自主公民將展現其體積、重量與勇氣,促扁下台,但更應展現其公共智能,論述出後扁時期的公義與民主,以及與這些價值相關的具體訴求。只倒扁或只反那已經失過的德或犯過的罪,而不持續地對未來的政權戒慎恐懼,歷史將證明其為浪擲能量,甚或為大盜積。

在這個重要的歷史時刻來臨之際,我們深切期待著自主公民的進場!

趙剛、陳宜中、廖元豪/中國時報2006.08.31

(三位作者皆為台社──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成員)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