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如何報導網路色情?

林鶴玲、劉靜怡

如果票選媒體最愛的網路新聞,排行榜第一名一定是網路色情新聞。色情網站儼然成為最受媒體歡迎的過街老鼠──寫起來刺激,罵起來安全。可是,我們認為:長期以來,網路新聞的相關報導通常卻是在新聞專業和新聞倫理標準方面,最不成熟、最有待檢討的,其中又以網路色情和網路犯罪新聞為甚。以近日各報在處理終止童妓協會所發佈的「web547色情網站檢舉結果」新聞為例,這則新聞在各報都被大幅報導,紛紛以「六千色情網站污染兒童」為標題,大談國內色情網站的氾濫,無異就是此類不負責任的網路新聞典型之作。針對這個新聞現象,我們認為有提出問題的必要。

如果我們細看這則新聞的相關報導,就會發現,無論是這個「六千色情網站」的數字,或是被點名暗藏春色最多的網路業者,發佈報告者所根據的證據,都是網路使用者主動到終止童妓協會網站「檢舉」的色情網站數目。問題是:這種非系統性、不嚴謹的「主動檢舉」研究法所得到的結論,能用來判斷臺灣網路色情氾濫的情形嗎?(以六七千個被檢舉到的色情網站為準,就代表網路色情是很嚴重嗎?臺灣到底總共有多少個網站?色情網站又佔了多少比例?)以此種調查「方法」所得的結果,能夠讓讀者明白哪一個網路業者比較黃嗎?其中恐怕有很大的疑問。

讓我們以他山之石為鏡:美國時代雜誌(Time199573日該期的封面故事,是一篇根據卡內基美倫大學一項網路色情研究所做的報導。這項號稱全面性的網路色情調查研究,鉅細靡遺地描寫網路上可取得的色情材料和網路色情氾濫的情況。該期一上市,立刻受到美國國會注意,並被各媒體引用作為網路色情氾濫的證據。同時,連素負盛名的喬治城大學法學期刊(Georgetown Law Journal),也破例讓這項研究在未經學術審查的情況下,配合其他學者的論文出版專刊探討網路色情問題。然而,事後美國許多網路使用者和學者追究真相的結果,卻發現這項其實是一名大學生所做的調查研究,其研究方法和蒐集資料的方式都有嚴重瑕疵。自此網路上掀起一陣風暴,討論此事件的各種政治意涵,並嚴厲批評該報導作者Philip Elmer-DeWitt身為一個長期以來備受認定和尊敬的科技記者,為什麼會認為這樣一個充滿瑕疵的研究是可信而值得報導的。最後,作者公開承認自己因為未做好報導前的基本事實查證而把事情弄得一團糟。時代雜誌並刊出一篇後續報導,重新評估網路色情的普及程度,將原先報導指稱新聞群組的圖片有百分之八十三點五為色情圖片的說法,修正為不及百分之一,無異於是以醜聞收場,這場醜聞,也為美國國會日後立法管制網路色情的行動,種下負面因子。

連以素負聲名的學術研究機構為名的研究結果,都有可能因為造假和缺乏嚴謹研究方法而不值得採信,何況是一個以消滅色情為職志的民間團體,運用粗糙的檢舉式方法所呈現的調查結果?新聞記者難道沒有責任為讀者篩檢、分析這些數據是否具有意義?難道可以毫無責任的躲在「我不報導別人也會報導」的說詞後,盡情地為這些數據背書?在缺乏查證的專業倫理之外,部分媒體也打著檢舉色情網站的旗幟,道貌岸然地趁機刊登色情網站圖片,甚至,仔細玩味之下,還可以發現某一主要報紙更藉此進行選擇性報導,點名特定網路業者,實在難脫保護自己的結盟對象、打擊競爭對手,大搞小動作之嫌,這不僅讓我們為網路新聞報導的專業性和公正性捏一把冷汗,也讓我們為激情的衛道勢力和粗暴的檢警機關兩者與此一網路新聞報導結合成無形卻無所不在的聯盟關係,大開網路時代民主倒車的趨勢,深感厭煩不耐。

色情網站變成軟柿子,大家不但想將其塑造成罪惡的淵藪,更想捏之得利:立法委員動不動就指責網路色情氾濫,警察機關隨時都在破獲色情網站,正因為網路是媒體新寵兒,找色情網站的麻煩也就成為政治人物曝光和警察展現績效的新終南捷徑。立委痛斥色情網站和警察破獲色情網站的行動,經由怠惰不負責的媒體大量報導,成為鎂光燈的焦點,從成本效益的觀點考量,找色情網站麻煩更是本低利多的生意,穩賺不賠,但是,既可悲又可歎的是,卻極少有人跳脫這種網路新聞現象的麻痺作用,反省除了表面上堂而皇之的道德訴求之外,這個網路新聞現象背後,到底隱藏了多少以汙名化網路來解決問題的可議心態,以讀者的無辜無知為操制工具的商業競爭伎倆,以及數說不盡的政治和法律爭議。或許,在網路發燒到最高點的世紀開端,冷靜下來思索這個人類的永恆焦慮,此其時也。

 

國際邊緣名家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