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四月天」電視劇與相關書籍受歡迎的熱度持續不退,但是人們卻很少把它和此刻另外一些勾動人心的電視廣告關連起來考察:例如任賢齊的琳達安琪手機廣告,以及沈世朋和新女友海邊約會卻同時接到查勤電話的廣告等等。其實這些現象都在撩撥著同一個主題:外遇。而且這些電視影像都沒有負面的呈現外遇,甚至讓人同情外遇,或者讓人感到外遇愛情的浪漫可貴。
再擴大一點來看,不但現代社會的生活形態為外遇製造了最流動開放的條件,而且像情人節、「非常男女」和無處不在的愛情故事與影像,讓人無所遁逃愛情的誘惑,愛情文化所帶動的休閒與消費活動也無時不挑逗人去(多)談戀愛,也就是去外遇─因為,既然愛情如此美好,何不再多談一次?在這種社會環境中,外遇愈來愈成為一種人生機會、人生選擇、與實驗冒險的好玩經驗。遊戲規則是:如果你要傻傻地抗拒誘惑而不外遇,那是你自己決定的乏味人生,可別期望別人也會如此。
不過,外遇雖然已經是一個普遍的現實,但是在公眾論述中卻還沒有形成理直氣壯的態勢。社會的「愛情倫理」和「外遇現實」之間有著極大的落差:外遇仍然被譴責為不道德、人格不成熟、不負責任等等,這也造成了一個虛偽和罪惡感充斥的社會。電視的外遇廣告雖然讓人會心的微笑,潛意識地減輕了人們的罪惡感,但是它們卻還不是把外遇正當化的積極論述。
換句話說,在這個外遇年代,人們正需要一個新的愛情倫理。而「人間四月天」就正在偷渡這個將外遇正當化的新倫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人間四月天」,就可以得出另一種不同的解讀,也對比出之前對該劇的解讀都錯誤的假設了:一、因為該劇時空背景是五四,故而過去的性愛論述必然不可能比現在激進;二、五四的新詩、緩慢的節奏都屬於過去的浪漫,有別於後現代的速食愛情。這兩個錯誤的假設使得眾多評論者覺得,一個前現代的浪漫故事竟然在「性開放的後現代」大行其道是不可思議的,因而繼續錯誤地推論這只是後現代流行的復古現象之一,其所凸顯的則是新世代的心靈貧瘠與渴求純真愛情。
其實五四是愛情革命的時代,其革命精神當然會比後代的承平時期要激進。像徐志摩這種典型人物身上的愛情至上理念,是完全不受責任道德等論調束縛的。相較之下,在今天,連未婚者的「外遇」都難逃譴責,我們又幾時見過社會知名、為人師表的已婚者外遇能像徐志摩在「人間四月天中」的理直氣壯?在媒體中,我們又何曾見過肯定外遇、頌揚外遇愛情的大聲疾呼?這麼看來,「人間四月天」偷渡的是一個非常激進的外遇論述,它攪動的正是已經波濤洶湧的情慾暗流。
如果說「人間四月天」的外遇太理直氣壯,外遇太多(徐志摩外遇、陸小曼外遇、林徽因「精神外遇」),那麼怎能逃得過此刻觀眾的良心檢查呢?其祕密就是,用緩慢的節奏、高藝術感的大陸連續劇拍法,來拉大它與觀眾的距離,使觀眾覺得此劇說的是「過去時空」的事,是特殊人物而非你我凡夫俗子的故事。
該劇若以人們非常熟習的八點檔連續劇形式節奏來表現,那就會因為沒有距離感,而讓更多的人厭惡徐志摩的「不負責任」。
或許有人要問,五四的新詩與文藝腔不是代表「浪漫純情」嗎?為什麼會在性愛感官皆麻辣的新世代中找到共鳴?這個質疑忽略了歷史脈絡的置換效果。五四新詩的浪漫在白話文歷史上原來就有其突破革新的意味,而且它也可以在不同時空裡產生不同效果。而人們總是尋找各種方式來表達激情,當情人節大餐、一夜情、瘋狂性愛愈來愈尋常之時,五四新詩文法也可以在此刻被當成一種最新的激情表達法。換句話說,五四新詩在今天是被用來讓性愛激情具體的語言化、幻夢化,這其實是十分麻辣刺激的。
「人間四月天」和其他撩撥外遇的電視廣告都不同程度地把外遇正當化,因而滿足了一個已經普遍外遇的社會的集體慾望;反過來說,正是因為外遇還是一個大禁忌,因此它還充滿吸引力與商機。此刻我們需要面對的問題正是:如何建立一個合乎社會現實的新愛情倫理,而推動「通姦的除罪化」應當就是第一步。
原載於2000年4月2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後記
女人要外遇!
性別不平等的社會往往要求女人應該以「家庭」或「內」為中心,因此女性從不被鼓勵向「外」發展。易言之,不被鼓勵「外遇」:不但「性愛外遇」被格外嚴厲地譴責,其他一切人生的「外遇」─離開私領域或離開女性既定道路的「外遇」──都被描繪為危險且困難重重。故而,在異性戀男女關係中,很多好女人都扮演傻傻的守貞者,她們害怕冒險會打破乏味但安定安全的現狀,也因為良心譴責而無能隱瞞外遇,更不斷地消除自己外遇的機會與誘惑,最終失去外遇的能力,也一併失去改變人生的勇氣。幸而,現在越來越多女人也逐漸覺悟社會化過程對女性加諸的守貞枷鎖,而開始積極掌握人生各種「外遇」機會。
關於女性外遇,可參看何春蕤,《好色女人》一書中的多篇文章:〈外遇就是一種蹺課〉、〈三溫暖的外遇〉、〈女人外遇陣線聯盟〉、〈情慾的多角化經營〉、〈歷史上的真愛一向很敗德〉、〈外遇的另類論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