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茜美鳳緋聞污名何時了? 修法立法正其時 ──婦運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記者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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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陳文茜、璩美鳳事件凸顯了女性參政權與「性」污名之間的密切關係。風流多情的女性被稱為「妓女」,與有婦之夫的交往則是罪無可恕的「要害」,因此可以被任意偷拍窺視與侵害隱私而無還手餘地。過去某些女性政治人物也曾經因為「通姦」、「光顧牛郎店」等傳聞而被污名嘲弄。 凡此種種,均顯示女性政治人物的參政權往往因為缺乏「性權」而受損害。女性的「性權」應當包括「打破男女性道德的雙重標準」(反對只準男人而禁止女人)、「性隱私權」(反對任意的偷拍、偷窺與散佈)、與「性自由權」,所謂「性自由權」即是「兩廂情願的性愛乃屬私人的自由範圍,不應視為犯罪」。在此意義下,通姦與性工作均應該除罪,這也早是世界進步潮流。昨日立委林重謨也在民進黨立院黨團之陪同下公開向性工作者道歉,然而口頭的道歉更應該進一步化為性工作的除罪與尊重。 在女性參政權陷入危機的這個時刻,進步婦運團體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以徹底改變社會觀念,祛除加諸於女性身上的各式「性」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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