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刑法大翻修,為廢除死刑做準備

 

中國時報   社會綜合   2002/07/08

修法 為廢死刑作準備

 林淑玲/特稿 刑法施行六十多年來最大幅度的一次翻修,重點在於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有期徒刑上限,預為呼應國際人權公約, 廢除死刑做準備。然而,死刑未廢,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卻已提高一倍,全案進入國會審查時,必然會引發正反意見的熱烈爭辯。

 民進黨政府執政不久,即曾嘗試性拋出廢除死刑議題,測試民眾反應,惟社會上主張「治亂世,用重典」者眾,對廢死刑的接受度仍低。尤其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個十五年到廿年就可以假釋出獄,更使許多人擔心廢除死刑後,社會治安可能會進一步惡化。

 在方向上,儘管臺灣社會對廢死刑的接受度不高,民進黨政府始終沒有放棄藉「廢死刑」向海外宣示人權成果的努力,只是不容易有時間表。短期內只得從修改國內法著手,創造廢死刑的環境,讓社會大眾慢慢接受當死刑廢止後,法律仍可對罪大惡極者施以「罪與罰」相當的刑罰。

 因此,刑法這次修正幅度雖大,卻多是繞著未來將廢死刑的方向發展,法務部雖強調修正案是「寬嚴併進」,實則趨於寬鬆者並不多見,只有落實十八歲以下少年不得判死刑的國際公約,以及鬆綁公營事業人員的定義。其餘修正條文,多是從嚴,而且是重很多。

 此草案在行政院歷經七次政務審查會,本週就要定案,行政院版方向不致再有重大改變。但由於大幅提高刑期、假釋門檻,對現行社會體系將帶來重大影響,對受刑人權益衝擊尤鉅,全案將來送進立法院審查後,必然會面臨激烈的拉鋸,受刑人家屬動員遊說也是可以預見的。

 從影響層面來看,假釋門檻、刑期的變動,並不亞於廢死刑。這項制度的重大變革,所牽引的爭論焦點至少將包括:一、社會應否全面實施重典?二、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是否需要以廢死刑做配套?結果如何尚難逆料。但經過這兩個議題的反覆辯論,至少可以讓臺灣社會更成熟地面對「廢死刑」議題,冷靜思考我們要做什麼樣的選擇。

中國時報   政治新聞   2002/07/12

刑法大幅修正 廢除「絕對唯一死刑」

 林淑玲/臺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審查會十一日完成刑法修正草案、刑法施行法修正草案審查。將單一犯罪有期徒刑及加重後最高上限,從現行十五年及二十年,分別提高為二十年及三十年。數罪併罰有期徒刑執行上限,則從現行規定二十年,提高為四十年。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亦提高為卅年、累犯四十年,比現行規定大幅調高一倍。

 該修正亦為刑法施行六十多年來最大幅度一次。法務部常務次長顏大和表示,目前刑法還有三三三、三三四兩項條文,觸犯海盜罪等有「絕對唯一死刑」的罰則,未來也將在刑法分則的修訂中改為「相對死刑」,觸犯者得判死刑、無期徒刑。他強調,該修正案完成後,刑法就再也沒有「絕對唯一死刑」的條文。

 全案將於行政院會通過後,送司法院會銜再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強調,基於人權保障,不溯及既往,已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受刑人不會受到假釋門檻提高影響。為避免修正後適用困擾,全案將在修正公佈一年後才施行。

 負責審查的政務委員許志雄表示,廢除死刑 仍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但還需要配套措施與民眾的接受,目前暫時還沒有時間表。就人權觀點,他不認同「治亂世,用重典」的說法,事實上這次的修正是「寬嚴並進」,有趨於嚴格之處,也有放寬之處。例如,修法後,十八歲以下少年的犯罪行為已不得再判處死刑。

 該草案也對公務員定義做了修訂,顏大和說,將來包括公營行庫、公立醫院、公營事業,只要是不涉及公權力的行為,都比照一般民眾處理。例如,公營行庫行員如果違法放貸,目前是視為公務員貪污,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偵辦,刑法修正後,便比照一般銀行行員,適用背信罪。


工商時報   焦點新聞   2002/07/12

刑法總則重大修正 刑法公務員範圍 排除公營事業員工

 呂雪彗/臺北報導 行政院十一日完成刑法總則修正草案之政務審查,政務委員許志雄表示,這是刑法公佈六十多年來最大幅度修正,內容主要採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其中為配合國營事業走向企業化經營,在刑法中配合修正公務員定義,對從事私經濟行為為主要業務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及公立醫院,排除在刑法公務員範圍之外。

 刑法修正中並確定單一最高刑度將提高為四十年,並對重刑犯及再犯重罪者加重處罰;至於短期受刑人將增加以易科罰金、緩刑等方式取代傳統的刑罰。

 這次草案中修正公務員定義為:依法令從事公務或受公務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因此,公立醫院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若從事公權力以外行為、或私經濟領域,將排除在刑法公務員的範圍之外。許志雄表示,這是配合公營事業趨向企業化經營的理念所作重大修正,將使其法律地位與民營機構人員相同,而較具合理性。

 因此如中船錯用焊條案,臺電過去購煤弊案等,均屬一般契約的交易行為,不在刑法公務員的範疇,未來只有違反一般的背信及詐欺等罪,而不比貪污論罪。

 而因本次刑法條文修正幅度甚大,為避免修正後適用的困擾,草案也規定在公佈一年後才施行。法務部常次顏大和也說,廢除死刑是未來方向,未來將進一步研修刑法分則,將若干唯一死刑條文改為無期徒刑等相對死刑。另亦將現行十八歲以下人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可判處死刑的規定予以刪除。

 經過八次密集審查會,此次最大翻修方向為重罪重罰、輕罪輕罰。許志雄強調,這並非亂世用重典,而是根據比例原則,對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不再以傳統的刑罰處罰,而改以易科罰金、緩刑等方式矯正其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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