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書庫》遭基隆地檢署不當查扣男體雜誌案:一審有罪 晶晶書庫要上訴
男體寫真案》一審有罪 晶晶書庫要上訴

記者梁欣怡/報導

同志書店「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一審宣判有罪,引發同志社群以及同志文化學者大加撻伐,痛批臺灣社會已精神錯亂,大開倒車,執政當局利用司法迫害同志,連內心的想法與自由都被剝奪,他們更質疑:為何臺灣社會處處充滿女體,滿足異性戀男性觀看的權利,廣大異性戀女性卻必須被迫放棄觀賞男體權利?

纏訟2年的香港合法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害風化的官司,基隆地方法院5月31日宣判有罪,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被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但他決定上訴到底。

宣判結果一出,各方支援、慰問的聲浪不斷。有人上BBS聲援,也有人傳簡訊為賴正哲加油打氣。在6月1日喬遷重新開幕的晶晶書庫,昨天則是湧入各方人士,宣誓與賴正哲一同在同志運動道路上,堅定再出發。

「我以為聽到宣判結果,我會很難過。」阿哲說,過去2年他看到司法體系的強硬態度,便已預料會有這樣的結果。

「從海關沒收的雜誌、警察強行帶走的寫真刊物總共700多本,到底有多少符合刑法235條猥褻的定義?每換一名檢察官,數量就跟著變,因為每個人對猥褻的認定不同!」阿哲說,有檢察官甚至把雜誌中一篇讀者投書,講述他暗戀另一名男子的文章都看成是妨害風化。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痛批,敗訴不啻是對同志的當頭棒喝,更提醒臺灣社會並沒有因為政客號稱「人權立國」,或三不五時把「同志也有人權」掛在嘴上,就一夕翻轉同志被誤解、被歧視的處境。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呼籲全民自拍,鬆動企圖滅絕同志情慾圖像的司法體系。臺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張小虹也直指,社會象徵秩序徹底崩解,同性戀最大敵人不是廣大異性戀者,而是已精神錯亂的社會。臺灣大學城鄉研究所教授畢恆達更說,看似開明的社會氣氛,對待同志仍是雙重標準,男女熱烈追求,被視為浪漫,但同性熱戀,卻被聯想成濫交。 

【2005/06/02 民生報】

男體寫真案》晶晶書庫負責人 媽媽前天走了

記者梁欣怡/報導

宣判前一天早上9時,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的母親因癌癥去世。這位60多歲的臺灣阿媽人很傳統,教育程度也不高,卻在支援同性戀兒子這件事上表現得非常勇敢。服喪中的阿哲原本期待判決結果可以讓母親走得了無牽掛,然而在聆聽判決後他思考一陣,然後告訴友人:媽媽一定是希望我做大事。

昨天是晶晶書庫喬遷之喜,卻來了一群同志親手摺六彩紙鶴向賴媽媽致敬。阿哲說:「心情真的很複雜,新店面,媽媽一直想來看,還嚷著要當櫃臺小姐,和客人聊天。」

阿哲說,當警察拿著搜索票,大舉入侵他的住家、房間之際,警察不解地問他媽:「為何你兒子要開那種不三不四的店?」誰料媽媽竟向警察嗆聲:「那些在彩虹頻道都看得到,哪算得了什麼!」阿哲驚訝發現,觀念傳統的媽媽已經被改變。

「哪個媽媽不希望孩子活得自在、快樂?」阿哲說,他了解媽媽的期許,雖千夫所指,也要要做「對」的事。 

【2005/06/02 民生報】


晶晶書庫妨害風化賴正哲拘役50天

中國時報 C4/大臺北都會 2005/06/01 

【許俊偉/基隆報導】 
  臺北「晶晶書庫」販售男體寫真案,基隆地方法院五月卅一日完成宣判,負責人賴正哲因妨害風化遭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刑責雖輕,但賴正哲不滿法官剝奪同志享受情慾的權利,將繼續上訴捍衛同志「性權」。 
  歷經2年纏訟、3次開庭,賴正哲昨天聽完法官宣判後,在法庭外語氣堅定的表示「絕對會上訴」,他說,國外早把「性權」視為人權的一種,原本他十分期待該判決能將國內人權向前引領,但最後結果仍令人遺憾。 
  賴正哲指出,臺灣司法明顯落後國際人權腳步,但他並不悲觀,將繼續上訴捍衛同志觀賞男體寫真的權利。他還說,賴母前天因肝癌過世,而她臨終前的遺願,就是期盼賴正哲能繼續推動臺灣同志運動,為這群弱勢族群權益打拼。 
  在多位同志團體人士陪同下,賴正哲一行人一身黑衣,除了哀悼賴母,也哀悼臺灣同志人權,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則說,國內日前才通過允許工廠壓製國外A片光碟,境內卻限制同志觀看男體寫真,多重標準令人遺憾。 
  賴正哲前年自香港進口當地合法男體寫真雜誌,並於晶晶書庫內公開陳列販售,因涉嫌散佈、販賣和持有猥褻物品,被檢察官以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店內5百多本和正從海關進口的2百多本雜誌則遭沒收。 
  全案經基隆地方法院2年審理,期間檢方與被告對猥褻定義唇槍舌戰,每次開庭同志團體則都到場聲援,但法官最後則認定暴露性器官的男體雜誌構成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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