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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階級性

中時小社論

 

2002.09.18  中國時報 

裸露沒有階級性嗎?為什麼有些裸露高級,有些裸露低級? 

裸露沒有商業性嗎?為什麼有些裸露可以,有些裸露不可以? 

公權力不斷在調整那條「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道德之尺。以執法尺度的寬緊,暗示他人想像主政者道德尺度的寬緊。可是,有一致的標準嗎? 

檳榔西施的裸露比較低級。是嗎?是因為賣的低級?穿的低級?還是
裸露本身低級?如果裸露本身就低級,那麼,車展呢?資訊展呢?內衣秀呢?泳裝秀呢?相同的裸露,因為販賣商品不同,或包裝手法不同,就有了「階級差異」? 

同樣以肉體驕人、誘人,同樣有高度商業性的裸露,某些符合中產階級消費文化品味的裸露,就被冠上「流行」、「性感」之名,可以成為電視新聞裡的養眼片段,檳榔西施就成為「低俗」、「丟臉」?就算真是那麼眾口一聲的品味低俗,如果沒有觸及「三點不露」的最低「性政治尺度」,有必要再訂一個窒礙難行的「裸露細則」? 

檳榔西施的穿著,確實是將女體商品化,是視覺意義上性發展的結果,透過視覺使人產生佔有裸露者的幻覺,藉刺激性慾來刺激購買慾。但是,第一、把檳榔西施性產業化,會不會太誇張?第二、要執行遠高於一般認知的裸露標準,會不會太困難?第三,把檳榔西施的整頓工作擺在這麼優先的順位上,對真正氾濫的色情業,是不是太「色盲」? 

注意裸露裡的階級意識與文化優越感。不鼓勵就好了,要透過執法加以消滅,不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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