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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的清涼守則

 

2002.10.15  中國時報 

◎朱立倫 (作者為桃園縣長)

從臺灣頭到臺灣尾,那條大馬路邊沒有檳榔西施?那個地方的檳榔西施不是身材惹火,年輕貌美,穿得涼涼的? 

檳榔西施並不是這一年兩年才在大馬路邊冒出來的,也並不是隻在桃園縣境內才出現的。桃園縣政府自從決定對檳榔販售業者採取一些規範以來,引來了許多媒體、輿論嚴詞批評,甚至責難、非議之聲隆隆不絕於耳,似乎壓倒了鼓勵與肯定。難道我們的這項決定錯了嗎? 

做為縣政團隊的負責人,深夜省思再三,我還是覺得,我要完全支援我的團隊這項政策,因為這是一件相對正確且合乎公義與情理的作為。我們所需考量的,並不在於別的縣市有沒有做些什麼,別縣市的公路上有沒有「更清涼的」,而是目前這樣蔓延下去的所謂檳榔西施文化,我們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不去理會嗎? 

沒有錯,游泳池畔或是海灘上的比基尼裝,選美大會或時裝發表會上的泳裝秀、內衣秀,甚至國外時尚大街上舉目可見的露肚裝、露臀裝,甚至上空的美女招搖過街,日光浴場和天體營裡的裸裎相向,絕對比我們的「西施」更徹底,更勁爆。在我們的表演藝術舞臺上,全裸演出也所在多有,不足為奇。 

何以這些地方都能露,賣檳榔的女孩就不能露?是職業的歧視?是上層、下層社會間存在的歧視性區隔?不是的,唯一的問題只在場合。某些場合可以做什麼事,某些場合不宜做什麼事,這是社會最起碼的一個準則和規範。 

以過度暴露女體做為商業競爭手段,且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大街上,合宜嗎?站在一個成熟社會人的立場來看,或許有認為合宜的,但是站在一個一心想保護她的女兒在健康環境中成長的母親的立場來看呢?站在佔我們國民總數達四分之一的兒童的立場來看呢?當我們牽著我們的子女走過一條街,看到街旁盡是裸露得過了火的女子,高高坐在玻璃屋裡,甚或當街熱舞攔客,孩子們心裡受到的是什麼樣的衝擊和影響呢?我們如何向他們提出解釋呢? 

人民有選擇就業的自由,職業也無貴賤高下之分,但是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初入社會,就得接受穿著暴露,任人眼光掃瞄、流覽、瞪視的「從業訓練」,這樣的職業經驗和經歷將帶給她爾後一生中多少的影響呢?做為她的父母、兄長,難道都不曾從這個層面為這個涉世未深的小妹妹想一想? 

當某些人指責桃園縣政府以家長的心態去干涉檳榔西施穿著的自由時,可曾更深層的去想過,這些檳榔西施真有穿著的自由嗎?離開檳榔攤下班之後,她們會穿著這身清涼的衣服去逛街嗎?會頂著那襲薄紗進電影院嗎?如果是檳榔攤的老闆為了多賣幾粒檳榔要求她們這樣穿,那是自由嗎?如果是她們自己為了業績而自願這麼穿,這個行業、這個社會給了這些年輕人什麼樣的價值觀? 

其實,桃園縣政府從未宣示要「取締檳榔西施」,我們從來不是針對檳榔西施,只希望在這個人慾氾濫得幾已成災的畸型社會中,試著以公理公權,對某些乖張現象做適度的約制和導正,不要再讓檳榔業者或檳榔西施們以女體做為商業競爭的手段。我們一直強調的規範只是不要裸露得過了火的「過分暴露」,這幾個字不是用尺可以去丈量的某種標準,這把尺,存在你我的心中,過分不過分,人人心中有數。 

在來自海內外媒體的關切批評中,我們也很安慰的獲得了更多基層的肯定。許多來自最基層民間的聲音,表達了他們對我們的支援。沒有發出巨大分貝的聲音並不代表沒有聲音,更不代表沒有支援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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