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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與哪吒

◎ 小白

 

2002.12.19  自由時報

「檳榔西施」一詞從何而來恐怕早已不可考,但「檳榔」加上「西施」這種十分具創造性的詞語文化,在臺灣往往比很多社會現象都還要後現代。足以與「檳榔西施」相較並列的其實還有一種族群,既然藉美色來吸引客群、販賣檳榔的美眉可以稱作「檳榔西施」,則蔓延全臺、在深夜騎著小綿羊橫行無阻的飆車族,大概也可以稱為「飆車哪吒」。

兩者在臺灣皆已行之有年,而且年紀可堪匹配(剛好一男一女),一樣也是從南到北漫布全臺,一樣是讓執法者頭痛、無法可管的族群,一樣都是以馬路為活動場域,所以也堪稱是「臺灣馬路兩大奇觀」。儘管有學者或激進人士持不同觀點試圖為他們除罪化(尤其是檳榔西施),賦予正面的肯定,但若以這兩大族群對社會的負面影響與相對道德沉淪的代價而言,也可以毫無疑問的稱為臺灣馬路兩大「禍害」(亂源)。

先從檳榔西施看起,試圖為檳榔西施平反者,以模特兒走秀、車展、資訊展、泳裝秀等物化女性來促銷的商展為例,一樣是裸露,何以檳榔西施就比較低級甚至是違法的?之前也有人提出反向思考,舉出檳榔西施的種種好處,如促進檳榔的產銷、檳榔西施業者的霓虹櫥窗增添城市的景觀情趣,甚至還有人建議將它列為臺灣文化向外宣揚的觀光重點。

檳榔西施對社會的危害其實不在於裸露了幾點的問題,而是在於地點(空間)與心態。有人曾用荷蘭的「櫥窗女郎」來與西施相較,但前者畢竟只在特定的紅燈區出現,而我們的檳榔西施則遍佈省道縣道等大馬路,甚至就在學校旁邊。所以就算她三點不露,也一樣會造成社會問題與不良影響。而各式各樣以物化女性為訴求的商展辣妹,與西施還是有一些差別的,除了空間不能並比外(前者有特定空間,影響的是特定群眾),西施遍佈全臺甚至二十四小時無休,穿著也有一定的階層性(捫心自問來想,絕對是西施露得多也較色情,標榜的也是俗豔誘惑),而且凡是先進國家都有這種將女體商品化的展覽,不唯臺灣,但檳榔西施確是臺灣獨有。

歸究起來,檳榔西施與商展辣妹最大的不同還是在「心態」。因為有哪個商展辣妹會故意彎腰低身袒胸露乳去接近顧客?還很願意三不五時讓顧客虧一下?商展辣妹多半是在舞臺上表演,面對的是「群眾」,而檳榔西施卻是「一對一」幾乎近身的服務,只要車子一停,就馬上靠近車窗、語帶撒嬌勾引的販賣商品,即使被摸也頂多是生氣,還沒見過有檳榔西施因此到法院控告客人性騷擾的。

所以檳榔西施本身所訴諸的就是一種色情的遐想與俗豔情調,上門的顧客許多是帶著有色眼光的。真正的色情行業往往躲在暗處不敢明目張膽,檳榔西施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檳榔西施所帶給社會的影響,往往比真正在地下從事色情行業者要來得高。也有人認為取締西施是在剝奪低層弱勢的工作生存機會,但早期業者都是雇請中年婦女販賣檳榔,西施不也剝奪了原本屬於中年婦女的生存空間。

經濟學者熊秉元曾提出「大家都站著」的理論來看社會現象,意謂有的球賽看臺觀眾為了更好的視野而站起來,結果當大家紛紛都站起來時,視野就跟原來一樣了。所以當檳榔業者都僱用檳榔西施時,其實大家的生意也差不了多少,還要花費櫥窗、燈光擺設的費用(這種燈光也是一種對交通的危害),卻帶給社會無盡的負面影響,實是一種「無必要之存在」。

再說飆車族吧。一般老百姓在生活上最害怕的其實並不是黑道惡勢力,而是這群不知天高地厚、耍起狠來比誰都狠的路霸,其惡劣囂張的行徑,恐怕哪吒看了也要搖頭。我們的警力一直無法有效且強勢的遏阻這股歪風,而讓飆車族每隔個幾年就重新繁衍。雖然蔡明亮早在第一部電影就用「青少年哪吒」來描寫逃家、混跡西門町的青少年,因為封神演義裡的哪吒是一再闖禍的逆子。但以此形容飆車族其實也不為過,他們也是騎著現代風火輪,手拿現代乾坤圈(西瓜刀),只不過哪吒後來被托塔天王鎮伏,而臺灣的現代哪吒卻可以一再以挑釁公權力、砍殺無辜路人為樂,我們的執法者似乎也拿不出辦法將他們徹底阻絕,警方愈姑息,他們就愈囂張。而這種危害又比檳榔西施更甚、更具立即性。

哪吒的故事到最後是自斷手臂,削肉還母,剔骨還父,一人做事一人當,不想連累父母,後來還藉兩朵蓮花重生,化解父子間隙,同入封神榜。我們的現代哪吒卻一代傳過一代,難以醒悟。

我們的社會如果任由這兩股青少年勢力無限蔓延下去,不加以有效制止,將來恐怕花費再多的社會成本與代價,也難以導正與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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