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政治A B C

卡維波

以下是七篇短文(曾發表於香港明報),簡單說明「性政治」的觀念,也就是「性,作為一種社會運動,作為現代的解放運動」(性解放)的意義。許多文字乃摘自我過去寫的文章。此處編輯為一個「集錦」。

  
性運

近代大規模的社會運動是從工人的階級運動開始的,階級也曾被當作最主要的社會矛盾和最重要的社會範疇。但是逐漸地,其他的社會矛盾也開始受到注目,這之中最重要的便是種族(族群)和性別因素所掀起的少數民族運動與婦女解放運動。因此,曾有一段時間,階級、性別、種族被視為三大社會範疇,是各種社會批判理論言必稱及的「三大件」。

現在,三大至少變成了十大,新增加的社會矛盾就是「性」,還有殘障(或稱「特能」able bodies),以及年齡與種屬(即動物解放),還可以加上生態運動與消費者運動等。

世界各國反抗性壓迫而形成的性運動包括了同性戀解放、女性情慾解放、愛滋人權、妓權運動、反對政府檢查色情、SM戀運動、以及強調愉悅與性平等的全面性教育改革運動(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此外,還有一些方興未艾的性解放運動,像青少年情慾解放運動,以及身心特能者的情慾人權、雙性戀解放等等。這些性運動的主體則常被稱為「性激進人士」(sex radicals)或「性異議人士」(sexual dissidents),自由主義者則稱這些人為「性少數」(sexual minorities),我則喜歡稱之為「性多元」(sexual pluralities)。此外還有各種稱法,如polysexualssexual variantssexual outlaws (性/別壞份子)sexual diversities(性雜異)、性底層等等。

社會在變化,可是也有人總死守著「三大件」,拒絕承認新興的社會矛盾呢!

就像任何一種新的社會矛盾初初浮上檯面被人討論時一樣,情慾運動在此刻也遭到很多抵制與誤解。在社會大眾方面,情慾問題要不是被視為天生自然、不須討論的事,就是立刻被歸諸於道德的問題,預先被賦予負面的色彩。這和當年性別問題剛出現時一樣,當時婦女的不平等地位被視為天生自然的,而婦女的要求平等則被視為威脅社會、破壞家庭、敗壞傳統,婦女的獨立自主則被視為拋頭露面、不知羞恥、有背婦德…等等。當然,婦女的這些要求也的確違反了當時道德規範,可是在運動的努力之下,漸漸地很多人覺悟到性別的不平等是社會造成的,而舊有的道德規範正在強化這個社會的不平等,婦女運動對舊有道德的挑戰因而逐步得到正當性。

同樣的,性異類或性多元人士所遭到的不平等待遇也常被歸因為其生理心理的病態,或者有可能危害社會家庭、違背道德。性解放運動就是要打破這種陋見,揭露對情慾的各種歧視的背後其實是社會權力的不平等,需要被改變,例如,同性戀應和異性戀一樣享有結婚的權利,女人或青少年應和男人或成人有平等的情慾文化資源等等。

換句話說,性多元和爭取權益的工人或消費者、儲存或發揚自身文化特色與生活方式的原住民、要求平等的婦女或殘障、捍衛人權的民主鬥士…並沒有什麼不同,都是促進社會進步的一種力量。對這個說法的任何遲疑或質疑,恐怕都需要省視原有文化眼界的侷限、以及原有眼界中對情慾不平等權力的視而不見。

作為一種新興的社會矛盾,情慾也遭到某些舊有社會運動的排斥。一種最常見的說法就是強調情慾運動的難成大器,認為性解放缺乏物質基礎或需要政經等其他條件的配合。這種說法的目的只是為了向情慾運動潑冷水,貶抑情慾,顯示情慾問題的微不足道。而這種負面評價其實過去也曾被運用於其他當時新興的社會運動。

另一種排斥情慾運動的說法,則是乾脆把性解放歸入反動的行列,例如斷言情慾解放是資產階級的云云。其實這和過去反對婦女解放的教條說法一樣,後者認為婦女解放只是西方上層白人婦女的解放,會分化勞動人民。但是,即使目前的情慾運動可能有某種主流社群的傾向,我們應該致力的也不能是打壓其中的能量,而是思考如何將運動擴張到其他非主流的社群。

無疑的,我們現在正處於一個歷史的時刻,我們開始意識到一種新的權力政治──性。或許將來有一天,情慾會像階級、族群等一樣,成為所有社會分析家自然會考慮到的範疇。但是在今天,我們仍然看到一些保守的男性社會批判家或刊物只關心國家權力、立法、政黨等這些現實政治(Realpolitik)的問題,但是卻很少重視或面對這些現實政治中的情慾或甚至性別的面向──就像過去「前馬克思」時期那些社會分析家或政治理論忽視階級的面向一樣,都和他們的優勢(階級/性別/情慾)位置有關;對此,我們應向他們毫不留情地展開批判。 (本文原載於聯合報副刊1996年8月19日,在明報轉載時只發表了前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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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政治

一般人多半能理解民主政治、階級政治、性別政治這些名詞。但是講到性政治就有點不明所以。

民主政治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權力關係,階級政治是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權力關係,性別政治則是男與女的權力關係。這些政治都大致可以分出上下兩個階層,上層對下層有支配壓迫的權力關係,而這些政治的內涵則主要是下層爭取平等、分配的公平、反歧視。

同理也可以推知,性政治必然是性上層與性下層的權力關係。目前的性下層包括了同雙性戀、性工作者、跨性別、性變態、濫交、愛滋病患、跨代戀等等,爭取的則是不受法律迫害的性人權,有平等的機會從政與就業(公教職)而不必掩飾自己的性身份,並且要求教育與媒體正面呈現其性模式。

現時的性下層都必須矇混假扮才能取得社會地位與尊嚴:同性戀必須假扮為異性戀,性工作者必須假扮為良家婦女,通姦、濫交、性變態等等也是一樣,都因為污名和壓力而無法以其本來身份來面對社會。

有人認為性歧視純粹是性道德的問題,但是「性政治」的觀點則把性道德看作性階層壓迫的工具。同時,性壓迫和階級壓迫、性別壓迫、種族壓迫、年齡壓迫有著密切關係。因此,性下層應該和勞工、婦女、少數民族、青少年等等一樣被看待,這些被壓迫者既聯合又鬥爭的關係也是性政治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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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解放

「性」常常被認為是私事,是道德,是生物生理事實。這些都是避談性平等、性自由、性正義的「去政治化」做法。性的「去政治化」也使得一般人對「性解放」的理解變成了性開放、濫交、釋放性慾的同義詞而已。

「性解放」是性政治的中心話語,歷來有不同的詮釋。但是我認為其意義應該從現代解放運動的傳統來詮釋,也就是從民主解放、民族解放、性別解放、階級解放運動的傳統與語言來看待性解放。換句話說,性解放其實是現代性的未竟事業,是現代平等政治的未畢之功,是人的全面解放的一個環節。

現代解放始於知識或認識論的解放,也就是從宗教或傳統的教條解放出來,以理性思惟重新詮釋宗教與傳統;不但在科學與技術領域中,也在社會生活的許多層面上,運用理性的方法使人免於宗教教條、政治神話、舊道德與傳統的束縛。這個啟蒙的傳統摧毀了君主制所賴以正當化的各種常識、君權神授的各種版本(民主解放),

打破種族優劣的神話、重寫殖民歷史(民族解放),進行政治經濟學批判、揭露剝削與原始積累的祕密(階級解放),將性別視為社會建構而非生物事實(性別解放)。 

在同樣的邏輯思考基礎上,性解放就是對於性矇昧、性神祕、性忌諱的「除魅」。性可以在公共論壇中被理性討論,性科學的啟蒙被視為性的現代化,性道德的討論也擺脫宗教和傳統教條而趨向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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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需要性解放

性解放在知識上意味著性的啟蒙與除魅,在政治上則也和所有現代解放運動一樣,爭取平等與正義。其核心主張就是:人不能因為彼此的「性差異」而處於不平等或被壓迫歧視的狀態。

「性壓迫」就是人因為他的「性」而被歧視、貶低、懲罰、失去自尊,或因為性而在經濟、政治、社會地位、文化等資源和物質利益上得到不平等的分配。「性歧視」則是將性本身視為惡或基本上負面的事物(例如,性天才兒童就不像數學天才兒童一樣被視為好事)。

因此晚近的性激進派認為,最需要性解放的就是現在遭受壓迫和歧視的濫交或性開放者、同∕雙性戀、性工作者、跨性別者(變性或反串)、愛滋病患、奇特性癖者等等居於性底層的性弱勢者;他們沒有公平的人生機會,不能競選總統、當教師等。

性解放就是性底層的解放,一如階級解放就是下層階級的解放、性別解放就是下層性別的解放一樣。人們不應該因為其階級、性別、性、種族、宗教而遭到壓迫與歧視。故而,人們不應該因為自身的性偏好、性取向、性生活方式、性實踐、性身份認同而造成在經濟、政治、社會地位、文化等資源和物質利益上分配的不平等。

性底層的解放基本上也和其他解放運動一樣,採用相似的運動策略來爭取性平等與性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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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政治化

婦女解放興起之前,一般人談性別關係時都是從「去政治」的角度來談。例如大談兩性應該和諧、互相尊重,或者說男女角色分工不同、不宜撈過界,或者說性別現象乃生物生理因素所決定等等。這些說法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避談性別平等與性別歧視的問題。

避免使用政治語言來談性別,通常就有掩蓋性別壓迫、維護性別支配的功能,故而,婦女運動要不斷地將兩性關係政治化。一如反對帝制的人不談什麼「君愛民、民愛君」,而要持續地把君民關係政治化,以喚起人民對平等自由的追求,來反抗君主專制。

把一種權力關係「政治化」究竟是什麼意思?簡單地說,就是用現代的政治論述來描述、談論、解釋、分析、定義、操作、介入干預、建構、解構、改變…社會中的統治關係、階級關係、性別關係、性權力關係、種族關係、年齡關係等等。這個現代政治論述起源於民主鬥爭,而在階級鬥爭與性別解放的過程中逐漸成形,其中心話語就是壓迫、剝削、歧視、管制、支配、宰制、階層、殖民化、平等、權利、自由、正義、抵抗權力、多元、民主、解放。這些語詞的意義則會因應著適用的對象而隨時修正,並互相影響。

所以,把「性」政治化,就是使用上述的現代政治語言來談性,來呈現和性相關的各種現象、關係、傳統、實踐、評斷等等。避用或不用上述語言,就有掩蓋性壓迫、維護性歧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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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道德或性政治

很多人道主義與自由主義者都力圖證明性下層不傷害別人,像性工作者、同雙性戀、濫交、性變態等等性下層的所謂「犯罪」行為其實都是沒有受害者的,故而應當在價值多元的社會被容忍。這些提倡性自由的性道德辯論固然有助於性下層的平反,然而從過去性政治的歷史經驗來看,性上層不會因為理性的辯論而放棄壓迫特權,只有性下層成為一種政治力量才能迫使性上層接受平等。

性下層的政略和任何社會運動一樣,有意識形態與動員組織兩方面,前者自然包括了性道德的理性辯論。不過「說之以理」總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文藝或「動之以情」的方式來喚起人們對於性下層的同情與同理心。此外,由於性道德的辯論總是限制在現有的論述與常識內進行,所以還需要從性運動的立場來發展新的性論述,提供人們不同的語言來談論一般被視為不道德的性行為,建立新的常識,以便超越或終結性道德的辯論。

性政治發展到一定地步,必然會終結性道德的辯論。就像現在大部分人不再關心離婚再嫁、婚前性行為、同性戀等是否道德的問題,因為這些行為即使不被某些人所接受,也都已經在性政治的鬥爭中取得了正當性。由此來看,像性工作這種行為不被接受的主要原因,並不是一般人認為它不道德,而是(例如)妓權運動還沒有壯大到一定的地步,或者性工作還沒有更為普遍並深入社會其他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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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義性暴力

性暴力一般都只被當作「強姦」的代名詞。這其實窄化了性暴力的可能意義,侷限性暴力於個人私領域內,而忽略制度性的性暴力。

性暴力,我認為就是因為「性」的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暴力是性壓迫社會常見的現象。國家機器,特別是司法、警察、教育與媒體等對於性的管制,靠的就是暴力。除了身體的暴力(例如毆打監禁)、心理的暴力(例如威脅歧視),還有物質與財產的暴力(例如剝奪生計)、正當性暴力(例如法律不認可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將性工作視為非法犯罪加以取締,就是性壓迫社會的性暴力之直接表現,此外還有同性戀與通姦的刑事化、管制色情、取締跨性別者等。

除了國家機器會施展性暴力外,不同的社會角色或個人也會施展性暴力,以維持性的階層秩序、性道德等等。強姦,很多時候也是男人對女性情慾自主的壓抑。這個「私領域」的性暴力,有時得到國家的默許或鼓勵,也有時被禁止或管制;這主要是因為作為壟斷暴力的國家,它必須要管制所有的暴力,防止私領域暴力的過度或失控而導致社會失序,進而危及國家的正當性或合法性。

這些公私領域內形形色色的性暴力,使得同性戀者被路人毆打,使得跨性別者因為「奇裝異服」而被拘禁,使不守性規範者被炒魷魚,使愛滋病患被趕出住處。性上層對性底層的統治,就是個暴力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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