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留學生的性情生活

【這是何春蕤在做研究生時的習作,1984年7月23日發表在《中國時報》海外版,原題為〈自己的幸福自己尋:談女留學生的感性生活〉。雖然看法簡單而浮面,卻是她對周圍女留學生的觀察。收入《為什麼他們不告訴你:性政治入門》,台北:方智,1990年,95-99頁。該文之pdf檔在此提供】

在海外的單身女留學生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往往不是學業方面的,而是感情生活。女留學生在學業上一帆風順,生活卻十分單調苦悶,除了偶爾參加同學會或查經班的聚會活動外,感性生活缺乏到了極點,因此,有不少人過得不是那麼快樂。

女留學生所感受的不快樂,不外乎來自下列六種來源:

(1)物質上的不充裕:不少留學生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如果有學校的獎學金,自然掛慮少,要是靠家中支持或自己打工兼差,在金錢的運用上常常有受到限制的感覺,事事束手縛腳,心中自然不太爽快。

(2)嗜好、興趣的缺乏:在美國研究所學業的重擔之下,研究生極少有空閒做自己有興趣的消遣性活動,即或有空閒,一般女留學生往往因自小就以讀書為第一要務,沒有培育什麼其他嗜好及興趣。另外,有不少人缺乏嘗試新事物的勇氣,不願走出寢室和研究室的熟悉及安全環境,自然限制了她們可能找到的出路。生活層面的狹窄往往是中國留學生的特性,這可算是一貫封閉教育的成果。

(3)友情的難求:台灣女學生習慣三五成群,結成小集團行動,事事皆以有伴與否為決定前提,極易養成依賴習慣。到了海外,過去的朋友不在身邊,新朋友又交之不易,故常會有孤寂之感。加上研究所功課很緊,即使認識了朋友,也不易有太多時間培養深厚情誼,多半只是吃飯時聚首,談話時也以懷念台灣的小吃及舊地為主,很少以自身的感性需要為話題,因此總覺得沒有辦法「交心」。

(4)愛情的障礙:女孩子由青春期開始,便按小說中的情節編織愛情的美夢,總覺得要像瓊瑤筆下的描寫一般有戲劇性和震撼性才是真愛情,對留學生在忙碌生活之餘建立的平淡情感常有遺憾之感。再加上女性多半按習俗把愛情和婚姻視為一體,在戀愛之前及之中都時刻考慮對方是否是婚姻對象,反而不能全心把對方當個「人」來看,不能好好地交往,因而錯失可能建立的友情和愛情。即使談了戀愛,也由於常常以婚姻為大前提,患得患失,反而無法真正地了解並享受愛的真諦。

(5)性生活的滿足:在這一方面的自然生理及心理需求是一般女性絕口不提或矢口否認的,可是,性方面的缺乏往往是單身成年女性不快樂的主因之一。由於在保守的傳統風氣之下成長,女留學生即使到了國外,也十分矜持,與異性保持絕對距離,不是視「性」為可憎可恥之事,鄙視其存在,便是把它當成擇偶的本錢,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之物,如果偶爾因實際需要而自慰,則罪惡感深重。在這種渴望滿足而不得滿足的掙扎之中,不少女性的心理因此不太平衡。

(6)婚姻:由於根深蒂固的「婚姻乃終身大事」念,一般女性對對象的選擇總是千挑萬揀,下不了決心,國外忙碌的生活不容許兩人有充裕的時間彼此了解和觀察,加上中國人的分佈很散,碰面機會不多,因此成偶的機會多半在同校同學之間。可是每個校園中的中國同學人數有限,挑選起來往往沒有合意的,想認識別地方的異性,又缺乏機會;即使有機會認識了,也由於雙方的配合與否及其他多重顧慮,而磋磋跎跎,一眨眼便過了三十大關,擇偶的範圍因一般男性對女性年齡的挑剔更加縮小,以致造成目前在國外有大批三十歲以上的女性單身留學生,學業有成,甚至事業有成,卻終因「條件」過高或顧慮甚多而單身至今,抑鬱終日。

要解決這些不快樂,方法當然很多,而且可以逐個解決。我們常覺得從小在美國成長的中國女孩比較活潑開朗,也比較吸引異性,原因就在於她們比較開放,不會像國內來的女孩,事事拘謹,手腳都放不開,又常介意他人對自己的批評和看法,時時想和周圍的其他中國同學認同:其實,只要個人肯把自己熟悉的生活方式和態度稍做調整,不要只為別人的期望而活,而以開放的心竅看周遭事物,這些不快樂的症狀多半會減經。

也許有的人認為:要改變一個人二、三十年來固有的態度和看法,不太可能,但是,如果你希望活得快樂一點,願意試試看,其實並不難–就從本身的行動上改起。

你怕主動找人說話嗎?那就強迫自己時時主動找人講話,一回生,兩回熟,沒幾天工夫,你就會發現自己不再那麼害怕開口了。

你怕嘗試新的運動或遊戲,以免失敗而在他人面前出醜嗎?那就把一切豁出去,痛快淋漓地玩一陣子,你會發現別人並沒注意誰出醜與否,相反的,妳的開朗反而會使許多人欽佩,覺得你與一般女孩子不同呢!

許多人以為,要改變自己,必須由心理建設開始,於是終日汲汲於改變態度和心理,受困於內在掙扎之中,到頭來仍是和過去一樣,沒有進展。這裡告訴你一條不同的路-先做再想,要做一個開放的人,就先做一些開放的行動;要改變態度,就先改變行動。

但是,有一種不快樂的癥結是最常見,也是最難解開的。因著它的緣故,許多單身女學生無法放手追求自己渴望的幸福和快樂。這種不快樂的來源就是:把個人一切可能得到的快樂建築在婚姻上面;換言之,只要有了婚姻,就有愛情、友情、性、物質生活、嗜好興趣;沒有婚姻,就什麼也不可能有!

有許多女留學生認為,物質上的缺乏只有找到一個有前途的丈夫才可以解決,自己是一個弱女子,是無法在這競爭激烈的世界中「獨立」生存的,女人遲早還是要嫁人,因此她的未來還是建築在找到丈夫上面(嗜好興趣固可培養,但一個人玩總是沒意思,最好是看丈夫喜歡什麼,再跟著學,培養和他一樣的嗜好,這才是「夫唱婦隨」啊!友情雖好,但總有利害相關的時候,只有丈夫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這種女性到了婚後也不會自己去結交朋友,而只把丈夫的朋友接手過來當自己的朋友而已。至於愛情和性的滿足,大多女性認為,沒有婚姻的保障就一切免談,也就是說,愛情必須以婚姻為終點,性必須以婚姻為必要條件。

這種以婚姻為一切的心理對女性來說是一種「殘障」。這種殘障使女性沒有獨立自主、自謀幸福的動力,使女性以為婚姻是一生的終點目標,丈夫和孩子是女性唯一的或首要的責任,這種心理也使女性自己覺得需要寄生在丈夫的生命上,以他的成就作自己的成就,以他的快樂作自己的快樂,因而永遠不能成為一個真正完整的人。

基本上,這種心理是性別歧視的社會鼓勵的。在那個社會的一切傳播孔道中都隱含著同一個訊息:女性和男性不一樣,不能和男性一般自由自主地生活。於是,各種各樣的觀念都出來了:「貞操是女性價值的唯一判斷」、「女性讀了再多的書,到頭來仍是用在廚房裡」、「丈夫是長期飯票」、「女人為家雨犧牲個人學業及事業是值得的啊」、「每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女人」等等。一言以蔽之,女人是為了「相夫教子」而存在的,她不是為了自己而存在的。

事實上,女性可以選擇和男性一樣,追求各式各樣的快樂,而不必以婚姻為大前提,女性可以自創自己的事業和前途,可以培養並發揮自己的興趣及嗜好,可以結交同性異性的知己朋友,可以不為婚姻而談戀愛,可以享受沒有愛情、或不以婚姻為前提的性生活:總而言之,自己的幸福是自己找來的。不過,若是有人不願拋下性別歧視社會所加諸己身的殘障及限制,仍然相信婚姻是一切幸福快樂的根基,那麼,她的不快樂也是「自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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