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師生戀

【這是何春蕤在1994年反性騷擾遊行前寫的文章,發表於1994年4月25日《聯合報》民意論壇。收入《不同國女人》,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285-287頁。本文之pdf檔在此。現在看來,當時在解嚴後不久的社會氛圍裡,對於「平等」的想像還是過於浪漫理想,解放師生戀雖是正確方向,但是文中堅持的「絕對平等」卻很可能形成另外一種思想的桎梏】

隨著大學校園性騷擾及強暴案的聲浪擴大,某一種保守甚至開時代倒車的文化氣氛也正在形成,這種氣氛正把爭取女學生權利的運動成果,轉化為不利女學生權利、不利於男女平等的規範準則。

例如,由於男女平等的時代潮流,過去那種「男女授受不親」的兩性隔離做法已經在校園逐漸消除,男女同班同校、異性師生大方地相處說話,都已成事實。可是如果因為近來校園事件而使異性師生不再能坦然無顧忌的交流,不但使女學生受教機會低於男學生,也會使某種歧視女學生的暗流得到正當的藉口。

由於有心人把校園強暴及性騷擾和師生戀混為一談,連帶著似乎師生戀也變成一種不明說的禁忌,這和五四以來自由戀愛的歷史潮流正相違背。在目前校園性騷擾的揭發下,若能更明白徹底地解放師生戀、正常化師生的交往,將對促進女學生權利更有幫助。簡單的理由有二:

第一,在師生戀並非禁忌的狀況下,男老師和男同學在做為情愛對象上並無不同,女學生對於男老師也比較不會再有那種天真的「非性」看法,比較不會再將老師視為有某種神聖光圈、可崇敬依靠、或完全信賴的權威。男老師只是另一個男人,另一個可能愛戀女性但是也可能傷害女性的男人。這樣一來,當女學生和男老師互動時,女學生更能警覺及維護本身的權益。

第二,自由戀愛應以雙方平等為基礎,這和不平等的師生權力是相矛盾的。因此,師生戀的正常化可迫使師生權力重新調整,否則糾紛將層出不窮。現在各校除了設立性騷擾申訴管道外,還應同時設立分數成績申訴管道,使個別老師不能再憑己意操縱分數的生殺大權。

在上述擁贊師生戀正常化的兩個理由背後,還蘊藏了一個「後」現代的教育理念。現代教育的目的其實是要讓人們覺得彼此都是平等而無差異的國民,所以在校內唯一被認可及凸顯的身分認同是「學生」,校園內的關係也只化約為師生關係。至於性別、性偏好、族群、階級等認同則被壓抑或隱而不見,因此潛藏的性別歧視或其他形式的不平等均被壓抑下去。現在校園性騷擾的議題總算使性別這一身分凸顯出來,而「師生戀正常化」這類開放進步作法可使性別平等有助於師生平等,而在平等的師生關係下,會較難壓抑其他各種形式身分認同的浮現,這便會促進各種身份的平等。

有些人認為在師生戀關係中,師生權力既然不平等,女學生容易在師生戀中吃虧受害或處於弱勢,因此校園中不應開放師生戀。

但是這種說法忽略了現今社會中戀愛男女經常處於比師生更不平等的上下層級關係中,可是我們不可能禁止一切女性處於弱勢的愛情關係。單單質疑師生戀的說法,其實還是把「老師」看作一種特殊神聖的身份,還是把校園當作「聖地」,而這當然是因為教育是國家的重要意識形態機構,需要神聖光環之故。

或曰,為什麼不積極建立某種教師的專業倫理規範呢?這豈不是較簡單方便的做法嗎?一旦規範設立後,大家各守其分,校園便恢復了平靜,豈不甚好?不過,歷來專業倫理規範的建立,莫不是藉著共識的營造及道德形象的投射,來鞏固專業權力的宰制。現在校園性騷擾案好不容易才動搖了教師傳統父權的權威,專業倫理或某種「自清自律」運動則將有彌補教師神聖或道德形象的作用,也就是強化師生的不平等權力關係,其結果則是終究導致性別及其他身分認同逐漸又隱而不現。

總之,站在女性主義女學生及弱勢身分(像原住民學生、同性戀學生、工農子弟、邊緣學生等)立場上來看,校園反性騷擾論述應當擴大連線,一方面和公司、工廠等社會上的反性騷擾聯線,另方面則要改變師生的不平等權力。

師生平等才是一切校園倫理的基礎,為了改造校園倫理,反性騷擾論述必須揚棄保守的「抓色狼以保處女」之類的形象,而和前衛的、進步開放的情慾文化結合,解放師生戀就是一種積極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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