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情慾沙文主義到情慾正義(論戰文章)  

  (1994年秋天我的《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出版,在此後的兩年內引發多位進步學者從左右不同觀點出發的論戰風暴,因為文章頗多,論點各異,我決定寫一篇文章整體回應各方疑慮,1995年4月1-2日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刊出)             

「進步人士在許多方面恥於表現文化沙文主義,可是對於性方面的差異卻一貫展現沙文態度。」 ──美國女性主義學者瑰兒.魯賓(Gayle Rubin)

《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自從去年九月份出版以來,在台灣就先後至少激發了包括林芳玫胡錦媛邱貴芬朱元鴻傅大為郭力昕等文化思考者,由各個不同的關懷角度探討豪爽女人的效應,質疑情慾解放運動策略的恰當性。由於篇幅有限,本文將只處理其中某些論證背後隱涵的情慾沙文主義立場,以揭示女性主義性解放所關心的情慾正義問題,其他的挑戰我會另外在合適的脈絡中回應。旣然郭力昕的〈誰能「玩」性?:壓抑與解放中的雜音〉(《中國時報》人間副刊1952.2.13-14)最完整的呈現了個中邏輯,我將以郭文為討論骨架,一併回應持類似觀點的其他評論者。

作為運動策略,《豪放女人》確實意圖藉著宣揚推廣豪爽的情慾模式,旣鼓勵也誘惑地呼召出新的女性主義,以愉悅自在的驃悍取代悲情怨憤的控訴。我相信剛剛起步的情慾解放運動就是這種主體的形成與現身過程,也就是具體改造「性」政治中權力關係的過程。

已經認識各種沙文主義,如階級壓迫、性別壓迫、族群壓迫、異性戀壓迫的進步學者,對於工人、女人、原住民、同性戀等等邊緣弱勢主體自我肯定的歡欣論述及主體呼召是絕對支持的,但是由於尚未認識到性壓迫的政治中也有弱勢邊緣的主體存在,進步學者因此對豪爽女人的自我褒揚充滿疑慮。

這種疑慮首要表現為進步學者對豪爽女人之物質基礎(延伸為其階級屬性)的高度興趣。順著眼下僵滯薄弱的性理論和性文化來思考,有人推想豪爽女人必然要具備過人的青春美貌,或者擁有大量現代科技的通訊運輸工具,才可能在情慾戰場中得心應手開發對象與資源。

這些有關豪爽女人的臆測或多或少反映了知識分子對豪爽情慾世界的過度狂想,其實在任何階層或群體中都有熱愛豪爽情慾模式的女人,此處不必贅言。郭文則認為《豪爽女人》書中所呼召的能夠自在享受並開發情慾的女性主體,即使能在現實社會中存在,也必然佔據某些優勢的文化經濟位置,才可能在豪爽失意、挫折倦怠時退守原有的專業或藝文消遣,可見只有她們才能「玩」性;若是一無退路、二無後盾的基層婦女被「誤導」踏入豪爽之路,必然會以悲劇收場。郭文因此暗示《豪爽女人》不應避而不談豪爽的「後果」與「代價」。

不少進步知識分子以這種擔憂/警語來表示對基層婦女情慾探險的關切,在此讓我提供兩個相關的論點來揭露這種擔憂/警語的預設與侷限。

在預設方面,進步學者認為基層婦女不應被鼓勵涉足情慾開發,因為她們沒有實力來排解情慾遊戲可能帶來的痛苦與後果。可是,人生的任何活動(讀書、愛情、旅遊、婚姻、生養小孩、公益事業等等)都有可能像郭文描述豪爽女人的情慾開拓一般,在一段時間之後,「逐漸發現也沒有當初想像的那麼快樂,甚至累積了更多的沮喪、空虛、孤寂之感」;而人生的任何生活方式選擇(拒絕父母安排的婚姻、執意深造而不就業賺錢養家、婚後不放棄自已的工作和理想等等)也都可能像郭文質疑豪爽情慾「如何結束」一樣,招致周圍親人、朋友和世俗觀念的指責,背負調適與自處的痛苦。那麼,到底什麼人生道路才是基層婦女「能夠」承擔的?進步學者熱中於凸顯情慾活動的可能苦果,而不同樣質疑其他被大家視為神聖的人生活動,也不肯細究父權體制透過性壓抑來執行的性壓迫,更不屑思考情慾解放可能帶來的愉悅自在與女性自信,這顯然是吸收了父權的反(女)性論調,漠視性壓抑或性壓迫在女人身上特別惡毒的權力運作。

正是這種反性論調使得進步學者不但視性為危險的化身,更進一步把情慾生活當成奢侈的享受,是某一優勢階級的特權,而非人人皆能而且皆應享有的基本情慾人權;在這種偏見之下,情慾人權被推至邊緣,以便讓位給所謂「更急迫」或「更根本」的政經人權。這種運動策略上的眼界侷限在於:現階段對政經人權的絕對專注關切,未嘗稍減情慾人權不張的事實,以及這個事實對情慾弱勢(女人、老人、青少年)及情慾異議(同性戀、豪爽女人、其他激進的性少數)群體在身體、情慾、主權、魄力各方面造成的壓抑與限制。而進步學者視情慾開拓為中產優勢階級的消遣活動,就好像許多人把離婚或不婚懷孕等人生選擇視為中產女人的特權,把同性戀當成中產文藝人士的獨特品味一般,事實上是用這種階級論調掩蓋自身對「某些」情慾選擇和人生模式的潛藏歧視。這種情慾沙文主義往往形成性壓抑的社會中最常見的壓迫方式。

若是眞想有突破基層婦女的情慾困境,知識分子應讓聯合擴散豪爽女人情慾解放運動對父權體制和性壓抑所發動的全面抗爭,積極創造更多元的社會文化環境,讓基層婦女中的豪爽女人不再受打壓,而能在自我肯定中壯大成長,也讓各階層的豪爽女人自在地流通她們的情慾經瞼與資訊,形成女人的情慾文化,為所有女人所共享,繼續豐富女人的情慾選擇。

畢竟,進步運動的目標是弱勢者的得力壯大(empowering),而非僅止於悲情控訴或退縮自保而已。況且,知識份子以保護者的姿態擔憂弱勢者多了一種生活方式選擇之後會冒進因而受害,就好像新聞局擔心頻道開放後民衆會被某些電台的廣播「誤導」一般,多半還是在施展自已的權力技術吧!

如果說郭文對豪爽女人的質疑建基於某種「階級正義」,那麼我必須接著指郭文在「情慾正義」上的盲點。

郭文質疑《豪爽女人》太過看重「性」經驗而沒有多談其他各種和性不太直接相關的情慾經驗(如各種文學藝術音樂的感官活動),看來不夠「多元」情慾。我完全同意豪爽女人的多元情慾經驗也包括那些被佛洛依德稱為昇華了的(在他的《性學三論》中說的「變態了的」)情慾活動,甚至也包括無性低慾的生活方式,問題是:這些頗被主流文化推崇的活動和生活方式,一向在我們的社會文化媒體教育中流通擴散,享有正當性和可欲性;相反的遭受抹黑打壓排擠禁絕的恰恰是《豪爽女人》集中討論的性活動、性資源、性文化,被壓迫的恰恰是豪爽女人及同性戀之類的情慾異議份子,甚至在這些異議份子剛剛開始肯定自我,發聲現身之時,就有人氣急敗壞地擔心她們的聲音太大,主體意識太強,太過美化自我,有可能「誤導」無知青少年男女忽視這些情慾選擇的「苦果」。面對這些在資源和權力上的不平等分配,進步學者若仍執意跳開「權力不平等」的問題來抽象地談一視同仁式的「多元」,就好像某些人士怨怪同性戀的自我肯定和宣揚鼓勵會對異性戀形成「強制」或 「迫害」一般,不過是在「多元」的旗幟之下維繫現有的權力不平等罷了。

有人或許質疑:豪爽女人哪能算是被壓迫的群體?她們自信自得,又爽又佔情慾優勢呢?

這種帶著酸味的說法顯示:第一、發酸者無意識中對豪爽女人的情慾模式頗為羡慕(嫉妒?),認為她們佔了優勢,但是卻完全漠視豪爽女人(或同性戀等情慾異議分子)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被鄙夷、被放逐、被耳語抹黑,而且在居住權、教育權、工作權、參政權上如何遭受各種制度化了的壓迫和打擊。第二、即便承認豪爽女人在社會文化中有吃癟的現象,可以算是被壓迫的群體,發酸者仍期待被壓迫的社群以悲情、謙卑、自斂的低姿態懇求包容與諒解,若是被壓迫的情慾異議人士竟然肯定自我,正面積極地宣揚並推廣自已的生活方式,強勢地要求情慾正義的伸張,這對自居救贖者的情慾主流人士而言是很難下嚥的。

面對這種拒斥悲情的情慾異議份子,進步人士的多元開明尺度面臨了極大挑戰。到底這種多元是容許各種情慾模式繼在現有不平等的權力節點上運作(如美國總統柯林頓對同性戀者說的「只要你不聲張,我就不追究」)?還是要推動資源和權力的平等分配與共享,伸張情慾正義?在情慾世界中,我們一定要問階級、性別、族群的施力情形,可是,正義並不侷限在這三條軸線上,在階級分析、性別分析、族群分析中,我們還要進一步考量情慾壓迫的運作狀況。

雖然目前的性別壓迫、階級壓迫、親子壓迫、政治壓迫鞏固了性壓迫,但是性壓迫卻不能被化約為它們;性壓迫有它自已的旣得利益者與受害者,也有它自已的權力運作邏輯。「性」領域中沙文主義和情慾正義的權力拉鋸,有待情慾異議分子(從豪爽女人到豪爽同志到豪爽……)積極施力,更有待進步學者學習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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