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與性別

【這是1998年3月26日何春蕤在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主辦的「國中小學教師性教育與性別工作坊」中的演講記錄,不但說明了性的匱乏所形成的人格扭曲、心理壓抑,也把進步開明的教育價值引入性與性別教育。】

過去發生各式各樣和性與性別相關的社會案件時,民意的呼求都是針對台灣的治安敗壞和缺乏安全保障,但是最近兩三年發生這類和性與性別相關的社會案件時,都會聽到對性教育和兩性平權教育的呼求。

乍聽之下,我們可能以為台灣很缺乏性教育或性別教育,因此現在才會產生這些嚴重的社會問題。可是事實上,我們一向就有性教育,那是一個壓抑的、延後的、羞恥的、道德掛帥的性教育;我們也一向就有性別教育,那是一個強化兩性分野、鞏固性別角色分工、鮮少對性別不平等加以反省的性別教育。而諷刺的是,我們所面對的性問題和性別問題,正和這些威權保守的教育在家庭、學校、及社會中不斷的推廣有關。

有人可能會不同意這個說法,會認為我們的教育體制並沒有主動積極的傳達這些成見,而是這個社會的其他部份(特別是那些不好的成份,如下層的家庭、媒體、色情等等)給了孩子錯誤的觀念。然而校園裡處處可見的性別角色刻板分工、同事間或師生間的性騷擾與性侵害、對性的避諱隱晦,都顯示我們的教育體制無法自外於那個充斥性別成見與性恐懼的社會大環境;另一方面,面對大環境中的惡質性別文化,教育體制也並沒有主動積極的以創意來轉化改造這些成見的擴散,而只是用抽象的口號、制式的宣導、威權的懲罰,來企圖制約孩子們,要他/她們消極被動的避免惡勢力的影響,而不是主動積極的養成他/她自立自主的力量。

除了針對社會問題之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關切性教育和兩性教育的老師們可能也在這個過程中開始認識到,這兩個被視為分離的教育事實上是合流的。性別角色的調教常常建立在性的考量上,也就是以異性戀來誘導性別角色的定型化,例如,要求男生像男生、女生像女生時,就會說不符合主流性別角色的人無法討異性的歡心,以後會嫁不出去或娶不到老婆。人們也常以身體的性裝備來說明性別差異,例如,說男性就和他的性器官一樣,外向衝刺,女性就和她的性器官一樣,內斂包容。在現代醫學的年代,有些人甚至用內分泌來解釋慾望模式上的性別區分,例如,說男性的性慾荷爾蒙比女性濃20倍,因此天性好色衝動,女性則應該是被動低慾的。在這些例子中,性生理的裝備和狀態(其中當然已經假設了性別的區分)都被視為先天就決定了個人在性別角色上應該有什麼樣的表現和活動;這也就是說,生理醫學竟然印證了「性別不平等其實是合理的、正當的」。而同時,這些充斥了性別不平等的說法,在設定性別角色差異時,也一併把性別的刻板印象引入性的領域中,於是,一個人在性方面應該表現出什麼樣的情慾模式,似乎很早就被她/他的性別所預先框定了。

以上這些例子都是在日常語言中非常普遍的說法。性別的角色規範與性角色的規範於是互為奧援,不但構成了對個體的嚴重壓抑和限制,更創造了一個嚴謹高壓的文化氛圍,對一切鬆動框線的性別越界及性舉動都嚴加譴責禁止,也在這個過程中造成無數焦慮挫折痛苦,並且可能在後來投射成敵意和怨忿,甚至造成各式各樣的問題。這些才是性教育與性別教育的改造真正要面對的。

既有的性別調教和性調教目前在社會文化的急速變遷中更加捉襟見肘,現代社會的流動變動和慾望文化的發達都使得個體展現多變多樣的形貌,更對既有的角色框線形成不滿和挑戰。考量性別問題與性問題的根本源頭,以及性別角色與性角色的鬆動亂碼,此刻對性教育與兩性教育的需求都必須對過去的傳統性別教育和性教育深刻反省,徹底求變。

道德高標的性教育惡果

我們首先需要反省的就是,面對性和性別的話題時,老師們的談論方式多半都是保守的一般說法,認為男生應該如何如何,女生應該如何如何,性行為不應該發生,愛情應該成年了才談等等;對於社會新聞中的性爭議(例如同居、婚前性行為、多角關係、代理孕母、拍寫真集、性工作、同性戀、變性扮裝等等)則嚴厲的提出最統一的譴責。如果有學生展現異於性別常規的表現,或是情竇初開的情愫,或是對性別爭議有不同的立場時,老師都會認為這是嚴重的偏差,於是非常緊張的加以特殊的輔導或責備,甚至通知校方或家長,對孩子形成包圍的壓力。

這種驚弓之鳥式的反應方式,其實出自於一個對性和性別採取道德高標的基本態度,認為一個人在性和性別方面要是沒有符合標準的、統一的清純狀態和正確的態度與價值觀,那就是她/他人生的重大遺憾,重大偏差,甚至認為終究會一失足成千古恨。從某個角度而言,這正是古老貞操情結的擴大深化。而個別老師面對整體文化中這種警戒狀態時,多半消極的避免談論像性這樣成見充斥的話題,以免污名纏身,引來批評;如果不幸發生和性與性別相關的爭議事件,校方則盡力掩埋消息,以免媒體上門,醜聞遠揚。這麼一來,性和性別領域中的各種不同價值觀和說法就更沒有機會被討論,被擴散成為教育體制中可以出現的材料──不像政治領域中的各種有關國家前途的不同說法已經成為全民都可以開講的題材。

當性教育和性別教育在校園裡被當成必須從改革心靈做起的單一道德高標教育時,這種教育的內容也就可以預期了:孩子們都應該學會說不,都應該學會等待,都應該學會壓抑,都應該克制自己的慾望,都應該學會尊重(也就是彼此保持距離,維持沒有情緒情感的接觸)。至於「如何」才能學會,「如何」才能自制,老師們除了道德的感召或嚴懲的恐嚇之外,好像想不出什麼別的有效方式;對於為什麼有些孩子怎麼學都學不會,大家好像既沒有什麼深刻的全盤思考分析,也沒有什麼具體的務實建議,而只是以個別個人的劣根性、家庭複雜、單親、色情污染等等充滿歧視的原因,來迴避更深刻的社會分析與批判。

老實說,很少人仔細想過這種道德掛帥的性教育會對個人的人格、心理、情緒有什麼樣的嚴重影響和後果。道德高標的性教育通常產生的人格效應就是「偽善懦弱」,但同時也是「嚴厲易怒」,是自卑和自大並存的心理結構;這是因為道德高標常常嚴厲的要求每個人都要到達某個統一的純正標準,要求每個孩子都是某個樣子的低慾乖孩子,沒能達到這個要求的孩子就是努力不夠或者缺陷嚴重。而這些道德理想被刻劃得如此完美,文化中對它們的描繪是如此的高尚,許多人都會強烈的想要達到這些目標。然而,強烈的想望也必然會造成達不到這個高標時所伴隨而來的強烈挫折,以及由自責而來的卑下軟弱感;再加上性在這個文化中有著那麼大的污名,在性上面有任何涉獵都被視為人格深層的缺憾;於是,每個個人身心中都澎湃著各式各樣不足為外人道的情緒、慾望、需求、嫉妒、怨恨、自責,而這些衝突激盪則往往在個人的挫折感中投射為對自身的自殘或對他人的敵意。

換句話說,在這種性道德環境中所養成的自欺、偽善、敵意和怨憤,往往使得孩子們不但無力創造自己的愉悅,就連對別人的愉悅也都會覺得要不是忌妒就是打壓,而且傾向唯唯諾諾、膽怯退縮、保守內歛,但卻同時迷信領袖、懼怕權威、甚至殘暴易怒。歷史的教訓是,道德高標所創造出來的往往是非常怯懦的人格,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勒所吸引的一批自命聖潔的年輕人,他們群聚的時候氣勢很強,頭上戴著正義的光環,立志掃除社會中一切不合他們道德高標的東西,要讓這個社會變成一個非常非常清淨、純潔的地方,而真正可怕的是,在這些時候他們也展現了最大的殘忍,最大的高傲,毫無任何耐性和人性來面對弱者和異己。可怕的是,類似的殘忍妒恨情緒也是本地面對情慾脈動時常見的表現。

渴望提升人生的氣質和品質當然是個可敬的志向,然而性道德高標在這個目標上的表現,常常超越了對個人本身的嚴厲要求,而擴張為對他人的苛刻譴責。在這樣的性道德高標之下,這個社會無數和情慾相關的事物被視為是低下的,可恥的,沒有格調的,沒有水準的,不合文化的,不道德的。而就個人的身體情慾而言,慾望和衝動都必須承受長久的延宕,長久的等候,長久的壓抑。

問題是,這樣的延宕、等候、和壓抑都會使得個人的人格扭曲成非常可怕的樣子;畢竟,延宕、等候、和壓抑並不是自己情願呵護的真空,相反的,它們都需要強大的能量來排擠躍躍欲動的渴望,需要強大的自責來逼退時時升起的慾望更值得深思的是,這樣的人格養成也使得個體從很早開始就逐步自我設限,僵化嚴謹,失去了改變自我的能力,即使在成年後想要脫出某些成見的桎梏,想要嘗試不同的生活方式時,都需要很大的工夫才能部份成功。這種掙扎最常見的感受就是一種無力感,是一種「明明知道我可以再寬厚一點,明明知道我應該做出一個更為理性的回應,但是我就是做不到」的自怨自恨感覺。人們雖然知道可以有不一樣的做法,可是長久以來所養成的一些人格和情緒的特質已經使得她們沒有辦法做到。那種心嚮往焉,而又不能做到的掙扎感,往往形成強烈的自責。有慾望、有想像、有需求、有憧憬,但是卻不能表達;這樣的長期累積,在人格心靈上面造成深沉的痛苦挫折感、無奈感、無力感,使得人的心靈狹窄。可怕的是,在看見別人有一點點小空間,有一點點小斬獲,有一點點自在的時候,立刻爆發成無限的怨恨,凝聚成那種嚴厲的正義光環,裡面卻是最卑下的嫉妒。

以上這些在成年人當中屢見不鮮的人格表現,事實上正是此刻我們面對的社會問題的重要源頭之一,而那個道德高標的性教育,伴隨著充滿性別歧視的整體文化,正在不斷生產下一代的權威人格。

因此,此刻要談性教育和性別教育,我們就需要擺脫道德高標式的威權教育,代之以務實的、平等的、肯定差異的「人權教育」,只有當我們學會如何和異己平等互動,如何對事物抱持著多元開明的態度,對人的軟弱和自身的矛盾有所認識,我們才可能為下一代創造一個不再複製威權人格的性教育和性別教育。

不打折扣的情慾人權教育

為什麼性教育和性別教育的基礎應該是基本的人權教育呢?讓我們從台灣的現實談起。

校園裡面老師們最擔心的性/別問題大概就是學生之間的騷擾傷害舉動,或是親密愛慕的表達互動,因為兩者都被視為干擾了學校想要進行的純學問教育,更有可能會在輿論上形成醜聞。可是,為什麼這類事件那麼容易被大家認為有礙學習,有損校譽呢?這主要是因為大家相信身體慾望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是一件會腐蝕心靈並且使肉體沈淪的事情,因此所有的學習(也就是教育)都必須和身體慾望隔絕;換句話說,很多人認為教育就是慾望的昇華,教育就是幫助學生學會壓抑慾望,以便專心讀書,學生一定不能和愛性之事連在一起。

這種說法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慾望本身也是需要學習,需要操練,才會掌握的。這也就是說,對身體情慾的一昧堅壁清野,不但無法真正消除慾望,反而只是荒廢了生命很重要的一個環節,醜化了個人對人際親密關係的渴求。

許多成人(特別是師長和父母們)雖然熱烈呼求性教育,心中想的卻不是要教育孩子們對性的各方面有所了解,也不是要培養他/她有能力操作自己的身體情慾。成人們真正希望的,是教育孩子不要接觸性,不要對性好奇,以為只要不接觸、不嘗試,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也因此,除了最枯燥而脫離現實的生理解剖功能解說之外,成人腦中的性教育內容只包括「尊重」和「責任」兩個抽象的名詞。
這兩個概念當然也是人權教育的重心,但是在此刻主流性教育中所談的尊重和責任其實有著非常特定的意義。有位權威人士曾經說,「尊重」的意思就是「男生要尊重女生,女生要尊重自己」,這樣的詮釋不但侷限了「尊重」的寬廣含意,更暴露了其中的性別雙重標準:為什麼需要被尊重的對象總是女生?在這個前提之下,尊重倒底是什麼含意?──說穿了,恐怕就只是「不要隨便(讓人)接觸」的意思。

就「責任」來說,在過去講求貞操的年代談性方面的責任,都是說男生要「負起責任」來,負什麼責任呢?很清楚,就是奪走貞操,甚至造成懷孕的責任,這是因為在那個年代,女人並沒有獨立的生存能力,她的人生價值要由她的貞操來保障的,因此要是男人影響到了這個價值,那麼他當然會被要求要負起責任來。可是,現在的女生也愈來愈有主動的能力,單單靠警告男生要負責,有時還無法達成嚇阻的效果,因此有許多人也開始嚴肅的告訴女生,要為性行為以及其嚴重的後果負起責任來。

從這樣的分析來看,不管是「尊重」也好,「責任」也好,當它們被放在保守的性教育框架之內時,其中的含意都是要孩子壓抑慾望,不要和性發生任何關係。在這裡,尊重和責任都是負面的,限制的,自我壓抑的;它們也排除了個人任何可能的探索行動和感受。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這種性教育在談「身體自主權」時,其唯一的內涵就只是教孩子們說「不」,它對「自主」的認識就僅止於「拒絕」,而不包含主體本身的「我要」,在這裡,這種性教育的終極目的也就昭然若揭了。

相較之下,以人權教育為基礎的性教育,並不這樣預先設限;相反的,情慾人權的性教育要幫孩子們認識:我的身體是我的主權,我當然需要積極練習如何使用,我也有權力決定要怎麼使用(或不用),這些都是我的主權。也唯有在這種自主的權力觀之下,個人才可能真正面對他人的性邀請,並且採取強而有力的拒絕或是坦然自在的接受。同時,在這個基本人權的基礎上,孩子也才會有機會認識到,自己若是向別人提出性邀請,別人當然也有權利拒絕,而自己也不必惱羞成怒。身體情慾進退授受之間的拿捏,對人己主權界限的維護,都需要孩子多方練習,多方探試,多方碰壁,多方反省;若是一開始就預設立場,侷限選擇,甚至禁止行動,那又將如何自在操練呢?

身體自主權的薄弱其實並不像很多人說的是來自孩子的不成熟,更重要的原因是來自整個不尊重人權的社會。事實上,對各種人權的各種程度的侵犯在我們社會中非常普遍,例如對隱私的侵犯、司法權的不公、成人對孩童的不當管教和過度監控、婚姻暴力、教育資源的不平等分配等等,這些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屢屢可見的案例。在我們這個不習慣人權觀念的社會環境中調教出來的孩子,當然也會帶著各式各樣的成見進入校園,並且在校園的人際互動中彰顯出校外大世界的真相。從這個角度來看,現在大家所關切的所謂「性騷擾」,就和偷看信、搜書包、偷摸屁股一樣,同樣都是嚴重的事──因為它們都侵犯了個人的人權。換個方式來說,在性方面的騷擾不需要被當成「特別」的「惡行重大」,這樣的嚴肅對應態度,不但不一定能有助於消除性騷擾的動因──大家都知道嚴刑峻法不一定會阻止罪犯──反而經常為不幸的受害者添加來自污名的羞辱和痛苦。

從上面這些討論來看,人權教育必須是開放的,充滿可能的,而人權教育也因此必須是民主平等的。在校園裡,老師不能說:「因為我是老師,你是學生,你就必須聽我的話,任我為所欲為」,人權不能因為師生關係而打折扣。正好像在家庭裡,丈夫不能說:「因為你是我老婆,所以你應該犧牲,你應該包容我」,人權不能因為夫妻關係而打折扣。即使在親子關係中,人權也不能打折扣!目前我們常常看到父母虐待孩子,甚至殺害孩子作為報復手段,有些人會感嘆說,這些父母親真是沒有天良。不過,事實上,不是父母親沒有天良,而是我們目前對於父母親的定義,對於父母親有多大的權限,本來就有非常錯誤的想法!我們覺得孩子就是屬於父母的,是父母的財產,我們覺得子女的生命和身體都是屬於父母的,屬於父母管轄的。在這種觀念之下,權力的濫用當然就很容易發生了。

看到這類父母的時候,大家通常會責備他們不尊重孩子的人權,可是五十步笑百步,在日常生活中,許多父母都在做同樣的事情:她們在控制子女的通訊通話、他們在限制子女的對象選擇、她們在監控子女的情愛生活。問題是,如果成人的人權不可以打折扣,那麼為什麼子女的人權就可以打折扣?成人也許會說,在身體愛性的事上,孩子們還小,心智不成熟,不夠理性,無法承擔後果,容易受騙受傷,無法為自己的人生作主等等。聽來好像有理,有趣的是,早幾十年女人剛剛開始爭取工作權、婚姻自主權、投票權、參政權、獨居權、離婚權、子女監護權時,這個社會也是用同樣的一套理由來回應的。曾幾何時,這些說法已經不再適用於女人,而它們卻仍然加在孩子們身上?為什麼解放、平等、民主這種理念只能落實在某些人身上而另外一些人不能享受?看來這些聽來充滿關心的理由都只不過是用來壓抑此刻的弱者的。

人權教育的重要性不但相關於強對弱的欺凌、上對下的強制,更令人擔心的是,人權的不張常常會被弱者內化,成為自卑自棄自我設限,以至於連自己的權益都無力爭取。成人在聽到孩子哭訴受到欺負時,常常會責備孩子怎麼那麼傻?怎麼不會如何如何的處理?可是成人沒有反省的是,孩子的無力感最主要就是來自成人的高壓調教,如果孩子平日就被強力的教導要服從成人,要乖順聽話,凡事隱忍,那麼孩子當然就不容易長出抗拒的力量來。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許多女人被性騷擾的時候,不但沒有力量反擊,反而還自覺羞辱萬分,只得隱忍;即使現在有些女人聲音比較大了一點,想要去抗拒,她們也常常擔心會不會引來更大的麻煩或者當場的難堪。這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覺得需要維護自己的人權時,她首先想到的竟然是無窮的恐懼!而這些恐懼往往也就使得這個個人終究放棄伸張自己的人權。從這個角度來看,性騷擾的受害者不敢聲張,就證明了人權教育非常失敗,因為這個社會文化的調教竟然使得受害者連自己的人權都無力肯定,而只能非常脆弱的寄望這個世界不要再加害。

換一個方式來說,性侵害教育、性騷擾的防治教育,如果只能停留在勸告受害人自我提防,或者倚賴公權力的保護,它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為愈強調保護,主體就愈弱,愈沒有辦法肯定她的人權,也就愈沒有辦法和大家聯手起來抗拒暴力。以保護為主的防治教育,不一定會使那個進行騷擾的人因此而收手,但是卻常常使那個倚賴保護的人長不出力量來反擊。

以上的討論其實已經顯示,性教育一定會碰觸到和性別相關的雙重標準,也一定要重新思考我們文化對不同性別角色的調教,而唯有在人權的基礎上談性,談性教育,才可能避免重蹈雙重標準的覆轍。如果說性教育是人權教育,如果說人權教育必須建立在開明的、多元的、對差異的尊重的這個觀點上,而且人權不因為是在家庭當中、婚姻當中、愛情當中、學業當中、學校當中而打折扣,那麼此刻要開始思考的,就是要去動搖這個社會非常根深柢固的一些信念,這個改變不但相關發生身體關係的當事人,更牽涉到整個社會的觀念。

性歧視與性污名

前面我們在談性教育時提到了一連串和性相關的社會爭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議題無一不帶著性別的雙重標準,因為,警告的對象多半以女性為主(請看所有的性侵害案件之後的討論都是針對女性應該如何自保),嚴重後果也都是針對女性(請看所有對女性情慾的警語都是那種「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模式)。這裡的性別歧視是明顯的,也是公然的。不過,既然我們主張性教育要以人權做為基本精神,那麼面對處處可見的性別緊張狀態,這樣的教育會採取什麼樣的進路呢?讓我們用最熱門的題目──性騷擾──來做例子。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在臺灣「性騷擾」這個名詞是怎樣出現的。其實在性騷擾這個名詞誕生之前,大家早已知道有某一類型活動存在,這些活動有不同的名稱,有些被稱為調情,有些被稱為求歡,有些被稱為吃豆腐,有些被稱為毛手毛腳,有些被稱為欲迎還拒。其實這些多樣面貌的互動關係當中有著很多糾纏不清矛盾難解的情緒,有些時候,承受這些舉動的當事人爽不爽、懼不懼、喜不喜歡、討不討厭等等,連當事人本身也說不清楚。大約從1994年開始,師大的性騷擾案、中正大學的騷擾案、華航空姐被健檢醫師騷擾案,以及稍後胡瓜、李璇的「疑似性騷擾案」等等,經過當事人和婦女運動的抗議以及媒體的大肆報導,一一浮現到檯面上來,也使得「性騷擾」成為一個愈來愈流通的名詞。

「性騷擾」這個概念的出現雖然使得女性在日常生活中所承受的壓力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也使得許多女性在職場中所承受的不公和痛苦得到紓解,然而它在台灣社會脈絡中的擴散也帶來了一個頗為簡單的性別觀點:男人都被視為居心叵測的色狼,女人則都是脆弱無力的綿羊,而在她/他們之間所發生的一切互動,只要沒有戀愛婚姻的終極目標或承諾,現在都有了「性騷擾」的嫌疑。這也就是說,過去許多曖昧的關係,曖昧的互動,甚至搞不清楚是什麼的複雜活動,它們突然有了一個統一的名詞可以歸屬──「性騷擾」;於是本來很多樣、很複雜、很矛盾、中間有著曖昧兩難灰色地帶的互動,現在都很輕易的落入性騷擾的陰影中。即使是原本看來無邪的舉動,玩笑的話語,很多人也開始懷疑:「他這樣說,是不是一種性騷擾?」或者有一些人,過去經歷某些話語、某些身體接觸的時候可能不覺得怎麼樣,可是現在有了「性騷擾」的概念後,那些尚未被命名的舉動(以及心中微妙複雜的感受)突然看來都很像性騷擾。換句話說,當這個名詞變成統一的標準來衡量異性之間的互動時,許多關係都被簡化,人們開始懷疑自己的感覺,懷疑彼此的動機。當然,指出這個簡化的趨勢,並不是否認性騷擾的存在。惡意的騷擾絕對有,而且受害者甚至旁觀者都很清楚,因此討公道時也比較沒有問題。然而,我們也不得不思考,當性騷擾被簡化的描繪成男性慾望的常態作為時,會不會把所有灰色的地帶都一併處理掉了?人與人之間的調情、表意、戲玩似乎突然都有嫌疑了。

最諷刺的就是,校園裡存在已久的、在行政人員和基層教師之間的、或是在師生家間不平等關係中的騷擾,仍然因為維護校譽、官官相護而持續下去。而師生或學生之間的情慾試探卻被周圍的人以異樣的眼光視為是需要被檢舉或禁止的騷擾。

在這裡我們看見性騷擾這個概念之所以很容易被簡化,其中除了我們對性別關係的刻板印象之外,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們這個社會對於和性相關的事物舉動都慣常以猜疑和嫌惡的眼光來看待,好像只要不帶著愛情婚姻的應許,所有的情愛性慾都是可疑的,可恥的,都是不懷好意的。於是,看到色情海報時沒有轉開視線就是色慾薰心,性幻想、看A片是玩物喪志,(即使在婚姻之內)求歡都被視為低下卑賤的行為,在婚姻關係之外談論性、研究性、對性好奇被視為言行不檢,而初夜沒有落紅、沒有叫痛、沒有手足無措的樣子,就立刻毀了一個女人的人生價值。總而言之,性一定要藉著某個很特別的、很傳統的功利目的(例如生兒育女或是促進夫妻情感)才能得到一點點救贖,否則就是一個最好不要想、不要知道、不要做的事情。而任何在這些規範之外和性發生關連的人,都要背負污名,承受人言──這也正是許多女人吃了虧也不願意張揚的重要因素。

我們都知道,只因為某人是原住民就斷言他會賣兒女、酗酒、懶散,這是種族歧視;只因為某人是女性就斷言她無法成就大事,會慌亂而不理智,這是性別歧視。可是我們可能還沒有想過,只因為某人的抽屜裡有色情漫畫,牆上有色情海報,曾經被人騷擾或強暴,離了婚之後再度開始約會,穿著清涼養眼,主動向人放電等等,就斷言這個人人格敗壞,心智軟弱,放浪行骸,人生無成──這就是一種「性歧視」。我們對於性的歧視根深蒂固到一個地步,就連一個人在言論中採取和他人不同的性觀點,都會招致污名。因此,當一個人說(只是說唷!)「我覺得婚前性行為沒什麼不好」或者「色情材料不應該禁」或者「做檳榔西施也是一個正職」等等時,周圍的人都立刻用懷疑的眼光來斷言這個人道德有問題、人格有問題、心理有問題等等。這就是歧視!

保守的人常常指控性開明派是唯性派,說後者主張放鬆對性文化的管制是過分誇大了性的重要地位。但是老實說,真正「唯性論」的人是那些堅持掃黃的人,是那些堅持檢查媒體的人,是那些拼命搜查書包的人,是那些強力要求孩子純淨的人。因為對這些人而言,性是那麼的重要,她/他們對性的關注是那麼的強大,以致於新聞局半夜不睡覺而還在監控哪個電視臺在播異色影片,父母們則干犯人權的對孩子的衣物仔細檢視以搜尋性活動的痕跡,良家婦女們精明尖銳的注意社區內的孩子們每一個親密的舉動。這些對性的過度關注──以致於形成過度壓迫──都是性教育需要抗拒的。

性教育要面對的重要課題之一,就是去除這個社會已經累積起來的性歧視與性污名。性教育不能一開始就把性當成大敵,把性當成會毀掉一生的事來嚴厲的教育孩子,因為這樣的嚴重態度往往並不能阻止孩子接觸和性相關的事情,也不能阻止孩子累積性方面的資訊和經驗,它最常帶來的效果就是使得真正在性方面受害的人因為畏於污名的壓力而無法出面討回公道,也使得想要在性上面有所互動嘗試的人時時被矛盾自責所苦。消除性歧視,就是不再先入為主的認為性是一件壞事、危險的事、傷害的事、吃虧的事,也不再以性做為任何一個人生活指標的判準,不再認為這是生命中最嚴重的一個抉擇,不再認為這是個人人格和生命價值的指標,不再把污名任意的加在那些在性事上有所涉獵的人。換句話說,性不再是一件神聖無比、或者羞恥無比、或者美好無比、或者慎重無比的事情。性只不過是人生的「一個」現實而已,也因為它是「一個現實」,所以不必把它當成人生的「全部現實」,不必當成人生中非常嚴重的事。性既然是人生現實中的一部份,那麼對性的思考、研究、探索、收集資訊、欣賞、嘗試、實驗等等也就是很平常的事情,不用再另眼看待了。

在這裡,我們必須再度指出,性歧視和性污名最常見的受害者就是女性,把性當成重大事件時所傷害到的最主要也是女性。因此,當理性的性教育在抗拒非理性的性歧視和性污名的同時,這個理性的性教育也必然會抗衡在這個社會裡常見的性別歧視,消除性的雙重標準。進步的性教育因此也必須同時是進步的性別教育。

性慾望的教育

成人們常常擔心孩子如果接觸到和性相關的資訊和經驗,那麼孩子就會沈迷其中,無法自拔,也擔心孩子如果太注意自己的身體吸引力,就會虛榮忘志,荒廢學業,因此在性教育中都會強調生理功能,責任危險,堅壁清野,保持距離。事實上,為了防範孩子們涉入性事,成人們寧可嚴加管教,剝離孩子們一點點來自身體的歡愉;於是孩子們的打扮穿著受到嚴厲的檢視,孩子們的交友活動受到嚴厲的盤問,連孩子們自處的時光都要受到成人的不定時察看。而這些發展對解決現有的性問題不但完全沒有幫助,反而在保護式的性教育中偷渡了性別歧視和性別雙重標準。這種緊張的高壓氣氛更使得代間的關係陷入前所未有的緊張狀態,而成人的監控也未必見得就促成了孩子的自主自衛能力,相反的,孩子們要不是變得更柔弱退縮,就是變得衝動反叛。

這種做法有點像過去官方認為共產黨的任何滲透都會蠱惑民眾的心靈,因此對言論思想採取高壓的白色恐怖統治,而事實證明,二二八的殷鑑不遠,資訊和言論的壓抑和單一化,只會形成許多人的痛苦壓迫。

因此,面對孩子身體情慾的自然發展,成人恐怕需要更多的彈性和創意:對孩子的身體裝扮表達欣賞,進而轉化為美學的調教;對孩子的青春情竇表達支持,進而轉化為進退輕巧的情感教育;對孩子看起來像騷擾的笨拙表意提出溫柔的說明,進而轉化為寬廣的善意;對孩子的身體探索表達呵護式的關切,進而提供安全性教育的基本認識;對社會議題的討論表示開明,進而形成思辨和理性分析的練習。──這些都是性教育可以進行的建設性工作。

大家也可能注意到,到現在為止,在這裡所說的性教育都不是說哪門課裡要教什麼樣的教材和內容,因為,有關於性的東西從來就不是單單在教室裡傳播的。事實上,整個文化對性、對性別的各式各樣成見,都已經構成了我們對性、對性別的看法和互動方式。一週兩小時或四小時的課程對孩子來講,影響實在有限,而日復一日在日常生活中重複的性歧視、性別歧視卻早已深入人心。也因為這樣,把焦點關注在生理結構和功能,或者空泛的尊重和責任,都不足以調教孩子迎接她/他們未來的人生。畢竟,性教育絕非性侵犯防治教育而已,性教育還要準備孩子進入人生中所有的親密關係,性教育還要調教孩子創造未來更豐富更自在的情慾文化整體環境。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在這些事上,恐怕我們成人和孩子一樣都還在摸索。

成年人當然是性主體,因此他/她們也有著屬於個人的各種困惑和難處;成年人也是性別主體,因此他/她們也會呈現出各種既存的歧視。在這些方面,成年人都需要更大的虛心,更大的誠懇,來和孩子一齊探索人生的道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我們需要一個不再製造焦慮和挫折的教育,我們需要一個肯定身體情慾、尊重個人選擇的教育。

在場一線教師回應

A:我覺得性教育和性別的話題不是只是老師怎麼樣去看待學生,老師本身也常常有很多問題。我覺得如果我們能夠有一天,坐下來,每一個老師來講他自己的被騷擾經驗,講她自己在性觀念上面的困惑焦慮,講他的性憧憬和性夢想,我不知道會聽到什麼樣的故事,但是至少在這樣的時刻,老師們不再是超人,不再是一定要有能力解決一切問題的人,老師們也是凡人了。因為老實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有非常多不同的而且意義很不一樣的身體接觸經驗,但是我們卻常常在學校教室裡重複說著一些我們自己也不太活得出來的大道理。我們談一些社會議題,像性工作啊,同性戀啊,愛滋病啊,離婚啊這些議題的時候,常常也只是說說自己在報上看來的東西,很少真正想一想自己對這些現象的觀點和經驗,我覺得以後我們應該多和學生討論這樣的話題,這也是性教育的一部份。

B:我也有一些感想。我現在覺得裝扮自己是一種美學的教育,美感的教育,很早就要開始的。可是我自己是到了三十歲才知道什麼叫做「顏色」,因為我小的時候人人都告訴我女生打扮自己是不妥當的,是可能引人注目,甚至招來危險的,所以我應該穿黯淡的顏色,灰黑色,黑色,咖啡色,深藍色之類的。我年輕的時候從來沒有穿過非常鮮豔的顏色。後來我突然覺得,如果再不穿各式各樣的顏色的話,我的年紀愈來愈大,機會就越來越少了,所以我就開始穿各式各樣的顏色,開始露出身體各個部位的肥肉塊,因為我覺得那樣的一個嘗試讓我覺得生命很開闊,而不是拼命守著一條很狹窄的道路,好像所有的人都要跟我一樣走在這條窄路上面,不管這條窄路要通到哪裡。所以我也覺得學生在校園裡面各式各樣的開拓,衣著美學的開拓,是一個練習的機會;而且她們在這麼樣的一個環境之內,有著老師的照顧帶領,也比較不會形成什麼太過分的發展。我有些學生的打扮真是勁爆,連我都偷偷的羨慕,可惜我太老了,身材也不好了,要不然我也想嘗試一下。

C:我對那個道德高壓和多管閒事的說法有些感想。有很多時候別人的生活選擇,即使我們不苟同,可是我們好像也不必太雞婆的要求她們一定要照我們的方式過活。我之所以會這樣想,也是將心比心,我們在學校裡有時也會遭遇到雞婆的同事批評我們怎麼樣怎麼樣,我們自己也會覺得很不爽。同樣的,孩子們有時做了一些活動,或者選擇了老師不能贊同的說法,妳當然可以去開導他,但是這要看你怎麼開導;如果你的開導只是說,「你錯,你錯,你應該到羞恥」,我覺得這種開導無補於事,有時只會引起他的反感。你可能應該告訴他,「這樣子喔,也不錯啊,不過我覺得還有別的說法和做法。」沒有人喜歡雞婆,也沒有人想聽碎碎念的。

D:剛才何老師提到性騷擾的定義,我想起一些事情。我大學的時候也聽過一些女生說她們的受害經驗,那個所謂的被害者有時在控訴的時候也會有點受到影響。比方說,在她控訴過去發生的事情的時候,旁人很清楚的看得出來是感情生變,因為她提起當時在月下,兩人的手怎麼樣搭在一起的時候,聽得出來是有點興奮的、甜蜜的經驗,可是在說到對方和自己慢慢冷淡的時候就聽出怨恨來,然後就變成了性騷擾的回憶。所以我覺得,性騷擾如果是單單靠被騷擾者的主觀判斷,好像也會有「昨天心情好,可以接受,今天卻翻臉」的狀況。我說這樣,不是要懷疑受害者的說法,而是認為我們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感受有多一點的反省,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感情變化;那個聽哭訴的人,也需要多聽一聽,多做一些了解,認識到每個人心裡都有很多很複雜的感受,可能有複雜的動機,但是當然也很有可能是絕對的事實和痛苦的經驗,但是,讓大家多一點思考的空間是很重要的。

E:我的想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一種情況。有時候異性同事之間說說笑笑,調情打鬧,就會有一些臉色嚴肅的人提醒:「你怎麼不覺得那是性騷擾呢?真是缺乏自覺。」可是我覺得,有很多人經歷過身體的各式各樣的接觸而不稱其為騷擾,她也不覺得那是騷擾,也沒有留下什麼騷擾的回憶或者痛苦,那你一個旁觀的人為什麼一定說服她,要她覺得那是騷擾呢?我如果不覺得雞屁股很噁心,還津津有味的吃,你為什麼一定要在旁邊擺出很噁心的臉色,要讓我的快樂的經驗變成一種痛苦呢?反正我就是覺得,個人主觀的感覺還是很重要的。

F:剛才提到性別之間的猜忌,那我講一個威而剛的例子。我從大一就認識我先生,後來也沒有再和別人交往,只有他一個人。去年威而鋼還沒有進口的時候,一個好朋友送我們一粒,後來過了一陣子,我提到藍色小丸子,問我先生用了沒有,他說沒有,就在平常放東西的抽屜裡,我叫他拿出來看,可是他找了很久都沒找到,我的臉色就不太好看。我故意裝得若無其事的坐在床上兩手叉腰,他就好像很無辜跟我說:「我真的沒有偷用啊!」然後我就說:「誰知道啊?」他就再去找,找很多遍都沒有。我這樣追問他,其實是因為我要讓他知道,他常常記不住東西在哪裡,那是很煩人的事情。我並不是要懷疑他已經用了,可是他一直找都沒有找到,然後他就很無辜的跟我說:「難道你懷疑我是用在別人身上了嗎?」然後我說:「我沒有這樣講,是你自己講的。」他很氣惱,結果這次就真的很努力回想他到底放在哪裡,最後他好像突然想到什麼,就跑到書房去,然後過一下子就拿小丸子進來,因為他怕它壞掉,所以把威而剛放在我們家的乾燥箱內,放進去然後就忘記了,一直以為放在抽屜裡。然後他就跟我說:「你看,在這裡啦!」意思就是說:「你看,我沒有亂用啊!」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是卻顯示即使是夫妻也常常彼此猜忌。還有,我覺得有些男人不敢用威而鋼,是真的很怕以後如果不用就會不一樣,而且反而被老婆發現原來他的能力不是怎麼好的。

G:我也想回應一下道德高標。現代社會有一個簡單的原則,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想要過的人生目標。國家法律基本上必須是中立的,它不能替你判斷哪一種生活方式是好的,它只能盡力幫助你去實現你的目標。在這裡,公權力不任意干涉個人生活,是一個基本的原則。第二個原則就是國家的法律要維持一種秩序,這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因為自己想要如何就侵犯別人的身體權益,造成很大的衝突或暴力,而這種衝突和暴力發生時,國家法律要出來制止。換句話說,這個社會不能妨害我個人的自由,只要我個人的自由沒有傷害到別人,而我有自己的目標去實現。可是在現實的社會裡,很多方面都有法律在阻撓個人實現她的生命選擇。大家說人人平等,可是卻有很多性別歧視的法律沒有被修改,在社會觀念裡面也有很多性別歧視的觀念,比如說貞操觀念就有雙重標準,男人第一次或者有很多性伴侶,沒什麼不好,還是可以誇耀的事,可是女人有很多性伴侶就是壞事,而且,很可能因為女人有很多的性伴侶,所以她就不能夠當總統啊,做縣長啊等等,因為他們覺得她是個壞女人。我覺得這也是道德高壓的後果。

H:我想講一下現在學生們在身體美學方面的現象。電視上廣告說,「一三五打工,二四六去媚登峰」,很多學生都一窩蜂去瘦身,而我們雖然一直說「自然就是美」、「要接納自己」「環肥燕瘦都是美」,可是她們就是沒法接納自己,幾乎所有國中女生都在減肥,偷偷減,或是寒暑假去做塑身,我覺得這是現代美的標準出了問題,因為其實胖胖的女生也很可愛嘛!我跟我學生說,你不要以為像明星就是美,整形如果讓一個人臉上有劉嘉玲的眼睛、天心的嘴巴、安室奈美惠的臉,那豈不是怪物一個?而且波大也不好,地心引力會讓你的身體不平衡。相較之下,大家都不太重視國中男生的外表,連帶也使得男生不太好意思太注意自己的外表,結果後來都長成一些沒有美感的男人。我有一個同事建議我們老師可以幫學生蒐集資料,或是讓學生做個活動,把自己的照片和明星偶像的五官合成起來,也可以試穿各式各樣的衣服,看看怎樣才適合自己。這種活動至少可以讓老師可以有機會影響學生的判斷。

I:剛才講到性騷擾,我覺得現在老師和學生之間的關係很難拿捏,特別是對男老師來說,男老師可能必須學會避嫌,好比有學生來談話時,要把房門打開,不要男女單獨共處。可是我們輔導老師又必須符合諮商隱密的原則,那就表示還是會有男女獨處的時候,可是又要避嫌,難道男老師就不能輔導女學生嗎?那為什麼女老師都可以輔導男學生呢?我們男老師常常被提醒言行舉止要小心,有時候比女老師都受到更多的提醒,就連學生哭,男老師都最好只要遞衛生紙就好,不能做什麼其他的舉動,這種緊張的狀態實在讓我們心驚肉跳。

J:我想講一個啟智學校的案例。在一次野外露營時,一位已經是高職的啟智女學生說頭疼,沒跟大家一起進行野外活動,而一位男老師,也是學校的主任,留下來照顧她。但活動結束後,家長帶學生到學校理論,因為學生說主任摸他身體,可是那名女學生平日就對異性很有興趣,而那名主任又是很受學生喜愛、熱心服務的人,所以大家的意見就兩極化。有人認同主任的辯解,也覺得是學生亂說,甚至是妄想,因為主任的婚姻美滿,他有必要做出這種危害自己前途的事嗎?但也有人認為智能不足的孩子是很難編出這麼多事實的,而且那個學生也長得不差,平日又對異性很有興趣,所以說不定是主任一時糊塗。而這個例子最後是以主任調校收場,但老師們都覺得很難真正斷定是非。事後有老師建議可以用現場模擬表演,讓那個學生重演個兩、三次,就可以知道到底是真還是假,可是我覺得現在面對性騷擾,我們好像有一種無風不起浪的心態,似乎都認為除非可以證明清白,否則就是有罪了,這種氣氛對師生關係一點好處也沒有,只是讓老師寒心而已。所以我覺得剛才何老師提到我們社會太把性當成一個嚴重的事情,我覺得還蠻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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