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更平等自由的虛擬世界:《虛擬性愛》導讀

(這是我替Cleo Odzer的Virtual Spaces: Sex and the Cyber Citizen所寫的導讀,中譯《虛擬性愛》,我的學生張玉芬翻譯,新新聞出版,1998年8月28日,9-15頁。網路普及和網路性愛是同時開始發展的新人際網絡,1999年「援助交際」的實踐也隨著電影和專書自日輸入,然而保守兒少團體也立刻推動修訂〈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對台灣網路上的性言論進行至今未歇的禁絕和懲罰)

本書作者是位人類學家,她在本書中所親身參與觀察報告的「部落」主要是「網路性交族」。書中對於網路上能做的性事的描寫常常令人大開眼界,但是作者的目的並不僅止於帶我們遨遊網路性愛大觀園,她還希望我們對於「虛擬世界和真實世界的關係」、「虛擬性愛對未來人類性愛的可能影響」、「兩性在性權力上的不平等」、「女性情慾解放」、甚至「性工作」等話題都有所思考,是一本容易閱讀但是包羅許多複雜思想並刺激想像力的書。

網路性愛,怎麼搞的?

最簡單的一種、也是最為人所熟知的一種網路性交(可能很多讀者都做過了),就是雙方以很快的速度打字,並且不時打出「喔」「啊」…等呻吟字眼,然後還騰出一隻手來手淫。乍看之下,網路性交很像電話性交,況且隨著電腦語音技術的發展,也其實可以變成某種電話性交,但是網路性交還是有它的特色,因為(例如)一個異性戀的生理男性,可以在網路上偽裝成女同性戀,而和另一個「女人」發生性關係──當然後面這個所謂的「女人」也未必就真是一位美豔少女,而可能是兩三個閒著沒事的老頭子一塊兒在網路上尋開心。

由於其匿名的特性,網路可以使人扮裝性別、性取向、年齡、容貌特徵、身高體重、性格、人數等等,不過,這些網路扮裝的效果並不只是好玩而已,而可能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同理心」效果。像這本書就提到,很多男人在扮裝女人後比較了解女人在網路上的處境,例如這些扮裝者開始了解女人如何被騷擾、如何被那些因求歡被拒而惱羞成怒的男人所辱罵、如何要低聲下氣故意討好來扮演女性角色,等等。

如果不滿足於文字對話,人們還可以透過簡單而且便宜的攝影機,加上免費的下載軟體,在網路上彼此看見真人。這類技術(即時影音傳播、視訊會議等)基本上和影像電話差不多,而且早就在別的領域中運用。這就是本書中所謂的「看你看我」(CUseeme),也就是「我看你,你看我」,例如美國有一位少女就把自己日常生活的活動影像24小時「實況轉播」,同樣的,人們也可以互相看到彼此跳脫衣舞或裸體,看彼此手淫或排泄,看彼此和別人做愛等等。

以上這些網路性交比較是人與人之間的「一對一」互動,當然,網路的科技特性還可以創造人與環境的多人互動。例如,利用MUD,你可以和多人在特定的環境情境下(別人或你自己設計的虛擬古堡、虛擬賓館或pub、虛擬學校或公司、虛擬旅遊、虛擬表演秀…),藉著某些預先設計的物件、劇情、事件或動作,或者配合著角色扮演遊戲的模式,大玩純粹文字或者圖文並茂的網路性愛遊戲。同時,你個人也可以自己設定並管理一個特殊的環境──例如本書作者開設的虛擬妓院──讓別人來玩,不但滿足作者本身的情慾需求,也滿足作者某種權力控制慾,進行壯大自我(empower)式的心理治療。這類型網路性交似乎是本書作者的最愛,可能是因為這方面的發展是無限的,唯一的限制只是人類的想像力而已。

我們可以想像,當父母憂心子女暑假打工誤入歧途時,「清純的」青少年早就在虛擬摸摸茶或牛郎店從事模擬性工作了。這些虛擬性場所可以完全模擬(simulate)真正的性工作場所,店內裝潢擺設、供酒、猜拳、喝醉、調整燈光、講笑話、轉檯、保全監視、密道、交談內容、香煙味、化妝間、付小費、簽帳、調戲小妹或小弟、帶出場、警察臨檢…這些環境或情節都可以預先設定模擬實況,青少年和來客交談互動並且決定是否和來客出場(或者來客可以找到祕密臥房的鑰匙而當場性交)。這種沒有裸體圖片的網路性愛,當然是取締網路色情的祕密警察無能為力的──因為他們只是拼命的找尋裸體圖片。此外,這種網路性愛也可以使用圖像、動態影像、動畫或漫畫聊天方式,讓那些喜愛變裝反串的少年在虛擬檳榔攤中扮成最美的第三性檳榔西施,穿著各式性感服飾,擺出各種表情,做出各種性動作,以便和使用馬英九影像的來客進行性對話或性交。(我相信以上我所寫的很快就會被認為想像力太過貧瘠。)

可惜的是,一般權威或家長很少用肯定的態度來面對青少年的性事,所以對於虛擬性愛也是抱著恐懼的態度。其實,青少年早就在虛擬空間中打家劫舍、賭博、殺人放火,已經殺過許多惡棍、警察、軍人、忍者武士和無數的太空怪物,然而,成人卻只對青少年在網路上享受性愛感到疑懼,這種關注恐怕只暴露了成人面對性愛時一成不變的封閉態度。不過,我認為成人不可能查禁青少年的網路性事,因為成人不可能查禁現代科技。

網路能造成性革命嗎?

科技的突破會不會帶來革命?網路技術和虛擬空間的出現會不會造成性革命?

有些人認為,父母、政府官員、網路管理權威可以運用權力來阻止性革命,例如檢查、禁止、壓抑任何可能威脅舊有性道德的行為,管制色情圖片和網站、禁止徵求一夜情等等,但是這種看法不但誤以為性不過就只是裸體圖片,同時也小看了人類追求情慾的動力──性是人類想像力的產物,而至今還沒有任何權威可以查禁想像力。此外,由於網路色情或網路情慾並不是依靠特殊的技術,而是利用現成的技術,所以並不容易全面的禁制網路性活動。當然,這並不是說網路科技必然會造成性革命,而是說網路的發展給了那些性異議份子一個機會來改變人類的未來性愛,使性愛能變得更平等、更自由。

網路性愛的革命性到底在哪裡?一般人比較常聽到的是網路的無遠弗屆。這也就是說,人們的性愛對象通常都限制在其固有的社區和人際的網絡中,但是網際網路顯然打破了這種限制,不同地域、不同國籍、不同年齡或興趣的人得以用網路的身分交談,讓根本沒有什麼交集的人發生虛擬性關係。

也有人認為,由於這些網路性交不是「真正的」性交,所以只要這些網路性交者後來沒有真的見面或發生「真的」性交,那就不會太影響社會現狀,因此不見得有什麼革命性。

「虛擬性愛是否真實性愛」的爭論,就和「口交肛交是否真的性交」一樣,往往忽略了網路性愛對當事人的心理和人際影響,更忽略了越來越頻繁的網路性交(電話性交、或許多非生殖器的性交)正在改變我們對性交的定義與看法。網路性交、電話性交、口交…當然有可能在未來被認為和生殖器性交一樣,都是性交方式(現在已有不少人持此看法),這就好像隨著信用卡制度的建立和頻繁使用,信用卡已被當作貨幣或付費方式的一種,因而沒有必要再爭論信用卡究竟是不是「真的」貨幣或付費方式。

總之,網路性愛的影響力不會自然發生,如果沒有廣大網路群眾日以繼夜的各類性愛實踐,網路科技就不會造成性革命。眾多的網路性愛的實踐者焚膏繼晷、無孔不入地在網路上滲透性愛,而且比網路警察睡的少、睡的晚,比網路官方權威有想像力、有強烈慾望,許多網路性愛實踐者因為性壓迫而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性異議份子、性解放人士,在網路上不屈不撓地堅持匿名的權利、維護言論與散佈資訊的自由、爭取自由性愛的權利、反對污名化邊緣性愛…,甚至為了爭取這些權利而被迫害、犧牲或入獄,就像自古以來血跡斑斑的性壓迫歷史所一再印證的。

這些網路上的性異議份子經常會從網路群眾的性實踐與性談論中提煉出新的另類論述,對抗原有的性道德和性觀念,重新詮釋性的意義,也因此重新詮釋了性別、性偏好、個人身分、政治…等等一切虛擬事物的意義,這就是性革命的開端了。以本書為例,作者在介紹網路性愛時,就經常有對本身實踐的反思,並開始提出另類的性愛說法,改變許多舊事物的定義,例如本書提到的網路強姦、網路追悼會、網路結婚、虛擬單一性伴侶、虛擬牛郎、虛擬愛情等等。

性,網路公民或次等公民?

無疑的,網路科技帶給性弱勢者或被壓迫者許多新的機會,例如女人、同/雙性戀、濫交者、性工作者、玩虐戀者、跨代戀者、天體主義者…等性弱勢者都可以藉著網路科技找到抗爭的縫隙。這些性弱勢者或性邊緣者可以在虛擬空間中形成社區,發展次文化與另類論述,並且使不同的性弱勢主體互通聲氣,進而形成酷異的混雜新主體。本書作者便一再強調,作為一個異性戀女人,在現實生活中或許不是玩虐戀、同性戀、淫媒,但是卻可以在虛擬空間中從事上述形式的性愛,並因而更體會那些異類性愛形式的運作和感受。而且,就像今天台灣許多勇敢的上網女人一樣,本書作者在網路上也尋求女性情慾的壯大培力(empowerment),也就是自由自在的探索愉悅,嘗試新事物,肯定自己的慾望,從修理性騷擾者、玩一夜情、虛擬群交、到大談網路戀愛、進行新的性愛實驗,女人都自覺地努力打破父權加諸女性情慾的羞恥和枷鎖,女人要顯示性自主是沒有底限的。

這本書的英文原名是「虛擬空間:性與網路公民」,我認為「網路公民」的講法有深刻的性政治含意。網際網路從發展之初,就有自由主義的美好應許,它描繪出一個由網路科技帶來的美麗新世界:由網路帶來了資訊的全面流通與自由,社會運動有了新的動員方式,每個人因為匿名而得到網路自由,弱勢者因而得到利器來改善自己的處境,而且每個網路使用者都是超越國界的網路公民,有同樣的權利享用全球網路的資源。但是,網路真的是平等與自由嗎?會不會因為網路使用者的性別、階級、種族(語言)、年齡而有不同的待遇?會不會因為網路使用者的性──異性戀或同性戀、婚內性或婚外性、玩不玩虐待戀、是否裸體、濫交或一對一、從娼或從良、跨代戀或同齡性愛──而有不同的待遇?那些性的弱勢邊緣者或被壓迫者真的和其他網路公民一樣平等嗎?很顯然不是的。這些性弱勢者和性異議者反倒是經常被監視被打壓被查禁的網路次等公民。

此刻,全球網路的激進派正嚴厲的批判網路自由主義,因為自由主義只提供了一個粉飾太平的網路幻象榮景,而忽略性別、階級、種族的權力差異,也無具體策略來抗拒各國政府對網路自由的干預。但是我認為自由主義所宣傳的理想仍是值得肯定的,而我們要求切實實現這些理想。如果說網路的激進派(以及自由主義者)真的想重建什麼網路正義或網路倫理,那麼,性弱勢者、性異議份子這些網路次等公民的言論自由、平等權利才是關鍵。畢竟,在這些次等公民無法享受網路上的自由平等之前,網路激進派對自由主義理想的嚴厲批判,也只不過是另一種粉飾太平而不具體改變現實的空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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