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真」的相片與身分夾殺了跨性人

(15年前,跨性別主體是在日常生活的小細節、小困局中摸索著但是深刻的認識了性別體制的強制和荒謬,也因此形成了集結的動力,努力改變這個社會習以為常的分類和區隔。這篇早年的投書刊登於聯合報民意論壇2002年7月13日,反映了當時跨性別社群與性別體制的遭遇戰。現在,2015年前後開始,跨性別運動的核心議題似乎只有向政府要求「免術換證」了。)
日前媒體報導,一位台北市的跨性別市民(蔡雅婷)樂觀積極的以女性角色全時工作生活,持續籌措款項以便日後進行變性手術,目前適應良好已經數年之久。為避免層出不窮的困擾及身分質疑,在去年底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名為女性的名字,並換發貼有其女裝相片的國民身分證。然而從戶政所到民政局到內政部都不敢作主同意這位市民在身分證上使用其日常女裝的相片。台北市民政局辦事人員指出,在姓名條例放寬更名條件後,性別認同異於常人的民眾可自行更改男性或女性的名字使用,但是照片會誤導外界判斷,身分證是一種公文書,必須有「正確性」,因此身分證還是以法定性別註記,其上的相片也必須符合本人的法定性別。
在這位朋友耐心等候陳情的結果時,其他的跨性別朋友也正在以其肉身經驗到法定文件和法定性別的僵固暴力。
已經以女性身分生活多年的跨性人阿美終於籌夠了錢,八月中要去泰國接受變性手術了。申請護照時,規定要用三個月之內的相片,於是阿美去照相館照了相片。就像平日一樣,著中性服裝,把頭髮綁起來,拍了照。過了一陣子,旅行社說案子退回來了,因為她相片中的臉看起來像女生,和她身分證上的國中時代相片以及性別(男性)不符。

阿美打電話問外交部也得到同樣回話,說照片「看來」像女生,與身分證上的性別不符,在海關通關時會有問題。阿美解釋自己是要去泰國進行變性手術,而且本來就長得很女生,外交部人員很體諒她的處境,但是還是說,臉長得像女生,情有可原,是沒辦法的事,但是執意留長髮,恐怕在通關時會增加問題,因此建議她剪掉長髮,像個男生那樣,出關時才不會產生衝擊。

阿美好不容易留了好幾年才有了長髮,現在等到了變性手術的前夕,當然不會放棄長髮,但是又一定要有護照,怎麼辦呢?妹妹建議去大賣場買西裝打領帶,然後把眉毛畫粗一點,甚至黏假鬍子再去照相。不過由於鬍子不容易黏得好,而且台灣男人留鬍子的還是不多,所以結果就只是穿著過大的西裝,畫了粗眉毛去照相館。諷刺的是,店員竟然狐疑的說:「明明是女生,為什麼要這樣打扮拍照呢?」阿美為了要請老闆拍得像男生一點,只好告訴老闆真相。還好老闆願意幫忙,要求阿美在照相時盡量不要笑,要很嚴肅的樣子,並且在修毛片時把線條修得粗獷一些。結果這一次再申請,護照下來了。

現在阿美擔心的是,在中正機場通關出國時,海關人員會不會把她擋下來,說她陰柔秀氣的本人本相和外交部所要求的護照上那個西裝畢挺面容嚴肅的人不符?或者,當她在泰國完成變性手術回台,身體和自我終於相符是個女人的時候,阿美的護照和相片是不是又要再次迫使她打扮成男人以矇混過關?

身分證明文件主要是「確認」個人身分之用,曾幾何時,它卻成了要求個人削足適屨、箝制個人不得實現自我的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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