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壓迫」:跨性別主體在台灣

(這篇2002年11月15日在文化研究學會年會「重訪東亞」中宣讀,修訂後收入《跨性別》,何春蕤編,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73-122。也收入《異議》下冊,台社思想讀本02,徐進鈺、陳光興編,台北:台社,2008年。59-98。引用本文請參考附檔刊出文之pdf檔。)[1]

2002年10月3日舊金山灣區一位17歲的跨性別青少年葛雯因勇於做自己而被三位男性群毆刀傷,然後被綁手縛腳繩索勒頸畢命,棄屍於150英里外的山區。葛雯是今年第25個被謀殺的跨性人,根據美國跨性別權益促進聯盟的統計,2002年是跨性人最血腥的一年。──David Steinberg

雖然沒有像美國那樣刺眼的暴力記錄 [2],2002年的台灣卻也是跨性人權益問題清楚浮上台面的開始。

媒體的聳動報導往往是這些事件浮現的主要場域。5月底,藝人陳俊生著女裝夜遊台北京華城購物中心,因體型高大不似女性而被警衛懷疑不軌追捕曝光,引發性別衣著自由的辯論,後來以嘗試新戲角色解釋變裝行為而渡過難關 [3]。6月初,歌手秀蘭瑪雅出片時爆出同志疑雲,據說她渾然不知曾經同居數月並攜手拍攝婚照的男友並非男性,後來以秀蘭瑪雅涉世未深、為人單純而平息風暴,所謂「男」友則在媒體曝光後繼續就學,努力回復生活常軌。7月初,台北市跨性別市民蔡雅婷以平日女性裝扮的照片申辦國民身分證遭承辦人員拒絕,蔡因此向總統府提出陳情,要求廢止內政部所訂歧視和損害變性慾者弱勢族群權益之行政法規,這個事件不但揭露了眾多跨性人在身分證件和外表呈現方式上所承受的限制,也凸顯了跨性人在身分盤查時刻(從臨檢到海關)所遭遇的多重質疑 [4]。8月中,台北警方在路檢時發現一名持有偽造女性身分證的長髮柔弱女性竟然是即將抽籤入伍的蔡性役男,媒體的瘋狂追逐報導引發了跨性別團體發聲批判媒體惡意侵犯跨性人的隱私權 [5]。稍後在8月底,台北市警局少年隊在臨檢時捕獲陰陽人流鶯小茹,收押過程中爆發疑似性侵害疑雲,後來並牽扯出線民、警員身分不清等等情事,震動警界,最後則以測謊結果認定小茹偽證誣告收場。[6]

早幾年台灣媒體中不乏與跨性別(例如反串從業的紅頂藝人和第三性公關)相關的聳動奇觀式報導,也有少數觸法(例如偷竊或偽造文書)的跨性別主體引起心理醫療人士對這類主體提出診斷式的定義論述,更廣受矚目的則是電視節目中至今熱炒未歇的性別變裝秀 [7]、在文化表演領域中的性別變裝風氣 [8]、以及在時尚領域中處處可見的性別變裝越界 [9]。這些可見度(visibility)雖然不足以改變眾多跨性人的生存現實,但是至少為那些孤立摸索自我身分的跨性人提供了一些恍如隔世的遙遠相認。然而上述2002年一連串有關跨性別者的事件卻標記了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那就是:跨性別的社會存在不再侷限於娛樂表演論述或心理醫療論述,而正式與人權論述接合起來。跨性別身分的曖昧或越界不再自外於一般大眾的生活實踐,而挺身與一般人的自由和自我權益直接相連,跨性別主體所承受的各種限制、猜忌、敵意也因而成為值得眾人關切的事情。

美國的跨性別社群也曾經經歷過一個類似的轉變。人類學家Anne Bolin曾經在1982年對美國的跨性別主體進行了民族誌的研究,當時變性者和變裝者還是截然區隔的主體群,但是時至1992年,Bolin觀察到跨性別社群儼然成形,各種在性別認同上變調移位越界(gender-transposed)的主體已經透過運動團體的意識建設形成連續體,攜手合作面對有關污名、接納、醫療等等共同問題(1994: 461)。Bolin認為這個轉變的動力不但建基於跨性別草根團體的串連組織努力,也得力於女性主義對異性戀父權社會和傳統女性形象的挑戰打開了文化空間,使得更多呈現非正統性別形象的跨性別者和男女同志一樣,都可以爭取對自我實現的肯定,因而更建立起跨性別群體的團結壯大。原生女性的TS跨性別學者Henry S. Rubin在回顧「跨性別研究」(trans studies)的理論發展時也觀察到這個轉變的另一徵兆:變裝經典片Paris is Burning在1991年上映時被閱讀為同志片,片中人物也被視為同志變裝皇后的代表人物,然而時至1999年,已經有愈來愈多人看懂了這部片子中的跨性別主體和她們的願望(1999: 173)。不管過去的女性主義性別解放運動或同志酷兒解放運動是否有意的積極促成跨性別運動的集結,它們所開創累積的論述和抗爭典範都提供了寶貴資源給晚近才逐步展開的跨性別運動。

在台灣,這個轉變之所以能夠形成,主要也是因為這一、兩年跨性別權益團體的論述策略積極的將跨性別議題和另外一些被大眾關切的議題接合起來(例如從女性主義的角度來思考跨性別的衣著自由,或是從隱私權來批判警方與媒體的共犯結構如何侵犯了跨性別人權)。這個接合則進一步把跨性別主體平實化,包含進普同的人權概念之下,更重要的是,從跨性別的主體位置來闡述「性別平等」的徹底含意,尋回這個理念的基進(radical)內涵。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近期跨性別論述的浮現發聲,同時也揭露了台灣以「兩性平權」為終極目標的性別政治在對於「性別」的認知上有其高度侷限的的認知盲點,這個盲點不但使得現有的兩性平權論述無能維護跨性別主體的邊緣認同與身分,反而還因為固守兩性框架而更強化了跨性別主體的可疑與污名 [10]

Judith Butler早已質疑過這個盲點。她認為一般人所說的「性別身分」(gender identity)其實就是在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實踐、和慾望之間建立的一致、連貫關係,這個一致而連貫的關係正是強迫式異性戀(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所執行的那些規範措施所建構並持續維持的(1990: 17-18)。Butler因此認為,被排除在這些「可辨識的性別」(intelligible genders)之外的主體──那些性別曖昧、不一致的主體和實踐,那些常常攪擾、揭露、置換有關男性/女性、陽剛/陰柔等固定氣質呈現方式的主體和實踐,那些跨越、揉合、改裝性別(諸如變裝皇后或國王)的實踐,

以及Butler當時沒有著墨但是事實上更完整「體現」(embody)這個論點的跨性別主體──已經用其肉身的具體存在和操演實踐,在不斷進行著抵禦兩性霸權的肉搏戰。

然而在台灣,主流的性別文化一直擁抱著上述那個有關「性別」的正統侷限思考,大多數女性主義者的關切往往只集中於兩性角色氣質的局部鬆動以及相應的社會資源重分配,對於另外一些在層次上更為「敏感」且深刻的性別越界(例如關係到性或者身體)則多所保留,甚至只能充滿疑懼;以致於在面對跨性別主體時,要不是完全無法閱讀/理解,就是只能誤讀/誤解,而無法用一個比較複雜成熟的角度來認識這些在性別認同/歸屬上曖昧的、錯置的、游移的、騎牆的、強行越界的性別異類主體。當性別體制只容許二元分野,而且把日常生活世界架構在這個敵我二分的基礎上時,這種非彼即此的定位當然使得那些性別曖昧游移的主體打從一開始就會不斷覺得「自己有什麼地方不對」、「我的身體是錯的」、「我的靈魂裝錯了身體」。

用另一種方式來說,正是因為簡單的性別二分架構強制的要在複雜多元的身體和慾望世界中劃下毫無模糊曖昧的二元分野,才──照傅柯的說法──「生產」(produce)了跨性別主體,也就是在維持那個截然分野中創造出那些不能、不願、不甘、不肯歸屬被派定範疇的「問題」(problematic)主體。同時,性別二分體制對於它者(other)的嚴密搜尋和醫療定位則形成強大的污名效應,使得這些性別異類在縱軸上時時承受現身曝光的壓力(axial visibility),在橫軸上則飽受孤立無援、見不到同道的隔絕處境(lateral invisibility)[11]。這個孤立、監控的主體建構過程也正是本文企圖描繪的。

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跨性別(transgender, TG)並不是一個統籌劃一的名稱,而是一個包含了許多不同性質之主體、不斷改變定義與疆界、不斷浮現新的主體和性別想像的概括名詞 [12]。本文將以對台灣20位跨性別主體的深入訪談來揭示跨性別主體的日常社會存在,以及他/她們如何面對並斡旋那個時時檢驗性別歸屬、強化性別二分意識的社會環境 [13]。事實上,本探究將顯示,「性別二分」作為一個基本的社會區分因素是如何深刻的構築了我們的社會空間與人際互動,從而使得跨性別主體的日常生活充滿了尷尬無奈難堪,迫使她/他們以自閉退縮來自保,而這樣的侷限壓抑則更進一步惡化跨性別者的形象,縮減其可使用的社會資源。

從性別校園到跨性別教育 [14]

當我還小的時候,好像別人都知道自己是女孩或男孩或女人或男人,可是我從來就不知道自己是什麼。那時不知道,現在也不知道。──美國加州的原生男性跨性別作家和表演者Kate Bornstein

儘管家庭常常被視為性別角色區隔的啟蒙場域,然而事實上,許多家庭或社區中的性別氛圍卻是比較鬆散的。特別當孩子年紀尚小還沒入學時,即使孩子偶爾自行越界試穿異性的衣物,成人也往往不會看得太嚴重:「小孩子嘛!懂什麼?」正是因為這樣,從小就拒絕當女生的原生女性TG小佳和阿尼在家中都有很長一段日子可以隨心所欲的做男生,也被家人當成男孩對待。小佳的祖父甚至認定小佳才是大孫子,總是問小佳的弟弟,「你大哥怎麼沒在家?」;弟弟的同學永遠搞不清楚弟弟到底是有三個姊姊,還是一個哥哥、二個姊姊……;連鄰居和母親閒聊時也常說,「妳那個大兒子如何如何」。而阿尼雖然另外還有三個姊姊,但是排行夾在哥哥和弟弟中間的阿尼總是和哥哥弟弟穿著一樣的男裝,爸爸也總是帶著這三個孩子一起出去釣魚。在這兩個內部互動頻繁的家庭生活中,生理性別從沒有被當成決定性的因素來限定一個孩子的性別表現。

事實上,在物資匱乏的家庭中,許多年齡較小的弟弟妹妹根本就沒有選擇性別標記的奢侈,而很自然的就不論性別的接收了兄姐在發育過程中再也穿不下的衣物。原生男性TS小苗年近40歲,成長在台灣經濟尚未起飛的年代,所以從小就全面接收姊姊的舊衣服,家人甚至把姊姊舊制服的學號拆掉重繡作為小苗的制服。令小苗不解的是,從上衣到長褲到皮鞋都可以接收,為什麼唯獨姊姊的裙子被排除在外?不過,既然有這個接收衣服的傳統,小苗也就一直覺得自己(偷)穿姊姊的裙子是天經地義的理所當然。實際上,在經濟困窘的年代,從衣著裝扮到頭髮樣式,刻意呈現性別標記(意味著需要花費更多資源來彰顯孩子的性別)都算是奢侈的行為,兒童不分性別的傳統也就因此成為許多家庭中的常規。

一般常識觀點可能會認為,正是因為這些家庭沒有好好執行性別教育,因此造成孩子在性別認同上的角色混淆,形成跨性別主體。然而下面的訪談結果將顯示,這些就主流性別區隔觀點而言沒有善盡性別教養任務的邊緣家庭,事實上卻提供了唯一友善包容的環境,讓跨性別主體在人生旅程中得以短暫享受自在做自己的機會。相較之下,一旦達到學齡進入學校,進入一個高度制度化的性別區隔體制,原來自由自在的主體就面對了一個一個晴天霹靂的場景。

台灣各級學校男女分界的性別佈局往往構成明顯的分隔,使得許多跨性別主體第一次強烈感受到自己的格格不入,感受到性別二分的強制性,也首度開始摸索如何抗拒這樣的分派。即使尚無嚴格性別分班的幼稚園也都會以不同顏色或設計的圍兜來標示性別,原生女性TS小許很清楚的記得女生的圍兜滾的是紅邊,男生的則滾藍邊,被派定要穿紅邊圍兜的他覺得非常不舒服,覺得那不是他的歸屬,因此往往在早操之後就脫掉圍兜,滿園亂跑。到了小學,雖然早期還沒有施行制度性的性別分班,但是孩子們已經開始自己的性別區隔。個子很小的原生男性TG小麗對此有著很複雜的心情︰

國小一年級到三年級,那時候男女沒分班,可是過得有點悲慘感覺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好像大家都排斥我呀!感覺不會很自然。我印象很深刻,因為那時候我一、二、三年級過得一半快樂、一半不快樂吧!因為我們班是男生一堆,女生一堆,然後我是唯一被男生排斥的,因為我都求女孩子把我跟女孩子排在一起就對了。

在學校裡,男生和女生「自然的」一邊一堆,不再混雜,不再不分彼此,而是用性別來作為分國分班的基本劃分線。

從某個角度來說,「男女區隔」是在融洽的混沌不清中硬生生的劃分出界限來,限定原本自由選擇玩伴的主體只能歸屬於某個性別群體,只能和某些人同班同玩。在周遭的異性戀氛圍中,看似天然就如此的區隔透露著一股不言而自明的想當然爾,因此也帶來一股很難抗拒的強制力。對於那些從來不把性別當一回事的孩子而言,這個完全不能質疑的硬性區隔時時圍堵著她/他們原本習以為常的行為舉止,孩子所有的不解於是陸續沈澱為心中的大石。原生女性TS小許就記得很清楚:

我在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就沈了下來,那為什麼沈下來?因為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男生女生開始分開坐。那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我是坐這一邊?我的朋友都在那一邊,為什麼我是坐這一邊?那個時候就開始覺得難過。…..那時候好像也有一些事情是男生女生必須要分開,譬如說男生球隊和女生球隊就是分開的。好像你生活當中就是有分男生女生的那個地方。只要有區分,你就會覺得很難過。

只因為學校相信同樣生理性別的學生一起學習,效果比較好;只因為和生理異性保持距離及隔絕是學校對青春期學生的首要處理原則──跨性別的孩子們於是「被迫」和自小就玩在一起的朋友硬生生隔絕,被迫走上命定的性別教養之路。性別分班像一把鋒利的刀,切開了原本沒有特殊性別意識的幼年。

因著管理上的方便而進行的性別分班往往也意味著學程的分流。校園中建立在性別分野上的課程不在少數,軍訓/護理課、家政/工藝課(甚至有著天生體力差別作為基礎的體育課),這類按著性別來進行的分開授課早已受到主流女性主義者的批評,近年來也已經開始淡化其中的性別分界。但是這樣進步的兩性平等思惟恐怕從來沒有想到過,校園中無數看似平淡無害但是標記性別差異的學習活動,卻也正是跨性別主體可能被迫「現形」的時刻。舉個最常見的例子,對於那些想要變性的TS而言,體育課──特別是人人視為現代基本技能的游泳課──簡直就是一場可怕的夢魘:原生女性的TS對於穿著凸顯女性身材的泳衣退避三舍(「怎麼可以公開自己拼命掩飾但是卻逐漸凹凹凸凸的身體呢?」),原生男性的TS更是絕不肯穿泳褲下水(「女生怎麼可以在那麼多男生面前赤裸上身、暴露身體呢?」)──於是跨性別主體只好用各式各樣的理由來躲過體育課。有的一到了夏天上游泳課時就託病躲到保健室去,有的和體育老師商量用跑百米或立定投籃來代替游泳考試,有的則選擇為學校提供各種特殊技能的服務,例如發揮電腦長才,好讓行政人員替她向體育老師打通關免上體育課。從最起碼的中學教育開始,跨性別主體就得操練複雜多樣的協商應變技巧,以平安航過那些看來最自然、最普及、但是也最難堪的性別障礙。

即使沒有明顯性別分班的課程也常常包含了另外一些絕對有性別分野的操作,而其中根深蒂固的性別差別待遇對於跨性別主體而言,更間接形成另外一種壓力。身材高大但氣質優柔的原生男性TS小青就一直很不平:雖然家政課的作業她和女生做得一樣好(甚至手更巧一些),但是體育課考試的時候,小青被要求考1600公尺(相較於女生的800公尺),受罰的時候,她被要求做伏地挺身(「女生隨便跳幾個青蛙跳就可以了」)。不過,小青的不平倒不是因為她想偷巧,也不是她的體力不足以負擔這些考驗,而是因為這個差別待遇的架構恰恰體現了那個讓她萬分難堪的強迫二選一性別體制。說白一點,正是因為有犯錯受罰或者體育考試這種性別差別待遇明顯操作的時刻,才提供了絕佳的場域可以對比呈現她明明看起來很男生的體型體能,以及她日常生活中明確表現的女性自我定位和氣質舉動。在這種時刻,她在性別定位上的衝突矛盾明顯可見,更給予同學們理直氣壯的機會大大的取笑她「陰陽怪氣」(陰陽怪氣正是跨越兩邊、拒絕二選一的表現)。換句話說,愈是性別含意豐厚的場域,就愈容易凸顯跨性別者的性別曖昧矛盾,引來強大的群眾語言暴力,這些時刻也就成為跨性別主體體驗錐心之痛的時刻。小青想起往日就恨恨的說:

因為他們覺得我就是陰陽怪氣,那時同學就笑說,「你就交互蹲跳呀!」好,做就做啊!後來我真的做交互蹲跳給他們看,全班就看到…他們其實還是覺得我是男生,只是喜歡調侃我。然後我們老師還把這件事情拿到他另外一個班級去講,我們那八個班全部都知道我的事情,說我娘娘腔同性戀,就是這樣。聽到他們這樣講,我好想把他們殺掉。我覺得人的嘴巴有時候,講難聽點,蠻賤的!…我覺得那個眼光會讓人覺得喘不過氣,尤其他們喜歡在你背後指指點點,這樣扎你,用針扎你,又不跟你正面交鋒,我覺得他們很孬種,…

校園環境中的性別分野和差別待遇正是所有青少年必經的性別調教場域,這種沈重的統合壓力常常激化青少年對性別異類的敏感敵意,明顯異類的跨性別者自然又遭了殃。現在正在讀研究所的原生男性TG美穗和小青有著類似的經驗,在國中的陽剛環境中都常常被莫名其妙的挑釁,想逼出她的男子氣概:

當你很容易跟女孩子打成一片的時候,男生就當作你是怪胎,你是異類。然後,男生三不五時經過你的時候,手就會往你頭上打一下。譬如說早上有朝會嘛,對不對,大家排排隊從操場走過去,他會過去踩你的鞋帶。

有時候連老師也和同學一起表達對這種怪胎學生的厭惡。原生男性TS小苗在體育課上土風舞的時候堅持要跳女生的舞步和位置,跳得不是很好,體育老師就帶著其他同學公開嘲笑他,故意讓她出糗,使她十分難堪。原生女性TS小許也遭遇過類似的集體嘲諷:

因為我念過全女生班,我覺得很痛苦。當她們開始交男朋友的時候啊,那堆男的就會每天在那邊問,「你們這班怎麼得到了一個男生?」更好玩的就是,老師還點名說「ㄟ,你們班怎麼只有一個男生啊?」就是我啦!「到底學校是那裡出了錯啊?」還有老師說她要去問教務處,說「怎麼會班上有一個男生?到底是怎麼分班的,會分成這樣子?」

像這種公開的冷嘲熱諷,在跨性別學生的校園生命中簡直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更可怕的是,有些時候老師言語上的冷箭還可能變成具體的暴力。原生男性TS小苗國中時有一次上課無聊,在自己的筆記本上畫著她最有心得的各式各樣女性服裝設計,老師發現後在盛怒中用力推小苗的頭撞到窗邊的釘子,縫了五針──這是其他那些在課堂中同樣不專心聽講的同學從來不會遭遇到的待遇,自此之後,小苗愈來愈對上學讀書不感興趣,成績也愈來愈差,三不五時就會和那些一心一意想要「矯正」她性別的老師衝突,不斷有緊張的局面。然而,由於她是學生,是弱勢,終究還是倒楣,有一次發考卷時老師故意把她的考卷撕碎丟在地上,說是「懶得再打你,打你這種怪物何用」之類的話語,還要她用狗爬的姿勢去撿考卷。小苗氣不過而頂撞老師,抗議老師踐踏她的尊嚴,但是結果是被學校記大過,次學期被分發到放牛班,開始另一段可怕的校園生涯,而這段可怕校園生活的內容一直要到2000年4月20日高雄縣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誌在學校廁所中離奇死亡事件時才有了說出來的迫切性。

小苗和葉永誌一樣都不喜歡在學校上廁所,因為會被同學戲弄。小苗上的是純男校,根本沒有學生可以使用的女生廁所,她只能利用快要打上課鐘的時候或者已經上課以後的時間偷偷去使用女教師的廁所。不幸的是,有一天被蹺課的放牛班老大和他的兩個跟班同學抓到,嘲諷的質疑她是男是女,把她拖到男學生廁所檢查,發現她是男性身體後便強迫替他們輪流肛交、口交、打手槍,小苗痛苦萬分,但是又無法抗拒群體暴力,只能委曲求全。她清楚知道老師們根本不管放牛班,想管也管不了,日後只有設法討好老大,要求作為老大個人的禁臠,才得以不再被多人輪暴。二十年後,在葉永誌的新聞中,小苗看到了自己:

當我看到葉永誌命案消息的時候,我非常的悲傷耶!因為我覺得他好像是我國中的時候的寫照。我認為葉永誌根本不是Gay。他流這麼多血,死在廁所裡面,我覺得可能跟我是一樣的遭遇,只不過他可能很激烈的抵抗。這個案子被報導出來的時候,我就有一種想法,為什麼這種事情會一再發生呢?就是因為經過了這麼多年,一直沒有人會好好把這件事情看得很清楚。當然我不曉得葉永誌到底怎麼死的?但是我可以想見到那種激烈的狀況。

對小苗以及其他許多跨性別主體而言,學校這個處處預設性別分野的空間是個危險的地方:她/他們會被嘲笑,會被毆打,會被出糗,會被要求做一些違背自身性別認同的事情,但是這些日復一日的暴力羞辱就算曝光,也總是被當成單一偶發事件來處理,而看不見正是那個兩性教育的架構孤立起跨性別主體來,來自制度或個人對她/他們的各式整治則正是這個兩性架構巡邏監控性別(policing gender)的作為。

即使在大學這樣的高等學府中都仍然有著類似的強制場景。原生女性TS小許因為天天都穿長褲,樣子也不太像女生那樣嬌弱玲瓏,因此大一時在過年的前一天還被宿舍同寢室的女同學起鬨,強迫要他像班上其他女生一樣穿裙子。這些群眾暴力的場面都令跨性別主體感覺萬分的孤立、憤怒、和無力。年近30,原生男性TS如芸也曾經在大學的男生宿舍住過四年,問起宿舍生活,她異常平靜的說:「其實我現在根本想不起來我那個時候日子到底怎麼過的。如果現在要我再去過那樣的日子,簡直是要我的命。」輕描淡寫的遺忘,在平靜中嘶喊著跨性別主體不為人知、不能回想的具體經驗。被視為黃金歲月的校園生活對許多跨性別主體而言,卻是充滿羞辱和痛苦的日子,在這樣的校園中苦撐十餘年,也難怪一個個成年後的身心都是傷痕累累。

具體的環境改善看來遙遙無期,一代又一代的跨性別者也逐漸領悟到不能再侷限於自己的悲情,他/她們開始在自己的周圍發覺/掘那些更年輕的跨性別生命,並努力呵護這些幼苗,寄望後者能因為有一些些支持而不必再經過自己已經承受過的孤立痛苦。原生女性TG阿尼在學校任教,雖然自己也有一籮筐的問題,但是卻無法割捨另外那些年輕的原生女性跨性別生命:

我在一個小學碰到一個小五的,那實在是,第一,帥斃了,第二個,全校都知道他是。這個小孩子還批評我,他說「你應該頭髮更短,要穿西裝」。……這個孩子就特別會跟我們有種感覺……,很奇怪,他也知道誰能講,誰不能。他才小五欸!然後他講這樣的話,你會覺得說,那都是你經歷過來的,你理解那樣的話語。就像他跟你講:「我永遠不會是男的。」那個話有一種很奇特的力氣在裡面,雖然很悲哀,可是它有一種力氣……我somehow覺得有很多我們的影子在他身上。我不曉得他以後會活成怎樣,他那個環境真的很差,所以我可能會陪著他,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能夠做什麼,我很希望說他可以活得比較好一點。

教育部次長范巽綠2000年12月16日在葉永誌命案喧騰半年後,於「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年終成果發表記者會時宣告,成立三年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正式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發言稿中還說到:「本部希望藉此前瞻和進步的做法,尊重多元的性別文化。最後,期望每位學生都不因其性別而影響其學習機會、能力與資源,也期待學校教師能在教育的過程,以更多元、更開放、且更平等的方式去啟迪學生,並身體力行兩性相處之道,將兩性平等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期待兩性平等教育在歷經種籽的發芽茁長,能長成一片繽紛瑰麗的美景」(見教育部網站,黑體為本文添加標示)。值得注意的是,組織架構名稱上的更動(變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聽起來遙遙指向一個新的認知和寬廣的跨性別意識,但是諷刺的是,聲明後半部描繪的教育願景卻仍然擁抱了最常見的「兩性」基本框架,也就是那個迫使無數跨性別主體耗費心力在校園中奮力抗拒言語暴力和肢體暴力以維持自己尊嚴學習生涯的「兩性」體制。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的性別教育首要就必須去深刻認識跨性別主體在校園成長過程中的具體經驗,並以此來重新檢視兩性教育框架的預設和其中的粗暴強制,以及這些盲點所造成的無數生命耗損。

為什麼我不敢告訴你我愛你

跨性經驗就像亂倫經驗一樣,它奪走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親密時刻、我們的性、我們的童年。它奪走了坦誠,奪走了開放的友情,使我們只要一望進鏡子,就與痛苦對視。──原生男性跨性人Riki Anne Wilchins

跨性別主體在青少年就學時期不但需要竭力面對並處理(那些被主體視為完全不應該屬於自己的)身體性徵的衝擊,而且由於這個階段多半也是青澀戀情初初發生的時期,這兩方面的戲劇性變化在時間上和結構上緊密相連,更使得主體在企圖經營自己的身體、形象、自我,以便發揮吸引力、建立情愛關係時,強烈的感覺到捉襟見肘。一般人都可以理解被污名的主體將支付極其重大的心理代價,因為有很高的焦慮,「活著一個隨時可能崩解的生活」[15],然而這樣一個隨時可能崩解的生活在主體遇到心儀而想接近的對象時才算真正達到了臨界點。

在一個以異性戀為唯一情感想像框架的社會脈絡中,戀情的萌芽當然直接衝擊到跨性別主體自身還在摸索著建立或著每日奮力維護的性別認同。原生男性TS小青在中學時期發現了與自己出生性別同性的慾望對象,當時「變性」的醫療科技在台灣還沒有被廣泛報導,變性者的主體位置也還沒有形成,唯一可以用來理解這種情感的普及字眼就是「同性戀」。戀情的浮現使得小青陷入了困惑:

後來到了國二吧!我發現我竟然喜歡班上的一個男孩子,而且…那時候我就在想:「奇怪!我到底是不是同性戀?還是幹嘛?」因為那時候我完全不知道「變性」這個名詞,所以我所能認知的就是「我當然是同性戀」。

小青一直認為自己是女生,現在喜歡了男生,原本在異性戀社會的脈絡中應該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小青卻也同時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體還是男生的樣子,那是個還無法否認的物質現實,而且對方也視她為男性的同學,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在有限的語言名稱概念之下只能稱為同性戀──然而,「同性戀」預設了相戀的雙方是同一性別,在為自己的「情感內涵」找到可以理解的名稱的同時,小青的「性別認同」卻被迫退隱。

這個兩難的情況並非少見,已經完成變性手術的原生男性TS Coco也遭遇過同樣的混亂:

我原先以為我是gay。剛踏進這個圈子的時候……因為我都是被男人追著跑。那時候我只知道男人跟男人在一起就是同性戀,而我就是那個零號的男生。可是我覺得我想當女人,你懂嗎?等我看過TS、CD這種網站,我看過之後才知道原來我不是……因為那就是資訊上的缺乏。

同性戀論述的浮現使得無數愛慕同性的人找到了描述自我情感的語言,但是在這個論述中棲身的主體並不都能滿意於這個主體位置,有些人總覺得自己認定的性別身分沒有得到肯定,有點不情願自我悉心維護的性別認同就這樣被略過(「可是我覺得我想當女人,你懂嗎?」)。現在回頭看去,原生男性TS的Coco覺得同性戀這個位置當時至少部份或暫時的使得她的對象選擇得以被理解,但是如果自我認定的性別歸屬要因此而被放逐,這卻是有點難以割捨的。前面提過的原生男性TS小苗則有著另外一種軌跡。雖然從小就認為自己是女生,但是身體的男性現實卻使得她很困惑,不知道要如何調和這個女性認同和那個男性身體。上中學以後,她一直被說成娘娘腔,又喜歡男生,因此就照一般的說法認定自己是「同性戀」,把自己的女性認同視為娘娘腔的表現。然而大四時在公衛書籍中看到「變性慾」的說法時,小苗突然發現這個新的位置更為貼近自己的性別定位,也可以同時重新解釋她的對象選擇。認同、身體、對象、氣質這幾組變數的複雜配搭狀態,在主體意識的個人生命史以及歷史命名的社會發展過程中於是形成了看來很「自然」的位移。

值得觀察的是,同樣是原生男性TS,另外一些主體則沒有在同性戀和跨性別這兩個身分中間做一選擇,反而選擇把同性戀論述和跨性別身分接合了起來。現在在就讀研究所的原生男性TG美穗成長在女性主義理論洗禮的年代,也一直在找尋適合的語言來描述自己的性別位置和對象選擇。她喜歡的是女生,在尚未取用跨性別身分前有一段日子只能把自己稱為「男身女同志」(male lesbian);在認同跨性別而且逐步開始變身以後終於甩掉了「男身」這個部份,自我定位為跨性別(TG),但是仍然堅定的擁抱女同志(lesbian)的主體位置。[16]

個人性別身分定位之所以被凸顯為那樣重要,正是因為在愛慕對象的那一刻,性別二分的異性戀社會在性別與性之間建立的貫穿相連,經常使得跨性別者不但對自身的性別認同和定位感到困擾,同時更陷入另一個難題:要如何向對方解釋自己生理狀態與性別認同的不統一。另外,跨性別論述和跨性別意識的不夠發達普及,意味著大多數人根本就無法想像在兩性分野和異性戀框架之外還有非男非女的可欲主體 [17],現有語言框架中的兩性預設更使得跨性別者的自我描述不斷的被化約成為不可解的錯亂──像這樣充滿疑點的主體狀況要如何勾起對方的愛戀回應呢?這些顧忌和焦慮遂使得許多跨性別主體有口難言,不知要如何開口說明自己,更不知道要如何讓對方在異性戀的兩性架構之外「理解」這份感情,莫以名狀的遲疑退縮成為跨性別者在感情路上很常見的表現 [18]

有時即使對方友善的主動示意追求,跨性別者仍然常常囿於「自知之明」而遲疑自慚。原生男性的TS如芸因為外觀非常女性化,秀氣溫婉,有很多男生對她有好感,不時約她出去,她對這種邀約也感到非常高興︰

當然很高興呀,這個當然是對我自己的肯定呀!其實我覺得身為女生的那個信心呀,就算是正常的女生也是一樣,這個信心是一點一點在建立的。從自己的外表,然後從別人對你的肯定,如果說有人肯跟你做朋友,不要說男女朋友啦,有人跟你做朋友就已經是很值得高興的一件事情。

然而,在歡喜赴約的同時,如芸也感到「心裡覺得忐忐忑忑的,覺得說我哪裡對不起他」,因為︰

怎麼講…?我覺得我可能不是那個男生他心裡面想要的那個類型呀!就是說因為我知道交男女朋友絕對不是那種牽牽手呀、然後親親嘴這樣子而已,那我就想說,我自己還不是很完全的女生,然後男生追求我,這樣子的話我覺得我好像很對不起他。…..我不是真的女生,我不是他想到的那種真的樣子。

這方面的歉疚在這個愈來愈被情慾充分滲透的文化中更顯得難以承受。如芸曾經被一個男生追求,她也對對方很有好感,甚至曾經很親密的擁抱,但是她卻在重要的部位不斷阻擋對方的手,不讓對方越雷池一步。她很清楚感覺到自己的慾望,也感覺到自己的甘心情願,但是身體的現實卻使她不得不沈默的推開對方,終至分手。如芸感嘆的談到這個經驗:

當然覺得很無奈呀!如果「那裡」都有的話,我就不會拒絕他呀!這個也是為什麼我非常的堅決想要做變性手術,因為如果說我可以做完手術的話,那我在談戀愛的這個事情才不會有阻礙,不然的話我都要遮遮掩掩,結果弄到最後就是分手。

這種複雜的心情和矛盾的掙扎當然並不是跨性別主體所獨有,所有難以出櫃的身分主體都會在這種時刻陷入天人交戰。畢竟,感情的表白總是意味著個人親密資訊的主動提供交換,也包含了身體的親密探索接觸;然而對於跨性別主體來說,最貼身的資訊往往卻也是最不能啟齒的資訊,更不用說「真相大白就可能見光死」的身體接觸了。這種雙重的困難使得許多跨性別主體在親密關係上都形成了退縮遲疑的基本模式,原生女性TG小佳就絕對不會輕易向對方表白,而是要等到對方主動:

J:我有一個狀況,那就是只要是我喜歡的女生,我絕不會開口,這樣可以減少出錯的機會。一定等到對方願意表白再說。

何:那對方表白了,然後呢?妳就兩下一拍即合?

J:就是可能會再拖一下吧!如果可以,再進行。我不知道,我覺得如果對方表白,這樣對我來講比較安全一點。

何:可是對方還是有可能以後覺得說,「喔,當時妳騙我」。

J:在她表白的時候,就要問她是不是弄清楚狀況。我現在還沒有碰到那種在表白的時候還沒搞清楚狀況的。

換句話說,對方不但要主動追求,還得完全了解體諒她的情況,接受她的複雜身分和身體,小佳才會(拖拖拉拉猶猶豫豫的)做出具體回應。問題是,既然小佳從不會主動說明自己的狀態身分,也不積極追求而是默默的等候,那麼對方是要從何知道,在什麼基礎上形成體諒,以致於積極主動的來追求十分被動的小佳呢?很明顯的,跨性別主體在認同和性別上的曖昧矛盾,對於可能作為親密愛人的對象構成了額外的認知和情感要求,也使得確切的關係受到百般的考驗。更煎熬的是,萬一對方並沒有弄清楚狀況,但是喜愛小佳,積極的追求他,小佳是要接受(這就意味著「東窗事發」的時候要不是需要百般解釋以消除欺騙的罪名,要不然就是忍受對方可能的拂袖絕情而去)[19]?還是忍著不做回應,等候哪天對方可能突然開竅(可是在這個交友機會很多、過程很短的社會中,這個等候可能遙遙無期)?這種兩難正是無數跨性別主體在求愛過程中常常前思後想、駐足不前,然後又充滿悔恨、痛苦萬分的另一個原因。

跨性別主體在情愛關係中所感受到的猶豫焦慮,當然並不只是個人信心不足或者雙方默契溝通不足的反映;在現實的生活裡,跨性別主體的愛戀關係顯得特別脆弱易傷,很基本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它缺少文化和體制上的支撐。不但主流文化中缺乏對於跨性別可欲品質的正面描繪(僅止於舞台上的跨性別形象而尚未擴及現實生活中的跨性別),也缺乏對跨性戀互動關係的操演和再現(相較於處處可見的異性戀文本和逐漸累積的同性戀文本),更缺乏對跨性戀關係可能擁有穩固願景的著墨。原生女性TG小佳就曾經從一位過來人身上感受到那份無奈,而這份無奈其實是在性別異類圈中很常識型的說法:

酒店裡的一個合伙人──姚姐,是一個老T,表哥堅持要她跟我聊聊,她其實也沒多說什麼,我只記得她說,這條路不好走,勸我別像她一樣。她大致說了一些感情生活的部份,她說:「那些女人就是被真正的男人甩怕了,不然就是你願意付出,不計代價地,她們才會跟你在一起。等她們有了更好的選擇,又會把你甩了。」好像注定就會是一種悲哀似的。一輩子,我真的膽怯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到底是誰對我的控訴,我到底犯了什麼錯?

台灣本地其實不乏少數能夠幸福快樂度日的跨性別愛侶,彼此之間也緊密聯繫形成小社群,但是由於污名的壓力,絕大多數都不能現身,反而被迫積極努力抹去跨性生涯的痕跡,以免東窗事發影響到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新生命。這種隱晦的前景也使得眾多還在摸索前進的單身跨性別主體總是帶著陰影在異性戀當道的兩性社會文化環境中蹉跎等候。

在另一方面,如果牽涉到既存的婚姻關係,跨性別主體要面對的又是另外一堆問題。那些在婚後才走上變性之路的跨性別者不但要忍受「欺騙」、「隱瞞」、「利用」的惡名,還必須就個別所處情境和家庭關係來斡旋協商如何解決這個衝擊整個家族的複雜問題。[20] 獨生子原生男性TS小苗當年順應父母傳宗接代的意思成婚,婚後的性生活十分不協調,雖然小苗很得意自己因為是跨性別所以完全知道要如何取悅妻子,然而總是需要妻子主動要求而且採取在上的體位,兩人才能進行性行為,妻子也抱怨連連。小苗目前有兩個孩子,還好因為工作的緣故,夫妻分隔兩地,相聚的時光不多,小苗也得以在日常生活中維持她的跨性別自我。但是這兩年妻子調了職,全家「團圓」,小苗的跨性別身分再也遮掩不住,終於在妻子發現小苗收藏的女裝和化妝品後爆發,從此開始了無休無止的夢魘。小苗雖然承諾變性後仍然會善盡責任繼續照顧家庭,甚至勉強同意離婚以免讓妻子難堪,妻子卻完全無法接受,兩人於是開始了牽扯到整個家族的怨忿纏鬥,到現在都還沒有結局。

像這樣的故事在跨性別群體中流傳時,總是引動複雜的情緒和憂慮,那個看來解不了的情緒死結也隱隱的在其他的親密關係中投下莫名的陰影。

好女當然不當兵

之前常常有很多人會覺得我是gay,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結果後來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說,「你知道嗎?在台灣如果做男人太客氣了,人家會覺得你是gay,所以你有一些口頭禪要改變,你有一些說話的方式可能要屌兒郎噹一點。」所以我就覺得,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已經根深蒂固到他們對性別的認知那麼深刻?──原生女性TS小堤

在異性戀兩性區隔體制中最明確純淨而又充滿規範壓力的單一性別空間就是軍隊。軍旅中對於性別角色的簡單想像則使得任何跨越性別疆界的役齡生理男性在徵兵制的壓力下都有可能必須經歷這個可怕的命運:被羞辱、被侵略、被折磨,都是常態。[21]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比較幸運或精靈古怪的主體仍然可能在這個高壓的空間中營造出另外一些機遇來。

跨性別主體在軍中最典型的遭遇就是被長官「特別照顧」,加強磨練,因為很多人以為這些主體之所以缺乏男性氣概就是因為太過養尊處優,被長期寵愛保護,若是多接受一些磨練就可以磨出主體「真正」應該有的男性氣概來。原生男性TS小苗對這種磨練有過很多經驗,她也想出了一個很另類的理解來面對這段折磨的歲月:

我服兵役是預官,所以長官會說,「怎麼搞的?喊個口令也這副娘娘腔的德性?」我就是很那個….對呀!然後講話的那種姿態啊、那種手勢啊,就感覺出來不太像一般男生那種樣子,所以他就特意加強磨練,這樣子我才會比較像男生嘛。我在想,反正古時候有花木蘭嘛,花木蘭代父從軍不也是當兵嗎?對不對,唉,好吧,你要磨練我,反正我現在身分是軍人,軍人哪有分男女?那沒關係,我就讓你操好了。

在這個純陽的環境之內,當時還以為自己是同性戀的小苗雖然百般不情願和幾十個男人脫光了一起洗澡,但是好在三分鐘戰鬥澡的壓力使得大家都沒有太多精神管別人的身體,只要盡量背對他人也就過了。只是上廁所的時候,不管大號小號,小苗都堅持不要和男生排排站,一定要到內間關上門,所以常常在集合時遲到而被罰扛槍跑步。不過,小苗算是運氣不錯,在成功嶺受訓時遇到了一些憐香惜玉的同僚,甚至還發展了一段小豔遇:

那個班長就會說,「哎呀,那個太危險,妳不要去做啦!」然後就說….他們都叫我「娃娃」啊!就是我綽號,我會唱黃梅調啊,我會什麼啊,所以那些工作啊!比較輕鬆的工作都派給我做,而且那個我隔鄰的那個男生他也知道我….我很喜歡他啊……有一次我們被派公差去晾衣服嘛!晾衣服之後就覺得月色很好啊!覺得好像很浪漫,就可以攤開心啊!那我就跟他談心,然後我就跟他打波兒。他嚇一跳啊!但是他的反應還好啦!他就說「妳是不是有點那個?」那意思就是同志啦!不過那時候他對我的態度還算友善……純粹只是一時興起,純純的愛….

到了預官的階段,小苗已經覺悟自己是TS,於是更積極的以女性的角色身分來和隔鄰的一位排長進行了一段纏綿的感情,直到對方出國深造才被迫分手。對於這段感情,小苗只能幽幽的解釋:「人家畢竟是嫌我不是個真女人」。這其實也是許多渴望愛情的跨性別者內心最深處的隱憂。

曾經做過第三性公關、現在已經完成變性手術的原生男性TS Coco有著少有的世故經驗,當年靠著這些經驗以及個人的美髮手藝在軍中打下一片天空。由於她從小就跟著家人學美髮,有特殊專長,因此服役時在營裡的福利社擔任理髮的工作,透過這個位置,她甚至可以爭取到一些特權,得以在陽剛的軍中維持她跨性別的自我形象:

你有特殊專長,然後你識相,人家不敢點你,軍官也一樣。而且我老闆也是司令官,整個花東地區的司令官,我們營長就有盯我一次,說我的指甲太長,叫我剪掉。好,我就乖乖的剪掉。後來司令官來理髮洗頭的時候說:「啊!你怎麼沒有留指甲?」因為那種外省人洗頭都喜歡用指甲抓。我就說:「司令官,我們營長說不能留指甲,誰都一樣,所以叫我剪掉。」然後營長就被我們司令官罵,我也就可以留指甲了。

我的軍隊制服穿起來看起來一點都不像軍服,因為我的迷彩服我還特地去改腰身,就是讓它有腰身,多縫一個釦子,多別一個釦子,腰身就出來了。然後我的大頭兵鞋再去加兩個鞋跟。當兵的時候我會擦那種潤色粉底,就是潤色隔離霜,畫眉毛。誰要是囉唆,剪頭髮的時候就給我小心一點。

不管是被憐愛的小苗或是耍手段的Coco,她們都利用自己的方式在軍中存活,並且獲得一些愉悅的空間。可是對另外一些也同樣順利矇混過關的跨性別主體而言,那種純男性而且充滿壓抑的侵略性場所卻也讓她們更加深刻的厭棄自己的生理性別。原生男性TG美穗在成功嶺受訓時便看穿了性別教養的內涵:

根據成功嶺二十幾天的經驗,那實在不是個對女性友善的環境,也決不是什麼軍教片裡刻畫的那種什麼一群男性流血流汗打拚的過程。一群大專兵,在班長的帶領下,除了講女人外,還是講女人,不然就是哪個學校的女人沒被「用過」的比較多,或是經常出現莫名地貶抑女性的話語(最簡單的例子:答數聲音太小就會被「幹」:「你是女人啊!」)不然就是看到軍中的腐敗及做表面工夫,在那種環境待久了,還真的是可以讓人成為「真正的男人」啊!原來把人培養成只知整天想女人、貶抑女人、不會用大腦的,就叫做打造成真正的男人。那我還是不要參與,比較好些。那樣封閉的環境也難以令我忍受。老實說,它讓我對所謂男性(或是其應有的特質)更加不能接受,以及更厭惡這個制度了。

反諷的是,一心一意想要藉著陽剛的訓練來糾正性別異類的軍旅,最終反而使得跨性別主體徹底厭棄軍旅生活,更加厭棄自己的生理性別,堅心的踏上打造新的性別身體之路。

近年來,軍中的的性別暴力終於被揭露,不但公開了性別異類所承受的迫害,也為後來的跨性別主體打開了一些空間。充分女性化的原生男性TS如芸一直希望能夠避開兵役這場夢魘,但是父親卻寄望軍旅能改變兒子的性別表現,堅持兒子應該去接受男子漢的訓練,直到後來認識到兒子可能在軍中受到傷害,父親才同意讓她申請複檢退役。如芸認為這個轉折實在很反諷:「他們認為既然是男生就要去當兵,結果從頭到尾,我不用去當兵的理由居然是我哥哥跟我爸爸說,因為在軍隊裡面發生的一些事情,最好不要發生在我身上。」父親雖然堅持兒子「當兵變成男子漢」,但是顯然對於軍中的性別暴力可能如何對待跨性別的兒子是有著一定認知的,這個認知也迫使父親不得不因為保護兒子而接受後者的跨性別現實。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跨性別主體之所以千方百計的避開服役,倒不是因為逃避國民應盡的義務,而是因為這段服役的經驗可能會根本打亂她們打造新身體、實現真自我的計畫。原生男性TS如芸堅持不願服役,不但是因為畏懼可能的軍中暴力,更重要的是,當兵時期的操練將會完全破壞她苦心維持了多年、外觀性別形象完美、準備終究手術變性的身體。如芸很清楚的說明:

當兵在操練的時候,你整個人身材都會改變,那就會變得更男性化,更不適合去做變性手術。如果你就這樣順理成章的去當兵的話,會破壞你整個維持的身體、或者變性、或者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女性形象,都會被破壞。

如芸絕非唯一一個從這個角度來抗拒服役的跨性別主體。打造身體的過程本來就是一個漫長摸索前進的過程,上一代的跨性別主體常常因為在經濟上無法獨立生存,因此往往在家庭和工作的夾殺之下潛隱自我,無法實現那個自己想要的身體。但是台灣經濟形態的變遷使得許多年輕的跨性別主體即使尚未累積很多專業實力,也得以透過新的服務業甚至兼差的性工作來找到自已獨立生存的能力,因此很多主體從學生時期開始就斷斷續續的服用荷爾蒙,他/她們的身體也已經呈現出不同程度的性別符碼混雜並列的狀態。據圈內人說,單單全省第三性公關行業中未滿二十歲(尚未服役)、吃避孕藥或者注射女性荷爾蒙、因而擁有乳房的人數約有一百人 [22]。溫柔漢協會也表示,該會的成員中年紀最小而想變性的人才14歲,從小學六年級起就決心變性,並且計畫以女性身分去念高中、大學,然後結婚,而且她現在已經有一個完全接受這種狀況並支持她動手術的男友 [23]。當愈來愈多跨性別主體早早便開始規劃打造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跨性別年齡層逐漸下降)時,也難怪台灣各個地方政府兵役科每年兵役體檢時都面臨了愈來愈多這類無法投入單一性別軍旅訓練的案例 [24]

同時,另外一類跨性別主體的浮現也為那個嚴格維持單一性別的兵役制度帶來新的挑戰。原生女性的跨性人在台灣本來就比原生男性的跨性人來得多 [25],而一旦更換戶籍身分證件,那些年齡層愈來愈低的原生女性變性者也立刻碰觸到役男身分的問題。即使他們大部分並不介意入伍,甚至很興奮有此機會可以肯定本身已經成功轉換了性別,但是對兵役體檢單位而言卻帶來各種或過慮或荒謬的聯想 [26]。凡此種種,都反映了不管是以哪一個性別為基礎的徵兵體制,在遇到跨性別主體時都會立刻左支右絀,暴露出其性別二分的僵化思考架構及侷限。

在性別二分中夾殺的自我身分

許多在結構上非常不同的狀況都需要時時警惕、豐富資源、恆久耐力、持續動機、事先安排…. –Harold Garfinkel (1967: 137) [27]

兵役體檢和跨性別者的相逢,展現了國家機器管理/純化性別的企圖;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有無數其他正式與非正式的性別機制,時時封鎖跨性別者的自我表現。

2002年藝人陳俊生變裝夜遊京華城購物中心被追捕的例子,揭露了眾多跨性別者的尷尬社會處境。首先,如果有人男扮女裝或不男不女,就往往被視為「企圖不軌」、「形跡可疑」或甚至有危險性,這種罪犯化/妖魔化正是性別歧視的明顯表現:不管個人是男身或女身,只要外觀上不能合乎主流的性別成規,就要被懷疑、被盤查、甚至被逮捕,被視為犯罪嫌疑犯。原生男性TV小L曾經在女裝逛街時被警方攔下盤查身分,雖然輸入身分證字號後證明並無前科,擁有正職,而且毫無任何非法行為或企圖,變裝也並不違法,然而警方仍然語帶威脅的警告這位朋友,下次要是再看到他穿著女裝,就會通知媒體前來拍攝。像這樣以污名曝光來恐嚇性別異類,正反映了警方嚴重侵犯跨性別的人權。

即使沒有像小L那樣被警方恐嚇,大部分跨性別者還是會因為外觀和身分的不協調而在臨檢時刻遭到為難,而且外觀打扮和生理性別之間的差距愈大就愈容易引來麻煩。原生女性TG小佳有一次騎摩托車的時候被警察臨檢,駕照上面雖然註明性別是女的,但是因為上面的大頭照是穿著西裝打領帶的,結果就被警察刁難:

那個警察就一直問,「妳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我就不理他,然後他就說,「妳不知道自己是男的還是女的啊!」我還是不說話。最後他就說,「妳要不要我告訴妳什麼是男的?什麼是女的?」然後,因為上面有身份證字號嘛,他就說,「妳不知道2開頭是女的啊?妳不知道妳自己是個女的啊?」

像這樣明顯嘲諷挑釁的話語,是許多跨性別的朋友們在最尋常的臨檢中不斷遭遇的,跨性別者即使並未有任何非法的行為,也必須承受這種明顯超越臨檢職權的性別壓力。當性別二分的基本要求被體現為警察權時,跨性別主體真是點滴在心頭。

最明確支撐這種性別壓力的,就是被大家視為常規的法定文件中記載的性別。2002年7月,一位台北市跨性別市民蔡雅婷向內政部和總統府提出陳情,說明自身以女性角色全時工作生活,持續籌措款項以便日後進行變性手術,已經數年之久,也已改換女性名字。然而,她為了避免層出不窮的困擾及身分質疑,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貼有其女裝相片的國民身分證時,戶政人員卻拒絕了她的要求,認為身分證是一種公文書,必須有「正確性」和正確的性別註記,其上的相片也必須符合本人的法定性別,如果換貼照片恐怕會誤導外界判斷。蔡雅婷因此向有關單位提出陳情,至今尚未得到回應,跨性別團體也已經醞釀發聲支援。在另外一個例子中,前面提過已經以女性身分生活多年的原生男性TS如芸終於籌夠了錢要去泰國接受變性手術,但是申請護照時被退件,因為發照單位說她相片中的臉看起來太像女生,和她身分證上的國中時代男裝相片以及法定(男性)性別不符,外交部人員並且建議她剪掉長髮,打扮成男生,出關時才不會產生衝擊。如芸不肯剪去好不容易留了幾年的長髮,但是又需要護照前往泰國接受手術,最後只好穿上西裝領帶,綁起頭髮,畫粗眉毛,照了張男生味道的照片,才申請到了護照。問題是,進出海關時,如芸的本人外貌和護照上的照片將有極大差距,恐怕仍然難免狐疑的眼光;再加上泰國變性完之後回台時,她的身體和認同都是女性,那張刻意製造的男性照片反而成為另一個可能招來質疑的引爆點。[28] 在這些荒謬的、執意要求主體否認自身性別形象的例子中都充分看到,對跨性別主體而言,身分證明文件從不只是「確認」個人身分之用,而是要求個人削足適屨、箝制個人不得實現性別自我的牢籠。

上述法定文件和法定性別並不總是由官方單位和人員來執行驗證,事實上,在現代這個高度「證件化」的社會裡,跨性別人生的每一個重要活動和決定幾乎都會牽涉到某種驗證,而性別則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項檢驗項目。這些驗證的要求是如此頻繁,它們甚至部份構成了如芸迫切想要接受變性手術的原因之一。如芸因為外觀和聲音都極端女性化,常常因為身分證件上的「男」而感到困擾,她一半無奈,一半期待的說:

變性這件事情最大的貢獻就是可以換身分證,因為男生的身分證帶給我相當大的困擾。像找工作,找房子,甚至於說銀行啊,反正是有關於身分登記的,像辦大哥大,辦信用卡那些的。

然而,就算辦到了大哥大,辦好了信用卡,對某些跨性別者來說,恐怕還是免不了接下來經常不斷的驗證關卡。原生女性TG小佳是一個常常跑外務的工作者,在使用信用卡時就常常遇到說不清楚的情況:

比如說1996年我辦公室裡面有一個同事是個男的,可是他的聲音就是跟女生一模一樣,反正我們兩個在辦公室裡面接電話,對方都會覺得他們打錯了電話。我一接,他們就覺得是個男的,他一接聽,人家就覺得是一個女的。那一年,不知道為了什麼,我們辦公室聯名的信用卡大家的帳單好像都出了差錯,銀行打電話來跟你確定你所有的身份、所有的資料,大概確認了二十次,顛過來倒過去,什麼都問了,最後他們還是問你,「妳是本人嗎?」…..我在跟信用卡公司吵架,他也在跟銀行吵架,後來就有一個同事開玩笑說,「唉,你們兩個就互換打電話,就不會有事了。」

在這種常見的情況中,信用卡公司雖然已經確認了各項個人資料,但是最終還是卡在有關聲音的性別成見上,不管是否已經完成手術更改身分,只要聲音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都要承受一再的確認。再加上最近盜卡盜刷蔚為風氣,信用卡公司極力加強對身分確認的工作,不少跨性別者因此都不斷遭遇這種質疑,也在對方禮貌的堅持詢問中聽見他人對自我性別身分的堅決否定。後來小佳實在被問煩了,索性一口氣剪掉了所有的信用卡,徹底和這種性別傲慢說再見。

即使外觀和聲音通得過初步的驗證,工作上表現良好,在辦公室裡面已經可以穿女裝來往,上司也完全諒解這個情況,跨性別者還是有些顧忌。因為,按照擔任工業工程師的原生男性TS如芸的說法︰

別人知道你是男生以後,對你這個人就會有另外一種看法。就是說像你這個人,不男不女呀,還有什麼表裡不一,看起來像女生但是事實上是男生。其實同事們他們知道,只是他們不說,他們就是當做在看笑話就對了。

典型的性別歧視就是這樣略過個人的具體表現,只因著主體所呈現/歸屬的性別而加以負面的評斷。正因為這樣,有關個人的資訊管理就變成跨性別主體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已經做完手術的原生女性TS小威因為從15歲踏入職場開始就在外觀上先陸續做了調整修飾,一向以男性打扮上班,只有上司和人事處管理個人資料的人知道他的生理性別,後來經歷手術時他也只向管理階層的人員說他是因為雙性戀而做手術 [29],對同事則說是纖維囊腫而切除,因此在手臂上留下疤痕。他的坦然態度和聽來具體可信的說法反而沒有引起同事的任何關注。

事實上,跨性別主體若是想要順利的找到並維持一份工作,往往都需要周全的規劃和小心的執行。正在進行變性手術的雙性人(intersexual)小雨在廣告公司做事,她在求職求偶上都透露出因著邊緣處境和經驗所發展出來的世故和果決︰

我在人事檔案上性別那一欄一定會打上「女性」,interview完了以後,我一定會跟最上面那個主管講我的事情,所以,整個公司來講,可能只有三四個人知道,我會講說,「嗯,我現在生理上有個醫學要解決的問題,我有兩個性別的器官,這一部份因為當初報戶口出了問題,所以我從小還是這樣子過的。這個問題在這幾年就會解決,可是不影響工作。來,先看我的作品。」這樣一來,那些事情就不重要了。我就跟他講,「這些是我做的,你們公司的東西對我來講不是很難,我可以做的很好。而且你們可以試試看啊!試用期不用三個月,一個禮拜就好;不可以,就踢走,可以,就留下我,加薪。就這樣。」所以我都這樣,我對工作非常有自信,所以我到哪個地方,我覺得我都做得很好。在伴侶這部份如果有比較好的對象,覺得可能有機會在一起生活的話,就跟他老實講,而且提早講,通常被排斥都很少很少,非常少。我們講的術語是,你先佈局,比方說,廣告策略先擬好,你要怎麼樣,這整個過程你要怎麼樣讓人接受,妳自己的優點在哪裡,缺點在哪裡,妳要先想好。你待在這裡,能待,你佈的那個局就有用,她就能接受。不能待,她不能接受,我們就走嘛!跟這種人就不相干了。所以一直是這樣,我一直這樣想。就和工作一樣,感情上也一定要果決。

然而,長期的共事多多少少都會增加個體和他人互動的機會,畢竟,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能像小雨從事的美工設計那樣自成一個格局。跨性別朋友中特別常要和人接觸的工作形式──例如教師或媒體工作人員──都會有額外的人際互動問題。即使盡量避開互動場域,例如選擇比較沒有人的時刻去學校的便利商店買東西,或者用餐時間過了之後才去餐廳吃飯,甚至開會時縮在最角落的位置而且不發言,但是還是會遇上一些必須牽涉到面對身分的時刻,也因此形成對跨性別者的難題。

最起碼的尷尬場面就是生熟混雜的職場互動時刻。出於職務需要,跨性別者難免會遇到陌生但是必須交往的人,這時,相互的稱呼介紹就形成了問題。例如客戶到訪,公司內的同事被介紹時,跨性別主體就躲不開一陣尷尬,在另一方面,知道實情的同事們反而會不確定是要介紹這是小姐還是先生。原生女性TS小許的解決方式就是一個箭步向前,伸出手,然後主動報上自己的姓名,點頭示意。既然是自己報上姓名,就躲過了被介紹成先生小姐的難關了。

然而日常生活中充斥了各種不同的狀況和互動,每一個新的人員組合或場域都可能形成一些複雜的情境。畢竟,連最起碼的招呼和稱呼都總是預設了性別二元分野,因此任何需要招呼和稱呼的場域也都是可能為跨性別者製造尷尬的場合。在這裡,問題已經不是按照跨性別者意願的性別來稱呼就可以解決的,因為知(多少)情/不知情、誠懇/諷刺、善意解釋/刻意強調之間,包含了各種微妙游移、相互牽動的可能,這幾個不同層面之間更可能因著個人關係和動機情緒而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複雜糾葛,也因此往往使得跨性別者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解讀別人所賦予的性別稱謂,對各種場合中的稱謂形式因而充滿不安和疑懼。原生女性TG阿尼在參加學術研討會被人介紹時就面對了這種困局:

尼:你叫我「小姐」,我很不舒服啊!可是你在那個那麼多人的場合裡面叫我「先生」,那個總覺得有一點東西被人家看到的那種感覺。

何:那你要怎麼樣被人稱呼?

尼:我不知道。

更複雜的是,即使當一旁的同事善意的幫忙解釋時,當事人的感覺也是充滿矛盾猜疑。原生女性TS小許對此就很自覺:

只要人家打電話來或者是其他處室的人來找我,誤認了我,同事都會幫我解釋說:「他是小姐,不是先生」。這點讓我蠻困擾的,但是我知道他們非常的友善,因為他們覺得人家稱呼我「先生」是對我不禮貌。但是我當然希望他不要去糾正,可是不要糾正,你也會覺得怪啊!當今天人家稱你「先生」,我同事不糾正的話,那我會懷疑他們心裡面是怎麼看我,我心裡反而會覺得怪怪的。

跨性別者的意識、身體、認同、生命本來就不是那個截然二分的性別文化所可以捕捉固定的,因此,不管在這個二元的稱謂系統中如何調整移位,跨性別者的兩難位置總還會勾動各種有關情緒、動機的猜測,也使得主體的感受總是幽幽的溢出這個框架。

除了總是預設了兩性分野的稱謂難題之外,由於在工作上需要和同事互動或者需要同行出差,在這些時刻,另外一些類似的困難也會陸續浮現,考驗跨性別者的應變智慧。例如出差的時候要和哪種性別的同事合住一個房間就是一個大問題,跨性別者和男的或女的同事合住都會心中不安,原生女性TS小許的對策是製造各種理由來要求公司給他個人一間房(說攝影機器需要充電啦!或者故意趕掉飛機,搭晚一班的到達,結果同事都已經分配好房間啦!),反正就是設法自己住一間,實在不行就只好自己掏腰包了。又例如集體團隊出差,搭飛機時在機場取機票,票面上總是按照身分證的註記打好了Mr.或Ms.,櫃台人員大聲召喚Mr.某某的時候,已經開始性別轉型的原生男性跨性別主體就尷尬了:是要一身女性模樣的去領一張屬於Mr.的票而承受他人的猜疑的異樣眼光,還是要拒絕領票,脫隊獨行?或者像前面提過的海關過關問題,若是跨性別的主體被海關進行目光檢驗,拖了很久,甚至可能被請到辦公室去詳細查明身分,在這種時刻,原本需要和同事一起團進團出的跨性別主體還會成為耽擱行程的罪魁禍首。

從上面這些很平常的例子看來,面對這個只認識兩性的社會,跨性別主體若是堅持做自己,往往就會顯得很不合群,很難搞,甚至惡化和同事之間的共事關係。例如下班之後或特殊節慶時同事的聚餐或其他活動往往都會形成另外一些壓力出現的場合。原生女性TG阿尼一向就迴避同事聚餐的場合:

我討厭這樣,所以我根本不要參加聚餐,因為一講就會往我身上講,明明在講「你老公怎樣」,突然就跳到你這個人身上,都無關的喔!那種情況常常有,所以我很拒絕聚餐之類的活動,因為他們就會講到你身上來,不知道為什麼。你不講話都不行,你一定要講一些、擠出一些私人的東西讓他們…,我就覺得很疲倦。

然而這樣的迴避並不一定能夠降溫,工作同仁對性別異類同事的「興趣」有時也可能轉為明顯的敵意。原生女性TG小佳一直留著超短的平頭,要是有時候留久了一些才突然剪掉,上司看到就會挑釁的說:「ㄟ,妳又跑去變性了,是不是?」小佳心情好的時候不理會,但是有時太受不了的時候就會反擊:「對,那又怎麼樣?」這樣的回應當然有可能形成上司下屬之間的緊張狀態,但是對跨性別者來說,這樣的緊張似乎是既必要而又難堪的。小佳帶著淡淡的無奈說:

如果說今天是一個比較正常的人,他們有一些比較兇悍的表現,這都算好的,因為他們至少理直氣壯。可是妳今天呢!「不三不四的,你還跟我搞這些飛機」,妳就有一點自己應該要自知理虧似的。

無奈的感覺當然是來自別人的成見,可是有時這種成見還會深刻的影響到跨性別者的工作前程。小佳的老闆就曾經在考量升遷人選的時候很明白的告訴他:「我不能讓妳這樣去帶人。」他的意思是說,在組長的位置上,原生女性的TG小佳每天必須碰到的人大概有三、四十個,如果因為這樣的性別曖昧而造成業務上的困難,老闆當然會有所保留。這──又是另一種明顯的性別歧視案例。

職場中這些層出不窮的經驗迫使跨性別主體養成處處警覺自律、時時察言觀色的習慣,用高度的自我反思來管理斡旋複雜多變的人際關係。原生女性TS小威對此有很深刻的體驗:

以前我偽裝的不好,或者是有些思想方面、應對方面沒有調適過來的時候會有這些問題,會有挫折感。但是我會告訴我自己,這是經驗,一直累積一直累積,累積到最後就好像那個石頭,你磨久了就圓了,皮也厚了。你自己給自己的觀念很正確很明確的時候,有一些小小的凸槌(出錯),那沒怎麼樣嘛!但是你會下意識的很機警的馬上就把那個情況拉回來,所以這都是需要鍛鍊的。

日常生活中或隱或現的兩性二元框架並非只在職場中操作,事實上,即使跨性別者被自己的原生家庭接受,有了一些自在的空間,他/她們仍然難以避免必須參加一些有著清楚性別劃分的場合,其中又以涵蓋家族所有成員的婚喪喜慶為最典型也最難處理的場合,因為這個慶典也是各方遠近親疏的親友聚首的時刻,在這裡,各種資訊有了多方印證的機會,因此也很容易使跨性別者的私人資訊管理功虧一簣。

在一次原生女性TS跨性別者的小聚會中,有人提到準備明年和身邊的愛人結婚,但是難題是雙方家族見面時會如何。女方家人並不知道新郎的變性身分,新郎則因為選擇變性而早已被原生家庭放逐,在婚禮上恐怕根本沒有家人會到場,這麼一來,新娘的家人可能會起疑,新郎的變性身分就極有可能曝光。正在手術階段過程中的原生女性TS小堤半開玩笑的說,大家可以集合起來組一個家族隊伍,專門替跨性別的朋友出席婚禮,你做小弟,我做大表哥,老一點的就說是二叔,免得親家說這家親友怎麼都沒出場。在滿屋的大笑聲中,一個個孤單的身影突然有了溫暖的家族。

就算不是本人的婚禮,而只是出席遠房親友的婚禮,性別身分曖昧的跨性別主體還是會遭遇困擾,因為久未見面的親友總是會追著問這是誰家的兒子女兒,以便重溫血緣的回憶。在這種時刻,那個徹底架構在異性戀體制上的親屬系統總會使跨性別主體無處容身。原生女性TG小佳有個大家族,這種場合也就多了:

比如像我大小表哥結婚的時候,吃喜酒我只會穿西裝去,如果我坐在我媽旁邊,我媽要是被問那是誰的時候,就會很尷尬。你要跟你的家人保持距離,部份也就是避免被介紹來、介紹去的。如果躲不掉,我都會先報告我是某某某,這個樣子,接下來就不用講了。

在婚禮的場合只需要聲明身分,忍受一下異樣的眼光或好奇的詢問,就可以多多少少過關,大不了宣稱有事,早點離席。但是換做家族裡的喪事,難題就更大了。傳統習俗規定在告別式中,子女分排兩邊,連在訃文上也得寫清楚子或女,這對還在性別轉型過程中或甚至已經轉型成功的變性子女而言,構成了明確的困難:到底是要披麻衣,還是戴麻帽?要跪在女性這邊,還是跪男性那邊?原來不是一個兒子嗎?怎麼現在跪了個女兒?告別式中子女按照性別和排行順序排排的跪倒,要是被細心的親友注意到異樣,搞不好還會出言斥責,要求更衣歸位,這時跨性別主體又將如何?

前面說過原生女性TG阿尼是父親的最愛,總是和哥哥弟弟一起被父親帶去釣魚,阿尼讀國中時父親因車禍不幸過世,這對阿尼而言是一個嚴重的打擊,但是在送父親最後一程的時候,阿尼卻完全不被允許以過去和父親共度快樂時光時的身分形象送葬,因為告別式的親屬秩序架構根本沒有跨性別主體的位置,更不容許在空間位置上的任何性別越界移位。阿尼最後被迫以父親完全不熟悉(恐怕也不會贊成)的孝女模樣伴隨父親的棺木前行:

父親車禍過世的時候……鄰居來幫忙做喪衣,因為出殯時男女要各穿不一樣的衣服,男生要穿麻衣,頭上戴麻圈,女生則穿白衣,頭上蓋白布,頭髮上還要別一朵花結。大家都知道我們家有四女二男,所以鄰居做了四套女衫,兩套男衫,我沒有選擇,只能穿成孝女的樣子,但是我就是沒有辦法在頭髮上戴上那朵喪花。還有,因為父親是橫死,按規矩,女兒要為父親提一盞小燈籠,讓他好好的走,我沒辦法照規矩好好提燈,我把小燈籠放在麻衣裡面,沒有用手提著,親友街坊鄰居都大表不滿,說我不孝。不過他們都沒看到,其實出殯棺木啟動的那一刻,我哥哥是長子,抱著裝滿米的香爐走在最前面,我就跟在旁邊。

在這沈重的路途中,跨性別的阿尼只能選擇東減西丟,創造出一個讓親友鄰居的性別邏輯非常不滿但是卻可以勉強面對父親(和自己)的形象,無言的送完最後一程。

另一個原生女性TG小佳也出身大家族,而且過去兩年中連續失去百般疼愛自己的爺爺和親愛的妹妹,喪事的經驗一下子豐富了起來。一肩扛起喪葬事宜的小佳也和阿尼一樣,充分感受到其中令他無法接受的兩性區隔架構。不過或許可以算是一種「幸運」,由於小佳算起來是老大,以男性身分在家中行走已經多年,爺爺奶奶又都接受他作為長孫,因此整個葬禮過程為了他而做了很多必要的調整,刻意的鬆動了男女分界,以便讓小佳能夠在葬禮中也扮演爺爺會想要他扮演的角色:

其實在喪葬習俗裡有很多東西,女的是不能碰的。弟弟是長孫,但是還在金門趕不回來,於是所有的法事都是我在場,大家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一個棘手的狀況,就是──我是個女的。結果變成披麻帶孝改成全黑的制服,法事進行的時候男女混著一起跪拜,只有出殯當天公祭的時候是男女分開的。大家在做一種很詭異的妥協,可是因為家裡是一個非常傳統的大家族,旁人看來不免覺得怪。弟弟手中捧著爺爺的骨灰時,他當著所有的人走到我面前,說:「這原本是你應該拿的。」我們家在台北有一個祖墳,塔裡有祖先的骨罈,是不允許女性進去的,到爺爺骨灰進塔時,弟弟堅持要我進去跟爺爺說再見,幫他把骨灰放好。

在人生悲歡離合的婚喪喜慶場合中,性別二分的基本邏輯充分滲透了也主導了所有的空間和互動。跨性別主體連要站在哪裡,穿些什麼,能做些什麼,如何表達自己的情感,如何與逝者告別,都深刻的感受到性別二分的強制放逐。這個蠻橫的力量不是來自法律,不是來自什麼個人的專制,而是來自根深蒂固、很少被人質疑的傳統神聖儀式和禮節。如果說這些固定的儀式象徵了一個文化的成員公開共享的信念和意義,那麼顯然需要調整更改的不是那些已經在現實中頑固存活的跨性別主體,而是那個拒絕承認甚至強制放逐跨性別主體的性別二分體制。

結語

對許多非跨性別者而言,「性別」或許只是偶爾的不方便,還不至於像跨性別運動份子Riki Anne Wilchins所說的,是一個「因為身體呈現的外觀、愛戀的對象、或者有什麼樣的感覺就懲罰這些身體」的專斷體制(1997: 16)。然而對眾多跨性別主體而言,他/她們人生中與時俱增的經驗卻鮮活的顯示,只有兩性眼界的性別體制是一個處處壓迫主體的體制,而那個被兩性架構貫穿了的社會空間,也使得跨性別必須耗費心力來營造自己的人生。[30]

台灣社會近年來逐漸看到了一些爭取跨性別人權的個體和團體(例如性別人權團體「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以及跨性別者團體「台灣TG蝶園」),也在一些個案中看到跨性別權益的推進,例如變性人收養子女的權利 [31],以及更改身分的可能。另外,數年前也曾經熱烈討論變性人是否可以在手術前保留精子卵子,冷凍留待日後透過人工生殖來擁有自己的子女 [32]。諷刺的是,阻擋這些實際改變跨性別處境的措施和議題的,竟然還是那些最正統的性別二分理念及其在社會建制中的體現。面對這個現實,號稱挑戰性別體制的女性主義運動顯然還需要繼續進一步與跨性別運動接合,積極模糊性別二元的分野與建制,以徹底消除性別壓迫,開拓性別多元的世界。

  

[1] 本文係本人所主持的國科會三年專題研究計畫「性別不馴的政略」的部份研究成果報告,2002年11月15日初稿首度在文化研究學會年會「重訪東亞」中宣讀,修訂後收入本書。相關訪談於2000至2002年間進行,所有的訪談都錄音謄稿,受訪者原本就在圈內使用自定的代名,除了同意使用已知代名的朋友之外,其他代名都經過進一步改變並去除可能足供辨識身分的資訊。其中有關身體/身分方面的訪談結果已經撰寫為〈認同的「體」現:打造跨性別〉一文,有關跨性別者之現實社會存在則整理於本文中。在此特別謝謝TG蝶園接受訪談的20位跨性別朋友,以及提供訪談場地的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僅以此文獻給這些奮力打造自我身體和人生、因而改變這個文化和社會的朋友們。

[2] 在此之前,台灣近年唯一受到廣泛關注的跨性別暴力事件就是2000年4月20日高雄縣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誌在學校廁所離奇死亡事件。家人提起葉永誌常被同學取笑像女生、說他很噁心、還動手打他,而且葉永誌一向不喜歡在學校正常下課時間上廁所,因為有些同學會聯合起來脫他的褲子戲弄他。下文討論跨性別主體與校園生活時將以另一個具體的案例來說明這個細節的可能沈痛含意。

[3] 何春蕤,<陳俊生夜遊京華城,警衛媒體展現跨性別歧視>,2002年5月22日中國時報15版。此文和接下來兩個註腳中的文章都是在本地跨性別團體「TG蝶園」的集體脈絡中撰寫的。

[4] 何春蕤,<失「真」的相片與身分夾殺了跨性人>,2002年7月13日聯合報15版。文中的蔡雅婷和阿美都是TG蝶園的成員。

[5] 何春蕤,<警方與媒體的八卦共犯>,2002年8月27日中國時報15版。有幾位蝶園的成員因為變裝的經驗很資深,已經有自信抗拒警方的侵權,宣告本身變裝行為並不違法,但是另外至少有兩位資淺的蝶園成員曾經明確經歷過警方類似的曝光恐嚇手法。

[6] 2003年跨性別事件仍然不斷,最令人矚目的就是變性人林國華在完成手術五年後因生活困難而自殺,凸顯了跨性別族群的生存困境,不過本文以2002年為主要敘述脈絡。

[7] 1995年著名的反串表演團體「紅頂藝人」租下台北的統一飯店作為表演場地,首度為跨性別扮裝表演贏得一個固定的場所,熱潮過後移至南部的戲院表演,並偶爾擔綱反串的婚紗禮服秀。原想在南部建築自己的表演戲院,但是2003年初以未能取得建照及營業執照而被拆除。另外,1997年中視《天才bang bang bang》節目首創<世紀美男子>單元,由男性變裝為女性比賽歌舞才藝,收視率超越黃金檔節目;台視《台灣紅不讓》隨即開闢<變男變女變變變>單元,也推出變裝秀,並在變裝表演後讓參賽者回復原來的性別身分和裝扮作為對比,一時間,變裝秀蔚為風氣。後來輿論批評反串秀錯亂兒童的性別觀,廣電處的「關切」和罰金終於迫使這些單元被撤掉,改以模仿大賽、猜謎遊戲等等不同形式在有線電視台繼續不時浮現,變裝主體也持續以其奇觀表演來佔領主流媒體的空間。

[8] 1996年9月29日中國時報24版<扮裝風暴席捲台灣>報導,台北誠品書店敦南店外街舉辦「扮裝風暴」晚會秀,集結了當時國立藝術學院學生組成的白雪綜藝團、建中戲劇社校友組成的紅綾金粉劇藝工作坊、以及台大學生組成的粉紅迷宮戲劇團體,可見當時變裝已經在各個校園蔚為風氣。

[9] 在時尚的領域中,跨性別的主題和風格是創意的主要來源,但是幾乎一概都用「第三性」來指稱。1997年6月13日聯合報以半版篇幅刊出<九○年代第三性理直氣壯不男不女>,圖文並茂的宣告:「九○年代是個兼容並蓄的時代,所有相關的或無關的、協調的或對立的、男的女的、各種可能的不可能的…都和平共處,在這樣的情況下,二十一世紀出現一種新人種,稱為第三性。台灣媒體習慣將男扮女裝的酒店稱作是第三性公關,然而對時尚人士來說,第三性是一種生活態度,流行工作者方登愷認為,簡單來說,它就是不侷限性別的一種想法」(黑體為本文所加)。1998年9月15日中國時報35版也用全版刊登<妖嬈與陽剛兼備的第三性時尚雌雄同體>,宣告新的跨性別時尚趨勢。商業體系對跨性別形象的挪用至少為曖昧污名的「第三性」建立了新的詮釋,將它描述為一種很正面的生活風格,並且標示了它超越性別疆界的基本精神,這種正當性若是能更有力的轉移到跨性別主體身上,倒是不錯的的助力。

[10] 台灣女性主義所延伸出來的性別「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趨勢確實對本地的性別邊緣主體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1990年代初期女同性戀團體在女性主義滋養下剛開始出現時,就已經在專屬的刊物《女朋友》中對於T婆角色中蘊涵的(異性戀)性別含意多有微詞,對陽剛女同性戀的性別表現有異議,並高舉「不分」為女同性戀最高指導原則。而在性別政治氛圍中逐漸開始思考出櫃問題的男同志。對於高度陰柔形象的CCGay(sissy gay)原本就常常大加撻伐,抱怨他們印證了男同性戀的刻板形象。2000年台北市政府舉辦同玩節時,扮裝男同性戀大膽現身獲得媒體報導時,也被許多只敢在網路上大談出櫃理念的同性戀批判,說扮裝同性戀破壞了群體形象。這些在同性戀群中出現的對跨性別呈現方式的不滿,都呈現了女性主義性別理論的侷限眼界,也使得LGBT同志連線憑添困難。

[11] Michel Foucault,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ume I: An Introduction, Trans. by Robert Hurley (New York: Vintage, 1978), 200.

[12] 相關台灣本地跨性別主體自我命名的詳細分類和內涵,以及本文對受訪跨性別主體的標示方式,請參見本人另一篇論文<認同的體現:打造跨性別>(亦收入本書中)「性別二分主義的幽靈」一節的詳盡說明。

[13] 對許多想要接受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主體而言,獲取醫療診斷書和父母同意書以便進行外科整型手術是一個非常痛苦掙扎的過程,不同階段的醫病關係和摸索溝通更構成了萬分複雜敏感的情結,這方面的討論將留在另外的論文中處理,本文將集中討論日常生活的其他領域。

[14] 對所有的跨性別者而言,性別區隔分明的場域也是最為難的場域,其中又以行走公共場所時經常且必須使用的廁所構成了最為複雜微妙也危險的挑戰,這部份的分析我已經在<認同的「體」現︰打造跨性別>一文中提出詳細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15] Erving Goffman, 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63), 87.

[16] 同樣的,在西方的運動歷史中,跨性別和同性戀這兩個主體位置之間錯綜複雜的、既重疊又可能相互排拒的關係,也曾經在這個高舉認同的年代為許多主體帶來剪不斷理還亂的情結。女性主義和同性戀解放運動都帶了某種程度的政治正確焦慮,使得陽剛女同志與原生女性跨性別者之間的疆界戰爭持續進行了很多年。有識者提醒,重點恐怕不是誰的陽剛向父權輸誠,或者哪個個別的主體應該屬於哪個範疇,而是認識各種非男非女的性別認同有著何種多樣的、超越一般想像的面貌,以及各種另類的陽剛氣質應該如何和女性主義、反種族主義以及酷兒運動串連,以避免被父權收編(Halberstam 1998: 141-173)。

[17] 不過,事實上,對跨性人的迷戀和深情倒也不是什麼少見的事情。在英美跨性別運動逐步發展之際,原本隱而不見的跨性人愛侶也逐漸浮上台面支持跨性別解放運動,也因而成為另一批(因「關連」而被包含在內的)性別異類(參見Califia 1997: 196-220)。在台灣,對於跨性別的迷戀雖然很廣泛(從楊麗花、凌波、到孫翠鳳所掀動的旋風可見一斑),但是尚未被正式命名為跨性戀,也尚未形成對於跨性別身分的肯定。

[18] 著名的台灣原生男性變性人林國華在1993年還在上工專時曾經暗戀班上一名男同學,想盡辦法接近對方,還替對方打掃房間,後來終於鼓起勇氣向對方示意,這名男生竟嚇得轉學,使得林國華大受打擊(<林國華橡皮筋綁蛋蛋,變性不成屢自殺>, 1998年11月22-28日《獨家報導》537期19-21頁)。像這樣的戲劇性反應通常不會出現在異性戀的情意表達之後,也因此往往被跨性別主體視為是對自身狀態所做的負面回應,於是更加影響到主體的自我評價。

[19] 許多跨性別者在被揭露身分之前都是適應良好的。有一次高雄市取締豔舞時逮捕兩名女性舞者,但是檢驗身分證時發現其中之一竟是男扮女裝,另外那位舞孃相知三個月也一同共事,但是一直不知她是男兒身(<混跡花叢無人知,姐兒俏大跳豔舞,哎唷喂她是男人>,1999年7月29日聯合晚報5版)。同年,新竹地方法院裁示一名協尋到案者送入新竹看守所時發現,這名長髮披肩、臉上化妝、舉止嬌媚的嫌犯身分證和其他文件上登記的竟是男性,而且還發現她在一年前進入高雄少年觀護所勒戒時便因為心態舉止均趨近女性而被特准收容於女所。而案發時他的男友和她同居兩年餘,從來不知她是男兒身(<女裝男公關鄭博文又回籠>,1999年8月1日聯合報9版)。

[20] 在法律的層次上,台灣政府法務部對這種棘手案件的處理態度傾向務實。數年前,台灣中部有一名陳先生雖然一直有女性化的傾向,但是大哥過世後為了照顧大嫂及幾名孩子而娶了其嫂為妻,後來自己做完變性手術成了「女兒身」,也製造了兩個女人結婚的事實。她向戶政機關申請把「性別」更改為「女性」,法務部經研究後認為,依據現行民法第973條、980條的規定,婚姻係以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之結合關係,在本質上不容有同性相婚的情形,但如果當事人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已經變性,造成「同性結婚」的事實,則其原有的婚姻關係仍不受影響,如果已有子女,其血親關係也不受影響(<烏龍婚姻五花八門趣事多>,2000年2月5日中國時報8版)。

[21] 1998年苗栗的原生男性羅煒萱現身說法時就提到,她在憲兵部隊服役時因為女性化的言行舉止,晚上睡大通鋪時還曾被旁邊的學長上下其手騷擾她(<變性幫她找回生命之春>,1998年4月9日聯合報7版)。

[22] <變性手術第三性公關不歸路>,2000年8月22日台灣日報7版。

[23] <14歲香岱兒猛攢錢等變性>,2000年12月28日中時晚報3版。

[24] 許多人也注意到這個趨勢已經愈來愈明顯(<嗲嗲的役男,越來越多>,1999年11月5日聯合晚報5版。)鶯歌地區一位青年手持隆乳手術醫師證明前往台北縣兵役局陳情,要求改判免役體位,因為他還在等候陰莖截除手術,想到要和一大堆異性同食共寢就無法忍受(<男不男,女不女,叫我去當兵>, 1999年5月30日中國時報8版)。台中地區役男開徵時也發現一位有女性傾向的役男,留長髮,胸部豐滿,說話嗲聲嗲氣,穿裙子與高跟鞋受檢,並拒絕脫掉上衣,她說一年多以前就開始打女性荷爾蒙,由於台灣變性手術太貴,因此現在還在等候到泰國動手術變性(<台中役男開徵,他穿裙子來體檢>,2000年8月22日台灣日報7版)。

[25] 以施行變性手術著稱的前台北榮總重建整形外科醫師方榮煌表示,到1999年為止他個人已經完成了46件男變女手術以及100件女變男手術(1999年3月1日自立晚報4版)。

[26] 1995年新竹地區辦理兵役體檢時就發現三位女變男案例,雖然三人都有男性性徵,但是女性性徵仍隱約可見,軍醫局認為服役時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故批准免役(<女生變男生太凸出,免當阿兵哥>,1995年8月22日聯合報7版)。嘉義市政府也傳出一起原生女性變性人因兵役問題申請體位判定的案例,這位原生女性的變性人接受變性手術後,戶籍上完成性別變更,但是並未及時通知兵役科一併處理其兵役問題,結果要出國旅遊時因兵役問題而被限制出境,後來經過體位複檢才判定丁等體位,取得免役證明(<變性人要出國,海關前被攔下>, 1999年1月31日聯合報19版)。

[27] Harold Garfinkel和跨性別之間最主要的關連,除了在這個引句中所談的矇混(passing)之外,更重要的是,他的「常民方法論」(ethnomethodology)很大一部分正建立在一位跨性別者的故事上。”Agnes”於1951年到UCLA尋求心理評估時曾經接受Robert Stoller, Alexander Rosen以及Harold Garfinkel的訪談研究,單單Garfinkel就累積了35小時的詳談錄音,最後三人的結論都證實Agnes確實是一個天生的intersexual(雙性人,俗稱陰陽人),因此合於手術的要件。手術五年後,Agnes向Stoller承認自己其實從12歲起就偷偷服用女性荷爾蒙,那看似天生的雙性身體其實是7年的荷爾蒙功效,這個戲劇性的翻轉後來也以附錄的形式收入Garfinkel的書中。透過和Agnes的訪談,Garfinkel認識到性別是一種社會生產,是需要不斷注意如何營造出男、女形象的社會成就(Kessler and McKenna, 1978: 112-115),同時,其常民方法論也揭露人們在每日的生活中是如何以各種技巧和反思說詞來經營穩定而實際的生活。這些分析對於理解跨性別主體每日如何「做性別」(doing gender)是很有啟發的。

[28] 常常因為公務出國的原生女性TG小佳就有很多這類經過海關的經驗:

J:有一次護照照片我是理光頭的,可是過海關的那時候我把頭髮留到肩膀那麼長,然後我穿西裝。海關看了很久,翻你的visa,搞了老半天,然後妳就只能杵在那邊一直讓他看。好像妳最好不要質疑他,裝得愈傻,大概愈容易過。

何:最後他還是沒問妳到底是男是女?

J:對,可是他給妳左打量右打量,就會花掉好久,那所有人都排著隊,看著妳在那邊被看。

雖然一句話都沒說,質疑的眼光卻已經足以深深的刺入跨性別者的心靈。

[29] 小威很清楚了解這個社會的歧視心態,所以在措詞上經過審慎的考量︰「因為說自己是雙性戀比較容易被人接受,人家聽到這個名字,人家就會用比較醫學的角度來看,說你是生病了,或者是你有這方面的缺陷,人家說不定還多多少少給你一點同情心。」另外兩個常被使用的說法就是一般人比較容易懂得的「陰陽人」或「變性人」,跨性者往往會評估污名的份量,然後酌情使用,以解釋自身身體狀況的「天生如此」以及手術的當然必要。

[30] 2000年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得獎者Hilary Swank在拍攝跨性別真實故事片《男孩別哭》(Boys Don’t Cry)一片時,曾經剪髮、綁胸、塞跨,以男裝男形在洛杉磯生活一個月。媒體報導中說:「她意外發現身旁的人只是因為搞不清楚她的性別,居然對她相當不友善,讓她感到非常痛心」(<希拉蕊史溫克為戲變性>, 2000年3月8日中國時報27版)。

[31] 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裁定台灣第一起原生男性變性人收養子女案,藝名「鍾玲」的張家菱爭取收養六個月大男嬰,法官認為男嬰母親在監服刑,父親去向不明,張家菱也獲得家人支持並承諾協助照護,因此認可張家菱收養這名男嬰(<「媽媽」興奮,全力撫養他長大>,2001年10月20日聯合報8版)。

[32] 在榮總變性人檔案中,有六、七位原生女性以及二位原生男性的患者最後覓得良緣,可是要育有自己的子女對他們卻是件難事,因為變性前他們不願意與異性發生性關係,變性後也不具有生產精子、卵子的能力,因此,有些變性人在術前提出保留精子、卵子的要求,以便日後用人工受精的方式育有自己的子女。對此,不孕症醫師表示,事前冰存卵子、解凍後,還能受孕的案例在世界不到十例,原因是解凍後的卵子品質不佳,至於精子先行冰存、日後受孕,則是十分普遍的,這個問題也一度引起台灣社會討論(<鳳凰變2女醫師喜結連理>,2000年2月28日中時晚報3版)。

 

引用書目

何春蕤(2002).  <失「真」的相片與身分,夾殺了跨性人>,7月13日聯合報15版。

何春蕤(2002).  <正視跨性別人權,警方與媒體的八卦共犯>,8月27日中國時報15版。

何春蕤(2002).  <陳俊生夜遊京華城,警衛媒體展現跨性別歧視>,5月22日中國時報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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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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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代第三性理直氣壯不男不女>, 1997年6月13日聯合報35版。

<女生變男生太凸出,免當阿兵哥>,1995年8月22日聯合報7版。

<女裝男公關鄭博文又回籠>,1999年8月1日聯合報9版。

<台中役男開徵,他穿裙子來體檢>,2000年8月22日台灣日報7版

<同性結婚於法不容>, 2000年10月23日中國時報8版。

<妖嬈與陽剛兼備的第三性時尚雌雄同體>,1998年9月15日中國時報35版

<希拉蕊史溫克為戲變性>, 2000年3月8日中國時報27版

<扮裝風暴席捲台灣>, 1996年9月29日中國時報24版。

<男子反串檳榔西施>,1998年4月6日中國時報16版。

<男不男,女不女,叫我去當兵>,1999年5月30日中國時報8版。

<烏龍婚姻五花八門趣事多>, 2000年2月5日中國時報。

<混跡花叢無人知,姐兒俏大跳豔舞,哎唷喂她是男人>,1999年7月29日聯合晚報15版。

<「媽媽」興奮,全力撫養他長大>,2001年10月20日聯合報8版

<嗲嗲的役男,越來越多>,1999年11月5日聯合晚報5版。

<雌雄莫辨,有請法醫驗身>, 1999年3月7日中國時報8版。

<鳳凰變2女醫師喜結連理>, 2000年2月28日中時晚報3版。

<變性人要出國,海關前被攔下>, 1999年1月31日聯合報19版

<變性手術第三性公關不歸路>,2000年8月22日台灣日報7版。

<變性幫她找回生命之春>, 1998年4月9日聯合報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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