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成見的跨性別

【2006年3月18日在晶晶書庫舉辦了一場有關跨性別的座談「當美麗拳王遇見台灣女人」。一方面介紹跨性別電影「美麗拳王」,同時也邀請到TG蝶園的兩位男跨女來分享生命故事,何春蕤則針對人們對跨性別的預設期待提出了挑戰】

今天我想談談跨性別的社會處境,讓我先說我的重點。我認為跨性別所承受的歧視不僅僅是來自人們對性別的成見,或是對於偏差的懲罰;跨性別所承受的歧視往往還糾結了、甚至因為她們的狀態而強化了另外一些既有的成見。成見加成見,壓在跨性別身上的時候更是難以承受。

誰可以做變性人?──早兩年在台灣談到變性人就會說韓國女星河莉秀,最近則是購物台天后轉為節目主持人的利菁,對於變性人的想像好像總是她們多麼的女人,比女人還女人,這也使得對於跨性別的理解集中在男變女以及她們有多美。這樣的社會認知不但會影響到跨性別本身的自我定位,也會強化原有的社會成見。例如2003年在動物戀網頁風潮時自殺、同為變性人的林國華,她的心理醫師在事後就故作先見之明的說,林國華就是因為對自己的變性有著不切實際的想像,所以才會挫折自殺。這位醫師說的「不切實際的想像」就是說林國華的面貌不夠美,不夠女性美,身材矮胖,實在做不成一個討喜的女人,不應該走變性的路。

可是我想問的是,要符合這些美學標準的人才有資格變性嗎?有條件的人才能選擇自己的人生嗎?天下多得是身材走樣,面貌平庸,毫不溫柔婉約的女人,為什麼對跨性人有超乎一般的要求呢?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這不是歧視是什麼?

社會有著各式各樣的高下分野,也形成各式各樣的歧視壓迫,遇到了跨性別,這些成見都發作了。

變性人可以如何存活──美麗拳王和舞蹈家金星都曾變性,但是她們畢竟還不是一般人,她們有專才天賦,有過人之處,有名聲地位,她們得到正當性的管道和機會也相對的多,就算變了性,她們在性別上的所謂「偏差」可以因為她們的優秀表現而被淡化(人們可有說,「畢竟她們還是有用之人」),其他許多跨性別朋友之所以能夠存活,也是因為她們有技能、有教育、有正職。這倒不是說她們的人生就會因此而容易些(作為兩性分野社會中的跨性別,都得經歷很多困窘難堪),但是至少她們還可以舉出自己的正職、教育、專業來證明自己沒那麼怪異,這是爭取正當性的方式。

然而,對於那些沒有像利菁或金星那樣「成功」的跨性人而言,特別是那些缺乏社會文化資本的跨性別而言,她們能如何求生呢?能做什麼職業呢?有專業有教育的人可以拼著實力在這個充滿歧視的社會裡勉強擠到一個位置,我們TG蝶園中就有很多這樣有正職、受高等教育的朋友,她們都兢兢業業的守住工作,儘量避免留下口實被人幹掉。可是也有更多欠栽培、缺乏專業和教育、出身弱勢的跨性別,長期在失業或非常不穩定的工作中遊走,許多已經在處處碰壁、歧視冷眼中慢慢形成了一些人格上退縮自保的特質,或者因為毫無希望前景而沈澱為自棄或無力,也因此更容易被人批評跨性別不夠努力,沒像別人那樣進取。

老實說,作為一個性別曖昧的人,自小就感覺自己無處歸屬,被父母嚴格矯正,受教育時在性別強烈分野的校園中承受同儕的排擠欺侮,交朋友時不確定如何開始如何定位如何互動,找工作時被老闆嫌棄,談戀愛的時候被愛人利用,很難累積實力,培養自信,眼看未來,大步前進。而她們也往往在困頓沒出路的時候萌生死意,林國華、蔡雅婷、還有更多朋友都已經用她們的生命凸顯出跨性別生活的困苦。

但是也有朋友在這種困境中長出非常的勇氣來,她們什麼都不怕,對自己的定位毫不退縮,被人歧視的時候強力反擊,在工作上敢玩敢搞,但是她們的這種進取有時反而會被說成是囂張、是有心機、是不知廉恥。在這種動則得咎的情況裡,你要跨性別如何快樂存活?

第三性公關到底賣的是什麼?滿足的是什麼?──我認識一些跨性別,她們在酒店或其他特種行業中找到了落腳的機會,用唱歌跳舞、打屁調情、拼酒猜拳來謀生。妙得是,在這個只想像得到兩性的社會裡,跨性別的奇特反而創造了機會,騷動了人們心理對固定疆界的不滿,使得性別曖昧成為創造想像、創造慾望的觸媒;跨越性別、曖昧越界的身體於是散發出莫名的吸引力,不但勾起好奇,也還帶動了說不清的強大興奮,只要看看這類場所有其一定的市場,就知道人們不一定排斥第三性公關,這也給了後者一些生機。不過,為了競爭、為了討好、為了小費,第三性公關要在夾縫中生活,往往必須心眼多、手腳快、毫不退縮的搶,才可能存活。

但是警方和媒體卻持續剝奪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特別是第三性公關的生存空間。過去幾年,在中產階級的要求下,警方有事沒事就掃蕩色情,特別是那些膽大的異性戀場所,但是對於牛郎店、第三性公關店更是不遺餘力,還和媒體合作,相互拉抬聲勢。我們要問的是:

有沒有在特種營業工作的權利和自由?──如果有,也就是不需要特殊的執業證照就能在酒店上班,那麼任何人只要到達18歲,就應該可以在那些地方上班,警方就不能任意掃蕩這些場所,更不能鎖定這些跨性朋友開刀。如果從事這種工作需要特殊證照,那就應該開出程序來讓人可以申請,讓人們可以選擇做這些工作。可是我們看到的卻是警方惡意臨檢特殊的場所,我們要求絕不能像萬華那些惡霸警員一樣,任意擴大掃蕩的範圍和意義。就算有任何不法情事,那也要就事論事,按證據辦案,不能因為人家是跨性的身分就全面封鎖別人的生活,恐嚇人家不能行走萬華。這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警員怎能像黑道幫派一樣,盤據地盤,排擠合法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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