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置疑的置疑

這是2009年12月12日何春蕤受邀在清華大學亞太研究室主辦的「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工作坊的最後一場針對論文發表所提出綜合討論時的發言稿)

我們最後這一場在台上的人這兩天一直都在想,要說什麼?後來大家決定自我定位為「炒熱場子的人」,由我們丟出一些問題,希望能帶動大家踴躍表達想法。所以我想先用我自己的觀點來回顧一下這兩天的場次和討論,一方面算是前情提要,回味一下這些精彩的場次,另方面也算是先跑跑龍套,引入主要的引言人。

劉人鵬說,置疑就是把婚姻家庭放在一個可疑的位置上。這兩天的工作坊顯示,婚姻家庭的連續體還有一個重要的而且在很多方面有很大影響力的第三環,那就是國家(不管作為法律、人口政策、資源分配制度)。我覺得靈活思考這三環彼此的相互滲透或矛盾張力,可能會提供給我們許多思考對抗策略的空間。

在第一場中,Mary John對印度的強迫異性戀婚姻體制提出了很突出的描述,也指出任何對於婚姻體制的置疑都不能略過更廣泛的對性、對親密關係、對日常的公私領域實踐的置疑。但是對應到同一場閔冬潮和羅崗的中國歷史敘事時就產生了很有趣的共振。婚姻家庭在中國那個資源高度缺乏的集體化年代是如何組織日常生活和歷史國家經濟體制的呢?這個歷史故事似乎為異性戀婚姻的現實提供了某種迫切性和必要性,也在主體生命中留下了像閔老師所說的不可割捨的情感和經驗。不過印度脈絡和中國脈絡之間的張力倒不一定要讓那些想要毀家廢婚或者倡導多元化親密關係的人受到衝擊或頓失所依,畢竟「歷史化」(historicization)應該不是容許已經過去的歷史來籠罩或置疑此刻的運動策略,而是幫助此刻的思考和操作不至於變成狹隘的偏執,而能對自身的歷史時刻和脈絡有所反思。

第二場的論文顯示,原住民姊妹、上海拉拉、育幼院院童都和家庭體制或情感有著某種tangential的、側面的、偏斜的關係,也因此對有關家庭的想像、需求和情感都保持著或貼近、或距離、或古怪的關係。很多人聽到這樣的狀態,總是會置疑這樣的關係是否模仿或貼近了主流,例如置疑姊妹和異性戀男人關係、或男女同志的合作婚姻、或者育幼院裡營造的家,是不是都只是複製了原來的異性戀家庭關係,因而是可疑的,是投降了主流。我倒覺得:我們對於「複製」的理解可能太美化了。「像」,就是說「不是」,再像也不是,更何況實踐這個「像」的主體們還有著各式各樣的慾望動機。原住民的姊妹就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合作婚姻就不是異性戀婚姻,育幼院所營造的家就不是一般的家庭。這裡的「不是」,不是說那個「像」不夠好,不夠格,而是說,當我們只被表面的「像」所迷倒,因而看不見這些衍生的關係有何詭怪之處,我們也就錯過了這些變體家庭可能包含的差異、折射、扭曲、倒影、嘲諷、惡搞,也就錯過了許多可能。

在第三場裡,拉拉對話談了很多,我個人覺得其中有幾個點值得一提。首先,拉拉的存活困難不盡然來自同志身分,而總是牽涉到整體經濟環境或家庭的物質環境所造成的擠壓;個人的階級位置和文化資本都可能形成壓力,大環境的惡化更會強化原來舊有的困難。另外,男女同志在面對婚姻這個建制的時候,因著性別、因著制度所規範的現實利害、因著年齡和市場等等,往往有著很不一樣的位置和實力和慾望,即使在形式/合作婚姻中都有不一樣的籌碼可用,因而也形成很複雜的操作。我們聽到了對於婚姻這個有著實質效應的名分的需求,也聽到對於孩子似乎有著無可否認的情感投注,更聽到了親密關係好像是每個人都不能沒有的東西,而拉拉們都有各自不同的想望和努力的策略。這些討論真的很寶貝,因為它使得統一的立場、單一的策略都成為不可能,但是更重要的是,它也使得我們之間的彼此對話、寬容相待別人的選擇別人的存活方式,成為絕對的必要。

第四場談到了「家」與「國」之間的相互滲透。家作為國的治理縮影,作為對國的想像和建構,在歷史脈絡中被不同的目的和慾望動員,相互拉扯著調整家與國之間的相互關連。多妻制度當然中介了階級、性別、婚姻、階序,可以說在家庭裡建立起某種秩序,這個秩序則在另一個層次上呼應了更大的政治社會組織。可是大環境中步步逼近的現代化和國族主義卻是無法避免的強大力量,因此晚清的毀家廢婚者在富國強兵的願景中對傳統家庭展開積極的想像重構,在某個程度上也將家更為強勢的納入了國,納入了國的現代化、文明化進程。此刻看來,當時的構思當然有其侷限或保守性,但是推動他們思考新的社會佈局、新的家國關係的激進願景和動力,或許也是我們這些對任何實驗都自覺綁手綁腳、更對他人的創新策略抱持懷疑加以檢驗的此刻人所需要學習的。

第五場呈現了三種融不進或者不容進入家庭重要場合的女性主體:因為經濟實力不足而被困窘於異性戀家庭中的香港女同性戀、在八零年代台灣社會變遷中出現但被大眾孤立側目的大量情婦、處於特種行業但是已經奮鬥出自立維生方式的小老婆們,各自都在侷限的環境中掙扎生存。那麼要如何詮釋她們的存活和生命呢?是不是只能把她們視為受害者或有解放力道的人?這樣的二選一是否只是一種簡化?只反映了我們這些後人、外人的一廂情願?但是,女同性戀、情婦、小老婆、或者性工作者自己出來說的話,是否就必然比較「貼近真實」?什麼才是真實?什麼才會被視為真實?一定要訴求「真實」這個有著各種問題的概念才能獲得正當性嗎?Legitimacy一定要建立在Authenticity上嗎?或者應該換個角度來問:異性戀體制的維護者為什麼從來不用面對「真實」的檢驗?異性戀婚姻家庭體制的「真實」又是什麼?為什麼這些在現實生活和影視文本中不斷呈現的婚姻家庭「真實/真相」無法有效的削弱婚姻家庭內部的各種壓力?這個「真實/真相」要怎樣才能用來削弱其不容挑戰的正當性和權力?這是置疑婚 姻家庭的人必須努力想的。

第六場的論文發表顯示,第三世界或南部鄉下不合都會現代化道德價值的家庭,往往在現代都會知識觀點中被操作;而北部都會中沒有婚姻家庭保障的同志則在自創的親密關係中實踐出平等和類似一般家庭的生活;線上遊戲中充滿跨性、跨代、跨職業、跨空間可能,但是也勾動許多詭異愉悅的角色和劇情。以上這些呈現都促使我們思考:我們周圍其實有著很強的、可能善意的、常常正義凜然的介入和說法,它們熱切的關懷各種另類的親密關係,不管是想幫忙,還是想導正,恐怕都會製造一些unintended consequences。沒搞清楚狀況、沒反思自我位置和價值的善意是需要反省的。

這些場次的對話也使我不斷的思考:到底我們置疑的是什麼?是一個抽象的叫做強迫異性戀婚姻家庭的大怪獸?包含了所有和異性戀婚姻家庭相關的一切?而這樣來思考異性戀婚姻家庭,又將如何影響我們可以採取的策略和武器?置疑異性戀婚姻家庭體制,是否就等於置疑所有那些在其中安身立命的人們?那麼這兩天我們聽到的一些怪異的異性戀家庭形式或內容就沒有意義、沒有價值了嗎?具體的異性戀婚姻家庭,是否就一定會延續並鞏固異性戀婚姻家庭體制?「想要有個家」的慾望一定有問題嗎?一定要被置疑嗎?這樣的慾望可不可能有別的可能意義和內涵?這個工作坊留下的問題應該可以推著我們繼續思考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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