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義的陷阱

【這是2012年12月28日何春蕤受邀於世新大學「性/別多元之實踐與挑戰」工作坊發表的主題演講。面對台灣社會越來越響亮的多元、尊重等進步口號,她的演講指出了「多元」在性領域中的現實面和政治含意】

謝謝陳宜倩的邀請,讓我有機會整理一下我在「性/別多元」這個議題上的思考和大家分享。

這個工作坊的主題設定得很有意思。我最早收到的議程版本裡,工作坊的名稱裡有條斜線,放在性和別的中間,但是個別場次的主題提到性別的時候,就沒了那條斜線。對我們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歷史和工作有興趣的朋友們可能很熟悉這條斜線的意義,但是其他朋友恐怕會覺得斜線的出現有點奇怪[1]。然而這條斜線對認識「多元性/別」而言卻是十分重要的關鍵。

從1995年自我命名為「性/別研究室」以來,我們就不斷的說明這條斜線在理論上的重要性,今天因為時間有限,只能簡單的說。這條斜線的意義,在於我們覺悟了不能用簡單的「兩性不平等」單一視角來認識「性別」,也不能僅僅用簡單的「以兩性為架構的性別視角」來認識世界。在1994-95年的歷史時刻裡,我們有幸參與了女性情慾解放運動以及其他正在蓬勃進行的社運,開始觀察到「性」以及其他社會差異(如族群、階級、年齡等等)正在不斷突破障礙進入台灣的社會空間;我們因此也在解嚴後特有的社會鬆動中一點一滴的體認到,性、性別、以及其他社會差異之間逐漸展現出來的相關性/複雜性/多樣性/不可化約性。我們在「性」和「別」之間加上一條斜線,正是希望能夠標誌出這些多面向的思考和經驗。

事實上,17年來,經歷了新知家變事件所代表的女性主義分裂、台北廢娼事件和妓權運動的奮戰、兒少保護氛圍的高漲和言論資訊的緊縮、性別立法的綿密化和雷厲風行等等經驗,我們充分體認到獨尊「兩性平等」單一觀點所形成的許多問題和惡果。大家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上我們研究室的網站,或者閱讀我們多年來出版的二十幾冊專書和無數文章,以便了解我們針對單一觀點所做的理論思考和運動實踐。

今天這個工作坊以「多元性/別」而非「多元性別」為主題,因此是很有遠見的。如果你在網路上搜尋,恐怕不容易看到有斜線的呈現方式,多數還是「性別多元」或者「多元性別」,最近這些名詞很常出現,許多課程、演講、官方教材都用它做主題,內容則是把「性別多元」或者「多元性別」等同於「同志」,而「同志」這個名詞則擴大包含了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跨性別、雙性、性別存疑者、甚至支持同志的異性戀直同志等等一長串可以簡稱為LGBTIQQS的主體們[2]。雖然看起來很多元,但是我必須指出,這一串名詞都是以「性別」上的多元來思考,而非「性/別」的多元,因為這些被列出來的身分主要還是依著她們在對象選擇或自我認同上的「性別」定位來區分,這樣一來就淡化了她們在「性」軸線或其他社會軸線上可能具有的差異面貌,更抹去了所謂多元主體本來就很容易因為其「性」而承受的污名和歧視。在這裡我們就必須反思:為什麼只凸顯「性別」作為我們需要關注的多元面向?難道「性」就只是選擇哪個「性別」的主體作為對象?說實在的,我們對於性的慾望、狂想、渴求、滿足的實地內容和複雜狀態恐怕所知有限。

這些多樣的主體被一起放在「性別多元」之下,友善歡慶地依序介紹出場,雖然有百花齊放、多元多樣的效果,但是同時也把他們之間的差異,簡化理解為「性別」議題,略過了他們可能已經背負的性污名,更掩蓋了不同主體在性階序(sexual hierarchy)或性別階序(gender hierarchy)裡很不一樣的位置,模糊了他們各自不同的社會遭遇,以及他們可能因此對現狀所形成的不同需求與願景

在此刻台灣「兩性觀點」當道、「兩性平等」已然建制化、隨時隨地嚴厲檢驗社會的年代裡,今天這個工作坊企圖從落實「多元性/別」的角度去思考可能的挑戰與實踐,這個舉動因此有它一定的敏感度。

接下來我想從三個不同的面向來說一說我在性/別領域裡看到多元文化主義所包含的問題和可能的提醒。雖然是從三個方向來談這個議題,很多時候這三個面向也都有彼此的重疊和關連,這是要先提醒的。畢竟,天下的事情就是沒那麼容易切割區分,在認同政治的領域裡尤其如此。在這裡我也需要先聲明,以下對於身分認同的分析,並不是出於國家政府或法律規章或者其他想要定位分類管理規範主體的角度來看事情,我的出發點事實上是希望面對主體的複雜現實,質疑分類定位的必要性,特別是其制度化了的強制性;簡單說,就是希望減少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痛苦。

第一個面向:在歷史中辨識身分概念及其張力軌跡

在台灣,就和在世界其他社會一樣,名詞概念認同身分的出現和意義都是有其歷史過程的;各種身分認同往往出自特定的脈絡,因應著和其他身分認同的區隔而出現,而且並非一旦形成命名就有固定的位置和意義,而是往往在歷史脈絡中因著情勢的轉化、或者新正典的樹立、或者新理論的標準化等等而有所轉變甚至爭戰。後者最出名的例子,大概就是1990年代末期,台灣的女同志社群因為女性主義理論的衝擊,爆發了「T婆」和「不分」的政治正確辯論;或是21世紀這前10年,因為醫療體系與身分系統的連動變化,產生了「變裝」主體與「變性」主體的正當性競爭。

如果大家只是把剛才我所說的那些「多元性別」之下的所有範疇名詞攤在同一個平面上,當成現成的分類系統,關心的只是每個範疇的定義、誰該屬於哪個範疇、哪個範疇比較符合進步的價值等等,那就完全泯滅了主體和其認同不斷掙扎浮現的歷史過程,也抹煞了主體和其認同所從出的人際脈絡,以及在那些脈絡裡建立的特殊含意,和後來新身分出現時的各種拉扯掙扎。這是任何研究性/別的人都不應該略過的歷史和人間面向。更何況,在這些動態過程中所沈澱的、消逝的、或者再度衍生的,不管是熱情或者失望,都同時具體的刻劃在真實的主體生命裡,持續影響其對身分認同的感受和評價,這些經驗和情緒並不是簡單的溫情多元就可以消弭的。

或許我們可以來看一下目前已經主流化的「性別」概念的發展和影響。1970-80年代開始,台灣社會的結構變動可以說以女性的生涯變化作為最可見的指標,女性就業、晚婚、離婚、不婚、做第三者,在在都形成了當時的「社會問題」,但是人們認為那是「女性」問題,並沒有把它當成性別體制的問題。解嚴前後,參與婦女運動的女性主義者開始積極把「性別」理論化,把「性別」建構成一個重要的社會差異和和區分原則,但是「性別」的意義主要被當成「兩性」以及「兩性之間的不平等」,「女性的弱勢位置」則在其中成為一個超然的核心視角。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後來選舉、執政、入閣、立法的諸多政治過程中,「兩性不平等」和「女性弱勢」的觀點,超越其他社會差異,逐步被建制化,到今日呼應全球性別主流化趨勢,成為所有政策的核心考量方向,也成為根植於各級政府、單位、機構、企業裡的資源和權力分配框架。至於這樣的資源和權力分配是否包含了新的高下分野、遠近親疏,倒是一個需要仔細檢視的問題。

然而「兩性平等」的政策化結果卻也持續強化了以男女「兩性」來理解性別,鞏固其正典性,而且同時以「女性弱勢位置」所駕馭的情感效應來絕對化其作為優先的分析視角。即使今日各種性別和性身分紛紛現身,他們還是被當成正典異性戀男人女人「之外」的「另類」,而「另類」在追求正當性的路途上也總是要「比對」並且表現正典的特質以贏得友善回應,更往往要在已經確立的性別平等原則上被嚴厲檢驗是否合乎性別正義[3]。從這些方面來看,「多元性別」的概念未必挑戰以兩性為基準的體制。酷兒學者Judith Butler也說,多元的性別未必就是對二元性別常規的否定;如果性別的增生繁衍仍然被視為偏差,被排擠於邊緣,那麼這些多樣化的浮現也只會強化二元性別常規而已(51-53, 70)[4]

更可怕的是,由於主體對正典常規、優勢位置、和正當性的渴望都持續被強化被鼓勵,對本身在其他社會軸線(如階級、年齡、地域、身體、情慾等等)上的優勢又缺乏反省,結果反而在不同的社群中不斷衍生嫌隙:同志運動出現對扮裝皇后和第三性公關的排擠,跨性別運動出現對於不願完整變性手術者的質疑,都反映了邊緣對擠身正典的急切和想像,不惜和那些更不夠正典的同儕劃清界線。此刻對「多元性別」的溫暖回應,若是不能同時檢視「性別」已經出線成為主導政策的歷史過程及其後果,那就只會繼續模糊甚至擴大實際存在的不平等而已。

「性別」被確立為「優先軸線」的另外一個重要影響就是:「性別」──特別是「女性弱勢」的思考框架──越來越強力主導大眾對「性」的認知。我還記得1990年代解嚴剛過,那時女人意氣風發,不怕越界,不怕騷擾,立志突破限制,壯大自我,在性的領域中更是勇於開拓,挑戰污名。1995年台大女生在女生宿舍要一起看A片、大專女生聯盟在台北大安公園集體公開叫春,都是很有衝撞力的舉動,可惜良家婦女心態的女性主義者和婦女團體對於「性」只有最保守的「忌性」立場[5],不但沒能借力使力開拓空間,反而大幅退縮把女人描繪得越來越無力面對性、處理性,以便要求國家法律積極淨化社會作為保護,更在後期的發展中將立法的意旨轉移到保護兒少,強化對所有成人性資訊和性活動的監控與規範。這些以保護主義為本的掃蕩和嚴懲,在實質上只促成了對性百般禁忌的偽善氛圍,更以新設置的各種性別立法,使得性的資訊和互動左右碰壁,無法施展,對所有性主體都形成嚴重的剝奪,更對性積極主體形成夾帶污名的嚴重壓迫[6]。這些都是在多元性別的溫暖宣示中被掩蓋的具體現實。

今日如果我們真的要面對多元,那麼就不能止於已經主流化的「性別」軸線,而必須像這個工作坊的主題一樣,推進到「多元性/別」,對於「性」的多元以及社會其他差異因素的多元都要有所認識,積極納入。而且不能只談多元而略過差異和污名,不能只談多元而不談社會位置和資源分配;多元性/別更不能止於今日的身分列表,而必須真正開闊的面對那些不熟悉的、難以想像的、容易被妖魔化的、還有待認識的。我們必須承認,在性和性別的場域裡,我們的認知目前還是很有限的,狹隘的,自我經驗中心的,而我們都需要虛心的受教於更多的新主體,更複雜的主體定位,以及沒預期到的多樣與變化。不過,我也必須提醒:真正的「多元性/別」將不是主體的多元多樣安居共存而已,它必然會衝擊到另外一些根深蒂固的價值和建制,撼動我們的道德安全感和社會高下階序體系,也必然會考驗我們對「多元性/別」的理念到底有多少真誠的堅持。

第二個面向:在認同中覺悟個體內在的複雜多元

剛才提到,此刻的「多元性別」有一個重要的假設:主體有差異,但是各有所屬,在性別分類表上各就各位,守其本分,大家和平共處,彼此包容,相互尊重。

可是我在談第一個面向的時候已經指出,多元性別所預設的尊重和包容,其實很容易就輕忽了已經存在的階序和不平等,也把多元主體生命的複雜內涵簡化到「性別」這個層面。現在我要進一步說,各就各位的說法還預設了「認同」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主體只要在其最真實的自我認同基礎上,就可以安居樂業,多元並存,也可以憑著他的真實自我,要求社會提供給平等的權利和資源。問題是,平等的權利和安居的歸屬,一定要以否認其他可能同時存在的身分和傾向為前提嗎?

我們觀察到,身分和認同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人生的軌跡中,因為和人、和社會脈絡的互動而浮現、發展、沈澱、鞏固、變化、重建…的。身分認同可以說是社會化的軌跡,而人生的各種經歷和其中的衝突矛盾也都在個體身上留下各種迂迴隱晦的趨向和慾望,持續種下各種多元可能的身分,而各種趨向和身分則在時間的軸線裡不斷展開優先性、主導性的配置和調整。這些斡旋摸索嘗試的過程正是人生的過程,而很多個人也在各種身分實驗和探險中累積了他們的人生領悟;對他們而言,身分認同都是不斷演變的過程,而不是終極的歸宿

基本上我們不能太本質化的看待認同,否則面對那些對自我身分總是狐疑不定、或者持續游移轉變、或者腳踏多條船、或者在現有範疇裡怎麼選都覺得自己格格不入的主體,我們就只能表達傲慢的優越感,責怪對方認識不清、意志不堅等等──只因我們自覺知道自己是什麼。可是,我們真的知道嗎?放在比較長的時間軸線上來看,即使在和認同相關的運動團體裡,也常常有成員漸進或突然的改變認同,成為另外一種主體,投入另外一個不同的議題和運動。本來在女性主義運動裡的異性戀女人甚至男人,可能在歲月中逐漸發現自己更被女人吸引或是嚮往用另外一種位置來愛女人,於是開始活得越來越貼近同性戀女性主義者[7]。一個原來在女同志團體裡活躍的女人,可能越來越覺得自己的型、自己的認同都趨向陽剛,因而決定開始服用男性荷爾蒙改變外型,改用男性名字,以另外一種身分和方式來愛原來就愛的女人,但是同時也拒絕採用目前為止還很不理想的陰莖重建手術。一個原來在跨性別團體中找到認同的男變女,可能逐漸發現愉虐的性愛實踐更吸引自己、更符合自己對自我的想像,於是成為一個跨性別的愉虐戀者(或者一個愉虐戀的跨性別者)。錯綜複雜的認同、慾望、吸引、想像,不斷的在我們的人生裡投射變數;全面拒絕或者否定自己或他人內在的錯綜複雜矛盾衝突,最終只會形成許多人的痛苦壓抑和羞辱難堪

我想強調的是,就實際的日常生活而言,每一個身分、每一個認同,都是一個摸索試驗的過程,都是我們「變成」這種人或那種人的過程,甚至也是變而變不成的過程。沒有人是生來就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或跨性別的,我們都需要在過程裡吸收身分認同的具體體現和感受,摸索著活出身分認同的樣子和感覺,也以此在過程中融入我們想像的自我與社群。沒有人是天生的、純粹的、標準的某個身分,我們總是在社會生活中跌跌撞撞的、不完美的、摸索的演出此刻擁抱的那個身分;有些人就此終老一生,但是更多的人不情願接受沈寂,但是沒有人有權利自命傲慢。認同政治若是熱中於分類,熱中於歸屬,以便建立某種穩定的秩序,那麼就註定了會遭遇這些遊走的、若即若離的、格格不入的主體,也會漠視主體內在從來便存在、而且不斷衍生變化的各種衝動和傾向[8]

多元的理念因此不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去想像主體的平等並存,而必須同時包含不願歸類、腳踏多條船、格格不入、或各種動態變化的主體狀態,當然更不能強迫主體歸順範疇、符合要求,或質疑其忠誠真實、譴責其不符邊緣常態。性/別多元因此必須認知,個別主體並非一個一個格子,乾淨俐落的歸屬一個認同;相反的,主體內部累積了各種沈澱銘刻的自我和慾望,自我因此是一個不會靜止的動態過程。和我們身邊的社會一樣充斥著張力矛盾,身分認同無關乎真實的自我或者不成熟、不穩定;它就是社會和人生的實際狀況而已。

多元性/別既然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具體活在現實中、承載著社會矛盾張力的主體,那麼,各種各樣主體的存活和人生也必然會對所有有關「平等」「包容」「多元」的宣稱形成最切實的考驗。對那個希望主體各有所屬、穩定不變、和平共處的體制而言,主體的分裂變化游移不前,是麻煩的、討厭的、甚至危險的;然而,溫情脈脈的多元主義無法解決主體內在的衝突需求,更無法處理游移變動所帶動對範疇和歸屬的衝擊。多元的前提如果只是各守本分,和平共存,井水不犯河水,那恐怕只是企圖建立一個固定的定位系統,一個壓抑個體多元的機制,一個看似井井有條的分配體制而已。

第三個面向:保護主義早已緊縮了多元性/別的空間

在意識形態和公共論述裡,「多元性別」的理念和說法似乎開始享有一些正當性,但是這種溫暖興奮的氛圍卻也使人忽略了:「多元」是要在社會脈絡和日常生活裡落實的,「多元」是要讓不同的生活實踐和表現得以自由展現的,然而,台灣社會的現實在過去10年中卻已透過法律設置起層層監控懲罰機制,「多元性/別」的實際存活空間在新的兒少保護主題之下早就被萎縮凍結。

1987年,戒嚴體制結束後,反對勢力得到分享政治空間的機會,所謂40年戒嚴所形成的國家與公民社會之間的想像對立於是逐漸瓦解[9],取而代之的是公民社會的某些成員與執政黨派更進一步的相互合作和滲透。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為了鞏固少數執政,積極拉近原本就有合作關係的某些保守公民團體,企圖以保守公民團體所代表的道德正當性來補足自身政黨的統治正當性,也因此快速形成了「國家-公民團體」的新結合,發展出新的權力功能、權力組織或權力形態,學界稱之為「治理」(governance)或「協同治理」。在這個新的統治模式下,政府不再是國家的唯一權力中心,許多民間機構或主體也可以在不同層面或場域裡操作與政府傳統權威不同性質的權力技術或社會控制方式,並且還進一步在全球化的氛圍裡與「全球治理」接軌,帶進更多規範的技術,掌握更高的、來自國際社群加持的正當性[10]

遺憾的是,在台灣的脈絡裡,我們看到最成功和政府接軌的是一些西方宗教團體包裝自我所形成的社福/兒少/性平團體。在過去十年裡,她們取代了越來越沒市場的國民黨,成為保守價值的代言者,她們持續推動的各種性/別立法和執法點燃了我們這個嚴重少子化的年代對管理和保護兒少的社會焦慮,夾帶著聳動媒體不時煽動的性恐慌,快速推動從《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到《性騷擾防治法》到《性侵害防治法》的設置,以及對其他法條(特別是《刑法》)的相應調整。這些新的規範力道都使得人際互動和情慾實踐落入更為嚴謹的監督之下,使得大眾對於和「性」相關的事情充滿疑慮猜忌,嚴禁情慾圖像和語言,當然也就緊縮了多元性/別主體的生活空間,使得「多元性/別」的落實更加捉襟見肘[11]

除了增加了大量法律對於性/別活動與資訊加以嚴密監控和懲罰之外,我覺得還需要進一步說明這種緊縮的特殊操作方式。新的性/別立法並不是對所有多元性/別主體都形成同樣的壓抑和排擠;事實上,多元文化主義本身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擁有更為細緻的區分和管理技術。從大的脈絡來說,本來新興的民族國家都傾向努力打造同質、同化的社會以鞏固國內統治,但是在西方主導的全球化衝擊下,不管在勞工遷徙、分工模式、慾望消費、主體認同、文明道德上,後進的民族國家(包括台灣)都逐步被吸納進入全球化的體系,也被要求更趨向與先進社會同質,結果反而增加了本地社會的異質性和內部張力。社會差異不斷增多,社會越多元,原有的國家管理與社會控制也被迫要積極調整,一方面吸納收編某些可以接受的差異進入體制,另方面則嚴厲排斥或妖魔化另外一些更大的、無法收編的差異。

這也就是說,多元社會需要發展出處理多樣差異的權力技術與相關知識,以便對社會秩序做出更有效的控制:這也就是說,從各種社會差異中「區分」出可以容忍的差異、需要嚴密監視的差異、或者必須根本隔離放逐的特定偏差等等,然後分別處理,這樣就可以既保持開明的形象,也可以行排斥之實。讓我用一個明確的例子來說明。

2003年,我們性/別研究室建立的性資料庫動物戀網頁被保守宗教團體聯手告發可以連到猥褻圖片,檢方以刑法235條散播猥褻罪起訴;同一年稍晚,台北的同志書店「晶晶書庫」因進口同志色情雜誌販售,也以相同的刑法235條散播猥褻罪起訴。最後我的案子因為有學術光環的支持而無罪,晶晶案則判有罪,經營者賴正哲奮戰到底,逼出了大法官617號的解釋。這個新的解釋和原來的407號解釋很重要的一個差別,就在於新的解釋明文保障「少數性文化族群依其性道德感情與對性風化認知而形諸為性言論表現或性資訊流通者」(白話就是說某些性少數的性言論或性圖像可以算是性言論自由的範圍)。和這種開明的態度和宣示對照起來看,那些「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而且沒有任何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物品被全面禁絕,看起來就非常合理了──前面對保障少數性文化的宣示,建立了一個開明而高超的立場,後面那些既沒有價值又包含可怕負面內容的東西,在對照之下看起來就更不可取了。在這裡就清楚的看見了新的區隔:更為邊緣的SM、或人獸交,被點名列入刑法235條的懲罰,而其他可能比較符合主流價值的色情內容則得到喘息的機會(雖然是否真的多點空間,這還是存疑的,但是至少沒被點名懲罰)。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保守團體所嚴重關切的援交、跨代戀等等,都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成為被妖魔化的典型,被媒體和輿論醜化,被檢警和法律嚴厲掃蕩。在這種背景之下思考此刻同志婚姻在許多場域所面對的善意接納和積極推動,真的是很發人深省。

當然,這種「容忍差異」的多元社會在監控與排斥時所使用的知識與權力技術,最終的效應並不會侷限於特定偏差而已,而是一體適用於所有實踐,包括佔據主流地位的異性戀情慾,使得異性戀也不能踰越常態異性戀本身的規範。換句話說,多元文化主義下的容忍差異,包含著嚴密的巡邏,因為,容忍就是勉強的,就是有限度的。在這個意義下,多元文化主義是國家此刻管理社會差異的一種方式,是有彈性的社會控制。在它之下,多元性/別可以享受的,絕非平等自由,而是階序分化、差別待遇;而對照著我剛才講的兒少立法執法和社會的選擇性排斥,主流意見對於多元性別的友善回應,其實間接漂白了對「多元性/別」──說精準些──對「性多元」的全面封殺。

結論:性/別多元的再生產

如果說「多元性別」理念在此刻的流通擴散,反映了台灣社會做在表面上給自己和世界看的開明形象,但是同時掩蓋了「多元性/別」所承受的污名壓抑以及剛才提到的廣泛罪刑化,這樣的發展就太值得我們深思了。有意思的是,這個兩手策略還只有在去年真愛聯盟強力阻撓教育部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規劃「認識同志」單元教師手冊及教材時,才以最清楚而毫不遮掩的偽善面貌呈現。

中小學教材的問題之所以引動保守團體不惜高調出手,因為它直接相關了「性/別多元」的主體是否能在人生路途上早早得到滋養培育呵護鼓勵,也就是性少數的「再生產」問題。換句話說,當下的爭戰已經不能只從單一片斷的「權益」或「態度」或「價值觀」的角度來想,而總要思考多元主體的再生產問題。看看主流的「性」佈局多麼強力的維護或進佔各級校園,才會明白權力慾望的思考是極為前瞻的,而這個前瞻性現在正在利用未來(利用當下對未來的焦慮)來佔有現在。

相較於文化批判或運動對話,法律和教育這兩個領域是「社會控制」最明顯宣示自己的空間,因此也是被官僚權力徹底穿透、內在層層牽制、隨時生產實質懲罰的空間;無可否認的,也是被眾人公認最保守的空間。但是值得我們警覺的是,這兩個空間都在近年被「兒少保護」所催動的監控管理措施籠罩,不但透過法律規章支持層層疊疊的防治體系,積極執法,同時也在教育體系中複製類似的規範,更以校園通報系統使得校園成為嚴密巡邏監控的空間。這個通報系統,配合著校園裡積極宣傳與執行的性騷擾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霸凌防治,或許立意是要使校園成為安全的空間,但是事實上卻宣導了最僵化的人際互動,也同時強迫所有的教職員工納入監控通報的體系,把許許多多並無惡意、無甚惡果的戲耍玩笑表意或者根本不太需要嚴肅處理的互動,都一體列入嫌疑行為,構成了一個新的、嚴厲的、毫無彈性、更遑論多元的空間。所謂保護和安全,結果卻是扼殺和壓抑,而這正是性/別多元兒少主體面對的日常現實。今天這個工作坊包含了法律和教育的場次,算是正式面對了這兩個領域的重要性,我也對可能的討論極有興趣。

多元必然需要是開放的,鼓勵可能性的。然而我們現在所處的台灣,卻在保護主義的氛圍裡用法律和規範,製造不利多元主體成長、伸展、存續的空間,更把無數兒少多元主體送入羞辱的管教空間。在這種兒少保護理念之下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絕對不利於兒少的發展和成長:對於色情的打壓,剝奪了性主體的愉悅和幻想,養成了羞恥和罪惡感;對於網路言論的監控,剝奪了性主體的自我表達和與人溝通;對於兒少主體的資訊和社交的限制,剝奪了性主體成長學習的重要管道。其他完全不容許任何多元的措施,目前也都已經在校園裡一一就位,而且夾帶著極高的正當性,對每一個人的生活都形成內化了的壓力。我們今日要面對的真正挑戰,恐怕不是「如何友善對待性/別多元」這種溫情的說法,而是正式對抗、拆解那些壓抑、排擠性/別多元的建制,也唯有這樣,才能消除「多元」所掩蓋的強制和排擠。謝謝。

[1] 就連處理這次工作坊連絡事務的助理在不同的連絡文件上寫工作坊名稱時,也是有時有斜線、有時又沒有斜線,可見得那條斜線對一般人而言真的是有點費解,因此也很不容易記得。

[2] 可以參考頗具代表性的〈認識多元性別〉,王振圍,好性會http://gender.nkuht.edu.tw/files/archive/57_4c80d2fb.pdf

[3] 例如,以「性別不平等」的單一軸線來看,男人永遠都是獲利者、掠奪者,男變女跨性別也無法迴避她們所代表的威脅與危險。

[4] Butler, Judith, Undoing Gender (New York: Routledge, 2004). 中譯本《消解性別》作者:[美]朱迪斯‧巴特勒。譯者:郭(吉力)。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出版。

[5] 「忌性」(sex negativity)的說法來自Gayle Rubin在”Thinking Sex”一文中描繪西方文化對性所抱持的負面情感(11),我把它翻譯為「忌性」,著重好幾重意義,不但包括對性的「顧忌」、「禁忌」、「忌諱」,也包含忌性文化中常見的因情慾貧瘠而對他人情慾活力所抱持的「忌妒」心態。

[6] 在保守宗教團體的催逼下,《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29條將網路訊息列入偵辦範圍,只要留言涉及援交字樣就已觸法,警政單位也被要求設置獎懲辦法優先偵辦,兒少性交易案件數字隨即快速成長。根據法務部統計處的數據,1997年至2008年移送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件總數超過27000件(http://www.moj.gov.tw/site/moj/public/MMO/moj/stat/%20monthly/t5-30.pdf)。從2006年開始,〈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29條的受害者組成網路家族交換經驗,並與性權團體和學者聯手,不斷向警政署抗議文字獄侵犯人權,終於使得警政署於2008年取消偵辦援交積分獎勵。2007年最高峰時年度終結件數6509件,2008年大幅萎縮為3589件,再次年只剩880件,並繼續快速降低,顯示原先的積極偵辦確實「製造」了無數案件。

[7] 不單單有lesbian,也可能是male lesbian。

[8] 此處的描述可能引來「後現代主義」的標籤,但是我堅持貼近人生的複雜多變,務實的面對或許只能片面部份的理解。我認為同理而開放的態度,要比標籤和教條的輕佻可取得多。

[9] 有關公民社會與國家的「想樣對立」及其在解嚴後的意識形態操作,可參看《台灣的新反對運動》,機器戰警主編,台北:唐山,1991。特別是第一章、第二章的分析。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IsleMargin/alter_native/robocop.htm

[10] 參看何春蕤,〈從反對人口販賣到全面社會規訓:台灣兒少NGO的牧世大業〉,《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59期(2005年9月):1-42。

[11] 針對這個日漸綿密的法制架構,可參見何春蕤,〈台灣法律中的兒少主體〉,《中華性/別:年齡政治機器》,趙文宗編,香港:圓桌文化,2011,頁189-204;以及何春蕤,〈台灣性別政治的年齡轉向〉,《轉眼歷史:兩岸三地性運回顧》,何春蕤編,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12,頁221-264。

轉載本文請保留網頁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