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與海報創作:嘲諷HIV入罪化的藝術行動(翻譯校訂)

(註:這篇文章由作者Sarah Schulman提供,原來的標題是“Dear Poster Virus, This is why you mean so much to me”,出自Art AIDS America一書(2016)。Schulman於2016年3月應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之邀來台發表系列演講。由黃杰翻譯,何春蕤校訂,刊登於苦勞網,2016年2月23日)

致親愛的「海報病毒」藝術團體(Poster/Virus):

一個人如果因為拒絕解決自己的焦慮和罪疚而向國家告發愛人,那真是很蒙昧,很醜惡。但是在加拿大做這樣的事不但是被本來就支持HIV刑事化的政府所鼓勵,更被這個霸凌弱小的社會所慫恿。「海報病毒」,你們是一群HIV陽性的加拿大年青男女及其朋友所組成的藝術團體,你們的國家正是HIV刑事化的全球先鋒。然而自2011年起,你們成功的串連了藝術家和社會運動者以及社區大眾(其中有的也是藝術家,有的則不是),並成功的在7個城市張貼了數萬張海報,也製作了一段影片。你們政府教唆HIV陰性的市民打電話告發自己的HIV陽性愛人「隱瞞感染身分」(儘管無人被感染而全程使用保險套),你們卻依然無懼的公開自己HIV陽性身分。活在一個沈溺在優越主義意識形態中、拒絕溝通聆聽、拒絕解決問題、只想殘暴懲罰異己的社會裡,你們周遭充斥著針對HIV陽性者的暴行,然而你們卻仍然堅持自己的行動。因此,我仰慕你們。

愛慕你們的Sarah Schulman敬上

加拿大的HIV刑事化

2012年,加拿大最高法院認定,HIV陽性者就算已經使用保險套而無人被感染,也必須按法律要求向性伴侶告知自己是感染者。這個以9比零通過的決議違反了多年來把「安全性行為」主要定義為「使用保險套」的全球政策和文化共識[1]。在愛滋病出現的頭幾十年,我們是根據人體中T-細胞的含量來判定其健康狀況,T-細胞是維持人體免疫力至關重要的白血球,當一個人接近死亡,其T-細胞數量就會暴趺,而當他接受新的藥物治療時,其T-細胞就會再生。然而今天,隨著「多重藥物治療」(compound treatments)的盛行,我們轉而根據人體內的病毒含量來判定一個人是否感染。現在處理HIV的方法就是壓制人體病毒含量,而HIV感染者的目標就是達到病毒「無法測到」的程度,意思就是說,病毒含量已經被藥物壓制到一個沒法被偵測出來的水平。雖然「無法測到」仍然需要依賴藥物壓抑體內病毒含量,可是病毒含量越低,傳染力也就越低。實際上,「低病毒含量」已經可以非常有效阻止HIV傳染,所以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也在2014年1月宣佈,低病毒含量的無套性行為不應該再被稱為「不安全性行為」,而應該正式改稱「無套性行為」[2]。新的愛滋情勢不再關注「陽性」或「陰性」的二分,而關注病毒含量「已被壓制」或「未被壓制」的判定。

美國由於缺乏完備的健保,只有35%的HIV陽性案例能夠成功壓制病毒含量到無法測到的水平,其餘的個案根本無法得到基本的照顧和治療[3]。由於美國政府沒能為大多數HIV陽性的國民提供控制病毒含量的方案,它沒法像提供全民健保的加拿大一樣以病毒含量作為刑事化的判準。美國各州因此其實暗暗進行著對HIV的刑事化,有些地方荒謬到HIV陽性者連吐口水也可能被監禁,但是美國至今尚未設定統一判準,也沒有案例上達聯邦法院的層次[4]。在加拿大,理論上政府已經可以制定政策要求所有HIV陽性者必須達到病毒含量無法測到,可是,實際上HIV陽性者想要獲得醫療照顧還是沒那麼容易,這是完全沒享受過健保的美國人很難想像的[5]。在加拿大,感染者中估計還有25%沒接受測試,例如卑詩省的統計結果就和美國差不多,只有一半HIV陽性者在接受治療[6],其中只有三分之一達到病毒量檢測不出的水平,部份原因是因為還有很多人沒被測試。針對這種混亂的狀況,加拿大藝術團體「海報病毒」就此問世。

加拿大的HIV陽性抗爭者

我們旨在理解自身的困境。我們要如何挑戰愛滋產業的運作邏輯?海報藝術可以帶來什麼改變?對於愛滋政策,人們到底關心甚麼?在當下被身分政治分裂的運動裡,我們如何讓所有的聲音都被聽見(而不是只有優勢者獨佔發言台)?——「海報病毒」博客的管理聲明(2013)

「海報病毒」是加拿大年輕HIV陽性者的起義行動,他們針對的正是社會對愛滋議題的無所作為。大家都說愛滋病「危機已經過去」,使得這些年輕人對自己HIV陽性感染者的身體感到羞愧而隱藏自我。現在的感染者對早期HIV陽性世代曾經成功有效使用的策略和戰術一無所知,不知道如何真正改變社會,最終逐漸痲痹無力。主體的能動性於是被各種各樣的愛滋服務組織所取代,這些組織根本就把HIV陽性主體當成客戶而不是運動份子。年青藝術家所面對的掣肘更為嚴峻,在美國,藝術創作的專業化和藝術市場的商業化使得那些在形式上或政治上展現異議色彩的作品不是被邊緣化,就是被地下化,雖然不被限制,但是也不被容忍。同樣的作品要是在加拿大就不會被當成威脅,因為那裡的資助體系更為複雜,實際上,加拿大可以說是馬庫色所謂的「壓迫式容忍」的社會(Marcusian society of “repressive tolerance”):異議被限制也被高舉在「多元價值」的框架內,去除了殺傷力,反而鞏固了國家體制。要是在美國,那些被市場排斥的藝術家只能靠自己,可是同樣的人在加拿大卻可以獲得為數不少的金錢資助,可以近用政府的基礎建設。這種制度當然有利藝術家的生活,也保護加拿大的藝術發展免於美國商業文化全球化的吞噬,更不必受制於自由市場的競爭;可是,在另一方面,過度補助卻會滋養出一種「自滿文化」(culture of complacency),同儕評選變成朋黨為奸,透過鏡廳般的彼此模仿映照,使藝術更趨單一化、平庸化。美國藝術家如果想要避開商業製造,就需要下定決心不顧一切地製作自己的藝術品,加拿大藝術家卻常常說他們因為「得不到資助」所以沒能完成計劃。加拿大藝術團體「愛滋立即行動」(AIDS Action Now)和相連的團體「海報病毒」拒絕政府的一切資助,這也是我愛慕他們的另一個原因。

圖一 Alexis Mitchell(1983- )《只要世上還有監獄,就會有愛滋》(2013)(圖片來源:Poster/VIRUS)《只要世上還有監獄,就會有愛滋》(藝術家:Alexis Mitchell

Alexis Mitchell為「海報病毒」所創作的藝術品並不是一幅海報,而是一段模仿政府宣傳片的短片,題目是《只要世上還有監獄,就會有愛滋》(As Long as there are prisons, there will be AIDS, 2013)(見圖一)。在影片中,一名白人年輕男子穿著印有美國國旗的海灘褲,正在用沙堆砌一座堡壘,海浪不斷向沙堡湧來,彷彿將要摧毀一切。海浪愈靠近,男子就愈慌忙的抓狂堆沙,保護他的帝國,可是崩壞已是定局。堡壘的角樓上疊加了一幅加拿大楓葉的彩虹旗,代表「同性戀國家主義」(homonationalism)、「酷兒愛國主義」(queer patriotism),也代表與懲戒的、不公義的、不公平的國家體制共謀。飄揚的旗幟、陽光美男子、完美的沙灘、清澈的海水——一切看似美好,然而大浪不斷湧上,坍塌已無可避免。

創作者在談及她的作品時,不談沙灘上的白人男子身體,而是引用社運者兼律師Dean Spade的寫作去描述監獄工業複合體(prison-industrial complex)、有色跨性別人士被監禁、以及現在HIV陽性者在加拿大被監禁的危機[7]。在西方酷兒人群中,這些批判越來越普遍,處理的議題包括監獄運動(prison activism)、廢監運動(prison abolition)、同性戀國家主義、酷兒愛國主義、以及對國家體制的認同。可是,這些批判在實踐上有何意義?在現實中,酷兒社群逐漸被分化成兩個陣營,一邊是那些得到國家機器支援的白人、酷兒家庭、公民、順性別者、以及HIV陰性者;另一邊則是那些新的被排斥者,也就是「新酷兒」,包括非公民、某些跨性者、無家者、以及HIV陽性者。然而,舊有的懲戒體制和優越主義意識形態的結構並未改變,它只是被重新整編:當一個群體新近被納入體制成為「自己人」,就會有另一個群體變成「他者」。就HIV刑事化而言,關鍵就是告發:新的自己人就是那些打電話向警察告發其HIV陽性性伴侶的HIV陰性者,而新的被排斥的他者則是那些被國家體制騷擾的HIV陽性性伴侶。新的加拿大「同性戀國家主義」不但不鼓勵人們溝通以解決問題,反而容許各種霸凌手段,包括警方的恐嚇、律師的恐嚇、刑事起訴、法庭審訊、監禁,甚至一生都被標示為「性犯罪者」。在這種脈絡裡,面對上述兩種截然不同的經驗,社群又該負上甚麼樣的責任呢?

2012年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HIV刑事化的決策一出,「愛滋立即行動」和加拿大其他倡議團體第一時間就決定要撰寫一份「檢舉準則」來限制檢察官的惡意,要求他們不要把收到的檢舉辦到底。可惜這個行動並未產生多少效用,因此「愛滋立馬行動」發起一個「報警前三思」(Think Twice Campaign)計畫,嘗試說服人們幫助彼此冷靜,把話說開,積極尋找另外的出路,而不要透過國家的力量來表達焦慮和罪惡感。「愛滋立即行動」要告訴社群的是:大家都有責任阻止別人報警檢舉。

加拿大人常說自己「不愛衝突」,可是HIV刑事化卻揭露了真相:人們其實很享受看到國家機器的大錘懲罰異類。政府制訂這些法案的過程中並沒有遇到任何反對,這證明了這個社會默然同意了(甚至有點高興看到)這種殘忍的威逼。社會不喜歡的就是負起責任來:對他們而言,躲在警察背後比較容易,要求自己活出「做人」的基本原則,把別人也當個「完整的人」來看待,以便大家和平共處,實在太難了。可是,加拿大的愛滋運動者又是否願意公開承諾當他們看見有人以報警來威脅傷害自己的愛人而不願意嘗試其他解決方法時運動組織者會介入並阻止這惡行?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在Mitchel的影片中的白色沙灘上,那個忙著築沙堡的白種男人心裡並無任何包含其他弱勢在內的憂慮。

圖二 JJ Levine(1986 - ),《無套性交…人之常情》(2013)(圖片來源:poster/VIRUS)《無套性交人之常情》(藝術家:JJ Levine

主導異性戀生活的「生殖中心主義」意識形態現在有一部份也開始主導酷兒社群了。這種意識形態認為,有家之人所做的行為要是換了是無家之人做,意義就很不一樣,而由於白人家庭是國家主義和男性(包括酷兒男性)優越主義的基石,國家會不顧一切的鞏固它最邪惡的範圍。在JJ Levine那幅名為《無套性交…人之常情》(Barebacking… Everybody Does It, 2013)(見圖二)的海報裡,我們看到創作者以指出異性戀的幸福懷孕就是無套性交的結果來展現國家在處理性別、性、以及種族問題時的偽善。Levine在解釋其作品時說到:「如果讀者細心觀察,就會發現其實海報上的孕婦和準爸爸是由同一個模特兒分身飾演。由於觀察者無法從這相片判斷模特兒本身的性別,因此也無法決定在譴責男同性戀無套性交行為時應該放過哪種身體免於責難[8]。」唯一確定的是,要放過白人。

或許我們先來看一些有關種族的背景資料。加拿大只有2.5%是黑人,但是HIV陽性者卻有6%是黑人男性,要是說到HIV刑事化,52%被起訴的男人是黑人,而且大多數都是移民。1990年,來自烏干達的Charles Ssenyonga在感染了3名女性後被多倫多公共衛生部勒令不可再發生性行為[9],但是他在起訴完成司法程序之前於1993年逝世。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宣判白人Henry Cuerrier因為跟兩名女子無套性交有罪——縱使該兩名女子沒受感染[10]。2012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認定隱瞞HIV狀況下發生性行為構成了「傷害」[11]。另一被媒體炒作的重要案件涉及另一名烏干達移民Johnson Aziga,他1996年被驗出HIV陽性,2008年被起訴,承認曾與11名女子在沒有透露自己的感染狀況下發生無套性行為,當中7名女子後來受到感染,2名因愛滋病逝世。2011年Aziga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人因為傳染他人HIV而被判謀殺罪[12],在加拿大的《危險犯罪法》之下被認定為「非常有可能再進行不安全性行為」,因而被判處無期徒刑。2006年起,在保守的總理Stephen Harper任期內,72,000名移民被刑事關押,非法移民更被剝奪醫療照顧。正如「愛滋立即行動」的創立人Tim McCaskell所說,加拿大政府以「性愛上具侵略性的帶病黑人移民」作為修辭想像,用種族歧視來鞏固公眾對HIV刑事化的支持[13]

然而,Levine指向的問題比想像中更為複雜。現在世界上大概有三千五百萬名HIV陽性者,每一個陽性者都是從他人感染來的。照加拿大的制度,每個感染他人的陽性者、或是進行有套性行為而未公開自己HIV陽性狀況的人(縱使無人受感染)都要被關進監牢,要是用全球的規模來想,那就是數百萬人,這種懲罰性的意識形態顯然是一種文化病態。Levine則建議另外一種觀點:為什麼不把這個數據理解為HIV感染是一種普遍的人類經驗呢?或許感染HIV就像不小心懷孕罷了。老實說,也許全球各地大部份的孕事都使人私下感到愛恨交加,心懷猶豫,無數女人也都有把自己或伴侶不想要或不會選擇要的孩子生下來甚至撫育成人的經驗。那我們會把那些跟她們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男人關進監獄裡嗎?當然不,我們會安慰她們,讓她們知道自己得到社會和法律的接納。因此,在《無套性交…人之常情》之中,Levine尖銳的顯示,社會和國家在處理同一事件上的態度和行動,在遇到白人異性戀者或「家庭」時是何其不一致,這些人不但不會承受牢獄之苦或被標示為性罪犯而毀掉一生,反而會得到讚賞和認同。這種雙重標準正是社會壓迫的運作邏輯。

圖三 Allyson Mitchell與Jessica Whitbread,《操陽女》(2011)(圖片來源:poster/VIRUS)

《幹陽女》(藝術家:Allyson MitchellJessica Whitbread, 2011

Jessica Lynn Whitbread是北美和全世界HIV賦權運動中最突出的女性領袖。她住在多倫多,是「愛滋立即行動」成員,同時和愛滋運動者和理論家Alex McClelland同為「海報病毒」的召集人。Whitbread一方面在公眾政治場域中活動,和聯合國以及一堆司法、政治組織合作,另方面則組織了一個非常私人的、聚集HIV陽性女人的「茶黨」,聚會地點從非洲肯亞到紐約布魯克林區都有。Whitbread廣為人知的公開立場就是拒絕向國家舉報那個使她感染愛滋而未曾告知其感染者身分的男人。在由加拿大政府執行,由那些拒絕幫助別人「三思」的壞朋友所維持的霸凌刑罰大海中,Whitbread具體而微的體現了什麼是和解、協商、和責任。

《幹陽女》(Fuck Positive Women, 2013)(見圖三)是Whitbread和Allyson Mitchell合作的作品,後者曾和藝術家Deirdre Logue在多倫多共同創立了女性主義藝街畫廊(Feminist Art Gallery (FAG)),她同時是加拿大約克大學教授,也是在不同藝術形式中創作的藝術家。這海報上的口號把HIV陽性的女人稱為「陽女」,就如過往翻轉「怪胎」、「娘炮」、「鐵T」等侮辱用語一樣,賦予HIV陽性女人一個可以擁有、可以愉悅、和可以強烈要求的主體位置。海報在視覺效果上也模仿十字繡的質感,這個選擇批評了人們對藝術、工藝和其他家庭藝術形式的「女性」預設,但是在這裡,它不是用來傳遞有關「家」的陳腔濫調,而是表達性的需求。

在HIV刑罰的謎局裡,女性的遭遇更是昏暗不明。加拿大大部份HIV陽女都住在貧困而被污名化的區域裡[14]。加拿大女性人口中有4%是原住民,2%是黑人,可是2007年的HIV陽性女性統計有45%是原住民,有20%是黑人。就染病比例而言,跨性女人的感染比例比任何群體都高[15]。雖然HIV陽女的病毒含量通常都比男性低,然而卻很難持續壓低病毒量,到目前為止,我們無法確定原因為何,不過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控制病毒含量的藥物都是以男性身體為實驗對象,因此或許對女人沒那麼有效。McCaskell就認為:「照病毒含量制訂的法律對女性更加嚴苛。比方說,如果我想知道我的病毒含量,只要去看醫生就可以了。然而加拿大北部的原著民女性卻不一定隨時能夠有機會驗血[16]。」

目前共有14位女性因為沒有告知性伴侶自己的身體狀況而被加拿大政府起訴,其中一名已經被起訴了3次,這種起訴不免引發一些更棘手的問題:到底她們是傳染了誰?2006年加拿大成為世界第一個因為孕婦傳染HIV給她的孩子而起訴這位孕婦的國家,但是現在隨著孕婦開始服用Truvada新藥,懷孕傳染HIV的機率漸降[17]。至於把HIV傳染給男性,加拿大HIV陽性的男性有23%聲稱自己是被女性感染[18],可是「HIV正義網絡」(HIV Justice Network)指出,男人經由插入陰道感染HIV的機率只是2500分之1[19]。這兩個數字之間的巨大差異是統計沒法解釋的,我們可以推測,至少有些男人一定在說謊以掩蓋自己曾進行男男性行為或用藥。2007年我們就已知割包皮有助降低(根據男人自稱)至少60%的陰道交愛滋傳染,這解釋了為何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女傳男的比率要比北美高出很多[20]。然而,在加拿大因為隱瞞自己感染者身分而被起訴的女性當中只有兩位被控感染他人,兩位都是有色女性:泰國移民Suwalee Iamkhong和原住民June Tippeneskum都因被控傳染其夫HIV而被起訴,前者被驅逐出境[21],後者被監禁三年[22]。然而,在判決前卻沒有進行任何演化比較測試(comparative phylogenetic testing)以確認她們體內的HIV與其丈夫體內的吻合。統計數字對女傳男的風險支支吾吾,加拿大也沒有任何研究資料願意指出直男是感染HIV的高危群。根據加拿大HIV/AIDS法律網絡(HIV/AIDS Legal Network)的說法:「沒有任何流行病學證據可以確認性工作者傳染HIV給客人的個案經常發生[23]。」因此,HIV陽女並不是甚麼公共衛生的危機,而是一群需要服務和照顧的女性。HIV陽女實際上是在為一個很難成立的想像的罪行而受罰,Whitbread和Mitchell則透過她們的作品,試圖勾起與陽女性交的焦慮,以揭露了那種於事無補但是傷害每個人的歇斯底里病。

圖四 Jordan Arseneault(1980 - ),《新公式:緘默=性愛》(2012)(圖片來源:poster/VIRUS)

《新公式:「緘默=性愛」》(藝術家:Jordan Arseneault

根據我為「ACT UP口述歷史計劃」(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 Oral History Project,或是「愛滋結盟釋放力量」口述歷史計劃)所做的訪談[24],在「黃金時期」那些年代,因為充滿痛苦,大量朋友死亡,ACT UP的大部份成員都進行了安全性行為。很多人在離開ACT UP幾十年後才長出抗體,而好多位都重覆證實,在ACT UP最重要的那幾年間,HIV陽性和陰性的人相處融洽,之間並無芥蒂。這種和諧後來垮了,1989年David Wojnarowicz和Phil Zwickler製作了一段短片《恐懼告知》(Fear of Disclosure),描述當一個人透露自己是HIV陽性時因為害怕在性上被拒絕而產生的恐懼,探究這種恐懼背後的心理和社會含意。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種經驗的公開表達。

從前,保險套除去了告知與否的抉擇,然而無套性交的重新流行又把「坦白或假裝自己是HIV陰性」的問題帶了回來。在這個情況下,「緘默」就同時等於「性愛」也等於「死亡」。可是蒙大婁藝術家Jordan Arseneault說,現在藥物已經可以有效壓抑病毒含量,「死亡」根本不是問題,但是HIV刑事化強迫陽性者必須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不論是否使用保險套,不論有沒有傳染的危機,因此「緘默」就等於「被告發」、「被起訴」、「被監禁」以及「一生被標示為性罪犯」──前題是被抓到。當然「緘默」也等於「逃掉」。

Arseneault在海報裡提出的新公式《緘默=性愛》(Silence=Sex, The New Equation, 2012)(見圖四)不單是說要隱瞞你知道的事(別說真話),更重要的是,它鼓勵人們永遠不要去挖掘真相(別追問吧)。HIV刑事化不單以舉報者的角度鼓動冷酷殘暴的文化,它同時也強迫被攻擊的人噤聲,或是採取更危險的選擇──被迫維持對病情的無知。多倫多LGBT中心的跨性社群服務策劃人Morgan Page就指出:「人們現在已經知道,不管是否使用保險套或主動透露自己的身體狀況,只要是HIV陽性就要面對污名,面對在性上被排斥,更可能遭到起訴[25]。」

最後,如果「海報病毒」邀請我跟他們合作,我的海報又會說些甚麼呢?我認為加拿大HIV刑事化問題的核心是它讓冷酷殘暴成為正常行為,這是一種深刻的病態自戀,來自那些偏好懲罰他人而不願意實際解決像是焦慮、內疚、對性的矛盾情感、以及責任的人──上述都是人們拒絕展開的議題,國家法律則給了他們一個出路,不需要思考、感受、談論、理解自己和他人,也就是不必讓自己更深刻的活得更像人。就像每次有人太急於想通事情結果反而造成問題一樣,這些人身邊總圍繞著一群損友、一群壞公僕、一個浸淫在優越主義意識形態中的膚淺新自由主義社群。我的海報因此會嘗試處理這些加拿大的損友,處理這些鼓勵暴行而不鼓勵他人自省以追求和平共處的人。我的海報會說:

是朋友就不會讓朋友向警察告密。如果你愛他,就幫助他冷靜下來、負起責任、兩下協商。

 

[1] “Understanding the Criminal Law in Canada,” Canadian HIV/AIDS Legal Network, 2012, http://www.aidslaw.ca/EN/community-kit/documents/Chapter3.1-ENG.pdf

[2] “CDC to stop Using ‘Unprotected Sex’ for ‘Sex without Condoms,’” Poz Magazine, February 6, 2014, http://www.poz.com/rssredir/articles/cdc_msm_open_letter_1_25137.shtml

[3] Reed Vreeland, “Engagement in US HIV Care: Problem Even Worse Among Blacks, Young People,” AIDSMEDS, August 3, 2012, http://www.aidsmeds.com/articles/hiv_continuum_retention_1667_22785.shtml

[4] “Global Criminalization Sca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Global Network of People Living with HIV, February 6, 2014, http://criminalisation,gnpplus.net/node/1324

[5]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Screening and Testing Guide,” Public Health Agency of Canada, January 2013, http://www.phac-aspc.gc.ca/aids-sida/publication/index-eng.php#stg

[6] James Wilton, “Gaps in British Columbia’s HIV Treatment Cascade,” CATIE: Canada’s Source for HIV and Hepatitis C Information, February 19, 2014, http://www.catie.ca/en/catienews/2014-02-19/gaps-british-columbia-s-hiv-treatment-cascade

[7] http://postervirus.tmblr.com/post/68371788887/as-long-as-there-are-prisons-there-will-be-aids

[8] JJ Levine, “Barebacking… everyone does it,” artist statement, http://postervirus.tumblr.com/post/68235202296/barebacking-everyone-does-it-jj-levine-the-term

[9] James Miller, “African Immigrant Damnation Syndrome: The Case of Charles Ssenyonga,” Sexuality Research and Social Policy: Journal of National Sexuality Research Center, 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 2, no. 2 (June 2005): 31-50

[10] Darrell Tan, “The Cuerrier Decision: Public Health and the Criminalization of HIV Serostatus Non-Disclosure,” University of Toronto Medical Journal 76, no. 3 (May 1999): 170- 73, http://utmj.org/archive/76-3/NY-Cuerrier.pdf

[11] “Understanding the Criminal Law in Canada,” Canadian HIV/AIDS Legal Network, 2012, http://www.aidslaw.ca/EN/community-kit/documents/Chapter3.1-ENG.pdf

[12] “HIV Killer Ruled Dangerous Offender,” CBC News, August 2, 2011, http://www.cbc.ca/news/canada/hiv-killer-ruled-dangerous-offender-1.927621

[13] Tim McCaskell, correspondence with the author, 2014

[14] Eric Mykhalovskiy and Glenn Betteridge, “Who? What? When? And with What Consequences? An Analysis of Criminal Cases of HIV Non-Disclosure in Canada,” Canadian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 27, no. 1 (April 2012): 31-53

[15] “HIV Among Transgender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November 2013, http://www.cdc.gov/hiv/pdf/risk_transgender.pdf

[16] Tim McCaskell,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2014

[17] “Big Strides in Battle Against Pediatric AIDS,” Health Day News, December 24, 2013, http://broadneckrx.net/article.php?id=681382

[18] “Canada HIV and AIDS Statistics,” Avert, January 2012, http://www.avert.org/canada-hiv-aids-statistics.htm

[19] “HIV Risk Levels for the Insertive and Receptive Partner in Different Types of Sexual Intercourse,” Nationals AIDS Manual, http://www.aidsmap.com/HIV-risk-levels-for-the-insertive-and-receptive-partner-in-different-types-of-sexual-intercourse/page/14434490

[20] “New Data on Male Circumcision and HIV Prevention,”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March 9, 2007, http://www.who.int/hiv/pub/malecircumcision/research_implications/en

[21] Tom Godfrey, “AIDS-Infected Stripper Deported to Thailand,” Toronto Sun, August 30, 2010, http://www.torontosun.com/news/torontoandgta/2010/08/30/15189991.html

[22] Rick Garrick, “37 Months for HIV Exposure,” Dibaajimo: Indigenous Reports Portal, May 12, 2011, http://www.wawataynews.ca/archive/all/2011/5/12/37-months-hiv-exposure_21437

[23] “Annual Report,” Canadian HIV/AIDS Legal Network, 2012-13, http://www.aidslaw.ca/EN/index.htm

[24]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ACT UP Oral History Project, see www.actuporalhistory.org

[25] Morgan Page,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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