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賦權」(empowerment)

【這是2017年6月28日我在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於哈爾濱所舉辦的第八屆性研究研討班裡的講課內容,感謝祝璞璞的錄音整理。簡體字版本發表於人大性研究ing公眾號】

今年再次參加中國人民大學性研究的研討班和學術會議,我決定講題選擇重新思考一些很關鍵的概念。也差不多是時候了,在性/別運動裡走了這麼多年,總有一些沈澱的想法,所以想試試看拆解一些神聖的殿堂,看看我們過去很熟悉的概念能不能夠有一些新的內容。今天下午我選擇的講題就是「賦權」。先宣告一下,我個人非常非常不喜歡這個翻譯詞,我自己有比較喜歡的翻譯法,等下會講。

這個語詞的英文原文是empower,在社運圈子裏是個神聖字眼,因為它有啟蒙、啟發、改造、壯大主體等等含義,可以幫助主體突破限制,去除原來的無力感,變成有力量、能夠掌握身邊之事的人。這些都描述了我們參與社會運動時的願景,描述了我們和同樣目標的群眾之間的關係。Empower也是一個神奇的字眼,有點像在武俠小說裡的千年何首烏,吃下去就增加一甲子功力,或者摔下懸崖意外遇到一個白鬍子老頭,把他全身的功力都傳給你,讓你在一刹那之間變成武功高手。當然,在現實裡,empower這種字眼常常只會體現為一些團體活動,團體技術,比方說大家一起來畫畫生命圖,講講個人生命故事,圍個圓圈搞點群體團康活動,透過這種群體儀式來讓主體有釋放的感覺,領悟的感覺,從而有歸屬於群體的感覺。

接下來我想先講一個特別喜歡用「賦權」來做公益的基督教團體是怎麼用這個詞來做一番大事業的。我並不是特別挑這個團體,和它類似的團體還很多,但是它是個中做得最有效的一個,可以被當成典型來說。

賦了誰的權?充了誰的權?

臺灣有一個很有名的NGO叫做勵馨基金會,1980年代末期成立,開始做社會公益,是很典型的基督教入世團體,主要就是救助所謂不幸婦女、不幸少女之類的,例如救援雛妓,或者經營收容機構幫助家暴受害者。後來雇了一個新的執行長叫做紀惠容,這位女士在報紙媒體工作了好幾年,主要就是跑社運這條線,因此很熟悉社運的語言和操作策略,也很有創意,上任後就開始逐步改變這個團體的工作方向,並且到國外去向國際NGO們學習如何企劃、如何造勢、如何組織、如何動員。2000年前後終於成熟到可以重新定位自己,於是就在公開的論述中開始說耶穌基督的工作就是一種社會運動,也就是說,信徒也要積極涉入社會議題,動員群眾形成社會影響力。勵馨因此期許自己將原來執行的「保護」使命,例如保護家暴受害婦女啦,或者保護賣淫的未成年少女啦,轉換成更為積極的少女與婦女的「性別充權」。

我個人是不太懂「性別充權」是什麼意思,這是她們發明的用法,而且「性別充權」也只涵蓋女性而已,男性在性別上是沒有被充權的機會的。勵馨把「充權」empower定義為:從一個「個人沒有力量」的狀態,轉變到一個「擁有群體自信心」的力量。這個聽起來跟我們平常女性主義講的話也差不多嘛,就是大家團結在一起,團結有力量,從一個人沒力量,變成群體有力量。後來勵馨還繼續把這個名詞擴充到「兒少充權」(大陸會說是「少兒」),這又是一個我們很不熟悉的新鮮詞,我們只能從她們的自我描述中找尋蛛絲馬跡來理解她們在說什麼。

簡單的說,對她們而言,「權」的意思主要不是主體逐漸長出來屬於自我的power,而是主體要有被國家政府認定的權利rights,或者權益benefits,也就是說,主體作為公民,應該有什麼樣的rights,有什麼樣的benefits,有什麼好處。換句話說,權益和權利思考的就是你可以分到國家資源的哪一塊,而當主體關心的只是如何分餅時,她們就不會去想要怎麼翻天覆地的改變世界,就不會想要打爛那個至少還讓她們參與分餅的局,而只會想自己要如何兢兢業業的好好表現,在氣質方面中正和平,在舉止方面禮貌賢淑,以爭取到大一點的餅塊。正是因為這種守分守成的生存原則,勵馨的形象非常正面,她們可以用非常溫柔、一點也不衝撞既有價值的方式,來使用婦女運動、女性主義運動所用的話語。

我們先來看一下她們的「兒少充權」究竟是啥意思。兒少充權首要就在於修法,擴大對於兒少權益的考量。臺灣本來有個〈兒少福利法〉,其法益是兒少的安全和保護,針對的是兒少個體的違法行為,或是傷害兒少的人和物應如何懲罰處理。可是2010年勵馨基金會和她們的同僚基督教團體聯手成立聯盟,積極主導修法,把〈兒少福利法〉擴張為〈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全體兒少的全面日常生活內容(包括休閒)和整體社會空間為「權益」的涵蓋範圍,因而也對媒體網絡成人世界要求全面的淨化。

從「福利」擴充到「福利與權益保障」,究竟有何區別?首先,福利聽起來就只是分餅、分資源、分好處而已;但是談到權益保障,聽起來是捍衛弱者的基本人權,這種高尚的目標就使得代言的團體看起來更為可敬。再說,福利法原來針對的是兒少個體的違法行為,或是傷害兒少的人和物,處理的都是觸法的特定兒少或其他個人,那些沒有觸法的行為這個法就管不著。然而權益卻是一個比福利更為抽象空闊因此可以更加擴張版圖的概念,雖然不一定有具體的傷害後果,但是還有可能權益受損,例如受教育的機會可能受到限制等等。如果用權益保障來想事情,就不只是觸法的受害兒少要受到關懷,所有的兒少的所有權益、全部生活都需要被檢視,以保障其權益確實沒有受損。這麼一來,代言團體的存在就更有必要,而它監管兒少的權力也隨之被充實了不少。

這個新的兒童福利與權益保障概念因為已經入法,所以也可以說是用司法的方式統一了兒少差異極大的背景和條件,也就是枉顧階級背景和物質條件上的差異,直接要求所有兒少都必須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福利和權益保障,例如照顧和陪伴,成人沒有做到,就等著受罰。另外,福利和權益的考量是24小時不間歇的,所以兒少的休閒生活都被包含在內;換句話說,兒少隨時隨地的行為舉止活動都落在這個法律的「保障」之下,就連休閒的時候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都已經列在法條裡。而且整個社會都因為要保障兒少的權益和福利而必須掃蕩乾淨,所有成人的、複雜的、難懂的、刺激的、衝擊的,都要包起來或者隔絕掉,才能讓兒少有個安全的、平和的、正面向上的空間,供她們自由成長。

從這個範例來看,下次聽見有人說要修法保障什麼人的權益,你們千萬不要一腔熱血的衝上去支持,而要注意看一下這個法律的條文會產生怎樣的效果,會管轄到哪些方面,實際上充了誰的權。

兒少福利法的改名增修,增加了非常多的條文,非常多的保護和淨化措施。關鍵是:這到底給兒少充了什麼權呢?

兒少權利主體本來應該是權利的擁有者,可是在整個修法過程中,為了要說服全社會相信大家都需要動員起來,創造一個優質的環境給我們的兒少,倡議的團體因此把兒少描述成「心智未開、無力區分好壞、無法表達自我意願、沒有任何可能同意、全然無力抗拒」等等。問題是,既然兒少什麼判斷都沒法做,那麼,是誰授權給這些特定團體替他們全面代言的呢?最糟糕的是,這樣的描述和定位其實徹底將兒少「奪權」(dis-empower),否定她們有力量自主,有力量表達意願,更絕對不會讓兒少有力量拒絕被代言。這個策略一下來,當然就坐實了權益保障的必要和順理成章,畢竟,要是不把兒少描寫得脆弱不堪,就無法解釋為何法律要寫得這麼滴水不漏的嚴密嚴厲;唯有先建立她們實在是太脆弱,太可憐,太沒力,太容易受害,整個社會才會同意必須調整成人的態度,限制他們做事的方式,免得兒少受害。

追根究底,在保障權益的法律面前,兒少不但沒有增加權益,就連自己原來擁有的施展得很好的力量都被否定了。代言團體雖說兒少是「社會准公民」,並以這個身分要求國家政府分配大量預算,但是兒少本身卻沒有獲得更多自主的空間:日常的休閒空間、時間、活動都被新法嚴密規劃管理,愛看的漫畫動漫言情小說都不能看了,愛玩的game不能玩了,談情說愛身體探索都禁止了。兒少對性只能說「不」,只能保持距離,她們所涉入的任何身體接觸都被定義為「性侵害、性騷擾」,都要被嚴厲處理。

說穿了,「兒童權利保護」是個有利可圖的「事業」(business)。倡議團體的操作清晰可見企業經營的積極特質,以及擴充爭利的動力。其「利」還不止於財務,更是權力和影響力。這些團體現在已經有自己的權力和影響,變成了兒少保護團體、兒少權益保障團體,形象好到不行。那麼愛小孩的團體,你怎麼能說它們是壞團體呢?她們的社會形象非常好,在很多議題上都可以發言,有很大的影響力。看起來,最終真正被empowered是這些團體,而非兒少。

好,我們剛剛看到兒童權益的充權事實上是充了代言團體的權力,反而拔除了兒少的權力。那我們再來看看性別充權又充了啥?

賦權、充權是賦了啥?充了啥?

在勵馨的操作裡,性別充權就是讓一些受害的或者經歷家暴的好女孩、經歷離婚的好女人、經歷家庭不和諧的女孩、在學校裏被人欺負的女孩、或者殘障女孩、或者其他特質的女孩──反正就是把一群好女孩、好女人導引進入主流價值的過程。

這些人可以在勵馨基金會的扶持之下學習技能,參加比賽,學習繪畫,出國參訪,參與各式各樣的活動。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女孩子要認清自己是女孩,要做女孩該做的事,不該做的事就不要做,所以一定要自我矜持、自我看重,而且要勵志向上。女同性戀?勵馨內部磨合了一陣子以後表示,可以接受女同性戀,但是女同性戀當然要是真愛的啦,不能濫交,不能賣淫,而且也要勵志向上。女性性工作者呢?勵馨非常愛她們,認為她們都是性產業的受害者,所以勵馨立志滅絕性產業,以便拯救性工作者,讓她們可以勵志向上。其實,勵馨正是臺灣禁娼法律的主要推動者,消滅性產業也是性別充權裏面非常重要的內容。

勵馨在臺灣的社會形象之所以這麼好,就是因為她們所推動的充權基本上非常符合本地主流資本主義社會的規範和需求,也就是培養出一群尊重工作倫理,規規矩矩地工作,凡事都守法的人,她們擁抱的是社會向上的、正面的力量,而且在這個過程當中,以女人女孩容易受害來作為理由,對於社會所有惡習、陋習、不好的現象、不好的東西都予以掃蕩,以免女人和女孩受害。在這種激進的掃蕩行動中,她們很像19世紀女性主義者的做法,就是淨化社會,而因為都是以女性為名義來推動,這些基督教團體也逐漸進佔所謂婦女團體的位置。所以臺灣的媒體提到婦女團體時,千萬不要以為就是女性主義團體,你要看清楚是哪些團體,因為這年頭能夠被歸類進婦團的團體很多,大家都越來越有進步形象。

好,勵馨基金會講不講「性」呢?她們也講,特別是女生的性。事實上,她們接收了「陰道獨白」這個劇本,大量出演好女孩的性侵家暴性騷擾故事,凝聚社會對受害的同情,從而對「性」形成芥蒂與管控。透過「陰道獨白」每一年的排演,它吸收了很多好女生,也建立起一定的社會形象來。你想,由一個最保守的基督教團體來做一個最突破禁忌話題的演出,多進步的形象啊。你完全不能說她們的團體是保守的了,人家都演出了「陰道獨白」呢。然後當她們的進步形象越來越有印象,越來越穩固時,它如果去推一些非常保守的性立法,人們會傾向於認為這一定有她們的道理,一定是正確的,一定是為這個社會好的。所以現在,保守團體不一定要拿保守的面孔來面對社會,它可以順暢的利用進步的形象來幫助自己的影響力。

其實保守團體和性之間不一定是堅壁清野的,就好像好女生也不一定和性絕緣。壞女生可以穿透明上衣、超低開口、超短熱褲、超深股溝之類的,用這些方式公開展現她們的性感;好女生也想要競爭吸引人啊,也要性感啊,於是她們穿著緊身的牛仔褲,包得緊緊的,什麼都沒露啊,但是褲子貼在下半身,配著上身的白襯衫、小蕾絲邊之類的,反而有另外一種禁忌的吸引力,只是她包裝和呈現的方式是正經的,她就不會得到罵名,她沒有煙視媚行,她就是端莊可敬的,但是那種線條畢露的穿著一樣也是很挑逗啊。

在這裡我們必須承認,勵馨的搞法確實壯大了一些好女生,給了她們勇氣和舞臺表現自我,女孩們的行動力和主體性都有增長,只不過方向是鞏固主流和正常,不會搞些狐媚騷浪的樣子。可是,換個方式來說,正因為這些好女生也開始向著某種性感前進,女性和性之間好像多了一點接觸的空間,因此對比起來,那些堅持煙視媚行、性感騷浪的女生看起來就更不能被人接受了──你看人家沒暴露沒透明,不也看起來很性感很美!你幹啥要東露西露搞得這麼低俗呢?也就是說,好女生在性感領土上的拓展,結果卻總是造成壞女生的立足更為困難。這之間的連動真的很值得深思。

老實說,保守個人和保守團體一旦在性的事情上自我充權壯大起來,有時還真跑得很前面,表現得很進步,很靈活,令人自歎弗如。講兩個例子。第一個,因為我以性解放理論聞名,只要學校裏面出現跟性相關的事情,大家都會想到我。我們系上有一個男老師,為了表示自己進步,就在課堂上教了penis這個英文字,還放在期中考考卷上,消息傳出去,記者就來問為什麼我上課的時候要教這個字?我哭笑不得,作為一向就是好兔不吃窩邊草的人,我需要教這個字嗎?做這種表面動作,對性解放運動有何意義?至少我是不會做這種淺薄事的。

其實越是保守的人想要表現自己進步的時候,就會越露骨的把性呈現出來,往往讓我們這些真正搞性解放的人瞠目結舌。第二個例子,勵馨基金會在宣傳「陰道獨白」演出的活動時搞了一個這樣的行動,大家看得出來中間那個怪模怪樣的東西是什麼嗎?就是一個巨大的陰戶,上面還有黑色的陰毛,最後還請代言的陶晶瑩從陰戶中間走出來,手撫著兩邊的陰唇拍照。這就是一種很驚人的呈現方式,要是我們用這種方式,大概就有人要告我們猥褻暴露了,但是這些形象很好的、很正直的團體,無論怎麼露骨、怎麼粗俗,都沒有人會告他們,媒體還大幅報導,直接刊登照片出來。世界真的是很不公平的。

主流的充權、賦權確實壯大了一些好女人,因為她們現在都跑出來啦,可以去街頭做行動,去表演,去演說,性侵怎樣怎樣可怕,色情怎樣怎樣可惡,這些好女人甚至可以去「陰道獨白」裏面演出快感的呻吟,這真的壯大了很多女性,給了她們勇氣,也給了她們舞臺,給了她們向公眾說話的機會,確實都有增長。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也領悟到,原來empowerment就是個空字,什麼都可以放進去,可以往任何方向去壯大主體。女性主義可以放一堆東西進去,挑釁性別佈局,勵馨也可以放一堆進去,鞏固起這個社會的主流道德和主流性形象。誰都可以被empower啊。

當然,這種賦權、充權也可能養出一堆我所謂的「碰瓷主體」來。簡單說,就是那些趁著弱者受害邏輯當道,投機取巧利用善意來敲詐勒索別人的同情讓步。舉一些現實中已經出現的例子。在性別不平等之下,女人自我empower之後變成「女人我最大」,誰都不能招惹,惹了就吃不了兜著走,落個欺壓女性之名。早年台灣有個主流女性主義者劉郁秀,要是她參加會議發表,被排在前面上場,就會罵主辦單位不夠看重女性,只給了個暖場的位置;要是她排在後面上場,也要罵主辦單位怎麼等到了觀眾都快散了才安排她上場,真是性別歧視,反正就是怎麼都不行,都要挨罵。在開會的時候要女性講話,就是讓她們難堪,沒請她們說話,就是不尊重女性,不管怎麼對待都會倒楣被挑剔。又有,在師生不平等的結構之下,近年學生被empower之後,老師變成動輒得咎,不能管教學生,不能說重話,不能單獨面對,不能傷害學生自尊心等等,就連挑戰學生邁出常規,也被罵是欺負學生,誰叫老師好像是在結構位置上佔優勢呢。本來親子不平等,父母有父母該做的事,孩子有孩子該學的東西,但是孩子被empower之後,變成家裡的小霸王,再也不能管教,任何懲罰都變成傷害,都可以告家暴。又好像在醫生病人的不平等關係之下,病人被empower之後,執意抗拒醫生的診斷和結果,不斷醫鬧,搞得很多醫生也心灰意冷。甚至在警民關係裡,民眾被empower之後,警察再也沒法好好的執法,因為招架不了刁民,新聞裡常常看到警察耐心的勸告違規民眾,而民眾反而耍賴鬧場等等。這些都是empower的後果,可見得賦權、充權並不是什麼中性的、美好的東西,裡面要是放了不一樣的內容,或者任意的發展,到頭來都會產生別的後果。

17世紀empower這個字出現的時候,意思是「授權」或「允許」,也就是權力是來自更高階層權威的施恩分享,是虎同意狐假它的威行走。Empower就是「進入權力」into power的意思,比方說教皇授權給哪一個區的主教可以收稅,或者君王允許哪個地方的諸侯可以徵兵之類的,主教和諸侯就因此進入了更大的權力位置。任何權威、任何力量,都必須來自於一個更高的權威,所以empower其實有倚賴一個外在權威源頭來得到力量的意思。20世紀中葉之後,社運對抗既有權威、發展主體力量時,賦予這個詞一個新的字義:「使人能夠…..」例如自由採用自選的道德價值,不循約定俗成強加的限制而獨立行動,並且在此過程中漠視階層規範,挑戰既有權威。

在這個時刻,empower就越來越等同於self-empower了。特別是經由像社區心理學或者像「新世紀」New Age那種成長團體、靈修團體的耕耘,他們主張人可以通過自己的自我反省、自我茁壯而得到力量壯大起來。所以empower在20世紀中葉以後的意思雖然是「使人能夠」,但是通常出現時多半用被動式,I was empowered,也就是淡化那個「使人能夠」的人,以便強調主體有了自己的力量。這當然跟社會變遷有關聯,也就是說,近代民主自由體制需要的是能夠自我克制、自我管理的主體,這樣,體制就不用花更大力氣來維持平穩,所以民主體制都要讓人民覺得自己有自己的力量,可以自我管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權力」有它的曖昧性質,有它複雜的含義。它可能針對的對象是誰,或者誰被empower,或者誰empower了誰,empower誰了以後又去向誰施用這個power──這些都是很複雜的狀況,不能簡單的說power就是壞事,或者empower就是好事。你沒有辦法用這麼簡單的方式去理解這個名詞,也不能太無辜、太簡單地來思考power。比方說,在婦運裏,empower本來是個「反叛/超越/改造性別角色」的概念,和其它搖撼社會的運動串連,與主流對幹;但是現在臺灣的保守宗教團體卻用它來讓女生立志做好女生、好女人,端莊正經、正義凜然,empower的字義也越來越有正當可敬、勵志向上的含意。

更值得深思的是,很多人都已經self-empowered到一個地步,學會了正義的打壓別人以empower自己。例如:小區裡多得是沒事就嚴密觀察他人,看到不順眼的事情就面斥不雅的小區糾察隊;網路社交媒體裡多的是高舉個人受害經驗,然後橫行檢驗他人話語立場的妒恨主體;網路和媒體裡有的是極端仗義、捍衛受害者權益的正義魔人;這幾年在社運圈裡也出現不少善於揮灑進步語言、傲然霸佔代言地位的性少數個體,搶著要成為標竿型的人物以獲得利益和權力;大陸前幾年還出現自以為阻止社會墮落因而向性學家潑糞寫黑函的反性大媽們;台灣也有不少熱中於立法修法淨化社會的性平專家等等,許許多多自以為義而很self-empowering的新主體都開始出現了。

講到這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我想要拆解的是對於賦權、充權empower的崇高理解,因為所有人都可以因著不同的目的,來壯大不同的主體,去從事不同的事業和舉動,最終造成很不一樣的社會後果。

這個英文字empower在中文裡有各種不同的說法:給力、賦權、充權、賦能、充能、授能等等。不同的翻譯反映了不同的理解和運用,可以揭示外來用語如何架構了我們對在地運動的理解、行動和取向,也間接反映性別運動、女性主義理論在華人世界裡的歷史進程。下面我想講兩個我覺得比較有意思的翻譯,那就是壯大跟培力。

壯大與培力

「壯大」是我個人的寫作裡比較常用的語詞。1994年我開始談女性情欲解放時特別說得多,畢竟性對女性而言還是個非常禁忌的話題,長久以來,女人被灌輸的有關性的資訊又都是危險、疾病、傷害為主的,這使得女人想要在情慾上得到快樂愉悅非常困難,得先學會甩脫很多沈重的包袱才行。所以當年我在談女性情慾時,就很注意在態度和氣勢上都需要一種大剌剌、引以為當然的自在精神。要是畏畏縮縮的講性,講性解放,那是根本沒希望改變女人和性的關係的。

我最出名的幾篇演講都是在「壯大」的模式裡講的。

1994年3月我講「女性解放」時鼓勵女性要「打破處女情結」,要為情慾生活而鍛鍊自己,要為情慾品質而吸收色情材料,要為情慾互動而練習主動要求。那場20分鐘的演講現在回頭看來其實沒什麼內容,都是很粗淺的一些改造自我的招式。但是之所以能產生極大的震動效應,就是因為我講話的態度和語氣:沒有保留,沒有畏縮,只有平實,只有自在。當我的態度表現得不怕性,不畏性,不在乎性的時候,聽眾也突然豁然開朗了。在那20分鐘裡,性的禁錮鬆動了,女生面對性的話題時可以輕鬆自在了,也難怪當時600多個聽講的女生大笑不停,鼓掌不停,因為,能夠自在面對性的話題,真的是很解放的,很爽的。而且,在整個過程裡,我根本沒有講任何露骨的字眼,沒有任何故意衝撞禁忌的說法,我只是很平實的把道理說清楚而已。這正是我希望我們可以面對性的態度:不另眼對待,只是平實。

1994年5月22日在女性反性騷擾的街頭遊行裡,我又做了一篇出名的15分鐘演講,這次講的是性騷擾。按理說,在當時的社會氛圍裡,女生聽到性騷擾是會很煩惱的,很害怕的,遊行隊伍裡依序唸出來各校曾經發生的性騷擾案件聽起來是很嚇人的。但是遊行口號只說「不要性騷擾」,聽來聽去都覺得很鬱悶,好像說了也沒什麼力氣似的。就是在這個鬱悶的情緒中,我被找上去指揮車填填空,說幾分鐘話,因為是臨時被抓上去講話,也沒啥草稿可打,只好順勢而為,於是我開始分析性騷擾的由來。作為一個研究文化的人,我是不會只從個別騷擾者來分析現象的,所以我從更廣大的社會文化背景來談為何男人會趨向性騷擾女性,而我認為這和情慾文化太封閉、太匱乏有關。要是大家都可以坦然進退,表情表意的後果沒那麼嚴重,那麼人也就不用死心眼騷擾別人,而應該忙著追求另外的人去了。最後我還臨場謅了幾句口號,「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你再性騷擾,我就動剪刀,把你剪光光」,半嬉鬧半警告但是乾脆俐落的台詞,把全場人都鬧瘋了。口號從隊伍後面喊到前面,在那個遊行隊伍裡,性騷擾再也不那麼可怕,再也不那麼煩人,因為我們有了精神力氣,知道可以怎樣坦然處理它了。這也是一種壯大。

1996年底,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彭婉如夜晚搭出租車被姦殺,一時間風聲鶴唳,女人晚上都不敢出門了。就在這樣的氛圍裡,我在護校對數百名女生講了一場「防暴三招」,用最豪氣的語調告訴她們,傷害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避免的方法不是躲在家裡,或躲在警察叔叔背後,而是要先壯大自己。這種壯大自己的方式也不是什麼特別的防身招式,老實說,有招式,沒力氣,沒氣勢,也是沒用。所以我鼓勵女生在日常生活的各種非常普通的活動裡平實的鍛鍊手力、體力、氣魄,用毫無保留和畏懼的攻擊力對付對方。那場演講本身就是一種壯大的演練,在整個演講的過程中改變女人當時的畏懼心態。後來在紀念彭婉如的夜間遊行隊伍裡,我們喊出的口號不是悲戚的、恐懼的,而是「妖女夜行,天下太平」。這也是一種壯大。

很多人說我演講很「煽動」,其實倒不是我說了什麼驚世駭俗的話語,只是我讓我的話語灌注了力量而已。像empower,我自己比較喜歡用的翻譯就是「壯大」,因為我覺得那有一股豪氣,聽起來就有力量。「壯大」不會自我設限,而是不懼污名與恐嚇,敢於摸索開拓開發可能,不怕踰越既有角色規範。「壯大」更不會讓人想到權利rights,也不會想到權益benefits,它就會讓你想到力量、氣勢、精神而已。

不過,在寫學術論文的時候,你寫「壯大」,人家還覺得不夠學術,因此有時候我也用另外一個我蠻欣賞的學術用詞叫做「培力」[1]。台灣東海大學的趙剛教授寫過一篇文章叫做《跳出妒恨的認同政治,進入解放的培力政治》。1987年台灣解嚴後,社會躁動的核心情感狀態就是族群政治所創造出來的充滿妒恨的認同政治,這種情操也在工運、學運、婦運、環運中被複製著。所謂「妒恨」,就是想像自己是受害者、他人是加害者,因而自身必然是道德的,他方是邪惡的。在這種情緒裡,不須分析或研究,僅借著邪惡的他者,就可以直接想像自己是全然可悲的受害者,因此有著自命純潔正義的道德自我想像,習慣的使用報償報復懲罰和復仇的語言。這樣的「主體性」,是來自仇恨的對象,不但沒有改造自己,也不可能改造社會,趙剛因此主張,培力就是針對自我的改造,每個人都要開發他自己的認知、欲望、感覺、愉悅、價值模式。個體性則是這個身體實踐過程,要認識到自己的問題與不幸,除了社會與歷史層次的制約外,自己也要負責。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注意到最後所說的「責任」在受害者身上聽起來特別刺耳。畢竟,大家好像習慣了,如果受害,那就沒有責任可言,一定是加害者要承擔一切責任。可是趙剛卻說,我們需要認識到,無論怎樣,自己也要負起一定的責來。從這個角度翻回去想,受害的故事是不是就是一種卸責的故事呢?受害者的超然神聖是不是就是透過卸責來建構的?難怪受害的故事聽起來總是那麼簡單,那麼清晰的善惡分明,而且那麼的不需要細節。

只要宣稱自己是受害者,就突然變成擁有最絕對道德的人──這個神妙的轉換正是趙剛想要分析的。趙剛說這種情感是一種悲情和正義的亢奮,就是一方面絕對悲情的說自己受害,另一方面卻高調的在討回公道中因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而感到興奮的快感。在這個從受害者到道德者的轉換過程中,再也不用檢驗自己,因為受害經驗已經把我放在那個極端道德的位置上,而且可以從這個位置出發,去實現正義。趙剛說他希望看到的不是這樣的妒恨,而是培力,也就是對自己的改造。這種改造是開發,它是寬闊的,而不是封閉的,它不是禁止別人的,而是要開發你自己的認知、你的欲望、你的感覺、你的愉悅、你的價值模式、你的身體實踐,才可能造成你的個體性。

我們一般認為,只要經過意識覺醒,讀了女性主義理論,搞懂了,就會立刻豁然開朗,就被empower了。有時候我們也確實好像讀到某些話的時候被empower了一下,可是更多時候我們其實是不知道要怎麼做的。就好像讀了女性主義以後,遇到日常生活裡的小事,都會思考:女性主義會怎樣做呢?女性主義應該怎樣反應呢?好像接受了一個新的東西以後,我的全部生命都應該改觀,我的每一個舉動都要有改變,否則就不叫做被改造了。我覺得這應該是我們對於社會運動或者某些理念過分高抬的結果,我們覺得只有符合某一種教條的內涵才是對的,其他東西都是過氣,都是錯誤。我們覺得原來所擁有的經驗生活都應該被撇棄,要重新再來過,要重新學會女性主義的生活是怎樣的,馬克思主義精神的生活是怎樣的,我們想把過去的生活全部都丟掉。我認為這是錯誤的,我們有很多經驗知識積累,其實都是很有用處的,解放的話語充其量可能只是點了一個火而已,它並不適合變成我們生命的全部,成為教條。

近年來,女性主義理念開始排斥「解放」,轉向「自主」,以堅持自身的真理性,積極排擠其它經驗、知識、積累,把解放和成長都侷限在預設了西方現代性的思想之下。其實,搞不好中國有關「自強」的傳統說不定更適合empower的意義,這當然還有待研究。

如果正確的意識不見得可以壯大自己,那麼什麼才可能壯大自己呢?

反求諸己

奇怪的是,很多人對於什麼可以empower自己總會先自我限制。例如女人就覺得色情是empower男人的,不可能壯大女人,因此女人不會想要接觸色情。或者臺灣人覺得知道大陸的事就是壯大大陸,因此有意的避開認識大陸。還有很多人認為,要壯大自己,就必須限制、剝奪別人的力量,例如年輕一代相信要出頭,就必須要老一代讓開。女人甚至相信,限制男人,對男人的行動設限,就是壯大自己!!這些和壯大有關的問題都值得好好檢視,而不是只要想到empower就覺得力氣來了。剛才已經講過,壯大得力是個很複雜的事情,最重要的是看它的結果和效應如何衝擊大家,而不是個體有沒有改變,因為改變也有不同方向可以走。

很多日常的東西,其實都可以empower主體,並不一定非要什麼進步理念不可,進步理論可能在有些方面有些幫助,但它不是唯一,你不要輕易地丟掉你過去擁有的東西。

我說進步思想不一定能解放我們,empower我們,因為「進步」在當代的意義就是排除傳統,引進新的現代東西,否定日常的生活實踐與習慣習性。可是其實很多舊的東西都曾經給了我們很多力量,每個人的成長,個人的、時代的、命定的、意外的,都是力量和經驗,都是empower我們的機會。我們以為意識覺醒就是女性主義理念讓人醍醐灌頂,性別平等理念讓人茅塞頓開,有時確實也有想通了的感覺,然而更多時候,在每一件日常事物上都不確定女性主義會怎麼想,女性主義者應該怎麼做(教條主義在這種時候就很容易浮現)。

讓我講個有關哪吒的故事。我小時候是個不太很聽話的孩子,很追求自由,常常跟父母親衝突,衝突的時候就賭氣要出走。有一次我媽就說:「好啊,你要走就走。不過,來,就跟哪吒一樣,先剔骨還父,剔肉還母,化身一朵蓮花,再去吧!」

現在想起這個故事,可能覺得很奇怪,我出走就出走,怎麼那麼傳統的講起哪吒化身一朵蓮花呢?其實現在到了這把年紀,我才真正懂了這個故事的真諦。我是我父母生養的,他們的一切,不管我喜歡不喜歡,都深深的深入我的骨髓,我的習慣,我的情感,我的口味,是沒那麼容易消滅的,更有意思的是,往往過去我很討厭的一些事,最終證明對我的人生還挺有用的。比方說,我爸爸是一個非常威權的人,真的很威權,非常不講道理,我很討厭很討厭他,然後我媽有時候是助紂為虐的,所以我有時候也會很討厭她。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會覺得其實我身上留了很多他們的東西,而那些東西後來正是我力量的來源。比方說,我對威權體制的理解,很多來自我對我爸爸的觀察和分析。又好像我這種江湖氣,就有一部分是從我媽那兒來的,我媽是三教九流的朋友都交,常常和鄰居打麻將賺取一些蠅頭小利來付我們的學費。家裡很窮,6個小孩,我爸一個月薪水養6個要上學的小孩子很不容易的。我媽去打麻將,我這個排序第一的女兒就得照顧弟妹,所以我很小就會經營管理,做飯燒菜。因為子女多,我讀小學的時候還一度寫過一份生活公約,強迫所有子女把壓歲錢零用錢都交出來,放在一個籃子裏,掛在廚房門口,以便各取所需。雖然那時根本沒讀過共產主義,我想我當時已經在實行了。當然,一兩個月以後就垮了,因為基本上也沒什麼太多錢,行不通。

我自己回頭看的時候,發覺我目前在理論、在實踐、在經驗、在知識上面,其實很多東西來自於我過去的生活經驗,來自於非常傳統的家庭生活,而並不是來自於女性主義。也就是說,我們常常會想像,大概要有正確的意識、正確的知識、正確的理念,我們才可以empower自己。錯啦,我們其實有很多東西已經empower了我們,我們之所以現在還能做某些事就來自於那些東西,而且那些東西也許我那個時候可能很討厭,可是它卻深入我自己的生活的習慣、我的情緒、我的口味。像我到現在一直吃四川菜,革不了的,去不了的。很多東西在我們身上是有用的,我們不能因為說,哎呀,女性主義是一個進步的思想,我就開始拋棄其他的東西。很多東西我們需要好好地去思考,好好地去運用,因為那是力量的來源。這個部分是我今天講empower最想要講的,就是那些舊的我們覺得跟進步不搭的東西,其實有它非常重要的淵源,也有它非常重要的能力。

再說一個有趣的東西。我之所以有時候講課講得很好,好像很精彩,那是因為我很早就開始講道,中學的時候我在附近基督教教會裡是很優秀的領頭羊,不但是很好的信徒,也維持很規律的靈修生活,別笑,這對我來講是很好的一種規訓,讓我很早就鍛煉起一種對自己生活和時間和思考的規劃。那時候每個禮拜六青少員聚會的時候,我因為已經是高中生,就可以講道,所以我很早就開始解釋聖經,告訴大家聖經這個條文是怎麼講的,所以生活要怎麼怎麼活。我很早就開始文學詮釋,後來就進外文系去了,順理成章。所以,很多事情可能會被標簽說是很保守的,是基督教的,但是事實上它可以轉化成另外一些能力,是另外一種可以讓你壯大去做很多不一樣事情的力量。從這個角度來講,壯大自己,不需要教條,不需要正確知識、理論,而是你必須要有靈活的能力去開拓、去使用、去轉化,這才是empower的真正意義。在你的生活當中,有那個轉化的能力,有開拓的能力,能夠更吸收,能融合,這是你最基礎的能力。

我自己覺得,經過這麼多年,社運逐漸轉向技術,轉向利益的考量、項目的爭取,運動開始忽略了:運動是人和人之間發生新的關係、創造新社會組織的一個機會,而人和人之間的互動必須要注重的其實是「做人」。怎麼樣做人?我可以告訴你們,做人的道理遠超過自由平等。我在臺灣看到的「平等」已經變成了一個非常可怕的數學工具,講到最後往往就變成了斤斤計較。老實說,我還比較喜歡「公平」,也就是大家至少都有機會去使用你們擁有的能力和東西。在臺灣所看到的自由也已經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問題出現。

老實說,你看到的這些進步理念通通加起來,都不如一個「做人的道理」來得重要,都不如彼此誠懇互動的方式更有益於改造社會。人生路途上各方面的知識、經驗、力道都可促成不斷增加能力的我,不必因為它們是新的舊的、現代的傳統的就偏好或隔絕。最後,我們都需要重新思考做人的能力,做人的胸懷。仁義、誠信、正直、公平、禮貌、寬厚、自強、同理心、成人之美….都是壯大主體的根本力量。

謝謝!

[1] 當然,沒有字詞是可以完全避免被挪用的,因此就更需要仔細觀察字詞被用來指涉哪些事情和內容來判斷其路數。從2013年開始,為了響應聯合國於前一年設置的「國際女童日」,台灣政府的內政部設立了「台灣女孩日」,新北市政府並與勵馨基金會合作推出「女孩培力之旅計畫」,以「啟發新北市青少女的內在力量」,成為具備「自信、活力、勇氣、責任、知識與性別敏感度的領導者」,對抗「剝削女性與物化女性」的訊息,不要影響未來「處理情感關係、親密關係的態度」,在文宣中也稱呼這是「女力時代」的開始。所有這些非常正面的語言其實還是指向抗拒色情與性,以便正確處理情感和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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