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要掃黃廢娼:從研究倡妓到研究反娼
──《性工作研究》代序
何春蕤
這本書裡收集的論文絕大部份都是1997年臺北公娼抗爭帶動臺灣社會重新思考性工作之後成形的。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在田野描述或理論思辨上,這些論文都和前一代把賣淫當成社會偏差行為的倡妓研究有著非常不一樣的立論眼界和自覺的發言位置。
這篇序文想要做的,並不是重述這些論文的具體研究成果──它們各自的洞見需要讀者親自領會。我希望做的,反倒是補充介紹另外一些可能的研究方向:畢竟,當倡妓研究聚焦於從倡者的家庭背景、生活情境、工作狀況等等的時候,從倡者總是被抽取知識的對象,因而也是權力操作的對象。即使這樣的焦點關注有可能因著研究者的研究觀點和立場取捨而形成不一樣的效應,然而它卻也使得從倡者持續被問題化,被當成需要被研究的對象,更嚴重的是,它使得和性工作緊密相關的另一種主體隱而不現──那些積極發動並督促掃黃廢娼的人士。
換句話說,臺灣學術界過去探討的焦點總是集中於「為什麼有人要從事賣淫」。常常有人探討從娼或從良的歷史社會成因,但是卻鮮少有人探討「為什麼有人要從事廢娼掃黃」。
因此,掉轉頭來的性工作研究首先就想要問:是在什麼樣特別的歷史條件之下,牽涉到哪些特定權力的操作,透過哪些主體的焦慮動員,以致於:性工作/賣淫被呈現為全體民眾都應該急切處理的共同問題,掃黃廢娼變成可以動員社會力的議題,而官方可以義正詞嚴的制定嚴厲的公共政策,把積極掃除性工作當成維繫社會生存的重要行動。
不時發動的掃黃廢娼
西方的女性主義對這樣的研究進路並不陌生。她們已經發現,在不同歷史時刻不時發動的那些掃黃廢娼熱潮,不但總是配搭著快速變遷中的社會現實,同時也具體展現了那些深刻感受衝擊的某些階級性別人口之焦慮,以及他/她們介入變遷潮流的積極行動。
美國加州大學Davis校區的歷史學教授Ruth Rosen在研究中指出,20世紀初美國大眾對倡妓的態度從原來的容忍轉為嚴厲的掃蕩,這個轉變其實和當時美國社會本身的許多重大變化同時發生。資本主義帶來的工業化、都會化、商品化在世紀末的美國創造了一個嶄新的世界,伴隨著就業重新分佈而帶動的人口流動形成了許多令人矚目的發展:家庭和階級的結構開始鬆動,原有的社區生活也逐步崩解,維多利亞式的保守道德退潮,再加上大量歐洲移民以及新獲得自由的南方黑人向城市集中,多種族、多文化、多種生活風格的新社會組合在生存競爭中引發諸多猜忌排擠。面對這些根本的變動,人們的焦慮和無措很輕易的被轉化為對舊時小鎮純真親密友善穩定道德生活的懷舊,並以此來對比現代都會生活的匿名流動冷漠不倫。在這個兩極化的評價體系中,倡妓被視為私密生活領域被商品化所侵蝕的象徵,賣春被視為與敗壞社會的酗酒等惡習相連,也因而凝聚了各種對於新興社會現實的不安和恐懼。Rosen的分析暗示,掃黃廢娼論述在某些特殊時刻的興起,與社會變遷及其所帶來的焦慮有著結構性的關連,而這種焦慮往往也帶著性別或階級的特色。
英國北倫敦大學的歷史學教授、《性別與歷史》期刊主編Lucy Bland以世紀之交英國各方女性主義者在面對性議題時的掙扎為題,指出當時有關「社會淨化」的說法其實掩藏了階級和性別的蘊涵。1880年代是英國低利潤、高失業率、以及嚴重經濟蕭條的黑暗期,這種經濟上的不穩定引發進步社會運動在工人群眾中擴散。為了重新塑造勞動階級的「文化氣息」以安撫階級矛盾,中上階級出身而且立志拯救社會的女性主義者,右手推動立法規範,左手進行各種慈善工作,帶領勞動階級學習中產階級的高尚和文雅,鼓勵以氣質和品味為主的娛樂休閒。同時,核心的社會淨化組織──「全國糾察協會」(NVA)──則推動刑法修正案,一方面挺身為遭受性侵害、強暴和「勾引」(也就是墮落賣淫)的女人提供協助,但是同時卻也包裹了有關拉客和賣淫的鎮壓式條款。所有敗德的行為都被視為和當時激進的政治信念及活動一樣可疑,賣淫更成為城市脫序和危險的象徵。1901-1906年之間英國政府對性工作的打壓到達了最高峰:中產階級立場的主流女性主義者當時進入國家政府結構後的首要工作,不但包括巡邏淨化所有的娛樂場所免得露骨的表演和性交易引誘並敗壞男人(以致於破壞中產女性所賴以立足的家庭),更包括積極掃蕩流鶯好讓良家婦女在公共場所行動時不至於被誤認為是性工作者(以致於玷污中產女性極力保護的階級位置)。換言之,主流女性主義者立志要讓她們「高尚的道德內涵」擴散到整個國家社會,其最明確的行動則是和一切疑似敗德的行為與主體劃清界線──以掃黃為職志的淨化運動於焉成形。
如果說Lucy Bland的分析指出了英國某些主流女性主義者在自身階級位置上升的過程中如何「跺去鞋上的塵土」,那麼加州大學Santa Cruz校區歷史學者Gail Hershatter對20世紀初上海倡妓論述所進行的研究就更清楚的指出了複雜的族群、階級、國家、性別權力糾葛。
Hershatter的研究顯示,民國初年的妓女在國族抗爭歷史中有其重要的地位,她們曾經自發的停業,和學生一齊加入抗議國恥的隊伍,沿街發傳單、送飲水、拒買日本貨,有著輝煌的歷史記錄。然而五四運動前後的知識份子論述卻逐漸轉而以同情憐憫的語氣,把倡妓描繪為可能蔓延性病、敗壞國本、擾亂社會秩序的無知基層女性。Hershatter認為這個轉向主要反映了一向以中原大國菁英份子自居的中國記者、作家、改革家們,正在掙扎著面對中國在國際政治和殖民主義列強壓力下的持續困境。透過對於倡妓問題的同情式批評,這些主流知識份子不但要表達自身對家國命運的憂懷,對資本主義化、都會化的抗拒,也同時透過描述倡妓的痛苦掙扎處境,來迂迴隱晦的表達自身處境的複雜難堪,折射自身作為中原大國中堅份子在面對殖民列強時的無力感,而在批評和救援的雙邊倡妓論述中成就自身的優越階級形象。當然,原本作為清楚能動主體的倡妓也就在這種論述中變成了受害主體,以便承載各式各樣複雜難言的情緒。(2001年底臺北市因為日本《極樂臺灣》導遊小冊出版而發動的歇斯底里愛國忿恨情操,或許也印證了類似的複雜「國族-性別-階級」情懷。)
年齡政治與「中庸」路線
上述三位英美女性主義者的歷史研究,揭開了掃黃廢娼論述背後的複雜社會動力和階級/性別政治,這些分析進路如果被運用在臺灣的脈絡裡,會生產出何種有趣的研究結果,還有待本地研究者努力;不過,以最近這幾年的發展而論,恐怕還需要同時對另外一些論述結構進行探究。例如,掃黃廢娼時愈來愈常用來駕馭群眾想像和情感的力量往往不只是階級或性別,而更多的是年齡軸線上的蘊涵,因此,研究反娼就需要關注「年齡政治」近年在臺灣的特殊操作。
在這裡,歷史的面向仍然是個重要的關鍵。因為當資本主義生產模式的發展逐漸開發出需要年輕的勞動力來從事的各種服務業或零售業時,新的就業論述也積極建立自己的正當性,以便使青少年從事各種兼職全職工作,都可以和正規學校教育並駕齊驅,作為向上流動的志業管道。青少年在這個趨勢中得到經濟實力、就業經驗和社會人脈,得以逐步脫離舊有的社區和家庭的管轄,婚姻、性、愛都不再經由家庭來斡旋,而是由年輕人自行打造的人生選擇,對身體情慾的平實看待也使得收入和工作條件比較合理自主的某些性工作形式成為可能的偶爾生涯選擇。面對年輕一代日漸強勢的自主風氣,權力和價值觀都飽受挑戰的成年人的回應就是:援引長年被妖魔化的性工作當成背景,說它是造成青少年道德崩解的原因/結果,一方面強化掃黃廢娼的正當性,另方面也以性工作的邪惡可怕來烘托年輕人的純真脆弱,並以這個對比的投射,倒過頭來極力限制年輕人追求自主的努力。
這一個建立在年齡預設上的論述樞紐,在20世紀已經遭到不斷的挑戰。所謂兒童青少年、老人這些年齡主體及其特色(如缺乏主體性或自主能力、無性感或性純真等等),都不再被視為時間與生物的自然範疇,而被顯為是社會建構的歷史產物。另方面,在都會化、全球化趨勢中愈來愈獨立世故的青少年對自主的要求也不斷的衝撞年齡限制,迫使「純真無辜」(innocence)的論述徵召新的主體作為涵蓋的範疇,其年齡層也因此不斷向下推移。此刻在臺灣,兒童與少年已經成為「純真無辜」的新代表主體,相應而生以淨化和掃蕩為內容的各種「保護」措施也藉此逐步升高成為不容許被挑戰的絕對價值,甚至得以毫無阻攔的促成各種嚴厲法規的設立(例如「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廣泛的對非兒童和非少年主體的言論交際行為都橫加限制,以便「保護」那些被視為「純真無辜」的脆弱主體。「純真無辜」這個核心概念此刻在臺灣社會掃黃廢娼論述中的權力操作值得性工作研究者繼續分析。
除了年齡政治的面向之外,不管在歐美或臺灣的性工作爭議中都已經出現某些「中庸路線」的說法。妓權運動從1970年代在法國的掃黃風潮中揭竿而起,迅速擴散全球,在許多不同的社會脈絡中都形成對主流價值和常識的尖銳挑戰,也揭發了族群、階級、政治、年齡、經驗、情慾等等軸線上的巨大差異。由於不少主流女性主義者通常也是掃黃廢娼政策背後的論述主力,因此與妓權女性主義者抗爭論述的發聲常常形成兩軍對壘的局勢。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尖銳辯論的氛圍中逐漸出現不少採取所謂中庸路線的女性主義者(例如Laurie Shrage從其學術生涯的開端就身受賣淫爭議兩端之拉扯,雖然對於妓權深表同情,也從跨文化角度觀察到賣淫行為本身未必歧視女性,但是卻仍認為賣淫在西方社會文化脈絡下有壓迫女性的含意)。中庸路線者通常會在論述中把廢娼擁娼的兩邊各打五十大板,認為兩方對性工作者的描述要不是「可憐受害者」就是「快樂的倡妓」,而這樣簡化的兩極說法對解決性工作者的處境並沒有太多好處。因此中庸路線的女性主義者呼籲大家以「更為複雜」的思考方式來面對性工作者的「真實狀況」。
這個中庸路線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既溫和,又平衡,似乎是最「理性」的做法。然而事實卻不然。首先,中庸路線往往自己先在掃黃廢娼爭議中簡化出這兩種倡妓形象,把兩種形象當成兩極的選項,然後再在其中開創出自己看來圓融平滑的中庸位置。這種策略性的自我定位,不但高度簡化了性工作爭議中的論述開拓和對話,更完全抹煞了廢娼、擁娼言論各自有其出現的社會脈絡和相對的強弱權力位置:在這一邊,廢娼論述往往構成了掃黃廢娼政策的主要動力,駕馭著社會成見和常識,推動著法律和警察的「實力」對性工作進行搜捕和掃蕩;而在另一邊,擁娼論述則是相應而生、對抗成見和社會主流價值的論述,企圖創造有別於常識的知識和眼界,以鬆動掃黃廢娼政策的大眾共識基礎。從這個對立的局勢來看,這兩個立場從來就不是學術真空中的兩個平等選項以供號稱理性溫和的中庸派評選,而是現實中嚴重影響性工作者生存的對立力量,沒有什麼和稀泥的奢侈中庸空間。把有關性工作者生死存亡的情勢當成輕鬆的平等選項,自命客觀理性的中庸路線其實只是暴露了其場外觀戰的位置而已。
其次,中庸路線批評廢娼擁娼的說法太簡化,要求發掘性工作者複雜的「真實狀況」再確立倡妓政策。可是中庸路線忽略的是,「真實狀況」之所以被視為真實確鑿,往往正是因為這些再現是以某些既有的、慣例的敘事結構來呈現所謂的真實狀況。例如,在有關性工作的討論中,某些敘事方式(如悲慘的雛妓生涯)似乎有著道德上的絕對優越性,也因而常常直接轉化為某種無法否定或質疑的真實性。相較之下,另外一些不屬於這種敘事架構的倡妓故事往往得不到發聲的正當性,就算發聲也很容易引來是否真實或是否有代表性的質疑。性工作論述所座落的論述權力架構,在中庸路線追求「真實狀況」的說法中是完全被泯滅的,而這也正是性工作研究需要揭露的。
再者,所謂「真實狀況」常常正是知識/權力操作的結果。很多看似本質清楚的主體與現象(同性戀者、倡妓等),其實是在社會控制的權力操作下才成為知識的研究對象,也才成為「事實」。例如,雖然同性性行為在很多社會都存在,但是「同性戀者」的存在事實,乃是異性戀社會透過各種權力壓迫以及性學研究等性論述所建構出來的事實──正如知名的女性主義同志理論家Mary McIntosh所言:只有在異性戀霸權的社會,才存在著同性戀者這樣的社會角色。同樣的,女人以性來進行各類交換的行為是極為普遍的,但是隻有在區分合法與非法的性交換的社會中才存在著倡妓角色。倡妓角色本身就是反娼社會的建構。照這樣說來,事實(或真實)並不等同於簡單的經驗觀察或倡妓主體的自白,而必須透過理論概念與世界觀的融貫詮釋分析。這樣的詮釋分析不是中立客觀的反映,而是改造現實的實踐的一部份,是具有反抗性質的知識/權力操作。
從這個角度來看,廢娼和擁娼說法中的倡妓形象由於連帶了現實中的抗爭競逐,往往在其論述再現中設法動員大眾主體的感受,以形塑性工作辯論的氛圍,因此它們本身通常也並不掩飾其知識/權力的策略性操作。在這裡真正需要被檢視的,反倒是中庸路線在現實中的自我呈現──因為,堅持己身不同於廢娼和擁娼的簡化和極端,強調自身溫和中庸客觀理性,反倒暴露了中庸路線自己本身的知識/權力操作位置:其發掘事實真相之目的,並不在於壯大性工作主體,其方法進路也不是深入性工作者的身體感覺與行動能力,其預設價值更非去除性工作之污名與伸張性工作者的政治利益。最後的獲益者正是而且只有這些中庸立場者自己。
口惠不實的反娼新包裝
妓權運動的發展帶給全球反娼派女性主義極大的挑戰。例如Carole Pateman在妓權運動興起後就開始擴充改寫她之前的反娼文章,在言語之間時時顧及妓權論証,和其早期的批娼氣勢就明顯不同,而Laurie Shrage最終也轉而批判自己原先的中庸路線。這些轉向都顯示近期妓權運動的正面挑戰和理論上的成熟發展,已經使得反娼派不得不做出修辭上的調整,放棄愈來愈站不住的簡單掃蕩立場。例如反娼派逐漸轉而強調自己是反對父權賣淫制度,但不反對同為女人的倡妓。不過,追根究底,這也只是修辭的騙局而已:警察捉拿的、社會污名的對象,並不是倡妓制度而還是倡妓本身,一昧將賣淫視為非法,只會使得倡妓永遠居於弱勢非法的位置。(很多反娼女性主義者強調倡妓多為女性,說這個現象反映了性別的不平等,但是在面對像男妓這樣反轉性別角色位置的行業時,卻也從來不持鼓勵政策,其中的斷裂值得深究。)
除了調整修辭以外,反娼者也在策略和作為上進行同樣的騙局。例如,她們提出「罰嫖不罰娼(或罰仲介不罰娼)」的新條款,表面上放過了倡妓作為處罰對象,但是事實上還是直接的阻礙或甚至斷絕倡妓的生路。另外,這種修法並未改變「性工作非法」的印象,也未洗清性工作的污名,其背後的預設(嫖客或仲介必然是道德低劣或是壓迫者)也大有問題。更有甚者,這樣的預設只是選擇性的運用在取締色情上,當仲介者是正當合法的商業,或者當色情的消費者無法被準確捉拿時,司法針對的對象仍然還是性工作者(例如取締「網路裸體真人秀」的時候就不會使用「罰嫖不罰娼」的原則來搜捕大批網路觀眾)。
追根究底,反娼派對於去除倡妓污名只是口頭說說而已。因為倡妓污名其實主要是來自「女性濫交/多重性伴侶」與「婚姻愛情外的匿名性交(換)」這兩種性污名,而反娼派──骨子裡其實是反性派──根本就不同意去除這兩種性污名。這也凸顯了反娼派現在在遭到妓權運動挑戰時為什麼會決定有條件的贊成性工作除罪化或合法化:對於反娼派而言,有限度的同意性工作除罪化或合法化,乃是為了符合社會管理的實際利益,是為了侷限與控制賣淫帶給社會的影響及變遷,因此她們總是積極要求一定要先規劃除罪化和合法化的「配套措施」,以便透過新設的權力佈局來維持社會的性規範與性形態現狀不變。換句話說,她們同意除罪化或合法化的底線,乃在於性工作仍然必須是個評價甚低、不宜從事的行業,匿名性交易仍然必須被當成極為不可取的性模式。這樣看來,反娼派雖然擺出了掃黃廢娼是為了「反對性別壓迫」的態勢,然而其真正的面目乃是「反對性平等」的性壓迫者。
不管是臺灣掃黃廢娼的階級性別政治內涵,或是已經深入國家法律結構的年齡政治,或是女性主義陣營中已經面目清晰的中庸路線,或是新瓶裝舊酒的反娼新論述,都還需要性工作研究進一步的觀察和具體分析。不過,就挑戰主流的倡妓論述而言,本書中的這些論文已經奠立了堅實的基礎,伴隨著臺灣性工作者的持續抗爭,性工作研究的步履也會一步一腳印的大步向前。
(2002年6月14日)
參考書目:
Bland, Lucy. Banishing the Beast: Sexuality and the Early Feminists. New York: The New Press, 1995. 特別是第三章,<「淨化」公共世界>,陳耀民譯,《性工作:妓權觀點》,何春蕤編,臺北:巨流,2001,29-64。
Hershatter, Gail. Dangerous Pleasures: Prostitution and Modernity in 20th-Century Shanghai. Berkeley: U of California P, 1997, 1998.
McIntosh, Mary. 「The Homosexual Role.」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Homosexual. Ed. by Kenneth Plummer. Totowa, N.J.: Barnes & Noble, 1981. 30-44.
Pateman, Carole. 「What』s Wrong with Prostitution?」 Chapter 7 of The Sexual Contrac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Rosen, Ruth. The Lost Sisterhood: Prostitution in America, 1900-1918. Baltimroe & London: Johns Hopkins, 1982, 1983, 1994.
Shrage, Laurie. Moral Dilemmas of Feminism: Prostitution, Adultery and Abortion. New York: Routledge, 1994.
鳴謝──在這裡要特別謝謝香港妓權組織紫藤的朋友們分享她們在推動妓權的過程中所積累的田野經驗和研究,也謝謝助理朱玉立持續的連絡和整理稿件圖片,使得我的工作輕鬆了不少。此外,我也要感謝本書的作者們,她/他們認真的修改原稿也耐心的等待漫長的(約歷經四年)出版過程。我相信這個等待所換來的嚴謹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