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蕤官司/人獸交猥褻? 何:學術研究檢方不懂!

【2004/05/28 東森電子報】12:5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今年1月6日人獸交案首次開庭,何春蕤:為爭取言論學術空間努力。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因為研究人獸交,在網路上張貼圖片,檢方依妨害風化罪將她起訴,28日台北地院針對本案進行言辭辯論,而何春蕤對於自己的行為仍然堅持這是學術研究。

根據檢察官起訴指出,何春蕤自民國87年起,利用中央大學電子計算中心電腦網路,架設「性/別研究室」網站,於網頁內張貼相關資訊,供人探討同性戀和動物戀等議題,隔年更將網頁與「國際邊緣網站」連結,供人點閱觀覽人獸性交的圖片及討論文章。

根據部分證人學生及網頁相關資料,檢方調查後認為,何的網頁提供有關人與動物間猥褻圖片,均係裸體男女與動物性交的特寫圖片,「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及厭惡感而侵害性道德感情」,且未對進入網站者加以限制,社會大眾均可輕易在中央大學何的研究網頁上,利用電腦觀看、下載圖片,何的行為構成刑法散播猥褻圖片罪嫌,因此依法起訴。

何春蕤在庭訊過程中表示隔行如隔山,法官對於她的學術研究可能不太清楚,檢視各種性愛圖片對性學研究來說,就好像是觀察腫瘤對癌症研究一樣的重要,這是學術自由範疇,不該由道德審判,而法官裁示下個月25日將作出一審判決。

原文出處:http://www.ettoday.com/2004/05/28/322-16363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