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女迷魂盜 白包也搶

【2010/06/11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楊淑婷、林靜茵與林淑姿組成3P迷魂盜集團,兩人一組在大台中地區犯案,上網以暱稱「約你出來3P」、「找人出來開轟趴」等用語援交,再下藥迷昏洗劫,連被害人的白包(奠儀金)也不放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依強盜等罪,各處11年至6年不等徒刑確定。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民國96年6月6日凌晨,宋姓被害人自稱當時心情不佳,「父親過世,母親、哥哥都在關」,「想找人瘋狂一下」,就上網和楊、林等女約在汽車旅館見面,宋某喝下林女給的飲料後昏迷不醒,他身上帶著3萬7千元,包括親友包的1萬2千元白包,全部被搶。另有張姓及金姓被害人,分別在隔年5月27日及10月22日,被林、楊等女以同樣下藥迷昏手法搶走財物,還盜刷信用卡。此外,楊女在同年10月28日獨自在彰化洗劫陳姓被害人財物。

合議庭認為3女年紀輕輕、好手好腳,卻下藥迷昏被害人行搶,造成被害人心中恐懼,依3女參與案情程度,判決楊淑婷11年徒刑,林靜茵7年2月、林淑姿6年。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1/today-so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