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狼姦6女童 重判20年

【2009/12/12 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

41歲男子張國輝12年前在三重強姦一名少女後逃亡,被通緝期間竟大膽留在三重賣早餐,還在店內提供樂器與玩具,引誘6名鄰里女童親近,再騙回住處姦淫得逞,且拍攝性愛照片與影片。法官痛斥張男變態沒人性,昨重判他20年,並須強制治療他的戀童癖。

家中搜出16影帶

警方最初到張男住處埋伏多日撲空,沒想到一名女童見狀好奇,主動告訴警員曾在張男家看過多名女童與張男的性愛影片。警方果然在張男家搜出16捲性愛影帶。
檢警查出,2005至2008年,張男假裝邀請被害人到家裡看波斯貓或玩電腦,播A片慫恿被害人玩脫衣遊戲或扮男女朋友,藉此姦淫被害人並要求被害人為他口交。其中一對不到10歲的姊妹花和張男玩3P,張男更引誘被害人配合拍照與錄影當收藏。而被受害人家長目睹影帶中愛女遭蹂躪、私處被特寫,既氣憤又痛心。
張男被檢方求刑30年。但板橋地院昨認為張男雖非強制性交,卻利用無知女童發洩性慾還拍性愛過程,手段惡劣。張男33次犯行被累計判處85年8月,合併判刑20年。張男前案另被判刑4年半,已入獄服刑。


狼姦女童示意圖

張國輝邀一對不到10歲的姊妹花到住處看波斯貓,再藉口玩脫衣遊戲性侵女童。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56137/IssueID/200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