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光碟已被查扣 不可能外洩

【2008/04/24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外傳一起恐嚇勒索的3P性愛影片被貼上網,負責起訴本案的台中地檢署表示,當初檢方確實扣留這些影片及照片做為犯罪證據,但絕不可能外洩,至於外洩的3P影片及照片是否與檢方所扣留的相同,還需要加以調查。

台中地檢署表示,警方將涉嫌拍攝性愛光碟的A男及其女友B女傳喚到案,2人坦承犯案,並指稱曾經藉此向C男的母親拿取30萬元,此案在今年2月份,檢方已依恐嚇罪嫌起訴涉案的2人,法院正審理中。

此案扣留的證物包括性愛光碟、恐嚇信函及3方所簽下的和解書,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

檢方表示,這些性愛光碟及畫面,都已列為呈堂證據,在證物室層層把關,不可能會有外洩的情況發生。

至於目前外傳的3P影片及照片是否與檢方所查扣的相同?檢方強調必須加以調查,若是網友擅自張貼或散播3P性愛影片及照片,可能會觸犯妨害風化罪,日前刑事局就發現一名24歲的黃姓男子在網路相簿上張貼藝人陳冠希的性愛照片,即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黃某移送法辦。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4/today-so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