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夥友 KTV輪姦女友

抓少女手任蹂躪 事畢沒結帳落跑

【2007/02/04 蘋果日報】

【吳家詮、朱繼先╱台北報導】

涉嫌與友人一起性侵女友的男子,昨被逮捕。吳家詮攝

一名正值雙十年華的女子,去年聖誕節夜晚,與男友及其友人共同前往錢櫃KTV唱歌,未料卻被灌醉,在包廂內慘遭輪姦,兩男犯後沒結帳就落跑,女子母親不僅趕去善後,還得替嫌犯支付數千元歡唱費。經警方追緝月餘,昨終將兩惡狼逮捕。

禽獸不如

警方調查,涉嫌協友強暴女友的主嫌(26歲,北市人),半年多前認識20歲的被害女子,因被害女涉世未深、個性單純,在男方追求下迅速陷入熱戀,雖然其間雙方曾短暫分手,但去年底又復合。

打歪主意圖玩3P

警方表示,由於主嫌有名男性友人(23歲,基隆人),因覺得被害女子看起來好欺負,便慫恿主嫌約女友出來試玩3P性愛遊戲,主嫌認為這樣頗新鮮刺激,便在去年耶誕節以唱歌歡度聖誕夜為名,邀被害女子至北市錢櫃KTV唱歌。

在包廂內,兩惡狼取出自備的玫瑰紅酒,說服被害人一起暢飲,但遭拒絕,兩惡狼眼看計謀未得逞,主嫌說:「妳如果不喝,我們還是別在一起好了。」被害人不得已,勉強喝下一大杯,接著又被灌了不少酒。

不久被害人暈醉倚躺主嫌身上,未料主嫌友人此時開始毛手毛腳,脫去被害人上衣,還解開胸罩,雙手在她胸部揉搓,此時主嫌不僅沒替女友解圍,還協助抓住被害人雙手,讓友人先強姦,隨後自己也如法炮製性侵女友,兩人完事後匆忙逃離現場。

由於該包廂歌曲已播完,經過一個多小時,既無繼續點歌也沒結帳,服務生覺得奇怪入內察看,這才發現被害人衣衫不整醉臥沙發,趕緊喚醒她問明,並通知家人前來處理。

善後還付歡唱費

其母趕到後,不但發現女兒慘遭蹂躪,甚至還得替嫌犯付清數千元歡唱費,氣得她帶女兒赴醫體檢,並告上警局。

警方昨循線逮捕嫌犯到案,主嫌眼見紙包不住火,只好坦承與友人輪姦自己女友,被害人母親怒斥:「不要臉的禽獸!竟和別人一起強暴我女兒!」訊後警方將兩嫌送辦。


女遭輪姦示意圖

女子在KTV包廂中,遭男友及其友人蓄意灌酒,喝醉後倚躺在男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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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2681/IssueID/200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