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亂夫妻 逼婦玩3P

先帶回家強姦 再仙人跳得逞

【2006/05/10 蘋果日報】

【林佳弘╱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對淫亂夫妻疑似設局仙人跳,丈夫先在家中性侵妻子友人,妻子拿相機拍下性侵過程,勒索友人十萬元,隔了幾天後,妻子又威脅友人和丈夫一起玩3P性愛遊戲,直到友人的丈夫發現,兩方和解不成大打出手,才讓這段荒唐經過曝光。

荒唐行徑

警方調查,被害女子與郭姓女子(三十四歲)是一年多前工廠的同事,去年十二月底她因為參加郭女的生日餐會,結識郭女的黃姓丈夫(二十七歲),之後兩人常以雅虎即時通連線聊天、談心事。

妻拍丈夫性侵過程

被害人說,上個月八日下午,郭女邀她到好樂迪KTV唱歌,她當時帶著兩名子女一起赴約,喝下郭女遞出的一杯酒後,便感到頭昏,郭女隨後將她與兩名子女帶回家。郭女返家後把友人扶進主臥房,哄兩名小孩在客房睡覺,沒多久郭女的丈夫就進入房內,強行將她的衣褲脫光性侵。

此時郭女突然出現,以相機拍下丈夫和友人的做愛過程,並對兩人說:「你們要共同分攤遮羞費二十萬元,否則我就把照片公開!」被害人返家後偷提丈夫存款十萬元交給郭女,郭女也當場將照片、底片與光碟銷毀。

被害人指出,上個月底郭女又以將醜事曝光為要脅,打電話約她上周二到郭家見面,說要「三人在一起!」一見面郭女便分了半顆搖頭丸給她說:「三人在一起就是一起吃搖頭丸玩3P!」三人各自吞下搖頭丸,徹夜在床上翻雲覆雨後,才放她回家。

友人丈夫事後發現戶頭裏短少十萬元,逼問妻子才得知上情,周日上午約對方在里長服務處談判,雙方見面大打出手,從室內一路扭打到馬路上,被巡邏警員發現帶回。

加害人夫妻已函送

郭女向警方供稱,她發現老公與前同事「搞上了」,才會以相機拍照蒐證,強調是對方傳簡訊,說要以十萬元私下和解,否認恐嚇要錢;她的丈夫則說,事發時喝醉酒,才誤以為躺在床上的是自己的妻子;由於被害人堅持告訴,警方訊後將這對夫妻函送法辦。

律師莊秀銘指出,如被害人說詞屬實,黃姓夫妻觸犯《刑法》的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又以此向被害人威脅勒索,違反《刑法》的恐嚇罪,最高恐面臨十二年的有期徒刑。

淫亂夫妻3P仙人跳經過

 


1

被害人酒醉被郭女的丈夫強姦,還被郭女以相機拍下強姦畫面勒索。



2

郭女打電話要求玩3P,被害人被迫吃下半顆搖頭丸後,三人大玩3P。


遭仙人跳蒐證方式

電話錄音:以手機外接錄音機,錄下對方恐嚇內容
現場錄音:約在安靜處談判,誘導對方並錄下談判內容
報警:藉由公權力介入處理

資料來源:台北縣警局、徵信業者阿仁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2597872/IssueID/2006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