蹺家援交妹 3P、4P討生活

【2009/08/12 自由時報】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警方前晚執行救雛專案,在頭份一間賓館房間查獲蹺家9個月的15歲林姓少女;林姓少女坦承,離家後為了生活,從事網路援交賺錢,並曾與其他2名「姊姊」,與客人進行3P、4P,讓警方傻眼。

警方調查,林姓少女家住台南,去年11月初,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嘉義縣陳姓男子後蹺家。去年輾轉流浪到頭份鎮,與32歲男子邱宏忠、25歲林女、22歲簡女等人,以竹苗地區各賓館為家,靠網路援交生活,少女也因與邱某朝夕相處,發生過10多次性關係。

林姓少女說,她平均每天接客2次,每次收費2000元,有時會與林女、簡女2人與客人進行3P或4P,賺的錢用來支付賓館費用與生活開銷。

林姓少女曾涉嫌竊盜被台南地方法院判決保護管束,因未到案今年2月被法院發佈協尋,警方先將少女送回台南歸案,日後再由苗栗縣政府社工協助安置。

邱宏忠等3人則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警方也在少女手機中發現6名熟客電話,將追究刑責。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2/today-so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