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童受重創 安置中途學校

【2008/12/11 蘋果日報】

【記者林相如】

令人不捨

台南縣一名母親逼三名十歲以下的女兒賣淫,甚至讓她們與客人玩多P性交易,事後縣府社會處將該三名女童安置在中途學校,目前評估適應良好,但長榮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吳慈恩認為,三人心理創傷很深,需要長期輔導,長大後才能展開新生活。

應長期追蹤輔導

吳慈恩表示,三姊妹因為家庭與成長過程的缺角,得不到正常家庭小孩可以得到的,心理創傷很深,烙印也會很久,對人也會充滿敵意與恨意,縣府應該安排有輔導心理創傷經驗的老師,長期輔導她們,避免發生後遺症。

台南縣府社工科長曾淑如表示,由於三姊妹母親涉案被判重刑,加上親友長輩的家庭狀況也不理想,社會處本來就不奢望會有家屬願意照料,三人日後回到母親身邊的機率也微乎其微,因此以長期安置在中途學校直到長大為處理原則。

台南縣家扶中心主任周明泉則建議,三姊妹因沒有媽媽親情陪伴,因此應加強三人培養建立手足緊密關係,協助她們一起走出陰霾;同時加強她們學習社會關係與人際關係,讓三姊妹能適應未來社會環境。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220013/IssueID/20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