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搖頭樂警方沒轍

【2003/10/29 蘋果日報】

根據近來警方取締案件顯示,搖頭派對已有逐漸轉移至五星級飯店舉辦的趨勢。警方指出,傳統搖頭店仍是搖頭族的最愛,但因搖頭族不想讓臨檢壞了興頭,才轉戰KTV包廂充作「搖包」。為求得隱密性,搖頭族更轉向警方不易臨檢的大飯店房間及私人套房、公寓,大玩性愛搖頭派對,讓警方在查緝上傷透腦筋。

每場最少賺十萬元

而藥頭舉辦的性愛搖頭派對結合了毒與性,除提供毒品、搖頭音樂,助「性」品更不可少,雖然收費兩百到五百元不等,價碼看似低廉,但因參與人數少則十餘人、多則五、六十人,加上販售毒品的收入,每場派對下來,藥頭即可收入十多萬元。

一般專辦性愛搖頭派對的藥頭會透過一些隱密的網站留言版,刊登訊息再私下聯絡號召,暗示尋找同好參加。相較之下,同志網站留言版上,包括「內褲趴」、「裸趴」等性暗示明顯的腥羶活動則顯得更為活絡。

換妻派對變相賣淫

警方指出,一些腦筋動得快的色情業者,近年也開始假借舉辦派對為名,提供變相賣淫,色情業者搖身一變成了「主辦人」,美其名是「換妻」、「雜交」名稱的把戲,其實都是供應應召女郎,只不過是換個花樣賺錢。

警員不諱言指出,臨檢飯店、營業場所需符合執行要件,沒有搜索票及確切證據,根本進不了飯店房間,這種隱密的「飯店趴」實在不容易取締。◎本報記者


前立委黃顯洲曾爆發搖頭性愛派對事件。

立委曾在同飯店玩4P

前立委黃顯洲兩年前在凱悅大飯店(現改名君悅大飯店)大辦搖頭性愛派對,不僅讓凱悅大飯店二十五樓的「二五二六」號房聲名大噪,也讓黃顯洲成了首位進看守所勒戒的立委。


因服搖頭丸送勒戒

前年十二月底,黃顯洲在深夜接到熟識的女子詹惠華電話,邀請他赴凱悅大飯店參加派對,黃顯洲不疑有他驅車前往。在黃顯洲進入「二五二六」號房後,發現在場有兩名大陸女子,詹惠華表示二人為她的表妹,並勸黃顯洲留下,隨後兩名大陸女子開始大跳脫衣舞,黃顯洲不堪引誘服下搖頭丸後,與二名女子及詹惠華玩起「4P」性愛遊戲。

黃顯洲性愛派對曝光後,台北地檢署則在去年二月偵結「黃顯洲案」,黃顯洲等人因鑑識出毒物反應,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申請勒戒。◎李姝姮

原文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31029/46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