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危險的愉悅》

李銀河

賀蕭Gail B. Hershatter的《危險的愉悅》一書是西方女性主義者研究中國婦女問題的典範之作。該書在出版當年獲得美國歷史學會的研究著作獎項,充分證明了它在歷史學研究領域的價值。而它的價值絕不僅僅限於歷史學,它在性別研究(婦女研究)和漢學研究上的價值也是很高的。


這項研究的意義還在於,它不僅是這位造詣頗深的女性主義作家在書齋裡的純學術之作,它還觸及了中國當代社會中的一個敏感話題:賣淫問題。這就使得這部純學術作品超越了歷史學、婦女研究和漢學研究的學術圈子,吸引了廣大關注當代中國賣淫問題的人們的閱讀興趣。

在古代中國,賣淫一直是合法的。據意大利旅遊家馬可波羅說,他來到中國的那個時代,北京有20000名妓女。滿清被推翻後的民國初年,娼妓業比清朝時發達普遍,最盛時的1917年,僅北京一地註冊妓院就有391家,妓女為3500人,私娼不下7000人。但是當時的妓院大多除性慾滿足外,還提供美食飲料、音樂舞蹈。這一點既有中國文化特色,又同歐洲舊式的妓院有相似之處。在民國時期,賣淫活動從未被視為非法。據1946年上海市警察局有關資料記載,全市娼妓有十多種名目,賣淫婦女約十萬之眾。這正是賀蕭在這部著作中的研究對象。

在1949年10月1日後不到8周的時間裡,國家就查封了224所妓院,拘捕了1286名妓女和424個妓院老闆、皮條客。上海在1949~1955 年間,逮捕了5333名妓女。當時的行動是以治安和思想改造理由進行的,妓女們被集中起來學習改造,並不是判刑服刑,也沒有設立關於賣淫非法的法律。賀蕭的著作中也涉及了這個歷史過程。

賣淫現像在80年代死灰復燃,並以極為迅猛的速度發展起來。據專家估計,在全國範圍內,目前商業化性工作從業人員約為400萬人。因此,賣淫問題又從賀蕭所著重研究的歷史問題重新變成了一個現實的問題,而她的著作對中國現代的賣淫問題也有極為重要的論述。

賣淫是一種沒有受害人的犯罪行為在一些國家或非罪行為在另一些國家。在如何處置賣淫現象的問題上大致有三種立場:賣淫非法化;賣淫合法化;賣淫非罪化。

第一種立場是視賣淫為非法。世界有一些國家和地區以法律形式規定賣淫為非法,但是警方對賣淫行為往往採取眼開眼閉的辦法,並不嚴格執行有關的法律,或只對此做較輕的處罰,因此很少有什麼國家能夠真正取締所有的賣淫活動。

第二種立場主張使賣淫合法化。它主張使男女雙方自願發生的性行為不成立為犯罪,不論有無報酬。賣淫合法化的一個好處是,通過對妓女徵稅,可以使妓女和嫖客的利益安全得到保障,這在很大程度上能夠使妓女擺脫剝削,不必完全依賴於淫媒。這種作法還可以減輕治安系統的負擔,可以使妓女較少遭受黑社會的侵擾;在受到威脅和盤剝時,能有更多的機會尋求警方的保護。這一主張把賣淫業與賣酒業相比,賣酒業由政府控制,抽取重稅,對服務的時間、顧客年齡和持照人資格都有專門規定。已經採用妓女註冊領執照,並開設紅燈區的國家和城市有英國、法國、瑞典、荷蘭、德國一些地區和阿姆斯特丹、漢堡等城市。有人擔心如果賣淫合法化,新的妓女會大量產生。但是在賣淫合法化的國家並未發生這種情況。

對於賣淫現象應當採取什麼態度,在女性運動和女性主義的各個流派中有著激烈的論爭。最主要的困難在於又要反對賣淫又要保護妓女這一兩難命題。女性運動不可能贊成賣淫,因為它使女性的身體商品化,供男性剝削和消費;同時,它也反映出女性地位的低下。另一方面,女性運動也不能支持禁娼的立法,因為它限制了女性掌握和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於是,女性運動就在賣淫問題上陷入兩難境地。

在賣淫問題上的第三種立場是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關於賣淫非罪化decriminalized的觀點。她們的態度受到了1963年沃芬頓報告 Wolfenden Report的影響。英國沃芬頓爵士受政府委託,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為英國制定對同性戀和賣淫活動的法律提出專家報告,報告的題目是《關於同性戀與賣淫問題委員會的沃芬頓報告》,這個報告影響巨大,地位崇高,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具有深遠意義。報告的一個重要結論是:「私人的不道德不應當成為刑事犯罪法制裁的對象。」刑法不應當承擔對每個不道德行為的審理權。例如,婚外性行為也是不道德行為,賣淫和其他婚外性關係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只懲罰賣淫行為是不公正的。因此,賣淫不應被從所有其他不道德行為中單挑出來,被置於刑法審理的範圍之中。

聯合國文獻在1959年(「關於個人和賣淫中的交易的研究」)提出,賣淫本身不應當是非法的。根據這一精神,很少有國家將賣淫規定為非法,就連我國的刑法也並不懲罰賣淫者和買淫者,只懲罰強迫、組織、容留他人賣淫者。但是,在行政法規(國家治安管理條令)中,卻是禁止賣淫嫖娼的。

自從我國實行改革以來,一些貧困地區的女性以賣淫為擺脫貧困的手段,在那裡出現了「笑貧不笑娼」的情況。這同樣反映了女性地位的低下,這些女性道德水準的下降和社會道德水準的下降。這種現象同一些女性「傍大款」作太太顯然屬於同一性質的問題,都是女性將自己的性服務作為商品出售的行為,只不過前者是短期的、多次性的零售,後者是長期的、一次性的批發。如果用法律手段來制裁,只制裁前者不制裁後者是不合邏輯的;而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持後者應受到法律制裁的觀點。

綜上所述,女性主義的賣淫對策有兩項基本原則:第一項原則是:賣淫非罪化以將傷害減到最少。第二項原則是:提高女性社會地位以最終消滅賣淫。

感謝賀蕭的著作為我們描繪了中國性工作者的過去,也感謝她為我們理解和處理新形勢下的新問題提供了女性主義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