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北公娼事件的幾個想法

讓我們不知羞恥為何物!

卡維波

緩衝兩年是否回到原點?

台北廢除公娼之後,公娼抗爭的一個重要訴求就是緩廢兩年,給公娼一個緩衝期。因此有人質疑:「緩衝兩年不是回到原點嗎?兩年後還不是一樣要廢娼?」

這個說法假定了台灣社會對於性、對於性工作的觀點不會改變,假定台北市政客的立場不會改變。但是就在短短兩年前,誰會料得到公娼會上街頭?而且台灣現在出現了不少因為公娼事件而有了妓權意識的人,這很重要,因為就在幾年前,台灣社會的女權意識並不普遍,但是現在女權卻成了重要議題。同樣的,妓權意識的傳播當然會改變大家現在說的「廢娼必然論」,兩年後的民意也未必傾向廢娼,眾多妓權團體絕對會在這兩年內大力鼓吹妓權、捍衛性工作權。


工作權就是從倡權,從倡權則是反抗「強迫從良制」的社會。

性工作者要求的「工作權」,就是從倡權。從倡權可以說是妓權的第一步。從倡權不但包括了職業的自由、人生的選擇、個人天賦的發揮等這些精神,也包括了性工作的無罪化、合法化。

在目前的社會體制下,從倡權還有一個特殊意義;在此我要借用「強迫異性戀體制」的概念,來說明目前社會的「強迫從良制」。在女性主義同性戀理論中,當前社會不論在法制和社會文化各方面,都是個強迫女人進入異性戀的體制。同樣的,當前社會也是個強迫女性從良、不得從倡的體制,不但在法制方面,而且在社會文化各方面都使從倡充滿了污名與懲罰。強迫從良制,就是強迫女性免費提供性服務給男人,並且由警察法官和教師來貫徹這個強迫從良制。

同性戀在這個社會遭到壓迫,不是偶然的,而是因為這就是一個異性戀社會。同樣的,性工作者在這個社會遭到壓迫,也不是偶然的──這是一個反倡社會。故而性工作(就像同性戀一樣)不是個什麼「性道德」問題,而是關乎社會結構制度與文化再生產的政治問題,這才是妓權理論的核心問題。

◆為什麼反倡者缺乏同理心?

雖然有關公娼的辯論很多,但是在傳統大眾媒體上有關妓權的理論尚很少見,這是目前公娼辯論的缺點,也是大眾媒體守門人的失職,使得公共論壇獨缺妓權聲音。而一般反倡者的論証總是建立在那幾個從小被灌輸、未經任何反省的簡單道德教條,例如「出賣靈肉違反人性」之類的價值判斷,但是卻提不出什麼辯護自己道德立場的論據。

更有趣的是,有些反倡者還會用一種「如果是你自己的子女從倡」的論証;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不願意自己的子女從倡,那麼你怎能鼓吹從倡權和妓權呢?這個論証的效力當然是建立在「同理心」的基礎上。不過這個運用同理心的論証,卻反過來証明了這些反倡者最缺乏同理心。怎麼說呢?

何春蕤告訴我,在數年前她開始講「豪爽女人」時,有人會問她︰「你願意你自己的女兒也是豪爽女人嗎?」,後來也有人問她︰「你願意你自己的兒女也做同性戀嗎?」這類問題。何春蕤告訴對方,當然會很高興女兒做此選擇,因為豪爽女人和同性戀都是令人羨慕的人生選擇。

這就是問題的所在!為什麼那些反倡者沒有同理心去設想妓權份子對性工作的感受和認同呢?許多妓權份子以身為性工作者為榮,或者十分認同性工作者,認為「性工作,好工作」,值得推廣普及;對她們而言,當然沒有「是否願意自己的子女從倡」的問題。可是,為什麼那些反倡者看不到這一點,而卻問出那麼愚蠢的問題呢?

◆缺乏同理心未必是愚蠢,而是心理障礙與社會距離。

不過,也許我們要設身處地的去想像那些反倡者的心理。反倡者未必比一般人更愚蠢,但是某些心理障礙和社會距離,使得反倡者無法去設想妓權份子對性工作的感受和認同。

在心理障礙方面,也許就像對同性戀缺乏同理心的異性戀者一樣,是一種類似「恐同症」(homophobia)的恐倡心理(從幼兒的「聖母∕妓女」的二元心理來看,也許這個現象還找得到一些心理分析根據)。當然,也可能是一種心理的抗拒,因為如果反倡者可以設想妓權份子對性工作的感受和認同,反倡者將發現那不過是最「人性」的一種感受和認同,是人類追求各種形式的自由、獨立、幸福、平等、自主…的感受和認同。而心理抗拒的功用就是把倡妓想像成和自己沒有半點相似的異己,是另一個(罪惡的、病態的)人種,因此反倡者絕對無法設想「妓權份子或倡妓不過就是你我身邊的人,她們的心理與行為和一般人無異,只是社會分工的職業不同;在追求工作與人生自主方面,她們甚至有著最高尚的情操!」

在社會距離方面,反倡者之所以無法去設想妓權份子對性工作的感受和認同,最可能原因當然就是:反倡者的社會處境和性工作過於隔絕。如果性工作是個普遍的工作,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時期都兼過差的,那麼就不會有目前反倡者的社會距離問題。

◆批評妓嫖雙方「不知羞恥、喪失尊嚴」,實在是個笑話。

反倡者常常罵性工作者「不知羞恥」或「沒有尊嚴」,這也顯示了反娼者和性工作的社會距離。不久之前有個公關酒店被取締,它的牆上就掛著「不知羞恥為何物」的牌子。很多人以為這是罪犯大本營的反社會告白,但是這塊牌子就像許多工廠店家公司所掛的標語牌,基本上是工作紀律的意義,它在表明性工作的性質就是「不涉及私人」(impersonal)的專業精神;但是社會距離就使得反倡者無法明白這一點。

易言之,如果不明白性工作的「(公共場所的)匿名自我」特性,就會以為性工作者是以「(私領域的)真實自我」來和客人進行性行為交易,因而才會提出「羞恥之心」「喪失尊嚴」之類的問題。事實上,只有在以愛情婚姻家庭為中心的私領域假設中,才會出現「羞恥」的問題。這就好像在私領域人際關係中(例如男友給女友煮飯)就存在著「雙方是否有感情關係」的問題,但是在公領域匿名自我的關係中(例如飯店廚師為顧客燒菜)就沒有「雙方是否有感情關係」的問題。我們可以想像,一個自小和烹飪職業或餐飲業完全隔絕的人,她的飲食和烹煮關係從來就發生在私領域人際關係中,那麼她很可能會產生廚師是否「虛情假意」的問題。

營業場所的標語牌有時並不只是給工作者看的「工作規訓」,同時也是給顧客看的,是對於顧客消費的規訓。標語牌是個較為原始素僕的工具,更現代的規訓技術則是透過專業形象、專業工作的流程、環境設計、嚴格程序、獎懲制度…來規訓消費者與工作者。例如,在目前的婦產科醫院,雖然我們沒看到告示醫生病人「請勿有羞恥感或喪失尊嚴感」的標語牌,但是很多人真的還需要這種規訓,而這種規訓也確實透過較為現代的方式在進行中。不過,在婦產科醫院的暴露與觀看生殖器,並不是私領域的人際關係,而是公共場所匿名自我之間的關係,這裡也沒有「病人和醫生是否有曖昧性關係」的問題;因此,批評婦產科的醫生或病人「不知羞恥」是個笑話,正如同批評性工作者「不知羞恥」一樣。(關於這方面更多更深入的探討,請閱讀有關妓權的理論)。

 

◆「反娼女性」與「女性工作者」的階級鬥爭。

不過,目前台灣一些女性團體或學者個人的反娼,並不能只以社會距離和心理障礙來解釋,之中尚有她們的「擁扁」政治投資。(妓權抗爭當然不是什麼「打扁」,而且只要妨害妓權,也絕對狠狠「打馬」)。但是這些反娼女性所代表的意義,也包含了不同女性群體之間的階級鬥爭。

一個人在社會中的階級位置,並不是由她的收入所決定的;地位身分(status)也是個決定因素。而女人的地位身分則和她的「性」息息相關:基本上,女人在道德上被要求一生必須也只能和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而這個男人必須是婚姻中的丈夫。透過這種「性」的控制,女人的性道德會影響她的社會地位身分,進而影響她的階級位置。所以,如果女人偏離了上述的性規範,例如她是婚前性行為的、離婚的、不婚的、被強姦的、紅杏出牆的、女同性戀的、多重性伴侶的、從娼的等等,她的身分地位就會相對低落。在這裡面,收入可能是最高的從娼者卻享有最低的地位身分。

由於性觀念的變化,傳統上性道德最高位階的守貞婦女,開始面臨到其他婦女的階級競爭。例如再婚或單親婦女的地位身分雖然略差,但現在也未必會影響其階級位置,甚至不婚或離婚女性也可以競選公職。以此趨勢來說,如果「性」不再是個影響婦女地位身分的關鍵因素,那麼那些自主獨立開放、不以家庭為人生歸屬的婦女,就會更因為個人的收入、歷練、能力與經驗(還有個人在生產關係中的位置、職業種類等),而可以取得較高的階級位置。

所以,女性情慾解放運動以及對女人的性控制之鬆綁,特別會影響性價值底層婦女(濫交女人、性變態女人、女同志、通姦女人、娼妓等等)的階級位置。相對的來說,也就影響了位居性價值高層的「好女人」,這些以婚姻家庭為中心的守貞婦女,不能再因為她們和男人的性關係而取得較高的社會地位身分,而必須以其他因素來參與在階級位置的競逐中。

照這樣說來,一些女性團體和個人的反娼,就必然有階級競逐的含意和效果。「好女人」和男人的性關係是她們獲取較佳階級位置的一項資產,妓權運動(或豪爽女人運動和女同性戀運動)則正在使這項資產急速貶值。

好女人所支持的「性控制」,不但打壓了各種性多元,而且一直是傳統父權壓迫女性的重要工具。妓權運動在這個意義上,不但是個性解放運動,也是性別解放的女權運動。

 

◆為什麼反對賣淫就是歧視倡妓?

在公娼事件中,有些主張廢娼的人聲稱她們並不歧視倡妓,她們反對賣淫,但不是反對倡妓,亦即,廢娼不等於反倡云云。

性工作者自身當然很清楚上述說法是文字魔術、語言騙局。上述說法也只是廢娼者自己塗脂抹粉,想把自己心狠手辣(斷人生路、陷人困境、奪人尊嚴)的階級鬥爭裝扮成人道關懷。

不過,先讓我們看看這套「反對賣淫,不等於反對或歧視賣淫者」的論調,在其他議題上的應用狀態。

首先,種族主義者在主張種族隔離時也持類似論調。他們宣稱並非歧視有色人種,只是上帝創造出不同膚色的人種,就應該隔離開來,而非混雜,所以黑人不應該混在白人中間。黑人應該回到非洲,黃人回到亞洲等等。

其次,保守的西方教會的論調之一就是:教會反對同性戀,但是並不反對同性戀者,也不是歧視同性戀者,要幫助同性戀者靠神的力量變成異性戀。這是保守教會內一個蠻普遍的運動,有網站、刊物、組織等等,還有成功案例的見證。這套論調的目的則是在向外界宣示教會還是有愛心的。神愛世人,所以也愛同志,故而仇恨的只是同性戀傾向,而非同志。這和廢娼的女性主義者想要宣示自己仍然是女性主義式的「女人愛女人」、「姊妹情誼」,有異曲同工之妙。

上述兩個論調的最大問題就是:有色人種正是在種族隔離中親身經驗到種族歧視的那一群,有色人種和種族隔離因此根本就是不可分的,故而宣稱「種族隔離不代表歧視有色人種」只是修辭學的騙局。同樣的,同性戀者的特殊性就在於:同性戀的身分和此人的性偏好不可分,同性戀者是被自己的性所界定的身分,同性戀者就等於她的同性戀偏好,同性戀偏好被視為同志的本質。在這種情況下,反對同性戀傾向當然就是歧視同性戀者。

在這點上,性工作和同性戀等性身分是一樣的:在現代社會,偏差的性(同性戀、性工作、性變態等)不只是一種行為,還是行為者的本質屬性,它說明了行為者是什麼樣的一種人。「偏差的性」界定了行為者的身分。「偏差的性行為」被建構為一種本質上和其他「日常的行為」很不相同的行為,後者並不被視為行為者的本質屬性。所以,我喝可樂、打高爾夫、坐捷運、穿內褲…,都不會界定我為可樂人、高爾夫人等等。故而,你反對打高爾夫球或捷運,不等於歧視打高爾夫或坐捷運的我。但是性工作這類偏差的性就不同了,性工作被視為性工作者的本質,同性戀被視為同性戀者的本質。

試想:如果「偏差的性」不被視為「偏差性行為者」的本質,那麼為什麼會出現「倡妓的社會研究」、「同性戀心理研究」這些碗糕的假科學呢?「倡妓」或「同性戀者」可以成為被研究的對象,形成專門的研究領域,而「良家婦女」或「異性戀者」則否,這正是在於倡妓和同性戀者被視為是有本質屬性的人種。換句話說,研究者認為大部分的倡妓(或同性戀者)有某些共通點,有共同的社會成因和心理(家庭童年)因素,值得專業研究;但是「良家婦女」或「異性戀者」則沒有什麼本質或社會與心理因素,因此也不會被當成研究對象,以發現其成因。

這麼說來,倡妓(性工作者)的本質屬性也就是其賣淫的性模式(性工作)。反對性工作的性質,當然就是歧視性工作者;因為性工作者是被自己的工作所界定的身分或人種。

換句話說,現代的「性」建構,就是使「性」(特別是偏差的性)成為人的本質,故而偏差的性有了社會科學的顯著意義(例如倡妓的社會研究、同性戀心理研究等等這些歧視壓迫性多元的科學工具),是關係到個人的家庭、父母、童年的事情。而透過司法的檔案、社工的案例、心理醫生的病歷、媒體的鏡頭、學者的訪談…這些知識∕權力集結來同時建構這些「性」與「性身分人種」。故而,「同性戀、性工作、濫交、通姦…」和「同性戀者、性工作者、濫交者、通姦者…」是不可能區分開來的。廢娼當然就是反娼、就是歧視。

 

◆「要廢除剝削,所以終究要廢娼」?

或許,還有一種左派語言的廢娼論調:「在資本主義體制下,商品工作都是剝削工人的,性工作也不例外。我們要打倒一切剝削,要廢除資本主義的所有商品工作,所以,終究要廢娼。」

首先,目前妓權的一個重要訴求就是性工作無罪化,這個訴求也表明了性工作尚不是一個正式的勞動工作,性勞動還沒有一般商品的正式性和正當性,它處在一個地下化的、不健全的勞動市場上,比奴隸制進步,不是人口販賣,但是它也絕不像一般工人出賣勞動。換句話說,在性工作無罪化、成為正式商品、享有文化上的正當性之前,它還不是一般的商品。所以,問題不是說:凡是商品都是剝削勞動者,所以性工作者也是被剝削的;性工作根本還沒有成為正式商品,還應用不到上述邏輯。更有甚者,性工作目前的非正式商品狀態對於性工作者是非常不利的,不只是被剝削的不利,還有許許多多工作的風險和勞動條件的不利。所以,如果要談什麼廢除商品剝削,絕對也還輪不到性工作。

性工作無罪化以後,在資本主義的脈絡下,可能有跨國大企業的性工作公司,或者國營的性工作企業,倡妓自營的合作社、股份制,倡妓的個體戶等等不同所有制的形式。妓權運動會歡迎哪些形式、會想要推動哪些制度等等,這要由性工作者自己決定運動策略,也不是簡單的「剝削」觀念就能提供答案的。

 

◆共產主義、大同世界、性自由社會裡也會有性工作,性工作是好工作。

其實,所謂「終究要廢娼」之說,是歧視性工作的說法。這種論調似乎認為「在大同世界裡,在沒有商品剝削的共產主義天堂裡,在性自由充分的樂園裡,就不會有性勞動存在了」──這完全錯誤!

沒有商品性質的性工作當然可能存在於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社會,畢竟,那樣的社會還是有人會做各樣的工作、從事各類勞動、進行各色的服務,也許不再是為了生存或生理的目的,而是為了美學目的、為了美德目的、為了愉悅目的、為了人道關懷目的、為了許多奇奇怪怪的目的。但是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說「人在共產社會將不再從事性工作」。

即使在現代社會裡,我們也看到:人們不見得是因為貧窮、不得已才被迫從事性工作;性工作不是起源自社會不平等或剝削,就像濫交、通姦、S/M、同∕雙性戀、愛滋這些性多元不是起源自社會不平等或剝削,雖然有人確實因為迫於生計而從倡,但是還有很多沒有生計問題甚至社經優勢的人從事性工作、認同倡妓、或者渴望從倡。熱愛性工作就像熱愛表演工作、科學研究工作一樣自然。同時,人們也很少是為了性饑渴、缺乏性滿足,才被迫去嫖妓。所以在人人富裕、男女平等、性自由的社會中當然還會有性工作。關於這一點,我曾在別的文章中講過,並且曾提到:把性工作(或同性戀、濫交等)說成是不平等的剝削社會的產物,是在把性工作「病因化」,這都是歧視性工作的說法。

不要歧視性工作!性工作就像家務工作、藝術工作、表演工作…,是個好工作。妓權運動的目標之一就是要讓這個工作變得更好,改善其工作環境、勞動過程、文化形象等等,使性工作者壯大有力量並參與在社會進步趨勢之中。

 

◆工運、婦運、性運──避免化約主義。

不過在世界各國的工運或左翼運動史裡,確實有歧視性工作、歧視同性戀、歧視性的狀況,同時也有性別歧視的狀況。

這種性歧視和性別歧視,有一部份是歷史眼界的限制。畢竟,不論一個運動在其歷史脈絡中多麼相對的進步,還是常因為種種原因而有其未見之處。故而工運歷史中(包括到今日為止)會有不甚光彩的性歧視和性別歧視「醜聞」。這就好像性運或婦運中也可能會有階級歧視的情形。這些歧視減損了進步運動的彼此共振和可能的加乘效果。

在運動史上,導致「歧視」的主要原因是理論上的化約主義(例如階級化約主義、性別化約主義、性化約主義、族群化約主義等等)。化約主義就是認為運動議題之間可以有一對一的關係,例如,化約主義認為任何一個婦運議題,或者任何一個性別現象與事件,都可以用某個階級因素來解釋,都和某個工運議題相對應。還有,過去常聽到「台灣所有的社會問題都離不開國家認同的矛盾」也是一種通俗的化約主義。所以,如果太簡便地談論某個工運議題的「父權」性質,或者某個婦運議題的「資產階級」性質等等,那就有可能滑入危險的簡化主義。Gayle Rubin在“Thinking Sex”這篇極重要的性運文獻中便指出:性運的議題不可能被婦運所涵蓋,女性主義在處理性運議題上有其侷限,性別出發的視野無法窮盡性的全部面貌;故而不應將性(sexuality)化約為性別(gender)。

化約主義,一言以蔽之,就是全盤性論述。這個論述包山包海,把所有社會現象一網打盡,而且萬流歸宗,認為社會在結構上有一個決定性的、最大的主宰矛盾。其實,沒有論述真的能無所不包,而當一個論述又要企圖無所不包時,就難免要壓抑與歧視那些不能被包納的了。

但是工運、婦運和性運,並不是只有互相歧視的歷史。許多左派也曾在歷史中大力支持性運與婦運(何春蕤<從左翼到酷異:美國同性戀運動的「酷兒化」>,《性∕別研究》「酷兒專題」第3-4期合刊,1998)。畢竟,性運的發展也是在一個複雜的社會歷史環境中和各方力量互動(何春蕤<性革命:一個馬克思主義觀點的美國百年性史>,《性∕別研究的新視野》,元尊文化1997)。如果運動之間要密切相關、彼此共振、但卻要避免化約,那麼便要發展工運、婦運、性運以外的其他細緻的理論,去複雜化運動的歷史-社會-文化-主體脈絡。

 

◆妓權即女權、性權即人權、從娼權即工作權、從娼權即身體自主權。

妓權理論不但闡明:從娼權即工作權、從娼權即身體自主權,同時也顯示妓權和女權、性權的共同關懷。妓權運動、女性情慾運動、性別解放、同性戀解放…這些都有相疊之處,更能產生極大共振效果。此處我不擬覆述這些論點。不過,現在也有些女權份子反娼,我認為她們的女權意識不及格。女權如果不從邊緣女人的生命出發,而從特權女人的觀點出發,就會不及格。歷史上有許多歧視同性戀的、歧視劣勢階級、歧視劣勢種族的女權知識份子,在女權觀念上卻遠遠落後於同性戀的、劣勢階級與種族的男性和女性。

此外,不只女權份子如此,很多激進自由主義的和共產黨的進步人士,也在歷史上排斥同性戀、濫交、通姦、性工作、性變態等等性多元,他們都在性權上失了足。這些歷史文獻到現在都還看得到,例如美國早期左翼反同性戀的文獻,就曾被同志理論家挖掘了出來,現在來看這些文獻當然有笑話的性質(例如把濫交和同性戀歸因於資本主義的腐敗),然而不少愛說笑的知識份子到今天卻仍在歷史博物館裡裡外外閒逛,渾然不覺要往自己所屬的朝代展覽區歸位。

不過就像女權剛起步時,很多民眾還是用傳統性別觀念來看待婦女議題一樣,性權意識和妓權意識在台灣開始生根時,也有很多民眾用傳統的性觀念來看待性工作,但是這個狀況已經逐漸的起了變化。可是現在還有很多號稱進步的知識份子和人權工作者,竟然都缺乏妓權觀念和性權觀念,這不能不歸咎於他們在知識上的怠惰和不學。我們年輕人要以這些人為殷鑑,不要再用七歲以前習得的性觀念來看性工作。

不過,如果不讀點書,恐怕還是難免用七歲以前的觀念來看性工作。這就好像如果不讀點物理化學,人難免會用七歲以前的魔術世界觀來看物體因果變化。《性∕別研究》1&2期,「性工作:妓權觀點」專題(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出版)是入門書,雖然此書出版之後還有很多精彩的妓權文章問世,但是沒看過此書恐怕也過不了關。

最後我想引用上述那家酒店的標語為結語。(我引用的另一個用意是因為:性的羞恥在童年建構上十分重要;性解放和年齡解放是密切相關的。)

讓我們不知羞恥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