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產業國際論壇 罰娼條款廢聲大

【2001-04-09/聯合報/20版/台北生活】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由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舉辦的「第二屆性工作權利與性產業政策國際行動論壇」,昨天邀請多國性工作者及學者報告性產業政策,包括荷蘭的全面合法化、瑞典罰嫖不罰娼及美國、日本及台灣禁娼模式,雖然陰雨綿綿,吸引不少民眾。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周佳君指出,八天的國際倡伎文化節,與會各國代表一致認為性產業應除罪化、合法化及正常化,才能面對現實,解決問題,該協會今天上午將與來自荷蘭、瑞典、美國、日本等國家的性工作代表及妓權運動者,一起要求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罰娼條款」,並將各國性產業現況送給內政部作為政策修改的參考。

來自荷蘭的政策研究者西思卡指出,荷蘭性交易及開娼館等性產業雖然已經合法化,這項成果也是爭了十五年才得到的,現在娼妓要繳稅,有工會作靠山,也適用勞工法令,有了基本的保障,但娼館合法化半年執行下來,成效不如理想,因為政府宣傳不夠,娼妓資訊不足,讓很多性工作者繳了稅卻沒有享受到權利,而職業災害問題至今沒有解決,此外還包括非法移民從事地下性交易衍生的問題。

來自瑞典的性工作者羅西娜表示,三年前瑞典國會訂立了「罰嫖不罰娼」的法律,而造成瑞典性產業的危機,因為罰嫖也就是罰娼,讓性產業被迫地下化,躲躲藏藏卻要做生意的娼妓,還得擔心嫖客被抓的問題,碰到兇惡的嫖客,也不能報警,更為危險,而該法律條文也因為沒有完整的配套機制,成為無法有效執行的「掛名法條」。

羅西娜表示,在瑞典街上看不見流鶯,並不是法律讓娼妓消失,而是法律讓性產業地下化,蘇聯的黑手黨拐騙蘇聯和東歐女性前往瑞典從事性交易,壓低的價錢交易,全進了皮條客的口袋,原本自由交易的本地性工作者,也面臨失業的危機,只好到芬蘭、挪威等國工作,連孩子都要送到外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至於德國的部分,娼妓合法,但由於法律沒有明定登記程序,因此除了德國聯邦政府直轄的幾個大城市之外,很多地方會依政府對法律的詮釋不同,而有不同的對待,至於日本、美國以及台灣則都禁娼。

昨天現場同時舉辦研討會及攝影文物展,除了有台北廢公娼抗爭的過程,也有來自多個國家性工作者相關的雜誌,前來聽演講的最多的是學生,不少學生表示,因為上課談到相關議題,也有表示是對議題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