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2002.09.18)

禁止檳榔西施露肚臍
桃縣政府道德歧視 違反人權

桃園縣政府16日與部份檳榔業者達成「三不」協議,規定檳榔西施「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並自10月15日起,只要業主違反規定,縣府三天內讓業者關門。

日日春協會認為,桃園縣府此舉實在荒謬,用道德律令管制檳榔西施的穿著並懲罰,一則嚴重侵犯人民工作、身體的自主權;二則,在法理基礎上大有問題,且實務取締上也難以執行,浪費警力;三則協議程序只是縣府與部份業主參與,以特定的道德立場打壓其他不同道德尺度,這實在不是民主政府該做的事。

日日春協會祕書長王芳萍表示,對於任何工作職場的穿著,原則上應是從業人員與業主互相協商共識,檳榔西施的工作穿著,是她個人身體及工作專業的自主權利,除非此行為違反憲法第23條的傷害原則,即「妨礙他人自由」或「違反社會秩序」,否則政府沒有權力干預此項基本權利,至於什麼樣的「公眾道德標準」是違反社會秩序,則是見仁見智,一般要有法律嚴謹的法理基礎及程序進行規範,否則以特定的道德價值觀否定不同的價值觀,這就已造成對檳榔西施的工作權、人權的歧視、污名、及打壓。

日日春協會義工,曾任檳榔西施的小莉表示,檳榔西施是份正當的工作,因工作需求及個人喜好裝扮自己愉悅他人,與當紅藝人阿妹、CoCo、莫文蔚等人的入時清涼的穿著表演,有同樣平等的工作價值,但為何政府不對藝人進行特定的穿著尺度規範,難道是賣一包100元的檳榔妹的職業比較低賤的原因嗎?如果檳榔西施露肚違「法」,那麼政府是否也要管制所有在街上行走的人民衣著?「露胸、露肚、露臀」的標準又如何界定與執行?

致力「鬆動性道德壓迫」運動的日日春協會,過去因協助台北公娼抗爭,深感社會對情色、色情的道德/階級壓制,對非主流價值的特定人士或工作形成污名與歧視,因此希望推動社會有更開放的民主機制,尊重不同性道德價值觀的人的基本權利。

因此,當桃園縣府認為國外朋友指定看檳榔西施是「國恥」,副縣長認為檳榔西施不能在街上讓男人心動時,卻也有文化界人士準備將檳榔西施獨特的台灣本土文化搬入博物館、或是以攝影、戲劇等藝術形式呈現此台灣庶民文化,可見什麼尺度叫曝露,什麼叫色情、藝術還是很大的爭議。而這不該是由部份握有權力的人決定。

我們認為朱立倫縣長應重新檢討「三不」協議,並舉辦「縣民論壇」或座談會,也認為應邀集各界表達對檳榔西施各種不同意見,讓民間力量互相協調,用民主的機制發展社會共識。

(文章來源: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日日春協會發動檳榔西施 到桃縣府跳豔舞抗議(ETtoday 2002/09/18 22:27)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縣檳榔西施穿著暴露艷名遠播,縣長朱立倫接受多數縣民建議,二天前發布下個月十五日開始嚴格執行取締,消息傳出,台北市日日春協會以「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為題,發動桃園縣檳榔西施,昨天上午前往縣府抗議,指責縣府禁止檳榔西施露肚臍是道德歧視、違反人權。

朱立倫縣長強調,執行取締穿著暴露的檳榔西施,是來自桃園縣民多數的支持,這項措施,不受抗議的部分西施有所改變。

日日春協會秘書長王芳萍表示,桃園縣政府在十六日召開檳榔業者管理辦理,與檳榔協會、檳榔加工工會業者達成「三不」協議,規定檳榔西施「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並達成即日起開始宣導、勸導,下月十五日起嚴格執行取締。

日日春協會認為,桃園縣政府此舉實在荒謬,用道德律令管制檳榔西施的穿著並懲罰,一則嚴重侵犯人民工作、身體的自主權;二則在法理基礎上大有問題,且實務取締上也難以執行、浪費警力;三則協議程序只是部分業者參與,以特定的道德立場打壓其他不同道德尺度,實在不是民主政府該做的事。

王芳萍說,桃園縣剛舉辦過後的電腦展、以及企業體舉辦的汽車大展,不是也有很多穿著暴露的參展少女嗎,為什麼政府就不去取締她們?對於任何工作職場的穿著,王芳萍強調,原則上應該是從業人員與業者互相協商共識,檳榔西施的工作穿著,是她個人的身體及工作專業的自主權利,除非行為違反憲法第廿三條的傷害原則,即「妨礙他人自由」或「違反社會秩序」,否則政府沒有權利干預此項基本權利。

而且檳榔西施是份正當的工作,因工作需求及個人喜好裝扮自己愉悅他人,與當紅藝人阿妹、COCO、莫文蔚等人的入時清涼穿著表演,有同樣平等的工作價值,為何政府不對藝人進行特定的穿著尺度規範,難道賣一包一百元的檳榔妹的職業比較低賤嗎?

 

桃縣檳榔西施 再受限「新三不」 (中時電子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黃文杰/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日前宣示取締檳榔西施「三不政策」,桃園縣員警昨日進一步要求「新三不」,包括「不能穿兩截西施裝」、「不能開霓虹燈」及與客人「不能聊太久」。但業者認警方的要求「太離譜」,將見招拆招。

桃園縣政府取得桃園縣檳榔業協會支持,決定整頓檳榔西施穿著,敲定「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政策,宣導一個月後,十月十五日全縣全面取締。

縣府這項決議,已造成基層執法單位壓力,昨主動邀集檳榔西施攤業者座談,除籲請配合三不政策,進一步要求轄區檳榔西施不能穿兩截式服裝、入夜後不要大開霓虹燈、檳榔西施不能與客人聊天聊太久。

警方所持理由是,只要檳榔西施不穿兩截西施裝,就不會衍生妨害善良風俗或妨害風化問題;不開霓虹燈,則希望業者好好做生意,不要只靠檳榔西施作宣傳、過於招搖;西施與客人不能聊天聊太久,是避免駕駛分心影響交通。

警方並挑明,如果不遵循這三項要求,將依各種法令強力取締。業者對警方的「新三不」政策,個個面面相覷、敢怒不敢言,任由警方人員在台上侃侃而言。但離開派出所後,業者都怨聲載道,大嘆:「這樣搞下去生意怎麼做?」

業者說,檳榔西施衣著該怎麼穿,縣府還沒講清楚,只說胸、臀、肚不能露,警方更要求兩截西施裝都不能穿,「希望警方示範怎麼穿才得體?」至於閃閃發亮招牌,是檳榔攤標誌,想不通為何不能開?聊天不能太久,更沒標準,難道叫西施個個賣檳榔前都得先對錶?

桃園縣政府計劃執行女性檳榔販售人員「三不」政策,引來婦女團體抗議。台北市日日春協會昨日上午以行動劇,諷刺桃園縣府道德歧視,違反人權,還特別露出「第四點」肚臍,不斷高喊「我的肚臍、保證無害、而且很可愛」。婦女團體的訴求很簡單:「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檳榔西施的工作穿著,是個人身體及工作專業的自主權立,除非「妨害他人自由」或「違反社會秩序」行為,否則政府沒有權干預。

縣檳榔業協會執行長彭天樂對外縣市婦女團體「插花」,不表意見。他認為,這代表部分業者心聲,但他支持該好好管西施服裝,業者有了共同基礎,未來就可以好好比較服務及檳榔品質,這會是良性的發展。

當天達成「三不露」決議的副縣長廖正井則強調,抽樣電話訪問結果,七成五民眾「不同意」檳榔西施穿著暴露;實際訪談,八成五以上西施寧可多穿一點;實在沒有必要惡性競爭,故意比辣,造成愈穿愈少。

昨天的行動劇充滿諷刺味,不僅安排人將全身用膠帶綁住,彷彿木乃伊,故意問說「這樣會讓人心動嗎?」表演人員胸前掛著巨大假乳來回挑逗,質問:如果有天檳榔西施突發奇想,這般打扮,算不算違反規定?

現場也請來兩位檳榔西施隨音樂婆娑舞蹈,但背後各躲著人,伸出貼有「道德」、「法律」字條的手頻頻在西施身上來回移動,象徵被「黑手」控制,不過,協會也「肯定」副縣長廖正井,看了西施後「會心動,才健康」。

廖正井回應說,不管哪種行業,該憑個人實力,絕對不是有露就紅,他強調,他絕對沒有職業歧視,也不可能讓檳榔攤消失,但縣府絕對有能力掃蕩不配合的攤商,包括更改房屋稅為營業稅,加重稅負,逼使業者就範。廖正井呼籲「不要挑戰政府公權力」。

至於露肚臍到底算不算數?廖副縣長認為,「前面」至少應該遮掩,「露背裝」他不反對。

 

檳榔西施 反三不露 掛假乳(2002.09.18 中時晚報)

黃文杰/桃園報導

針對桃園縣政府達成對檳榔西施「三不露」政策,台北市日日春協會上午選擇在桃園縣政府門口演出行動劇抗議,他們還故意露出自己畫有紅色心型圖樣的肚臍,不斷高喊「我的肚臍、保證無害、而且很可愛」,他們訴求簡單「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

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對於桃園縣「三不露」政策提出批判,她以車展或電腦展也派出穿著暴露的辣妹來促銷,沒人有意見,包括當紅藝人阿妹、CoCo、莫文蔚等人為表演,也露肚臍,輿論沒有反對,還誇讚是流行文化。

王芳萍納悶說,難道工作職業有高低貴賤?究竟檳榔西施賣的檳榔比較低賤,還是穿著或是單純露肚臍就被認為低賤,桃園縣政府根本有雙重標準。

她說,檳榔西施的穿著,絕對不是官員坐在房間內,以自己的道德標準認定就算數,畢竟不露胸罩、不露肚臍、不露屁股,就算規範,是否所有街上行走的女人,政府也都該好好管,根本是對檳榔西施「污名化」。

檳榔西施小茹說,她不知為何縣政府要管她穿什麼,擁有美麗的身體,愛穿漂亮衣服「秀」給客人看,有哪裡錯?為何大家不去管管國際服裝秀,女模特兒也是露胸露肚臍及露屁股,還主導全世界的文化潮流,怎會差別這麼大呢?

上午行動劇充滿諷刺意味,協會不僅安排女演員,將全身用膠帶綁住彷彿是木乃伊,另外則胸前掛著假乳,質問有天檳榔西施這般打扮?到底算不算違反,協會也「高度肯定」當天主持會議的副縣長廖正井「有心動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