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協議 桃縣檳榔西施不得中空

【2002/09/17 聯合報】【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昨天邀集檳榔攤業者代表,討論規範縣內檳榔西施的穿著,最後獲得「胸部以下,臀部以上的部位不能暴露」的共識。縣府將勸導一個月,十月十五日起嚴格取締。副縣長廖正井強調,這個共識包括不能露出肚臍眼及臀部,只要業者違反規定,縣府三天內讓業者關門。

桃園縣長朱立倫說,他希望檳榔西施可以清涼,但不要暴露、下流,檳榔西施究竟該怎麼穿著,縣府內部也開了不少會討論,過去縣府和業者是「貓抓老鼠、老鼠躲貓」,結果貓和老鼠都很累,縣府昨天並未強迫業者,結論是大家溝通後的決定,而且有了規範之後,縣府可以縮小打擊面,只處理違反規範的業者,他也相信業者的自律行動會有相當的約束力量。

昨天的會議由廖正井主持,他指出,除了台北市之外,其他縣市都有檳榔攤的問題,縣府並非要全面掃除檳榔攤,因為這樣會引發業者生計問題,不過,像他這種LKK的人,看到穿著太暴露的檳榔西施都難免會心動,何況是一般年輕人,也容易衍生社會治安事件,桃園縣是國門之都,常有國外友人來桃園就指定要看檳榔西施的奇景,縣府才決定要規範檳榔西施的穿著。

桃園縣檳榔業協會秘書長彭天樂說,檳榔業者的形象被醜化已久,其實賣檳榔並沒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理容院、酒店、應召站兼營的檳榔攤,一般的檳榔業者也沒有那麼大的能耐去經營色情。

至於如何規範穿著,有人建議縣府統一制定檳榔西施制服,有人認為以膝蓋起算,暴露部位不得超過二十公分,也有人認為不能只穿胸罩或僅披薄紗。廖正井則強調肚臍眼、臀部絕對也不能露出來。在一番熱烈討論後,最後歸納結論是,以胸部以下、臀部以上部位不得暴露為原則。

廖正井表示,業者能發動自律,縣府樂觀其成,縣府也希望其他業者能夠加入協會一起自律,十月十五日全面取締後,協會也可以派人參與,了解縣府執行情形。至於佔用騎樓等問題,縣府將配合清除路霸時一併執行。業者表示,只要縣府一視同仁,不要光拆檳榔攤,業者一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