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捧牛郎 被削16萬元

誆做帳免付款 賞大酒112杯 卻被追債

2009年06月04日

【朱俊彥╱台中報導】中縣一名十九歲妙齡女子今年四月報案,指稱她在牛郎店上班的前男友藉口要升職,要求她假消費捧場衝業續,兩天賞大酒(買酒打賞牛郎)花了十六萬餘元、簽下十三張本票,對方原承諾自己付帳,不料日前有人找她要債,她氣憤表示自己從未去過牛郎店,卻無端被騙錢;嫌犯到案則稱是前女友自願消費,雙方各執一詞,警方日前依詐欺罪嫌將牛郎及其哥哥函送法辦。

人心難測

家住台中縣霧峰鄉的十九歲廖姓女子,今年四月間向台中市第五分局報案,指稱她去年底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一名林姓男子(二十歲),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後來才知林男在中市北平路一家牛郎店上班,藝名叫「SEVEN」。

兄弟請求衝業績

廖女表示,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上,林男與在他在牛郎店當副總經理的哥哥(二十二歲),一起到她家。林男哥哥告訴她,弟弟想升經理,請她幫忙衝業績,要她簽一張十一萬九千多元的帳單,帳單內容是賞給林男大酒一百一十二杯,每杯一千元,林男告訴她,只是做帳好看,不會真的要她付帳,她信以為真就簽了。
事隔不到一個月,林男兄弟又來找她,要她簽下四萬多元帳單以及十三張合計十六萬多元的本票,希望她能夠幫前男友當兵前衝足業績,她一一簽單。今年二月間林男去當兵,兩人分手;不料四月間,有人拿著她簽的本票要債,她才驚覺被騙,林男則避不見面。

牛郎稱女耍大方

警方傳訊林姓兄弟到案。哥哥供稱,廖女首次簽帳是弟弟生日,因弟弟有很多愛慕他的女客人,當天廖女在店裡喝酒、與別的女客比大方,一次賞了一百多杯大酒給他弟弟。
林男則強調,當天在場有很多同事可證明,廖女確有到該店消費,還自願賞他大酒,並非詐騙。廖女則堅稱從來沒到過牛郎店消費,卻被林男欺騙欠下鉅額酒錢,不但還不起,也不知如何對家人交代。警方訊後仍依詐欺罪嫌將林男兄弟送辦。

常見酒店消費陷阱

˙趁酒客酒醉時,胡亂幫客人買酒賞給陪酒人員
˙多計算陪酒人員人數及節數
˙原說好免費招待的小菜、包廂或酒無限暢飲,結帳時卻計費
˙亂加服務生人數小費
˙劣等酒冒充高價酒,矇騙酒客
˙原本消費一定節數可帶小姐出場,事後卻不給帶出場
資格來源: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