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台灣

朱偉誠

在台灣最近因為激烈的選戰競爭,而劇情急轉直下地賦予了人民公投的合法權利(不管多受限制)之後,有人以台灣終於「成年」的說法來描繪這個新局面;見諸我們的美國老大哥就相關問題表態之後,有相當比例的國人認為這不必勞美方費心來看,台灣的確是有點要轉大人的味道。

不過台灣的社會是否從此就邁入了成年階段,並不能單只看政治方面的發展,過去這一週來淹沒於政治新聞之下的若干社會事件,以及我們的相關態度,其實也是判斷台灣社會是否真正成年的重要指標。

首先是中央大學的何春蕤教授因為學校網頁超連結人獸交網站所造成的爭議,正式遭到檢方以散佈猥褻圖片的罪嫌提起公訴。這樣的網站連結會引發爭議,本不令人意外,只是反對者意圖透過司法來解決爭端,而司法竟也初步動用公權力來介入處理,證諸整個事件的脈絡位置,顯然是反應過度。因為網站超連結如果算是散佈,而架設在「性/別研究室」的網站竟然不算學術的話,那麼網路上充斥的那些直接張貼裸露圖片的網站,以及公然販賣色情光碟的攤販算是什麼,而衛道人士與檢調單位有無加倍積極地舉發起訴?這此間的邏輯推理與判斷標準實在令人困惑不已。

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對於裸露與色情過度反應的社會,所透露的毋寧是對於「性」的高度無知與不成熟態度。在這裡,我只能說,理應具有整體關照能力的台灣司法,不但未能發揮其釐清分際的指引作用,卻反而只是複製了社會中保守立場的混亂思維:譬如像人獸交這樣好惡高度分明的少數性愛取向,絕大多數人難以接受的,哪裡會因為觀看圖片而「引發性慾」呢(所謂「猥褻」的定義)?既然如此,那又何須動用寶貴的社會資源來加以撻伐壓制甚或刑罰處理?

同樣缺乏起碼了解以致遇事大驚小怪的態度,也普遍出現在警方與媒體一般對於有關「性」的社會新聞發布上。上星期關於「台灣第一位變性治平對象」的報導追蹤,就是個明顯的例子,因為搞到後來,才發現這位治平對象,原來並不真是變性人,而只是由於生來男性性徵不夠明顯,被誤認為女性而已──這一般稱之為具有「中間性別」(intersex),在歐美以往,出生後不久就會接受手術矯治以確立其性別歸屬,但近來已有相關弱勢運動興起,反對醫療體系在個人無決定能力時就剝奪其未來選擇的權利。然而綜觀媒體,卻並無一家能夠具備或提供相關的知識理解。

怪不得我們的媒體總是有報不完、但實際上卻不斷重複的相關新聞,原來是我們始終未曾對於人類性相(sexualities)豐富多姿的現象有起碼的基本了解;換句話說,也就是始終未真正見過世面,才會那麼的大驚小怪。難道真那麼少人去過紐約市區的書報攤一探究竟嗎?一整個牆壁各式各樣的色情書刊,有需要的人各取所好,只要不侵犯到別人,哪有誰有閒功夫去在意別人的私人喜好?更遑論有更重要事務亟需處理的政府公權力?

畢竟成年的重要意含之一,無非就是對於「成人」事務的能以平常心對待,什麼時候我們社會整體對於「性」的強烈好奇,能夠轉變成見怪不怪的知道理解,那恐怕才是台灣真正成年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