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的權利

江嘉雯 (媒體工作者)

民進黨政府執政三年多來,號稱「人權立國」的口號喊了不下數百次,而今人權基本法草案在行政、立法兩院的延宕下是否能夠在下一個會期被提出討論,至今都還是未定之數。更令人遺憾的是,長期以來在台灣的政治氛圍裡,一般大眾所認知的人權觀念僅僅是政治人權,如今時過境遷,人權的觀念也隨著社會的成熟複雜而需要更加開展,「性權是人權」已經是聯合國在日內瓦會議中的宣示,然而臺灣在「性權」方面卻是明顯的牛步,甚至大開倒車。

以教育體系來說,面對「九月墮胎潮」,持續嚴禁青少年接觸色情影片、書刊、網站,好像是主要的宣導重點。但是每年季節性公布的墮胎數字早已凸顯這些宣導的徹底失敗,防堵的政策更剝奪了學子們接觸知識、學習自主的機會和權利,以致於在他們身上累積的往往是犯錯的記錄,而非經驗到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權利」代表的不只是個人的選擇權,更重要的是如何取得適當的知識以便讓那些選擇是明智的選擇。縱使發生狀況,也要能夠正面的面對,而不是在手術台上一邊接受醫師的羞辱,一邊進行不合法的墮胎手術,更不是從同學手中拿到來路不明的墮胎藥,沒有任何安全考量的囫圇吞下肚。而這些都需要更加鼓勵資訊的普及平實,而不是在恐嚇和禁絕中逼迫年輕人走絕路。

對於弱勢的性少數而言,教育體系不只是一片荒漠,甚至連取得相關知識都是徹底的不可能。經過十多年來的努力,同性戀人權才稍稍浮出檯面,但是同性戀不是台灣唯一的性少數族群,性工作者、跨性別、家人戀、人獸戀、悅虐戀、以及我們尚未理解的眾多其他性少數主體,只因為大眾的無知和成見,就只能在媒體祕密檔案的包裝手法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污名化、聳動化。這些方面不能不檢視我們的養成教育中充斥的各種緊箍咒。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九十一年度宣導短片之實行重點與內容中提到,宣導重點要能夠「鼓勵社會大眾接納、尊重、包容、關懷性別之差異性」。可是看看今年四月份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超連結人獸交網頁事件,教育體系卻施壓撤除連結,也斷絕了理性認知討論性多元的管道。保守團體告發中大教授何春蕤提供超連結,所屬教育單位竟然撒手說「尊重司法結果來決定是否解聘」,毫無對多元教育和學術自主的認知。這又豈是「鼓勵接納尊重包容關懷」之道?

這次的告發事件還將師長、家長的霸權推到無限上綱,凌駕著成見和驚恐來「殺一儆百」。用少數道德人士的噁心和焦慮,來斷絕眾人知「性」的權利,也更加凸顯整個社會對於多元的極限與侷限。在此我們必須說,教育體系那種所謂「接納、尊重、包容、關懷」的假象,是該被戳破的時候了。

原文出處:https://tw.lifestyle.appledaily.com/daily/20030708/17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