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爽女人》誰不爽?

──社運觀點的情慾對話

張娟芬

從「聊備一格」到「必備一格」

雖然還不到蓋棺論定的時候,但是這個剛剛過去的1994年勢必將在台灣婦運史上占有一個特殊的位置。首先,就言論空間而言,性別論述的出現雖非始自去年, 但逐漸進駐主流媒體、取得更多版面、出現頻率增加、寫手增加,議題更寬廣也更細緻等等,都是明顯的趨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從前這些文字多以自由投稿的散 論形式呈現,近年則專題、專欄或系列文章逐漸增加,這說明了性別議題也在媒體的編輯企劃過程中受到較多的重視,從「聊備一格」變成「必備一格」──不過, 當然,還是與女性人口不成比例的「一小格」。其次,就社會空間而言,1994的上半年有鄧如雯及連續爆發的數起校園騷擾案件,「522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 遊行」也讓婦運建立了初步的女人動員網絡;下半年,民法1089條「父權優先原則」,經大法官會議解釋為「違憲」,也為推展多年的民法修正運動注入強心劑。

除了婦運空間的開展之外,1994年的重要性還在於出現了不同立場的女性主義論述。園繞著何春蕤的《豪爽女人》,幾位女性主義、文化評論者紛紛撰文,論戰 從《豪爽女人》出版的初秋延燒到入冬;也許敏感人士正在偷偷猜測著婦運內部「分裂」或「內訌」的可能,但我的感受卻恰好相反。以前我們常說「女性主義不只 一種」、「女性主義是複數名詞」,現在,我欣喜於這個藉由內部對話來展現理論豐富性的時間,終於來臨了。

不過從書出版至今,我也必須坦承我的失望。就我所知的,陸續出現的書評包括林芳玫(1994.10.13,中時)、胡錦媛(1994.10.31,中 晚)、傅大為(當代104期,該文前半並曾刊於1994.11.7,自早)、邱貴芬(1994.11.10,中晚)、失元鴻(1994.11.21,自 早)、豬歌無卵(1994.11.21,自早)、洪金珠(1994.11.24,中時)、張展源(當代106期)、郭力昕(1995.2.13-14,中 時);然而我所期待的論點卻始終沒有出現。如果關於《豪爽女人》的討論只負面的夾纏於「多重性伴侶」、「性愛二分」、「壓抑/解放」等話題上,那議題不僅 無所開展,甚至有力量自我低消的危機。郭力昕和傅大為都提到,《豪爽女人》之所以值得一評是因為它不只是運動策略;但我卻認為真正有意識的討論,將是從社 運觀點來討論此書的論述策略、評估此書的運動意義,並且正面的補充《豪爽女人》之不足,或提出替代的方案來。

說「收編」太沈重

就用「收編」的問題做一個例子吧。許多人都已經指出「性」話題煽情又聳動,向來為媒體所愛用;談「女人的性」,更容易被資本主義裡的消費女體邏輯所收編。 對這種說法,我的第一個疑問是:「收編」的定義是什麼?郭力昕以「皇冠決定長期出何春蕤的書」作為《豪爽女人》被收編的證據,是對台灣出版界近年來的變化 缺乏觀察。過去出版社各有各的形象與路線,運動氣息濃烈的書若非自立、前衛,就是唐山、桂冠。然而這幾年來,包括張老師、皇冠、正中在內的幾個出版社,或 者轉型、或者朝向綜合型出版社的目標改換體質;如今要描繪出版界的意識形態地圖,已非昔日一刀劈下、「楚河漢界」的景況了。何春蕤也不是皇冠繼瓊瑤、三 毛、張曼娟以後力捧的女作家。

給皇冠出書不足以當作為被收編的證據,書賣得好也不足以當作被收編的證據。從社運的角度看收編的問題,不應該輕率的把「受到媒體關注」解釋為被收編,應該 問的是,我們的主張是否不打折扣的透過媒體傳播出去了?如果是,那就是運動的初步成果,因為取得了主流的資源為社運所用。當然讀者不免誤讀、簡讀,但我們 本來就不應妄想論述會使人「即刻開悟」;爭奪詮釋權原就是一場不眠不休的戰役,我們沒有理由因為怕被收編而自行封喉。「收編」確實是社運應當不斷反省、不 斷自我檢驗的重要課題,但是不能出於潔癖。何春蕤在書中已經指出,不說「情慾自主」而用「性解放」,正是因為溫和模糊的「情慾自主」易被保守勢力曲解為 「我要自主,所以要守身如玉」;這個例子可以說是何春蕤對於主流的收編伎倆並非毫無所覺,說《豪爽女人》被主流收編,這個指控是不是太沈重了點?

我的第二個疑問則是:如果論者認為《豪爽女人》的反收編策略無法奏效,那麼替代方案是什麼?怎樣才會生效?主流消費女體的邏輯是很強悍強韌的,我同意;要 談「女性的性」必須很小心,我也同意,而且我認為何春蕤已經做到了這一點。但我們也不要忽略了,主流的保守勢力也不一定強悍強韌,不談「女性的性」一樣有 屈服、默許、被消音、被定義的危險;因此光是空泛的挑剔《豪爽女人》就變得沒有意義,而應該拿出替代的、不會被收編的情慾論述來。我們畢竟不能只做看台上 開汽水的球迷,苛求別人完成一個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何況這些批評難道就不會被主流保守勢力收編利用,拿來鞏固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神話嗎?

一味誇張主流世界的超強吸收力,社運就變得「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這對社運的發展是毫無意義的,徒然使我們一籌莫展罷了。為了不陷入這樣的社運無望論,我期待對《豪爽女人》不滿意的論述者能作出正面的示範。

樣板豪放女

截至目前為止,《豪爽女人》中關於豪放女在賓館一夜之歡後瀟灑離開的短短一小段,可能是被引用次數最多、最「膾炙人口」的一段。這個豪放的身姿本來在《豪 爽女人》中只是一閃而過的模糊背景,眾多書評卻捉住了這個畫面,讓她停格在性解放運動的終點站。這個「樣板豪放女」既被當成性解放的終極目標,亦被視為性 解放的唯一提案;為了回應這樣的提案,幾篇書評遂不約而同的強調真實性世界的波譎雲詭,從而批評何春蕤描述得太平面、太簡單、太卡通。《豪爽女人》的性解 放被視為獨沽一味;性愛分離、多重性伴侶、愈多就愈爽、不搞就是性壓抑,等等等。「樣板豪放女」的臉上好像寫滿了「多」、「多」、「多」....。即使何 春蕤曾經在新書發表會上明明白白的說「性解放就是歐式自助餐,任君選擇」,竟然也無法消弭這種疑慮。

眾多書評對《豪爽女人》的詮釋是否符合作者原意,這問題應當留給何春蕤自己去回答,我在這篇文章裡也不打算舉《豪爽女人》書中的任何段落來回應其他的書 評。但作為讀者,我非常懷疑何春蕤所說的性解放是否真如書評者所理解的那樣,是與現實脫節的「性的烏托邦」、「情慾的迪斯耐樂園」。例如郭力昕將《豪爽女 人》的邏輯簡化歸納為「豪爽就能好爽,愈多就愈爽」,就頗有可疑之處。何春蕤確實對情慾的開發抱持著高度肯定與鼓勵,但是我們不要忘了,我們所處的現實 是:在情慾對象上,「一對一」彷彿是支配女人情慾的無上律令,男人不受「一對一」律令的束縛往往使女人痛苦;在情慾內容上,女人很少對性有正面的經驗與想 像,性常常只是她畏縮以對的「必要之惡」。何春蕤所鼓勵的「多」,放進現實脈絡裡來看的話,一則是對象上突破「一對一」的緊箍咒,一則是內容上營造愉悅 的、享受的性;而不是郭力昕所想像的、彷彿是從一千到一千零一那樣永遠無法饜足的「多」。郭力昕接下來關「野心」與「擁有慾」的質疑,也同樣源於對「多」 的誤解。

因為現實世界裡,人們對「性」充滿了恐懼與焦慮,所以建構「性」的正面經驗才變得如此重要。《豪爽女人》在措辭上犀利而強悍,或許也因此一直被讀作一個進 攻式的豪爽宣言,但我在閱讀時對此書卻有截然不同的定位。我們生活的世界,不管在檯面上呈現的是悲情還是快樂、希望,在檯面下無非是個情慾流竄的「偷情城 市」;天真的女人勇敢的相信伴侶的忠誠,精明的女人仔細的查證伴侶的忠誠,但那些都是注定無望的,一旦失去平衡,就墜入瘋狂報復的絕望深淵。我不覺得《豪 爽女人》是想攻掠建立一個性的帝國,剛好相反,《豪爽女人》是看清楚退無可退,既然不能自守以死,就必須沈著面對。我其實不擔心《豪爽女人》是「去脈絡化 的談性解放」(如郭力昕所言);倒是很擔心:我們是不是在「去脈絡化的閱讀《豪爽女人》」?

無論「樣板豪放女」或「豪爽就能好爽、愈多就愈爽」,恐怕都不是精確的取樣,那樣的理解方式將使我們錯失對話的可能。如果把《豪爽女人》放回現實脈絡裡來 理解,用一句話簡單扼要的說明其主旨,我想應當是:「愉悅是可能的,我們不要懷憂喪志!」從社運的論述策略來考慮,我們要分析批判現實的壓迫,也不要忘了 尋求解放的可能,唯其如此才能將對悲苦現實的憤懣轉化為行動的能量。一如卡爾維諾在《看不見的城市》裡說的:「如果您要知道環繞周遭的黑暗有多少,您必須 睜亮眼睛,凝視遙遠的微弱光芒。」《豪爽女人》對現存的壓迫從未鬆口,而如果她發出了樂觀的聲音,亦應做如是觀。

解放無關「多」或「少」

「多」還引起另一種緊張,那就是:不喜歡「多」、不需要「多」的人,或者不喜歡性、不需要性的人,在性解放運動裡會站在什麼樣的位置?例如邱貴芬問的: 「沒有那麼多情慾可以『解放』的女人,若非性壓抑就不是真的女人?換言之,性解放論是否也可能造成一種迫害,讓『寡慾』的女人覺得自己不是女人?」或者更 挑釁一點,如豬哥無卵在《無性低慾族性解放出櫃宣言》裡所說的:「我們──性無能、性冷感、禁慾者、低性慾者、老在室男、老處女──要求參與性解放運 動。」、「我們無法彼此相幹,但不要懷疑,我們有能力對所有性愛沙文主義──父權的與女性主義的──舉起中指。」

用白話文把這種立場重說一遍,就是:我根本就不想要性,這無關乎壓抑。就好像有人可能覺得爬山很快樂,但是你不能說我拒絕爬山就是某種壓抑。更俏皮、更有創意的說,這就是「無慾則剛」,「無慾一身輕」。

「無慾」的立場絕對是有正當性、合法性的,我也反對一味強調性壓抑的強大力量,而漠視無慾者獨立思考、自主選擇的能力。因為如果反抗性壓抑、變成豪爽女人 是可能的,那麼反抗性壓抑、變成無慾者,當然也可能的。不過,我還是要提醒,無慾有兩種,一種是真的,一種是假的。真的無慾是「吾道一以貫之」的,她可能 愛著某人卻拒絕做愛,或與某人結婚但拒絕做愛,而且是貨真價實的拒絕,身體自主權不打折扣,不出借。真的無慾是坦然的,不必嫉妒有慾的人,也不必管束箝控 所愛的人──如果對方有慾的話。真的無慾是:沒有性慾,同時(也許是更重要的)也沒有佔有慾。真的無慾者,和性解放運動沒有什麼衝突的,倒是婚姻家庭制度 是奪走其身體身主權的大敵;他們首先就應該跳起來主張: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不包括做愛,夫妻之間的性行為若屬脅迫,仍構成強暴罪。

無慾和性解放運動不衝突,因為無慾不是清純。在父權社會裡,性被當成攻擊的武器,所以每一個女人都必須學習反擊性騷擾與性暴力,即使她情慾根本不流向任何 男人,例如女同性戀或無慾者;而有效的反擊策略必然建基於對性的了解與坦然之上,所以無慾不是「和性沒有關係」。如果我們是嫌性太麻煩、太困難、太危險, 而把無慾當作一種對策,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性」這件討厭的事永遠趕出腦子外,那才是性解放運動所要反對的,因為這種清純將陷女人於無力、無知、萬劫不復之地。

這種「清純」就是假的無慾。假的無慾不是真誠探索體感之後所做的選擇,而是專門用來「堵」性解放的狡猾遁辭。假的無慾是「選擇性執法」,面對鼓勵發展情慾 的述時,不屑的說:「性有那麼重要嗎?」面對婚外性行為時理直氣壯的說:「我無慾!」但一碰到婚姻家庭制度,卻自動棄守,坐視自己的身體成為他的人租界, 而無力拒絕。結果,假的無慾說穿了,就只是反對婚外性行為。

真的無慾是激進的,假的無慾是反動的。真的無慾是「吾道一以貫之」,假的無慾是「選擇性執法」。真的無慾不佔有別人,假的無慾則仍然監視著對方的情慾流 向。其實「無慾則剛」、「無慾一身輕」的關鍵實在不是「性慾」而是「佔有慾」。如果還有佔有慾,那自己再怎麼沒有性慾,也「剛」不起來、「輕」不起來。

從無慾的真假之辨,可以反映出「性愛二分」、「性愛合一」之爭到底是在爭什麼。我們似乎一直相信:男人是性愛二分的,女人是性愛合一的,所以如果性解放是 鼓勵女人性愛二分的話,就是「不符合女人的情慾心理」或者「模仿男人的情慾模式」。而字面上看,「合一」聽起來也比「二分」還「高級」一點,似乎可以達到 某種交融無間,偉大而動人心弦。但奇妙的是、無慾作為女人的一種情慾模式並不會被批評,可是無慾是有愛無性,那難道不是性愛二分嗎?可見「性愛二分」之所 以被反對,並非因為什麼人性的割裂疏離;「有性無愛」才是真正的靶子。

其實在女人的真實經驗裡,性與愛常是一種相伴相生、糾纏難分的詭異關係,既不能說是合一,也不能說是二分,兩種說法都不夠精確。我也能理解,反對「多」或 反對「有性無愛」,常常出自一種「女人疼惜女人」的懇切心情。因著這一分懇切,我們似乎期待著所謂「負責任」的情慾論述必須如一張詳細的地雷分布圖,憑著 它,女人就可以飛舞穿越地雷區,而毫髮無損。但是發展情慾實在不能僅著眼於如何「避免」負面經驗;我們不也是跌跌撞撞的才學會了走路,也沒聽說過要找一種 保證不跌跤的學步法來學呀!真正有效的、女人的情慾出路,是要使不愉快的性經驗像學步期的顛躓一樣,沒什麼大不了的。會跌倒、跌了會痛、痛了會哭,但是也 會平復過來。強調真實性世界的挫折沮喪不是辦法,因噎廢食的用假的無慾來當擋箭牌也不是辦法;無論是否艱難,女人都必須學習坦然面對性,因為除此之外別無 退路。對《豪爽女人》的批評、商榷或修正、補充,應朝更激進的方向前去,而非基於對「多」的反彈,倒退為對性的恐慌。

天生我「材」必有用

我花了不少力氣來說明退無可退的情慾現實,也說明了發展性慾的必要性;現在該來談談發展情慾如何可能的問題了。書評者在這問題上有一些微妙的巧合。第一個 巧合是,討論「豪爽女人」的「物質基礎」的段落都是全文中最不友善的部分,如郭力昕與傅大為。第二個巧合是,「豪爽女人」都以「樣板豪放女」為代表,分析 研判其組成成分。這「物質基礎」對郭力昕來說是社會位置,包括階級、能力與知識;對傅大為來說比較局限於「財貨」(他半戲謔提出的條件說:「一架飛機、兩 部轎車、三棟房子、四架電話兼傳真大哥大」,可能有傳誦一時的潛力),也略略觸及社會網絡;另外一些未形諸文字的批評則把豪爽女人的物質基礎視為年輕、貌 美、身材好。不過雖然對於物質基礎為何各有不同意見,書評者之間對此問題可能還是互相補充的成分多於爭辯,因為他們還有第三個巧合:分析完了物質基礎以 後,接下來並不是開始討論:「那我們要如何營造這樣的條件?」、「我們要進行什麼樣的社會改造工程,才能使這樣的條件為大眾所共享?」而是反過來說:「那 沒有這種物質條件的可憐人要怎麼辦呢?」甚至是:「性解放運動出賣、背叛了低階層婦女!」
講出賣或背叛是非常荒謬的,依這樣的邏輯就是說:去信用合作社工作,需要一定的學歷與知識,那是成為信合社女職員的物質基礎;可是從小失學的女人就無法取 得這樣的物質基礎,所以取締「單身條款」的行動雖然保障了信合社女職員的工作權,但卻「出賣」、「背叛」了低學歷女人。荒謬!

社會位置、社會網絡確實是豪爽女人的物質基礎,這我同意。何春蕤在公開演講中屢次強調(也屢遭媒體忽略)豪爽女人要鍛鍊身體,也應加在物質基礎的清單裡。 傅大為想像的「樣板豪放女」之所以需要那麼有錢,是因為傅大為假設的N名情慾對象同時並存、她與他們都來往頻繁,而且這些情慾實踐都發生在祕密的私人生活 裡,所以隔離設施才會那麼昂貴複雜。然而性解放要求的是使此情慾實踐合法化,不是挖空心思的偷偷做,所以即使真有那樣一位同時擁有N名性伴侶的豪放女存在 的話,她也只要排「功課表」,不要「衝堂」就好了。傅大為還是在不切實際的想像一種前面已提過的:從一千到一千零一、永遠無饜足的「多」。至於年輕、貌 美、身材好,與是否成為豪爽女關連極小,既非必要條件(具備這些條件才能成為豪爽女人,否則休想),也非充分條件(具備這些條件就會自然成為豪爽女,不需 其他因素);這從經驗法則就可得知。我們既然可以對不美的人動心動情,當然也可以對不美的人動慾,我們對人的感情是在特定社會情境中滋長的,性慾也一樣。 勾動性慾的那一具「 34-24-34 」的軀體,而是那個身體所營造出來的氣氛──不管她是「?-?-? 」。

在資本主義的文化工業裡,愛情和性愛被建構為俊男美女的「專利」、「專業」,但凡夫俗女的愛與性才是我們生活的現實;不年輕、不貌美、身材不好都無妨,沒 聽人家說過嗎:天生我「材」必有用,破鍋自有爛蓋配。性解放也許是「人肉市場」,但愛情、婚姻也是「人心市場」、「人腦市場」;「人肉市場」沒有比較可 鄙,「人心市場」、「人腦市場」也沒有比較高貴。「人肉市場」和「人心市場」、「人腦市場」一樣有競爭,但競爭又怎麼樣呢?男人之間有激烈的權力競爭,但 相對於女人,他們的「團結」可是緊密得很;資本家之間有狡獪的的利益競爭,但是相對於工人,他們的「連線」也是海枯石爛至死不渝的。我們不必去想如何消弭 女人與女人的競爭,而應該想,如何使得這競爭不損及姊妹盟約;這才是重點。女人若能正確認識到其物質處境,當知她確實因為身為女人而被壓迫,即使其他條件 的優越(例如碰巧有錢、碰巧聰明)可幫她平衡性別上的劣勢,也不能磨滅這個事實:因為她是女人,所以被壓迫。正是父權統治下女人共同的物質處境,使得姊妹 盟約可能,而且必須。當此共同的物質處境被一步步清楚揭露時,姊妹盟約甚至將成必然。

低階層婦女缺乏好的社會位置與社會網絡,所以性解放運動無法立時吸引她們加入,這是對的。不過所有社運都會有類似的侷限,例如:性工作者(如妓女、牛肉場 舞女)的勞動在父權社會中連基本的正當性都付之闕如,遑論工作條件的保障、職業傷害的避免;所以致力於階級解放的工會運動無法立時召喚她們站出來、爭取組 工會的權利。這侷限來自於:弱勢者承受的壓迫常常是多重的,任何單一的社運都無法畢其功於一役;要突彼這侷限不能只責怪單一的社運,而是要靠多種社運的連 線。我們追問豪放女人的物質基礎是對的,一追問就發現:婦運、工運、同性戀運動等等的成果,都將為性解放提供豐沃的工壤,因此豪爽女人的養成,決不是存錢 買齊傅大為列的飛機汽車房子電話,或者閉門精研美容之道、苦練魔鬼身材,而是一方面發展何春蕤所建議的情慾經驗分享團體,一方面投入婦運、工運、同性戀運 動,以戰養戰。

女人情慾的「自學方案」

我對《豪爽女人》行文的細節並不全然同意,例如有些段落對情慾的認知有生殖器中心之嫌(頁三五),低估了其他部位的感受力;因此這篇文章並不是站在為《豪 爽女人》辯護的位置來發言。我想討論是書評者「抗拒」這本書的理由,以及他們的「抗拒」將導向什麼方向;不是《豪爽女人》本身。

但是,在我對《豪爽女人》的不同意裡面,有一點是不能不談的;就是書中建議沒有經驗的處女找個有很多經驗的男人,來終結這處女狀態,並從中偷學(頁一四 六)。這個模式令我聯想到,父權家庭中,父母常希望女兒釣個金龜婿,因為他們以為結婚意味著分享男方既有的財產與地位,他們以為夫妻是一體。可是這種 「嫁」的婚姻必然將面臨夫妻間巨大的權力落差,「家務事」又是法律止步之處,悲劇收場恐難避免。我擔心處女找好色男來當情慾老師,也出於類似的心態,也將 有類似的結果。謝長廷論及兩岸關係時曾比喻:兔子如果要和老虎打交道,絕對不能假設老虎是善意的,因為萬一老虎有惡意那怎麼辦?而老虎當然可以假設兔子是 善意,也不會怎麼樣。沒有情慾經驗的女人首要之務不是踏破鐵鞋去找善良的老虎,而是不再當兔子。我不管有經驗的男人是善是惡,我也不關心他們會不會是好老 師;我所堅持的是,女人在情慾上一定要有「自學方案」,休想等著讓人教。

讓我們來先釐清一個問題:沒有和男人發生過關係,不等於沒有情慾經驗。性交不是情慾經驗的唯一來源,而即使兔子如願碰上了善良的老虎,也要兔子自己有慾望 才行,否則性交頂多是無趣、無害的例行公事而已。心中有佛,所見皆佛;心中無佛,就是如來現身也被當成妖魔鬼怪。女人情慾的「自學方案」,重點不在增加性 交次數,而是培養自發的情慾想像。

富含性愛細節的翻譯羅曼史,可能是女人最早的情慾讀物。當男生書包裡藏著「小本的」到學校裡交換的時候,羅曼史也正在女生之間廣為流傳:秘密,但合法。雖 然羅曼史中免不了父權式的情節安排,但不可忽視的是,羅曼史也呈現了正面、歡悅的性經驗,對於女人的身體感覺有一個步驟一個步驟的詳細描述;這些性愛細節 若與真實情境做比對,必然顯得公式化,但作為女人初探自己身體的自慰指南,應該還不離譜。在「自學方案」裡使用羅曼史應該:一,在書店或租書店邊看邊找 (當然是找激情的段落囉);二,帶回家邊看邊邊摸(發展情慾和發揮才情一樣,都需要一間「自己的房間」);三,放一本製作精緻的性學書籍在旁邊,邊看邊查 (就像賞鳥需要圖鑑一樣)。(關於羅曼史的創意使用法,詳見 1993.7.4《自立早報》第十版<羅曼史導(倒)讀>,刊出時原題改為<某種愉悅已超出她所能忍受的範圍... >)

如果羅曼史是初階自慰指南的話,性學書應是參考性質的附錄。性學書的寫作氣氛不會使人把「性」知覺為愉悅的事情,但是有興趣尋找性之愉悅的讀者,可以從性 學書裡知道基本生理知識,如外生殖器的構造、避孕方法與原理等等,增加對自己身體的掌握。遇上了常見的膀胱炎、陰道感染等輕微小病,查查性學書也可以使得 看婦產科的感覺較為篤定。倒是乘著性學書籍暢銷的翅膀、一躍成為「兩性問題」權威的性學大師們,才是我們要嚴加戒備的,因為他們老是撈過界,針對外遇、婚 前性行為、同性戀等社會的議題(而非生理知識)大放厥辭,或者帶著社會性的偏見去談生理知識(例如談愛滋病、陽痿)。當然,無論羅曼史或性學書,都是自慰 與性幻想的輔助器材而已,自己的探索是不能省略的;可不能本末倒置,坐在家裡看賞鳥圖監呀。

分享情慾經驗的小團體,大概屬於進階課程。不管是正式的聚會懇談還是非正式的情報交換,不管是當事人自述心情還是側面聽聞的情慾事件,這些點點滴滴都是女 人與女人之間口耳相傳的可貴資產,我們將從中了解到愛慾世界運作的真相、異性戀關係的真相。如果一時之間找不到這樣親近可談心的朋友,不妨讀讀《海蒂報 告》,那裡有大堆女人的性經驗,與男人對性的誇耀式說法截然不同,而恰恰好可以扭轉女人對「性」的成見與嫌惡感。《島嶼邊緣》的妖言系列是更淋漓盡致的示 範,女人在那裡如嘉年華一般,無所畏懼的歡慶著自己情慾。但閱讀只是權宜之計,前面已經提過,社會位置、社會網絡都是豪爽女人的重要物質基礎;因為小鞋裝 不下大腳,女人情慾的發展不可能不挑戰到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情慾解放運動所蘊涵的顛覆力量,正在於此。

「自學方案」對羅曼史或性學書籍,基本上是採取修正而非否定的寬容立場,──如果主流世界老是把進步理論拔牙去爪以後納為己用,我們為什麼不反其道而行? 容我再引卡爾維諾的一段話:「地獄裡頭,尋找並學習辨認什麼人,以及什麼東西不是地獄,然後,讓他們繼續存活,給他空間。」「自學方案」是拿現實中的磚瓦 木石,搭蓋出女人情慾的無障礙空間。讀羅曼史,自慰、性幻想,讀性學書,和朋友聊彼此的感情狀況;很多人都在這麼做。但是當我們將這些個別的私人活動整合 到情慾解放運動的架構裡面來的時候,它們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意義,這些活動潛在的進步性就被開發出來了。

父權森林裡,女人要循著「自學方案」另闢蹊徑,自己把自己的身體摸清楚;當女人在情慾上不再是兔子的時候,老虎是惡不起來的。老虎的善良不是不可能,但父 權森林裡大概沒有「現成」的善良老虎,也沒有「放諸四海而皆善良」的老虎;女人情慾的「自學方案」是不能省略的必修課,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改變森林裡「男= 老虎」、「女=兔子」的邏輯。想想,女人也可以把自己養成善良的老虎呀!碰上兔子似的乖乖男,可以循循善誘、因勢利導;遇上老虎似的好色男,則可以為平等 玩家,精益求精。借用一句廣告辭:「這改變並非一夜之間,但,真的發生了....」

結語

抽象的概念分析、理論探源,常常因為披上了「學術」的外衣而得以免於被批評;反倒是放下身段、把抗爭落實到具體策略的談法,會招來一籮筐的無望論。升斗小 民如此,自許進步的知識分子亦復如此;這真是既滑稽又諷刺。然而如果從事論述不是為了博得「進步」虛名,而是對於改變現狀有深切的使命感的話,應當慎重考 慮類似《豪爽女人》的寫作策略。我們也可以去寫比較複親曲折的分析,那樣可能比較精緻,可是看得懂的人會更少;而且複雜到一個程度的時候,轉化為行動的可 能性也減低了。這好像棒球場上,來不及雙殺的時候,必須有野手選擇。《豪爽女人》是簡單乾淨的解放理論,「妖言」系列是細膩動人的心情故事,「自學方案」 則是女人發展、女人承傳的武林秘笈,三者相互支持、相互補充,缺一不可。

對於《豪爽女人》這樣有爭議性的文本,我們聽到相關的辯論時, 大概不免在心裡拉開一條直線,一端是何春蕤自己,然後丈量著每一個書評者站得離何春蕤多近或多遠。但是,兩造辯難的模式常常造成理解的誤差,誇大雙方的歧 異,把論辯雙方各自朝兩個極端推離;我不認為這模式能夠精確的了解這場情慾辯論。例如林芳玫對《豪爽女人》雖有很多質疑,但她與何春蕤對「李璇案」的評析 卻相當一致,認為李璇的單打獨鬥,恰好挑戰了父權社會裡「強暴好女人才算強暴」的迷思。 (林芳玫的分析見《婦女新知》一四九期),何春蕤則在《島嶼邊緣》 妖言、酷兒的發表會上提出她對李璇案的看法,1994.10.30,芙羅拉餐廳)。又例如傅大為雖然提出許多批評,但至少也肯定了《豪爽女人》「並不在重 複六○年代天真的『性解放』口號」。我加入討論,是希望能提出新的觀察角度,超越「兩造辯難」的對壘模式。希望這篇長文是直線之外的一點,使情慾議題的討 論、心情故事與武林秘笈出現時,說不定我們會在其中找到平面之外的一點,架構起立體的情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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