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家庭的喜訊:單親家庭增加中

──卡維波

二十一世紀的家庭制度,走向「多元家庭」是個很明顯的趨勢,從世界各國的單親家庭都在增加的現象便可以看得出來時代的趨勢。

在美國,1960年代單親家庭只佔9%,但是到1989年其比率已超過25%。而依美國人口普查局的資料推估,1980年代出生的小孩在其成年之前,將有一半的機會處於單親家庭中。此外,英國與澳洲近三十年來,單親家庭增加50%左右。法國、瑞士等國的單親家庭也增加20%。從世界各國來看,單親家庭的增加幅度約在30%到50%。

就臺灣目前的現況來看,離婚、單親家庭的比例也有逐年增加之趨勢。1992年行政院戶口普查顯示,單親家庭的戶數共有53萬5349戶,佔臺灣地區總戶數的10﹒85%,亦即每十戶家庭中,就有一戶是單親家庭。

單親家庭的增加,使得整個社會朝多元家庭邁向了一大步。

但是究竟什麼是「多元家庭」或「一元家庭」呢?

「一元家庭」和「多元家庭」是兩種不同的家庭制度。

「一元家庭」基本上由一對男女夫妻構成,彼此必須有性關係(這也就是說他∕她們必須是異性戀),但是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不得有性關係,而其他家庭成員必須和這對夫妻有血緣關係,或者是法律上所認可的關係(如子女領養關係)。

簡單的說,「一元家庭」基本上只能由性關係或血緣關係組成,原則上不可以「合則來、不合則去」,不是人的自由組合。

一元家庭的重要變化,起先是因為離婚的增加,「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家庭自由組合原則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實現。

隨著時代變化,離婚的增加,以及婦女、同性戀、青少年…這些人的權利意識的覺醒,一元家庭越來越不符合人們的需要,甚至變成一種桎梏人的壓迫制度。很多婦女想要選擇不婚;有些單身家庭者想要領養或擁有自己的子女;有些青少年想脫離其不關愛子女的血緣父母,和其他人共組新家庭…,這些新家庭生活方式卻往往受到現行法律、制度和媒體形象的阻擾。

曾經有兩對夫妻想要共組一個家庭,但是卻遭到很多的抵制和干涉,大家懷疑這種「群婚」是否為同性戀或雙性戀做掩護。很多人因為宗教或人生哲學而自願過著集體生活,這種沒有血緣關係或性關係的「公社家庭」,也經常被視為「邪教」,故而只能在隱蔽的狀態下存在。但是這些新興的家庭現象都是促進「多元家庭」實現的力量。

「多元家庭」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所謂「多元家庭」就是在法律和社會制度的層面、文化與道德的層面上,認可「家庭的自由組合」原則,既沒有性關係也沒有血緣關係的限制,因而容許了不同年齡、性別、性取向的人們自由組成家庭,「合則來、不合則去」。

「多元家庭」並不表示血緣家庭、異性戀一夫一妻的性家庭都不會存在。多元家庭只是一個容許各種各樣組閤家庭方式的制度,各種家庭生活都是平等的,都享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平等的文化資源,不遭受歧視。

「多元家庭」由於富有彈性,提供多樣選擇,有助於人們實現自己想過的生活,是個合乎人性的家庭制度。它不像一元家庭那樣具有壓迫婦女、同性戀、青少年的不義性質。

為了多元家庭的早日實現,很多法律制度和社會文化必須改變。目前整個社會制度與文化仍然預設「一元家庭應該是常態的」,所以無論在制度面或文化資源面,單親家庭、單身家庭等等都沒有很好地被對待,離婚婦女與子女也沒有制度與文化的呵護;以致於許多單親家庭處於貧窮狀態,單親與子女相處時間少。換句話說,單親家庭的「負面」後果,並不是單親家庭本身造成的,而是一個不支援單親家庭的社會文化造成的。

故而,要使單親、單身、離婚、同性家庭這些生活方式都能免於「負面」的後果,能有更愉快的生活,那麼就必須在文化與制度面加以平等的對待,並提供目前必要的福利措施。更重要的,就是要在觀念和人生規劃上開始預設:「多元家庭才應該是常態的家庭制度」。

當然,要完全實現多元家庭,還需要改變我們對於「青少年」或「年齡」的假設,強化青少年的人權,改變教育與規訓方式,使之更能像成人一樣具有資源與能力做出選擇。在現實社會裡,許多青少年只能藉著逃家流浪或者結婚的方式來脫離血緣家庭,這些青少年有時未必能幸運地得到新的幸福家庭生活,但是這其實是一元家庭制度所造成的苦果。現在也有極少數青少年開始有智慧去尋求國家法律的途徑來「認養」新的父母(美國的電影和現實生活中都有青少年上法院打官司,以便歸屬真正愛她但是沒有血緣關係的「父母」),這些現象當然都是多元家庭的萌芽。

多元家庭不限制家庭成員之間的性關係,這樣的文化願景要如何實現呢?

首先,我們看到:一元家庭在性關係方面只準許一對男女之間有性關係,這已經不合時宜了。在下面這個例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兩個青少年一見鍾情,陷入熱戀,但是因為他們各自已經離婚的父與母此時決定結婚,共組家庭,因此這兩個青少年很快地就被迫接受兄妹的關係,兩人的性愛關係因而在一元家庭的架構下被打壓。這個例子意味著,由於離婚文化之出現,我們必須開始改變「亂倫」的概念。另方面,如果亂倫觀念有所改變,那麼多元家庭(不限制家庭成員之間的多元性關係)就更容易實現了。

在促進多元家庭的實現方面,同性(戀)家庭有著更大的貢獻。不論是一個男同志和女同志所構成的合法家庭(俗稱「假結婚」,但是從現行法律來看當然是「真」的婚姻家庭),或者一對同志愛人所構成的家庭(目前法律尚未認可),都會帶來許多另類實踐,挑戰一元家庭對於性關係的假設、以及對於「通姦」的道德規範,也會帶來新的親子關係,等等。這些都有待我們在文化中建構出同志家庭和一元家庭的衝突矛盾,以促進多元家庭的實現。

可以想見的是,單親家庭也同樣的會促進多元家庭制度的實現,因為單親家庭打破了一對父母才能構成家庭的神話,單親家庭的增加本身就在合法化多元家庭的制度,讓傳統的一元家庭逐漸失去絕對多數的優勢。

另方面,為了要促進多元家庭的實現,單親家庭的另類實踐,也必須在文化中被建構出來,因此我們要特別呵護那些和主流文化相衝突的單親家庭。最重要的就是,我們必須強調這個單親媽媽或爸爸,可以是同性戀,而不必然是異性戀;可以是有多重性關係的,而非沒有性生活的。

我們要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在一元家庭的規範裡,家庭成員中不但只有一對異性戀(父母)才可以有性關係,而且這對配偶也只可以和彼此發生性關係,這就是禁止通姦的意思。而單親家庭的單親父母,如果是同性戀,那麼就打破了父母必然是異性戀的假設;如果單親父母有家庭以外的性生活,也就打破了父母的性生活只能在彼此之間發生的假設。這些一元家庭的假設被打破之後,多元家庭的道路就更平坦了。

所以說,單親家庭的增加,確實是多元家庭的喜訊。單親家庭多了,另類實踐也就更常見了。讓我們歡欣鼓舞地慶祝這些單親家庭的另類實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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