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女人

 

谁要性高潮?

何春蕤
中国时报家庭版1996.3.24
收录在《好色女人》

 

1994年妇女团体发动的反性骚扰游行中,我创造了一串口号,“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你再性骚扰,我就动剪刀。”后来还为了娱乐效果,加上了“把你剪光光”。这串口号不但明确的拒绝性骚扰,也强悍的威胁胆敢越雷池的人,更首度说出了女人表达情欲须求的权利。口号从台北市七号公园一直喊到中正纪念堂旁边的杭州南路上,社运团体都喊得爽歪歪的。

但是第二天打开某些报纸一看,咦?怎麽不一样了?报导中的口号已经变成“只要性高潮”。

明明是“我要”,怎麽误传为“只要”!

以后每逢演讲或接受采访时,我就苦口婆心的“纠正”:我要性高潮、我要性高潮、我要、我要。

可是大家都不接受“纠正”,媒体仍然写着“只要”。

为什麽老是搞错呢?

心理分析家认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记错”、“听错”、“说错”或“想当然尔的猜错”都不是偶然的。这些错误常常和我们心里的道德检查有关。

换句话说,我们之所以会把某些话变造、搞错或甚至遗忘,是因为我们在无意识中根本不敢或不愿面对这些内容不合现有道德、或者有可能带来矛盾感受的话。

那麽,为什麽有那麽多人回避“我”要性高潮?是什麽原因使得“我”字那麽难以出口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字代表了一个理直气壮、自我肯定的女人。她不但大声声明自己的存在(“我”),也毫不退缩的肯定自己和身体之间有愉悦的亲密关系(“我要”)。而在我们这个不鼓励女人肯定自我的文化里,“我”字是不能出口的--难怪女人连说到自己的时候都常爱用“人家”来代替。

再说,这个文化对女人和情欲的关系一向采取高度的警觉和禁制的态度。在这种文化之内,作为一个充斥能量、浑然忘我、纵情放慾的经验,“性高潮”简直不是女人可以享有的,要是再和肯定自我的“我要”连在一起,那可真需要一番全新的文化想象和实践。

既然“我要性高潮”所假设的女性情欲主体不能浮现,那麽大家在无意识中就干脆省略主词,把口号改装为“要性高潮”,或者,人多壮胆的说“我们要性高潮”。

当然,最常见的版本还是:“只要性高潮”。这里面又大有文章。

当我们的文化特别把“性”视为充满神秘愉悦但是又非常危险的活动时,性是个需要时刻戒备和压抑的东西,也因而在性的周围形成了同时存在的深刻憎恶感以及强大吸引力。“‘只要’性高潮”的变形口号就来自这种矛盾情感。

一个对性抱持敌意的文化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不让性念有浮上心头的机会。因此,人们从小就被教导要时刻戒备,处处警觉,一旦有勾动天雷地火的事物景象潜入感官,就马上转头,开动防卫系统,用败坏“善良”风俗、污染心灵等等字眼来消毒,再用恶心、肮脏、罪恶感来抹去性念的吸引力。

可是,讽刺的是:这种防御式的强烈关注反而使得她们受制于性。换句话说,愈是把性看成平常活动的人愈不会被性所驭;反而是那种过度把“性”神圣化、污秽化、警戒化的人,才会把“性”当成生命的重心,随时随地都在关注它的出现或运作。

更深一层来看,对性的强烈关注形成强烈吸引,也就是形成某种执着,原来的口号就被这种心理改成了“‘只要’性高潮”。这种改装揭露了当事人其实在无意识中对“性”非常专注,“只要”它,甚至除此以外,什麽都不要。

除了凸显“性”的某种饥渴,变形的口号也暴露了对“性”的推拒。把口号改版成“只要”性高潮,同时就是公开声明当事人对性有憎恶感,因为当事人随时可以指出这个口号太狭窄:“人生怎麽能‘只要’性高潮呢?”然后用这种批判来撇清自己绝不会对性高潮过度关注。

其实,女人当然不会“只要”性高潮,我们要的东西可多着呢!数千年来女性被窄化了的人生选择,我们正要一举冲开,怎麽会自我设限于性高潮呢?

看清楚了改装口号的各种深层动机,也就看清楚了我们所面对的文化局限,特别是文化对女人身体情欲想象的局限。

不过,不管是饥渴加憎恶的矛盾情感,或者仅仅是以讹传讹的误传,为了突破性的禁忌和这种禁忌对女人的伤害,为了给女人多一点开拓的空间,多一点肯定自我的机会,就让我们一齐大声说“我要”性高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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