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女人

 

未婚怀孕的喜讯

何春蕤
中国时报家庭版1996.2.25
收录在《好色女人》

 
女艺人未婚怀孕,喜孜孜的向媒体宣布,要和大家分享这个欢欣的消息。可是,新闻一出现,就有许多人道貌岸然的批评这些女人不知羞耻,未婚怀孕还敢大事张扬。(他们大概希望怀孕者以泪洗面,痛哭终日。)

其实,未婚或者不婚怀孕有什麽可耻的?怀孕就是创造生命,大家不是常说创造生命多么美好吗?生命既是如此可贵,如此美好,你凭什麽用所谓“私生子”的称呼来歧视某些生命呢?

道貌岸然的人于是说,怀孕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女人还没结婚就和人家有性行为,简直不知检点。

哈!说穿了,他们真正反对的是婚前性行为。

对呀!道貌岸然的人说,女人怎麽能在还没结婚的时候就和男人有亲密的身体关系呢?

可是为什麽要结了婚才可以有亲密的身体关系?我对他此刻的强烈情感,可以牵手、搂腰、接吻、爱抚,可以看电影、共浴、打保龄球,为什麽就是不可以用我想要的亲密性交关系来表达?难道婚姻证书是性交执照?

不,不,忧心忡忡的人说,我是为了你们女人好,婚前性行为吃亏的还是女人,不是被抛弃,就是坠胎,要不就要背负一生的耻辱。女人要想清楚,这个代价太高了!

嘿!别乱唬人了。有没有结婚,或者有没有性行为,根本不是爱情关系变不变质的决定因素。许多没有婚前性行为的女人也一样遭遇另一方变心或者分手,不少已婚女人和丈夫之间的性行为也以痛苦的坠胎和碎心收尾。说穿了,女人要是继续留在弱势被动的位置上,不管是已婚未婚或是被爱爱人,都一样要倒楣。

而且,这种事还需要别人来鸡婆?女人从小就被教导要小心翼翼的看守身体,在这种调教之下,哪个女人不知道婚前性行为要付上社会代价?但是她们还是踏火而行,进入了各种禁忌的情欲关系,可见得她们还有另外一些更强大的须求,一直未得到满足。而道貌岸然的人不但不面对这些情欲须求,反而恐吓和责备那些肯定自我的女人,这又是出于什麽心态呢?

说真的,就是象这样的责备心态才使得女人在性探索中忐忑、无助、隐秘、孤立,因而生成了婚前性行为的所谓“恶果”。

这麽看来,喜孜孜的声明未婚或不婚怀孕的女人有点象女人中的先知先觉。她们喜孜孜的声明女人的自主自由,但是立刻遭受各方打压。

这才让我们看清楚:我们社会的情欲体制是一个极为威权独裁的赏罚制度,体制第一,名分第一,个人的感觉和选择是不受尊重的。

过去,在女人没有婚姻自主权的时候,有些女人义无反顾,争取选择自己的爱人,有些女人主动离开带来无穷痛苦的婚姻,还有些女人决定自给自足的生活。这些突破当时禁忌的女英雄,承受歧视,用她们的人生来证明女人还有别的道路可走,今日的女人才拥有了恋爱、离婚、同居、领养、同性恋、结婚、单身等等人生选择。

对于此刻正在开创女性“身体自主权”的未婚或不婚怀孕者,难道我们要和一向歧视女性的赏罚体制站在一起,谴责这些有可能为我们创造出路的女人?

既然自己没有选择这种独立于婚姻的怀孕,大家就更需要以各种实质的、情感的、言论的方式支持这些女人,分享她们的喜讯,才能改变“女人自主就一定倒霉”的因果逻辑。

女人拒斥女人,谴责女人,就是关上自己生命可能的窗。

女人鼓励女人,支持女人,才可能开启更多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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