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想像--”概念”的演化論

◎NightWish

1. My imagination I-Preface

  剛開始唸哲學系的時候對於「理性思考」的想法有著莫名的嚮往和迷信,對於各種不是「推論」而來的想法一概以為是不可信的。這種態度多少有點懷疑論的味道在吧。只是書愈唸愈覺得,「想像力」的重要性不比「理性推理能力」差。亂用一下康德的話「沒有內容的思維是空泛的」。那麼,就先從我的想像當作思維內容的開端吧!

  大一上哲概課的時候曾經被一種問題深深困惑或迷惑住(使用「迷惑」的原因是由於多少有點著迷於其中的成份在),其實說起來似乎是個微不足道的問題。「林從一究竟有多少根頭髮才算是禿頭?」(抱歉冒犯了老師的名諱,不過當時上課時提出的問題確實是這樣的)「三千根頭髮算不算禿頭?」「一千根呢?」老實說我不大記得當初討論這個問題時的詳細脈絡是什麼,然而把這個問題從當初的脈絡中抽出,置入我現在想像的脈絡中卻非常適切。

  顏色間具有互相排斥性,白馬不會是黑的,藍色的皮球不會是綠色的。曾經在網路上與一個陌生人的筆戰中得知」blue」和」green」之間的顏色名稱是」cyan」,當」cyan」中的」blue」多一點時,它仍是」cyan」?或者已經變成」blue」?這個問題與「多少根頭髮才算是禿頭」有相類同的特性:「我們對於某一個概念的認識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記得小的時候我媽媽常把一個「綠色」的盥洗包包說成是「藍色」的,導致我或姊姊常常搞不清楚她指的包包到底是哪一個而發生不必要的爭執。那時候在想,我媽媽的辨色能力是不是有問題,所以才會「把綠色的包包『說成』是藍色的」。但長到這麼大了,才開始知道反省,這其實又是另一個「幾根頭髮才算禿頭」的問題。

2. My Imagination II-Exposition

  我好奇的問題是,當我們使用語言來表達某些意義時,這些意義究竟是清晰明確的,亦或是模糊不清的;把問題更縮小些,清晰明確的定義對於語言擁有意義而言是不是必要的。而我所欲想像的是,我們使用的這些「模糊」的語言生做什麼樣子?我們如何,以及如何可能使用這些「模糊」的語言?什麼才是理解一個表述的意義?這些問題或許可以解答也或許不可以,不過,至少都是在可以想像的範圍內。

Immediate experiences and Concepts

  Wittgenstein在討論到Primary Language(儘管後來他反對了這個想法,但不影響我想借用的觀點)時提到了一個觀點即「立即經驗的內容較概念來得豐富」,換句話說,即是「概念無法完全表徵(represent)立即經驗」。Wittgenstein以投影的概念來類比,假設我們擁有一個平面(壹)上存在著橢圓形、長方形、圓形和正方形,若以直角投影在平面(貳)上,那麼在平面(貳)上也會存在著橢圓形、長方形、圓形和正方形;然而若以某種較不真實的投影方式將會在平面(貳)上得到兩個圓形和兩個方形。前一種投影的情況便是類比於Primary Language完全表徵立即經驗(即實在界)的模型,而後一種投影的情況則是類比於我們如今所使用的「模糊」的語言只能蓋略地表徵立即經驗。

  Wittgenstein在提出「立即經驗的內容較概念來得豐富」這個觀點的同時,想要創造一個Primary Language,這種語言相較於我們正使用中的日常語言(Ordinary Language),其中主要的差異當然是在於前者能完全表徵出立即經驗即實在界的樣貌,另一個重要的差異是,Primary Language中的語意,相較於Ordinary Language必然是清晰而明確的,否則便會喪失其完全表徵立即經驗的能力,因為立即經驗(在成為概念之前)始終是清晰而明確者。

  Wittgenstein隨後就放棄了構造一個Primary Language的想法,畢竟如果一個Primary Language能被構造出來必然是為了表達些什麼,如果想表達些什麼,就必然是為了表達我們使用Ordinary Language時所想表達者,既然如此,所以構造一個「能夠完整表徵立即經驗」的語言,事實上也只是檢視我們現有語言中用來表徵世界的方式與邏輯結構而已,語言只能有一個,也只會有一個,因此我們不可能在現有語言之外構做一套全新的語言。

Back to My Imagination

  除了回到我的想像之外,也回到我一開始的疑問吧!「究竟幾根頭髮才算禿頭?」「多些blue的cyan還是cyan嗎?」「我媽媽為什麼會把綠色的包包說成是藍的?」這些問題似乎可以從Wittgenstein發現到的「立即經驗的內容較概念來得豐富」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回答。概念不及經驗的豐富,在經驗中禿頭或顏色的不同樣貌有無限多種不同的可能,而我們的概念卻只能是有限的。

  blue和green之間存在著一種中間色叫cyan,然而cyan和blue與green之間分別也會中間色,如此可以無限二分下去產生無限多種不同的顏色,因此當一個包包的顏色既不靠近blue也不靠近green,而我們又不知道cyan這個「名稱」時,對於同一個顏色的經驗類屬於哪一個顏色的概念自然可以做出不同的判斷,而我們之間的判斷有明確的對錯可言嗎?在我想像中的語言使用裡,不存在這樣的判準。

回到大二時上的語言哲學裡所討論的語詞的意義為何。有一個理論是討論關於意義的命名理論,宣稱語詞的意義是在這個符號第一次被人使用時所運用的對象便是語詞的意義。這個理論無法解決語詞的意義在時間的歷程中會有變化的現象,但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釋了意義誕生的方式。

Family Resemblance

  於是又要繼續我大言不慚的想像與穿鑿了。上學期末的課程裡提到了Family Resemblance的概念,這個概念是在Wittgenstein反本質主義時所提出來的重要概念。Wittgenstein反對本質主義,認為不存在所謂事物的本質,即某一概念(如遊戲)所適用的對象之間的共同性質,而這些性質同時分析地(即充分且必要地)決定了此一概念之定義,是謂本質主義。而 Family Resemblance除了可消極地用來反對本質主義之外,更可積極地形成本質主義之外的另一個定義概念的方法。

  Family Resemblance的想法是以為某一概念所適用的所有對象間並沒有任何「共同」的性質,最多僅是某些對象間擁有某種共同性質,而另外一些對象間擁有另一種共同的性質,這些擁有共同性質的對象可能會重複,但不可能找到某一種性質是能夠貫串所有對象都能適用的(更遑論能夠分析地決定該概念之定義)。因此本質主義是必須被反對的,而概念的定義應該轉變成依賴Family Resemblance的凝聚力,儘管這個凝具力的界限是模糊的(即,屬於某一Family的對象也可能屬於另一個Family)。

So, Back to My Imaginations, again

  再一次回到我原本的想像和觀察,我媽媽經驗到那個包包,她將她所經驗到包包上的顏色(一個對象)歸屬於「藍色」這個Family,而我將我所經驗到包包上的顏色(同一個對象)歸屬於「綠色」這個Family。而老師頭上的三千根頭髮(同一個對象)或許有人會認為是禿頭而有人卻以為不是(不同的 Family),但認為不是禿頭的人卻也不會認為那是「茂盛的頭髮」,因為這兩個家族之間毫無類似性可言。

  於是,這又讓我想起上個學期在課堂上與老師之間關於Family Resemblance與Essentialism之間的爭論,關於「如果我們缺乏一個明確的判準(即本質),我們如何判斷一個對象是否屬於某一個概念?」的問題。老師給我一個簡潔的回答「我爸爸告訴我的」。而從這一個回答,以及又是將近半年的學習和思考之後,我回憶起了Kripke提到的 Causal-Historical Theory,或是(我印象中的)譯名「意義的因果歷史理論」。當一個嬰兒出生時,他的雙親幫他取了一個名字,這個名字透過他的雙親傳達給朋友們,朋友又傳達給朋友們,當嬰兒長大了被告知自己的名字,又傳給自己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們,直到一天一個陌生人,只知道這個名字,也知道這個名字指的是一個知名的物理學家,卻回憶不起他從何處得知,也不曉得最初是怎麼開始使用這個名字,只要這個名字的使用者在個名字傳播的鎖鍊中,在同一個語言使用的社群中分享相同的指涉,這個名字的意義就被決定了。

  我並不一定能完全領略Kripke所想表達的意義理論,但是對於這種意義誕生的概念我感到一定的興趣。再回到Family Resemblance曾經讓我產生的問題「在缺乏一個明確判斷時,我們如何判斷一個對象是否屬於某一概念?」事實上這個判斷就存在於這個概念使用的傳遞網絡中。

3. My Imagination III-Conclusion

  於是來到了結局。於是我想像,在意義傳遞的過程中,意義並不是完全由一個語詞所指涉的對象承擔下來,而是在幾個鮮明的例子中,由語詞和意義的傳承者加入自己的想像和詮釋,透過前人留下的「印象」,例如前人告知我「禿頭」時使我留下一個對「禿頭」的印象,這個印象不似Metal Image是單獨一個具體的形象,而是(容我這麼使用)一個Family Resemblance的印象,在我從語詞和意義的交接者中得到禿頭這個Family的印象之後,我「或許」透過和其它相關印象的比較(例如頭髮茂盛的印象)來拼湊出一個大概的Resemblance的範圍,這個範圍是變動的,和其相關的印象的Resemblance的範圍玩著此消彼長的零和遊戲,透過模糊的邊界來區分大部份的對象,因此當遇到那些在模糊邊界附近遊走的對象時,我們將喪失立即判斷的能力,所以我會猶預那個盥洗包究竟是藍的還是綠的?老師到底算不算是禿頭?

Meaning & Rule-Following & The End

  最後一個我想討論的概念,是規則遵循(Rule-Following)。在關於KW』s Skeptical Paradox的文章中,Kripke最後整理出來的Skeptical Solution直接承認沒有任何「事實」能夠決定語言和意義之間的正確關係,而能夠判斷什麼才是正確使用語言(或符號)的方法是將一個人置入一個語言使用的社群中,視其對語言使用的方式(包括在特定條件下使用某些符號或表述來產生某種相對應的效果)是否與該語言使用社群中的其餘成員相同。Kripke將語意宣稱的命題判斷為非事實宣稱的命題以解決Skeptical Paradox。

  而在二年前的語言哲學課程中也有關於Wittgenstein的意義的使用理論。也是以語言規則的「實踐」來做為語意的基礎。之所以特別強調「實踐」是因為對規則的「認識」或規則「本身」並不足以說明語言的意義。因為只有在實踐中才有規則被遵循,也只有實踐能在某件條件下被完成並且產生某些相對應的效果。規則的遵循和語言的使用必須在某一個特定的語言使用社群中才會有意義。規則是在語言使用社群中被傳遞的(如Causal- Historical Theory所描述的那樣被傳遞);而規則的實際內容,即在特定條件下使用某種符號或表述而產生相對應的效果,則可視為Family Resemblance所欲解讀的「概念內容」。

  這些想法的拼拼湊湊,確實只是放肆的大膽想像。我只是企圖對我一開始所發現的現象加以解釋。我以為,這些現象是語言及其意義的重要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