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的反民主政策?由出版品分級制度談起

◎政小四 93/12/4

隨著台灣保守勢力的不斷擴權,我們討論時事的時候,似乎總是可以使用這句翻案性的開場白:「雖然台灣號稱民主國家,但在某某事情上,其實台灣一點也不民主」。譬如,在討論網路援交文字獄的時候,在討論作為國家「頭家」之一的同性戀社群的預算分配──2004台北同玩節之同志大遊行──受台北市議員王世堅阻攔而全數刪除的時候,我們都可以雄辯滔滔卻憂心忡忡地說:「雖然台灣號稱民主國家,但在這件事情上,其實台灣一點也不民主。」

無獨有偶,最近台灣又發生了一件能夠套用這個句型的大事件:〈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實施。簡單來講,〈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意圖將出版品分為「普遍級」、「限制級」以及「逾越限制級」,表面上看來頗有一番保護兒少的美意,但由於分級標準曖昧、模糊而主觀,且以罰則伺候違法出版、租售的業者,不免引發業者自我檢查言論、自我限縮言論出版自由的寒蟬效應。

根據以寫作男同性戀言情小說為業的作家李葳表示,正是分級制度的實施以及同性性愛內容違背主流社會善良風俗(沒有同性性愛內容的卡通《庫洛魔法使》被台灣新聞局分級說明會以「明顯具有同性戀傾向」之理由列為「限制級」,那麼有同性性愛描寫的BL小說不就……),使得出版社不得不自保,從而令她的名字以及作品極可能消失於未來書市之中。另外,依照她所獲得的消息,知名連鎖書店如金石堂、誠品、何嘉仁亦將不再進售「限制級」圖書,以免自陷所售「限制級」圖書被熱心民眾、圖書評議專家、警察舉報為「逾越限制級」圖書的麻煩與官司。如此看來,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與民主程度,正隨著實為言論檢查制度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實施,而不斷地沉淪中,釀成「民主」國家以政策反民主的弔詭事實。

正是在此,我們的問題清晰地浮現出來了。經過國會改選、總統公民直選、總統職位的政黨輪替,台灣已然自稱「民主」國家,不僅人民享有自由的選舉權、被選舉權,政治人物更享有近乎百分百的「言論自由」,可以藉由撕裂族群情感的「(逾越)限制級」言論任意扣人帽子,來操弄政局與選舉情勢。但是,政治領域極端「民主」而容許政治人物享有極端「言論自由」的台灣,為什麼卻在社會文化領域上,藉由反民主政策的施行(如最近的假分級制度之名,行言論檢查制度之實),而逐步陷落言論自由被壓縮的不民主蕭瑟境地呢?

也許「民主」國家反民主的弔詭,正是來自於這個「民主」國家並不是民主國家。必須注意到的一個語言現實是:民主在當代語境下,似乎不再意謂著民有、民治、民享,也不再意謂著多數統治與保障少數者人權之間的平衡藝術,更不意謂著所有個別人民的真啟蒙與自為主人。相對地,如紀傑克(Slavoj Žižek)所稱,今天的「民主」似乎就是:即使選舉再怎麼樣地受到政治人物煽情不實言論的操弄,即使人民再怎麼樣地受操弄性語言所矇騙∕誘惑,選舉結束後,所有政治能動者都必須尊重選舉結果。於是,在台灣,十多年來,我們總是可以在選前政治人物視他者如寇仇與選後敵對態勢隨風而逝之間,感受到一股莫名的矛盾違和感:為什麼只相隔一天,政治空氣卻相差得那麼大?(直到今年三月總統大選,選前的敵對與仇恨才有幸藉由過度的選舉操弄所造成的群情激憤,而自然而然地、沒有矛盾怪異感地持續到選後)換句話直接地說,我們必須反對民主就是無條件地尊重選舉結果:當民主只是選舉結果的無條件尊重以及選舉過程間任何操弄的無條件接受時,民主除了失去人民自主的真正意義,連選舉民主本身的標準與正義都達不到。

如果政治領域的「民主」不過是選舉民主(人民只做投票日一天的國家主人),而選舉民主又不過是對選舉結果的無條件崇拜(人民只是無條件接受操弄過程與選舉結果奴役的奴隸),那麼怎麼能說台灣(以及,美國)已經民主化呢?於是,號稱「民主」的台灣政府訂出反民主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對出版品實行言論檢查制度,令業界產生噤若寒蟬的恐怖效應,就一點兒也不令人意外了。台灣的政治「民主」作為一種以操弄性選舉、煽情言論奴役麻痺人民的假民主,確然須以真民主以及真言論自由的箝制作為基礎:透過言論、出版自由的限縮以及隨之而來的風聲鶴唳自我言論檢查,人民可以受到更全面而深入的規訓,從而受主流論述所囿而無法真正做自己;在人民無法做自己、自為主人的蒙昧狀態下,當前謊稱「民主」政治的「選舉政體」(或,「選舉結果政體」)若再定期餵養人民以麻痺人心的妒恨的國族主義,就能夠保障自我的持續運作。

epicure在〈人權逐步緊縮,人民何時醒覺?〉一文中稱:「國家機器與公民團體合作共生,構成了新的權力部署。政治高壓的時代已經過去,國家改用更細緻的方式干預人民的生活[……]。」確實如此。於是,我們不能將最近(假)分級制度的實施視為單一事件,而必須如epicure所建議的,將之看作「過去十年來部份婦運團體、地方團體、以及國家機器緊密合作運作的結果。」透過這樣的觀點與連結,我們才能看穿(假)分級制度的實施作為一種「民主」國家施行反民主政策的弔詭,其奧義在於:「選舉政體」(或,「選舉結果政體」)必須透過與公民團體合作規訓人民的方式,來保證自我不民主性的不被看穿∕在乎,從而能保障自我的不被更替。